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因学科门类庞杂、研究范式多元,论文的质量判断始终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人们通常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研究的严肃性,对于人文社科研究的规范和创新往往不置可否,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是否拥有明确的质量判断标准呢?本文就力图为人文社科学术期刊论文质量的判断建构一个基本的框架,以利于论文质量的判断更加理性和专业。一、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人文社科论文背后事实上隐藏着遵照不同范式进行的人文社科研究。虽然如此,与自然科学截然不同的人文社科类论文仍然会有一些通用的一般性标准,我们可以视之为此类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基于人文社科研究的学术属性和该领域研究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主要表现为学术特征和意识形态特征两个方面:1、学术特征学术既指系统的学问,又指研究学问的过程,因而学术作品一方面含有作为名词的学问信息,也必须内含学问产生的规范过程,我们所面对的论文则是学术过程的产品。人文社科类的论文,有的是显现研究过程的,有的则只是呈现结论及相关的论证和说明,即使显现研究过程的论文,也不可能展现研究过程的全部信息,因而,我们所面对的论文基本上是以文本方式存在的研究结果。面对这样的学术作品,我们需要把握以下量的和质的特征。信息量、知识量和学术含量学术性论文具有天然的求真倾向,其作者要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遵循学术的规范为读者贡献新的信息和知识,只有包含一定的信息量、知识量和学术含量,才会具有公之于众的价值。信息量指一定篇幅的文本所能提供的有意义的内容,它可以是事实性的、概念原理性的,也可以是方法性的,但无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信息,都需要具有经验上的或者逻辑上的可靠性,这是一个文本有意义的基本保证。经验上的可靠,首先意味着文本信息具有经验上的可能性,其次意味着信息来源的真实性。这样的信息可以让读者间接地获得关于世界的真实。逻辑上的可靠,则指文本所提供的信息是我们的理性可以想象的。不真实和不符合理性逻辑的信息是没有意义的,学术文本需要避免这样的内容,相反地,应该提供与文本规模相称的具有经验和逻辑可靠性的有意义内容。这是我们从心理上接受一个学术文本的第一条件。知识是一种信息,但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是知识。学术研究的求知本性决定了作为学术作品的论文必须提供比例较大的知识性信息,否则,该文本的报道性质就会大于认识论的性质,其背后的研究劳动是值得怀疑的。学术文本中的知识信息,不可能是全新的,更多情况下是较少的新知识信息与较多的旧知识信息之间的联系在文本中得以呈现,给人的阅读效应是充实、宏阔和连续。这样的论文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良好学养。学术含量,是学术作品在结论上的创新程度和得出创新结论的研究过程规范和高明程度。学术研究旨在探索未知、修正已知、追求真知,其结论的底线是具有一定的新意,如果没有新意,一个学术文本要么是“科普的”,要么只是用丰富的资料示范了一个学术过程。真正的专业研究者所提供的论文在他们自己看来通常是有不同程度创新的,在此基础上,更为深入的考察即是论文所内含的“研究过程”的规范和高明程度。学术作品的质感离不开足够的信息量、知识量,但更为本质的还是作品的学术性,即创新性和创新的规范和高明属性。基础性、思想性和文化性换一个维度,还可以从质的角度判断具体的学术文本。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这一领域研究者长期的经验,一个学术文本所内含的研究的基础性、思想性和文化性是其质量高低的重要特征。一般学科都存在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分,其中的基础研究是认识取向的,应用研究是实践取向的。即便是基础研究的内部,也存在着更为基础的研究,这样的研究通常是贴近一个学科领域核心问题的研究。由于原创性的研究最容易发生在基础性的研究领域,也由于基础性的研究难度相对较大,所以一个学术文本所含研究的基础性程度通常也能反映出其高深的程度。应该说越是基础性的学术文本,其思想性的潜质就越大,因为思想性意味着具体的专业研究成果可以对专业领域之外的人们产生明显的启示作用。显然,越是基础性的研究,因其可迁移的程度较高,其启示的范围相对也是较大的。人文社科类的学术研究应具有思想性的追求,这是使最终的学术文本具有灵动感的重要前提。我们需要意识到专家实践导致的专家人格很容易造成学术文本的局促与狭隘,这样的论文即便在专业意义上精巧,其更大范围的意义是不可想象的。学术文本的文化性与思想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因为思想是文化的灵魂。除此之外,学术文本的文化性还指文本作者把所研究的主体与人类历史文化总体相结合的状况。孤立的专业探讨表现为写作上的就事论事,由此而来的论文难有恢弘、广阔与厚重气象,即使把专业的问题说得通透,总是少了一些质感。论文的文化性取决于作者的学术视野,宽广的学术视野有助于论文的文化内涵提升。单从研究的角度讲,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只有既懂得人性,又有文化的兴趣,才能把自己要说的专业问题说清楚。人文是社会的人文,社会是人文的社会。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需要体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特征。2、意识形态特征自然科学研究在现代社会基本上无涉意识形态问题,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就不大相同了,原因是人文和社会现象总发生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下,总与该背景下的主流价值观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意识形态特征在论文中的体现通常被理解为政治标准问题,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落实到具体的学术文本,就会发现意识形态标准的把握是一个特殊的学术问题。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论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对每一类论文的认识和把握总体上是一个学术理性过程。