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1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及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不享受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如有违法违纪的,撤消记录后方可参评该奖项;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 6. 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 7.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 8.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3年,博士研究生为3年,可正常参评;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方得参评。 9. 第四年的博士研究生若参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学生逾期后只允许第四年评选一次; (2)水平须达到当年的学制内学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水平; (3)提请学校单列指标,经费来源由学校和导师各承担50%。 二、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及金额 1.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2. 硕士研究生获奖比例为在读学生的90%,其中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均各占总人数的10%、30%、50%。 三、优秀奖学金评定方法 1.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以最终成绩(成绩加成方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 (3)调剂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河北大学的学生之后。 2. 符合基本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研究生评奖标准如下: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申请者优先; (2)申请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及授权专利等必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科研、竞赛成果认定时间范围暂定为2021年10月5日—2022年8月31日(以研究生院正式通知公布的时间范围为准,成果须见刊或相关证书);所提交的科研成果须属于河北大学;所提交的成果只享受一学年此奖项的参评,不得重复使用,若有虚假情况或重复提交成果,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采用综合测评成绩。 3. 综合测评原则及细则 (1)综合测评原则 综合测评具体量化标准原则上参照如下标准执行:评奖实行百分制原则,其中思想品德占比10%,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主持和参与课题、学术获奖、实践成果等)占比60%。 同时实行导师评价机制,导师根据表格内容对学生进行评价,并最后给出推荐意见,原则上,有一项表现为差的不做推荐。 思想品德打分表: 说明:本项内容总分为10分。每人的基础分为5分,上课、学术报告每缺勤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研究生培养活动中,担任秘书每次计0.3分;个人贡献情况由由学院科研科长和学生工作小组成员共同认定,不超过2分。担任学院会议志愿者,每次计0.3分。 (2)量化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分数计算公式为:总分=思想品德×10%+学习成绩×30%+科研成果×60%。 学习成绩=上学年所有学习科目成绩(不包括政治、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科目总门数。 学术成果:主要指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研项目、发表实习作品以及学术成果获奖的情况。 学术硕士发表的实践作品只计国家级作品。 第一、发表学术论文,对应分值如下: 注: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参照我校社科处公布最新的《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中相应期刊。C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收录的学术论文(CSSCI),《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发表时的刊物级别为准)。 研究生参加全国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大会入选且论文集公开出版的,比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未公开出版的不计。 研究生参加全国学术会议(中国新闻史学会及其二级学会主办),大会提交论文并录用1分,有发言的,发言一次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需有相关证明。学术论文在学术会议上获奖的,得分分值参照参赛作品获奖(厅局级)相应对待。论文集公开出版的,比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未公开出版的不计。 翻译作品的得分分值按低一档分值计算。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可参照学校规定加分。 在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署名中,导师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第二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一计算分值,署名第三的研究生按署名第二计算分值,依次类推。 一人发表多篇论文的单项最高分为A1,次高分为A2……,最后得分A=A1+A2+A3+A4+0.3A5+0.2A6+0.1A7 第二、参加科研项目(B),对应分值如下 研究生参加课题,须提供课题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材料,有明确文件证明本人参与课题研究。一人参加多项课题的,单项最高分为B1,次高分为B2……,最后得分B=B1+0.3B2+0.2B3+0.1B4 第三、实践作品(C),对应分值如下 学术硕士只计算国家级媒体实践作品,其他级别不计。 第四、参赛作品获奖(D),对应分值如下 获奖依据举办级别认定,科技竞赛项目参考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目录(以研究生院通知公布为准)。研究生须提供参赛作品、活动通知和获奖证书。一人获奖的单项最高分为D1,次高分为D2……,最后得分D=D1+0.3D2+0.2D3+0.1D4。 四、备注 1 .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2 . 本规定未尽事宜及评定中出现的问题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