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学术文本不难遇到明显有异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论文,极端者会走向主流意识形态的反面,这也就是无需争议的政治标准问题。此类论文一般是表达文本作者所推崇的政治观念和制度,虽为学术文本,但字里行间能够流溢出作者的情感和态度。客观地说,凡存在此类问题的论文,在学术发展上通常并无新意,只是表达了不同于主流的另一种意识形态而已,因另一种意识形态已经经历了理论的和历史的过程,其学术的价值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涉及一些特殊问题的学术文本有一类论文并不反对主流的意识形态,但所论及的问题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具有间接的意识形态效应,这是人文社科学术领域中较难把握的。以宗教问题为例,众所周知,我国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但当我们面对论述欧洲历史上的宗教宽容问题时该如何决定取舍呢?笔者觉得,虽然宗教宽容是一个历史现象,但在启蒙运动时期,它主要表达了要求国家允许个人选择并非国家认可的宗教信仰形式的诉求,这与当下我们国家的宗教政策是有偏差的。从学术的角度看,宗教宽容问题只是一种历史学信息,并无纯粹意义上的知识增长。西方批判理论研究类的学术文本对现实的批判是西方现当代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取向,在这一潮流中,出现了很多发展性的研究成果,增益了人类的知识。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比较典型的批判现实的经济哲学著作。被称为批判理论的流派起源于1920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除了方法论上的贡献,这一流派的理论家重在说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支配结构和文化构成。应该说批判理论是具有极强学术性的,但也不可否认对现实社会支配结构和文化构成的揭示,会与现实的批判运动具有现实的逻辑关系。二、论文的具体质量判断人文社科研究拥有不同的研究范式,不同范式的研究成果,其学术质量判断标准是有差异的。因而我们只能就不同的范式来谈论论文的具体质量标准。现实地看,人文社科类研究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哲学思辨类、人文解释类和经验实证类,在此作具体说明:1、哲学思辨类论文哲学思辨类论文不只是指哲学学科的思辨类的论文,而是指包括哲学在内的各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基本理论研究成果。此类优秀论文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我国学术教育和研究传统历来不重思辨。加之学术从业者对于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的钟爱,哲学思辨类的研究成果数量上较少,质量高的不多。由此还带来人们对此类研究价值在某种程度的怀疑和轻视。质言之,思辨即以思来辨,它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要依靠研究主体的直觉和逻辑能力,在概念与概念之间寻觅意义,获得对研究对象的新的理解。对于哲学思辨类的论文,我们首先要判断思辨对象的价值。因思辨发生在经验辨别的边界,经验世界的事物是无需思辨的。对于经验以外的东西,原则上都能思辨,也只能思辨,但并非一切的对象都有思辨的价值。如果我们承认进入思辨范围的对象仅是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时才有意义,那么,一切关于与经验世界平行的、主观设置的思辨对象,至少在学术研究中是没有价值的。所谓经验世界在思维中的自然延伸,我们可以借助哲学本体论中的“存在”概念加以理解。“存在”不是“是”,它与“时空”这一经验框架保持着关联,所以,“存在”与“是”相比较,不是最抽象的概念,可与具体的“存在者”相比较又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显而易见,“存在”概念处于经验世界的边缘,再向前抽象,就到了“是”,也就只剩下纯粹逻辑的规定性了。原则地说,类似“存在”这样的思辨对象是有重要价值的。各个具体的人文社会学科,都有基础研究领域,其中不乏需要思辨的对象,知晓了思辨的旨意,就容易判断具体论文思辨对象的价值。其次,要判断具体论文的思辨水平。这是一个与逻辑有关又不只是纯粹逻辑学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能够言说的却又只是关联逻辑的部分。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思辨就是以概念为元素、以判断为中介的推理过程。那么,面对哲学思辨类的论文,要先寻找文本中的关键概念,看其意义是否清晰、界定是否恰当以及前后意义是否一致;再寻找文本中的基本判断,尤其是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判断,看其是否具有经验的和逻辑的可靠性;最后,也是很核心的是析出文本的逻辑理路,即推理路线,看其是否合乎思维形式的规则。其实,这只是判断论文思辨水平的初阶,再进一步还可考察文本的辩证水平,这就超越了形式逻辑的范围。不仅如此,高水平的思辨文本通常能够反映出作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逻辑功夫和思维浪漫。再次,要看思辨结论的新旧与正误。一个学术文本必须提供新的结论才具有明显的学术价值,有学术追求的作者通常都力图做到这一点,因而他们通常会自认为有新的进展。这就需要读者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学养,要能判断具体论文的结论是否在已有的最先进的结论基础上有所进益,具体地说,要看其结论对原有认识是否有补充和丰富、是否有纠正和完善。若发现结论确有新意,则要进一步判断其正误。新,并不意味着真,仅意味着不是旧有。对正误的判断又要回复到论文思辨水平的判断上,可见对哲学思辨类论文的质量判断在实际工作中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2、人文解释类论文中国传统学问以人文解释为其要务,以致中国学者多乐于并善于做人文解释的功夫,此类论文也比较多。然而,对于人文解释类的学术研究质量判断却是最难形成共识的,笔者以为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此类研究的性质缺乏到位的认识。人文,以文、史为主要领域,兼及一部分哲学的工作,这一领域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用“做学问”来表达。既是做学问,功夫当在学、问之间,学者虚心涵泳,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借助对经典(或重要)文本的训诂,使人明白文本之义,也可借此阐发研究者的新意。其效用主要在于唤醒历史,彰显人文的活力,传承优秀的文化。从此意义上讲,判断人文解释类论文的质量,不可以创造新知为标准,而是要评估其所释文本的价值、解释的水平及所阐发意义的新旧与启发性。所释文本的价值是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质量的基础。历史遗留下来的文本是巨量的,虽然每一个历史性文本都具有自身的意义,但其学术研究的价值就大相径庭了。人文历史的残酷性表现之一就是只选择和留存可以为时代代言的重要文本,此外的文本客观上充当了重要文本产生的背景,正如“一将名成万骨枯”,无数的学者被湮没,无数的文本被搁置,名垂青史的只是有数的节点性人物及其作品。人文学科的研究者本着创新的立场,存在着对重要历史性文本的解释性研究,也有把目光转移到较次要文本的做法。然而,文本的确有价值上的差异,如果一个论文所选择的文本少有价值,整个后续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是一种体力的劳作,整个论文在学术研究的意义上是不可取的。假如文本的选择合适,读者则要审视其解释的水平。说到解释,中国传统学者所作的基本上是考据释义之事,他们忠实于文本,慎言言外之意,讲究无一念无来历,上乘者能够博学、慎思、明辨,其人可温文尔雅,其文能条理不紊。这样的学者有学养,这样的文本见功夫,这样的研究比的是学问的见识和功力,若言思想的创新和知识的增进则乏善可陈。考虑到人文学科的价值主要在于通过对经典文本的不断解读延续文化的血脉,弘扬人文精神,读者是可以用欣赏的眼光判断此类论文的,但考虑到解释一事在西方已由技术而方法论以至成为一种哲学的思维,又使人无法不面对传统解释作为人文学科研究手段的局限性。且不说当代伽达默尔(1900-2002)已将受到人们关注的历史性的社会文化现象文本化,狄尔泰(1833-1911)早已把历史世界这一人的经验的整体实在视为解释学的对象了。中国人文学科有悠久的历史,却进步缓慢,看来需作哲学方法的文章,否则,高水平的学术作品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解释文本以喻人为要义,但绝不仅仅使人明白文本自身的意义。当我们把解释视为人文学科创新方法的时候,解释已经不是教书先生的一种本领了,它必须转变为人文学者阐发、挖掘人文新意的途径。在对经典的无限阅读、解读的过程中,人文世界的新思想才能不断涌现,人类文明才能不断发展,这也正是人文学者的应然使命。文本启迪学者,学者阐发思想启迪众人,方为人文学科研究的常态。面对大量的人文解释类论文,学术期刊的读者作为论文“社会化之筛”的第一关,固然要审视论文所释文本的价值和论文作者人文解释的功夫,也应该关注人文解释的文化效用。不能简单地认为基于经典文本的思想挖掘和阐发是一种主观的随意,在阐发的过程中,新的思想被自然地创造,经典文本也因此不仅是永世诵读的对象,而且成为思想创造的资源。耳闻有的学者表达阅读经典的心得,屡被有功底的专业学者诟病,笔者意识到的是两种对待经典文本的态度和方法。批评的一方自然是坚守传统经学方法的学者,被批评的一方自觉不自觉地实践了狄尔泰解释学的方法。应该说,双方的学术性工作均有其个性化的价值,但相对说来,被批评一方的工作是应该被理解的。在理解的基础上,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有义务帮助这样的研究逐渐规范起来,如此,人文学科的研究才能够在延续优秀传统的同时获得新的生命。3、经验实证类论文还有一类论文是借鉴自然科学范式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这类论文并非来自某个单一的学科领域,几乎分布在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之中。其特征是接受实证哲学方法论的指导,用经验的方法获取数据,用数学的方法处理数据,在此基础上得出研究的结论并进行相关的讨论。对于这一类论文,长于思辨和人文解释的读者是深感头疼的,一方面对经验实证的方法本身缺乏深透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对此类研究的价值持有怀疑。对此,我们需要具有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固然不同于自然科学,但的确也存在着一些数量的事实以及可以量化的事实,这也是经验实证方法可以合理移植的基础。要说有问题,主要在于许多研究者对计量研究方法背后的数学哲学思想不甚了了,加上对研究本身的追求缺乏较高的认识境界,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借助一个价值不大的问题进行了一番实证方法的演练,不免使人对此类论文感到头疼。事实上,经验实证方法的进入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影响,高质量的实证研究成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值得珍视的。对于这一类论文的判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问题与目的。一切研究都是从问题开始的,这一点在经验实证类研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按照实证研究的路线,此类学术文本必先交代要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话题(item),而是研究意义上的真问题(question or problem)。我们可以进一步把question解读为“需要解答的问题”,把problem解读为“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能够引发研究过程的问题要么是认识上的困惑,要么是实践上的阻障,不用说,这里的困惑和阻障应该是一个领域的人们共同面临的,如果只是研究者个人的困惑和阻障,由此引发的研究对个人是有意义的,但在具体学术领域是没有意义的。科学研究只有第一而无第二,因而,发现或触碰到了研究领域的真问题时,其后的研究自然是具有创造性的。审视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必先对论文所包含的问题作出真假判断。好的论文还会对问题消解之后的效应作出说明,这也就是研究的最终目的。很多作者容易把问题的解决本身视为研究的目的,虽不为错,却不彻底。当言明了具体问题解决的后续效应,等于把具体的研究与整个研究领域联系了起来,研究的意义就显而易见了。第二,过程与方法。经验实证类研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方法意识明确,这与哲学思辨和人文解释类的研究有所不同。从此类研究文本中就可以看到,问题提出后,必有具体的研究设计,具体包括研究的过程及方法。人文社科研究所设计的实证研究方法主要有观察、调查、实验、文献的计量分析等,研究文本通常都会作出操作性的说明。判断研究方法选择恰当与否的依据是研究方法与问题解决之间的适切性。研究方法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复杂越好,原则上最好的方法选择是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所面对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我国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方法主义倾向,具体表现为所研究的问题意义不大,所得出的结论缺乏新意,整个研究文本基本上在展现研究者(也是作者)的方法修养。这只能说明一部分研究者还没有走进具体学术领域的堂奥,结果是:研究论文层出不穷,我们却很难感觉到学术的明显发展。判断研究过程设计的严谨与否,主要是对研究过程规范意义上的审查。每一种研究方法的使用都是以过程的方式展开的,都有自己规范的步骤,如果严格遵循了规范,研究方法就能发挥出其特有的功能,否则,即使方法与问题是适切的,研究的目的也无法彻底达成。单就研究过程本身来说,若不能完全规范,轻者导致研究不到位,重者还可能导致伪研究的出现。事实上,尽管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在结构上呈现了研究过程与方法的信息,但文字文本的局限性也会使得研究过程信息无法完整呈现,因而,对研究过程与方法的审视必须着重用力。第三,结论与讨论。研究者运用种种方法获得有效数据和资料之后,通常会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数学的或哲学的处理,以此得出研究的结论,并对结论作理论的分析和讨论。这一部分最见研究者的理论功力,也恰恰是这一部分目前普遍比较薄弱。这样的薄弱在感觉上表现为一篇论文的结构失衡,缺乏美学素质,实质上是因作者的理论功力不足使得研究所获得数据、所作出的结论一定程度上被浪费。三、相关参考因素面对论文,我们主要进行的是纯粹学术性的判断,同时也会考虑一些相对于学术研究本身来说具有边缘性的因素。比如,文本的情况、作者的情况以及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情况,这些因素虽然是边缘的,却非不重要的,应属于对论文质量进行判断的相关参考因素。我们所说的文本情况是指写作意义上文本质量,也可说是写作意义上的文本成熟度问题。说一个人学问好,文章也好,显然把学问和文章分开而言了,这是具有合理性的。文章自身的独立性也是写作学成立的前提。上述三类研究中,经验实证类的论文,其文章的结构通常是格式化的和规范的,越接近自然科学样式的文本,其格式化的痕迹越是明显,以致很容易认为这种研究类型的论文在写作上不需要十分考究,其实不然。要知道,即使在纯粹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研究领域,也存在着专门的科技论文写作的训练。虽然经验实证类的论文的大结构难以摆脱共同的规范,但对研究成果的表达还是有高下之分的。相对而言,哲学思辨类和人文解释类的论文,写作上的质量就非常重要了。由于这两类研究的表达没有统一的格式规范,因而一个论文的质量实际上是学术质量和文章质量的综合体。读者在判断论文质量过程中,还会考察论文作者的情况。这听起来是一个与论文自身质量无关的问题,但有经验的学者从来不会忽略这一方面的考察。其中的道理是作者年龄、学历、专业方向等信息能够为我们提供论文质量判断的辅助性信息。大家知道,研究人员普遍反映论文发表难,站在期刊的立场上看,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期刊编辑部对优质的论文求之若渴,巨量的论文因不符合期刊的质量要求客观上耗费了编辑们大量的精力。发表难,准确地说是在高质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难,是不符合发表要求的论文发表难。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博士生毕业,都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这无疑逼迫了那些尚不具备较高研究能力的人们作自己力不能及的事情。谁能否认作者和作品无法分离这一事实?此外,目前已经普遍实施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可以高效、直观地发现论文与已发表文献之间的重合程度,牵涉到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无法忽视。数据技术为我们提供了方便,减少了劳务,却掩盖了许多学术的具体细节。笔者发现目前的“查重”至少遇到了以下两种情形:与其他作者学术文本的重复问题。这里面又有两种可能,一是有注释的过度引用,这是学术规范问题,二是无注释的抄袭行为,这就是学术道德问题了。与文本作者自己以往发表文献的重合问题。这中间确有作者心性懒惰的因素,也有作者无法在新的语境中重新表达已有思想的能力因素。有一种情形是可以宽容的,即新的学术文本是过去零碎思考的系统化整理,这样的新文本具有学术价值,感觉上存在着新旧文本的高比例重复,但不属于懒惰或低能问题。综上所述,人文社科期刊论文质量的判断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正因如此,只有把论文质量的判断与人文社科研究联系起来,才能够触及问题的本质。可以说,把握住了论文的基本质量特征和具体判断标准,加上对相关参考因素的考察,读者对论文质量的判断就能逐渐步入自觉、有序的理性轨道。
意识,它是哲学、心理学以及其它有关学科共同的研究对象或研究课题。究竟 什么是意识,不仅它本身是一个一时难于说清楚的复杂问题,而且从古至今人们对 它的理解也很不一致,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称的“意识”一词有两种用法:一个当动词用,即指 “意识到”的活动,亦即认识活动;一是当名词用,即指与物质相对立的活动的结 果,如知识、思想、观念等等。 心理学研究意识问题与哲学研究意识问题有一致之处,但又有所区别。从一致 处来说:二者研究的都是意识问题,而且科学心理学对意识问题的研究,接受马克 思主义哲学的指导。 从区别来说: 哲学研究的是作为名词使用的“意识”,即与 “物质”相对立的意识,是总体研究人的意识,其基本问题是意识对存在的关系问 题,即指个人意识,也指社会意识;心理学研究的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意识”,即 指“意识到”的活动、认识活动,是较为具体地研究人的个体意识,研究它的实质、 发生和发展、结构和功能等,虽然在心理学的一些学科(例如社会心理学)中也不 免会较多地涉及社会意识问题,但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它所研究的毕竟是 个体意识。 因此,在心理学中,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 。 笔者曾撰文(《意识问题杂谈》,载《心理学探新》,1982年第4期)谈到:作 为人所特有的心理现象的意识,是包括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一种具有复合结构 的最高级的认识活动,思维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是人类以共同劳动等实践 活动为基础结成的社会中同语言一起产生、又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是 借助于第二信号系统而实现的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具有自觉性、能动性、创造 性等特点;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中,它发挥着调节、控制、指导的作用;它不仅是 社会的产物,而且在阶级社会中还会带有阶级性色彩。这后一句话反映了个体意识 与社会意识的必然联系性。1992年,笔者在《论消费者的意识》(该长篇论文提交 湖北省心理学会学术年会交流,后经删节为《消费者的意识与消费类型》一文,载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1993年第3期)一文中再次写到意识:“从广义方面来理 解,‘意识’是指与物质相对的活动的结果,用作名词,如知识、思想、观念等等, 哲学中常说的‘存在决定意识’这‘意识’是精神的东西,所以,‘意识’与‘心 理’是相通的,但二者内涵不完全相同”;从狭义方面来理解,‘意识’是指人的 认识活动,用作动词,如‘意识到’,所谓‘意识到’也就是‘认识到’,心理学 中所说的意识,就是指的‘意识到’,即人的心理活动,它是一种认识形式,是一 种反映形式。……在医学上,意识是指‘神志清晰状态’或‘醒觉状态’;在精神 医学上,意识是指病人整个精神活动的清晰程度和清晰范围”。因此,“‘意识’ 作为人的一种高级认识活动,包括对环境和人自身的识别能力以及其清晰的程度。 正常人在清醒的时候,意识是明晰的,神志清楚,能正确地识别和理解时间、地点、 人物、事件以及自己的经济收入和消费状况,能对周围环境的作用(包括周围他人 消费情况对自己的影响作用)作出相应的、合适的、有目的的、能动的反映和反应。 ” 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人有意识。 意识形态 讲简单点就是人类对于人类社会的认识角度,共产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资本主义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下面是诸多哲学家描述的 。 意识形态(ideology) 阿尔图塞(Louis Althusser) 意识形态是一个诸种观念和表象(representation)的系统,它支配着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精神。 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的生存状态想像性关系的再现。 为了说明我关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的中心议题,我将首先提出两个主题,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肯定的。第一个主题涉及到用意识形态的想像形式来"再现"的对象;第二个主题涉及的是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主题一:意识形态再现了个体与其存在的真实状态的想像性关系。 ……当我们承认意识形态并不与现实对应时,亦即承认意识形态构成了一种幻觉时,我们就是认可了意识形态构造了一个现实的幻觉,它们只需被"解释"为发现了隐含在那个世界想像的表象后面的世界之现实(意识形态=幻象/暗示)。 主题二:意识形态有一个物质的存在。 在说到那些看来塑造意识形态的"观念"或"表象"但却没有一个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有的则是一个物质存在时,我已经触及到这一主题。我甚至提出,"观念"的观念性或精神性存在只出现在"观念"的意识形态中,或意识形态的某种意识形态中,这里我要补充说,它只出现在自科学涌现以来似乎就奠定了这一概念的意识形态之中,亦即出现在科学实践者在其自发的意识形态中向他们自己展示(真实或虚假)的"观念"之中。 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 意识形态特别指涉在表意层面上展开的权力斗争的方式;尽管这种表意活动卷入了各种霸权过程,但并不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处于维持统治的支配水平上。 意识形态通常被感受为自然化和普遍化的过程。通过设置一套复杂的话语手段,意识形态把事实上是党派的、论争的和特定历史阶段的价值,显现为任何时代和地点都确乎如此的东西,因而这些价值也就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改变的。 简言之,意识形态是一个话语问题,一个处于历史情境中的主体间的实践交往问题,而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我们所叙说的命题问题)。意识形态也不只是一个偏向性的、偏见性的和党派性的话语问题,尽管没什么人类话语不是这样。 意识形态是指很大程度上被掩盖了的贯穿在并奠基于我们实际陈述的那些价值观结构,我说的是在其中我们言说和信仰的方式,它们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有关……亦即情感、评价、感知和信仰的模式,它们与社会权力维系具有某种关系。 吉尔兹(Clifford Geertz) 就研究意识形态的社会决定因素而言,存有两种主要的路径:利益论和张力论。在前者看来,意识形态乃是一种面具或武器;而对后者来说,意识形态则是病症和处方。以利益论来看,意识形态的主张要在争取优越的广泛斗争的背景中加以考察;依据张力论,则是在修正社会心理失衡的漫长努力背景中来考察。在前一种背景中,人们是追逐权力,在后一种背景下,人们则是逃离焦虑。 尽管有其他差异,但所谓认知的和表现的符号或符号系统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是信息的外在资源,人类生活正是依赖这种资源加以塑型的,所以它们是感知、理解、判断和运作世界的超个人的机制。文化的种种模式--宗教的、哲学的、美学的、科学的和意识形态的模式都是一些"程序";它们为社会的和心理过程的组织化提供模板或蓝图,就像遗传机制为有机体过程的组织化提供了这样的模板一样……人这种制造工具、会笑和会撒谎的动物,也是未完成的动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自我完成的动物。人是他自我实现的主体,他从符号模式建构的一般能力中创造出界定自身的特殊能力。或者说,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正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建构,以及社会秩序的图式意象的建构,人才使自己无论好歹地成为一种政治动物。 作为文化系统,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区别应在其分别表征的总体情境的不同符号策略类型中找寻。科学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命名情境结构,亦即包含其中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是无功利性的,其形式是节制的、简洁的和绝对分析性的,通过回避最有效的陈述道德情操的语义学手段,科学寻求最大限度的思想明晰性。而意识形态命名情境结构的方式则是,包蕴其内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乃是一种承诺。其风格乃是华彩的、生动的和有意暗示性的:通过科学所回避的语义学手段来表达道德情操,它追求唤起人们的行动……科学是文化的诊断性和批判性层面,而意识形态则是文化的辩护性和论辩性层面,它指的是"文化的那一个部分,即主动关心信仰和价值模式的确立与捍卫。 詹姆逊(Fredric Jameson) 从这一较高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本质上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第一种意识形态模式并不能给予我们多大帮助,因为现在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某一种思想体系是真理还是谬误的问题,毋宁说是其在阶级斗争中的功能、作用及有效性问题。现在人们认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任务是合法化和领导权(这两个词分别来自哈贝马斯和葛兰西),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一个统治阶级能够永远依靠暴力来维护其统治,虽然暴力在社会危机的动乱时刻完全是必须的。恰恰相反,统治阶级必须依靠人们某种形式的赞同,起码是某种形式的被动接受,因此庞大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就是去说服人们相信社会生活就应该如此,相信变革是枉费心机,社会关系从来就是这样,等等。而同时,可想而知,一种相对抗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例如马克思主义本身,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不是作为关于社会状态的"科学"--向占领导权地位的意识形态提出挑战,揭穿、削弱这种意识形态,使人们不再相信它,作为更广阔范围内夺取政权斗争的一部分,还必须发展自己与之相对的意识形态。 拉克洛(Ernesto Laclau) 意识形态不是由对肯定的本质的误认所构成的,确切地说是相反,意识形态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以下事物所构成的,即没有认识到任何可能性不确定的特征,以及没有认识到任何最终弥合的不可能性。 . 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 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最初是一个黑格尔式的概念,后来被用于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这个概念所拥有的许多令人信服的力量来自尼采和弗洛伊德。它的新颖之处就在于:理性现象可能比起非理性现象晦暗,更难以把握。它的神秘化力量可以如此隐蔽,以至于逻辑的艺术不足以打碎这种神秘。神秘化源于一种无意识的意图,将神秘之物给神秘化了。 就像康德超验辩证法中的理性一样,意识形态可能是幻象的必要来源。这也许是最近的一种看法。假如人们相信阿尔图塞的话,那么,意识形态总是表现了某种方式,正是在这种方式中,意识会经验到它对决定它的那些客观的和物质的条件的依赖,亦即对科学理性在其客观性中要加以把握的条件的依赖。然而,一个必然产生的疑惑是,这是否同时在告诉我们以下意识的某种怪异性,这种意识是有关科学所控制的秩序的,确切地说,与科学所属的东西相关,亦即主体的断裂,科学与存在之间的巨大鸿沟和"游戏"。 比尔格(Peter Bürger) 应该注意到,在这种模式中,意识形态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是社会现实的拷贝,亦即社会现实的复制,而应看做是社会现实的产物。意识形态是一种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对作为一种不充分事物的所经验的现实的反应("真正的现实",亦即人在现实中展开的可能性被压制了,因此人被迫进入在宗教领域中"幻想地实现"他自己)。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某种社会状况的反映;它们是整个社会现实的各个部分:"意识形态的要素并不只是掩盖了经济利益,它们不只是标语和口号:它们是所进行的现实斗争的组成部分和要素。" 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意识形态"在社会学分析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术语,但这个术语的困难首先在于:要么它是用于描述:a)一个阶级或其他社会集团系统的或自觉的信仰,恰如"意识形态的"这个词的通常用法是意指一些普遍原则或理论主张,或通常不那么中听的说法,是指一些教条。要么是用于描述:b)一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独特的世界观或普遍观念,它既包括一些系统的和自觉的信仰,也包括不那么自觉的和系统阐发的态度、习惯和情感,甚至包括一些无意识的假定、意旨和承诺。 威廉森(Judith Williamson) 意识形态就是某种意义,它是由社会的状况必然产生的,并有助于永久维持这些社会状况。我们会感到有一种归属的需要,一种身处某个社会"阶层"的需要,尽管这种需要很难察觉。实际上这种需要也许是想像性地被赋予的。我们所有人都真实地需要一种社会存在,一种共同文化。大众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就提供了这一需要,它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潜在地)实现一种肯定的功能。 齐泽克(Slavoj Zizek) 作为一种信念,一组观念、信仰、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在概念被用来使我们确信其"真理",但实际上服务于某种隐含的特定权力利益。与这一概念对应的意识形态批判模式就是征候式阅读模式:这一批判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裂隙、空白和笔误来揭示官方文本隐含的偏见--以"平等和自由"来揭橥市场交换中合作者的平等和自由,当然,这种市场赋予生产方式所有者以特权。 意识形态不再被视为一个保证社会再生产同质的机制,不再作为"社会的凝聚力";它变成了一个维特根斯坦式的含混关联的和异质的过程的"家族",其范围是严格地局部性的。依照这些思路,所谓的统治的意识形态主题批判努力要表明,一种意识形态要么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但不限于某一社会阶层,要么揭露意识形态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是边缘化的。
引入精神分析理论来研究意识形态,是因为精神分析视野下的意识形态》是赫尔墨斯国际前沿论文书系之一。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不仅是物质的存在,更是精神的存在,生活不仅是为了满足我们的物质需求,更是为了和解内心冲突。
看问题有解决没有及解决方案是否可行及实用是经过论证过的吗
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 依据这个定义,可以说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但不是一般的思想观念, 它有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 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 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下面是诸多哲学家描述的 意识形态(ideology) 阿尔图塞(Louis Althusser) 意识形态是一个诸种观念和表象(representation)的系统,它支配着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精神。 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的生存状态想像性关系的再现。 为了说明我关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的中心议题,我将首先提出两个主题,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肯定的。第一个主题涉及到用意识形态的想像形式来"再现"的对象;第二个主题涉及的是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主题一:意识形态再现了个体与其存在的真实状态的想像性关系。 ……当我们承认意识形态并不与现实对应时,亦即承认意识形态构成了一种幻觉时,我们就是认可了意识形态构造了一个现实的幻觉,它们只需被"解释"为发现了隐含在那个世界想像的表象后面的世界之现实(意识形态=幻象/暗示)。 主题二:意识形态有一个物质的存在。 在说到那些看来塑造意识形态的"观念"或"表象"但却没有一个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有的则是一个物质存在时,我已经触及到这一主题。我甚至提出,"观念"的观念性或精神性存在只出现在"观念"的意识形态中,或意识形态的某种意识形态中,这里我要补充说,它只出现在自科学涌现以来似乎就奠定了这一概念的意识形态之中,亦即出现在科学实践者在其自发的意识形态中向他们自己展示(真实或虚假)的"观念"之中。 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 意识形态特别指涉在表意层面上展开的权力斗争的方式;尽管这种表意活动卷入了各种霸权过程,但并不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处于维持统治的支配水平上。 意识形态通常被感受为自然化和普遍化的过程。通过设置一套复杂的话语手段,意识形态把事实上是党派的、论争的和特定历史阶段的价值,显现为任何时代和地点都确乎如此的东西,因而这些价值也就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改变的。 简言之,意识形态是一个话语问题,一个处于历史情境中的主体间的实践交往问题,而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我们所叙说的命题问题)。意识形态也不只是一个偏向性的、偏见性的和党派性的话语问题,尽管没什么人类话语不是这样。 意识形态是指很大程度上被掩盖了的贯穿在并奠基于我们实际陈述的那些价值观结构,我说的是在其中我们言说和信仰的方式,它们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有关……亦即情感、评价、感知和信仰的模式,它们与社会权力维系具有某种关系。 吉尔兹(Clifford Geertz) 就研究意识形态的社会决定因素而言,存有两种主要的路径:利益论和张力论。在前者看来,意识形态乃是一种面具或武器;而对后者来说,意识形态则是病症和处方。以利益论来看,意识形态的主张要在争取优越的广泛斗争的背景中加以考察;依据张力论,则是在修正社会心理失衡的漫长努力背景中来考察。在前一种背景中,人们是追逐权力,在后一种背景下,人们则是逃离焦虑。 尽管有其他差异,但所谓认知的和表现的符号或符号系统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是信息的外在资源,人类生活正是依赖这种资源加以塑型的,所以它们是感知、理解、判断和运作世界的超个人的机制。文化的种种模式--宗教的、哲学的、美学的、科学的和意识形态的模式都是一些"程序";它们为社会的和心理过程的组织化提供模板或蓝图,就像遗传机制为有机体过程的组织化提供了这样的模板一样……人这种制造工具、会笑和会撒谎的动物,也是未完成的动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自我完成的动物。人是他自我实现的主体,他从符号模式建构的一般能力中创造出界定自身的特殊能力。或者说,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来,正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建构,以及社会秩序的图式意象的建构,人才使自己无论好歹地成为一种政治动物。 作为文化系统,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区别应在其分别表征的总体情境的不同符号策略类型中找寻。科学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命名情境结构,亦即包含其中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是无功利性的,其形式是节制的、简洁的和绝对分析性的,通过回避最有效的陈述道德情操的语义学手段,科学寻求最大限度的思想明晰性。而意识形态命名情境结构的方式则是,包蕴其内的对待这些情境的态度乃是一种承诺。其风格乃是华彩的、生动的和有意暗示性的:通过科学所回避的语义学手段来表达道德情操,它追求唤起人们的行动……科学是文化的诊断性和批判性层面,而意识形态则是文化的辩护性和论辩性层面,它指的是"文化的那一个部分,即主动关心信仰和价值模式的确立与捍卫。 詹姆逊(Fredric Jameson) 从这一较高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本质上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第一种意识形态模式并不能给予我们多大帮助,因为现在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某一种思想体系是真理还是谬误的问题,毋宁说是其在阶级斗争中的功能、作用及有效性问题。现在人们认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任务是合法化和领导权(这两个词分别来自哈贝马斯和葛兰西),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一个统治阶级能够永远依靠暴力来维护其统治,虽然暴力在社会危机的动乱时刻完全是必须的。恰恰相反,统治阶级必须依靠人们某种形式的赞同,起码是某种形式的被动接受,因此庞大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就是去说服人们相信社会生活就应该如此,相信变革是枉费心机,社会关系从来就是这样,等等。而同时,可想而知,一种相对抗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例如马克思主义本身,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不是作为关于社会状态的"科学"--向占领导权地位的意识形态提出挑战,揭穿、削弱这种意识形态,使人们不再相信它,作为更广阔范围内夺取政权斗争的一部分,还必须发展自己与之相对的意识形态。 拉克洛(Ernesto Laclau) 意识形态不是由对肯定的本质的误认所构成的,确切地说是相反,意识形态是由于没有认识到以下事物所构成的,即没有认识到任何可能性不确定的特征,以及没有认识到任何最终弥合的不可能性。 . 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 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最初是一个黑格尔式的概念,后来被用于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这个概念所拥有的许多令人信服的力量来自尼采和弗洛伊德。它的新颖之处就在于:理性现象可能比起非理性现象晦暗,更难以把握。它的神秘化力量可以如此隐蔽,以至于逻辑的艺术不足以打碎这种神秘。神秘化源于一种无意识的意图,将神秘之物给神秘化了。 就像康德超验辩证法中的理性一样,意识形态可能是幻象的必要来源。这也许是最近的一种看法。假如人们相信阿尔图塞的话,那么,意识形态总是表现了某种方式,正是在这种方式中,意识会经验到它对决定它的那些客观的和物质的条件的依赖,亦即对科学理性在其客观性中要加以把握的条件的依赖。然而,一个必然产生的疑惑是,这是否同时在告诉我们以下意识的某种怪异性,这种意识是有关科学所控制的秩序的,确切地说,与科学所属的东西相关,亦即主体的断裂,科学与存在之间的巨大鸿沟和"游戏"。 比尔格(Peter Bürger) 应该注意到,在这种模式中,意识形态并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是社会现实的拷贝,亦即社会现实的复制,而应看做是社会现实的产物。意识形态是一种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对作为一种不充分事物的所经验的现实的反应("真正的现实",亦即人在现实中展开的可能性被压制了,因此人被迫进入在宗教领域中"幻想地实现"他自己)。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某种社会状况的反映;它们是整个社会现实的各个部分:"意识形态的要素并不只是掩盖了经济利益,它们不只是标语和口号:它们是所进行的现实斗争的组成部分和要素。" 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意识形态"在社会学分析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术语,但这个术语的困难首先在于:要么它是用于描述:a)一个阶级或其他社会集团系统的或自觉的信仰,恰如"意识形态的"这个词的通常用法是意指一些普遍原则或理论主张,或通常不那么中听的说法,是指一些教条。要么是用于描述:b)一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独特的世界观或普遍观念,它既包括一些系统的和自觉的信仰,也包括不那么自觉的和系统阐发的态度、习惯和情感,甚至包括一些无意识的假定、意旨和承诺。 威廉森(Judith Williamson) 意识形态就是某种意义,它是由社会的状况必然产生的,并有助于永久维持这些社会状况。我们会感到有一种归属的需要,一种身处某个社会"阶层"的需要,尽管这种需要很难察觉。实际上这种需要也许是想像性地被赋予的。我们所有人都真实地需要一种社会存在,一种共同文化。大众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就提供了这一需要,它能在我们的生活中(潜在地)实现一种肯定的功能。 齐泽克(Slavoj Zizek) 作为一种信念,一组观念、信仰、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在概念被用来使我们确信其"真理",但实际上服务于某种隐含的特定权力利益。与这一概念对应的意识形态批判模式就是征候式阅读模式:这一批判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裂隙、空白和笔误来揭示官方文本隐含的偏见--以"平等和自由"来揭橥市场交换中合作者的平等和自由,当然,这种市场赋予生产方式所有者以特权。 意识形态不再被视为一个保证社会再生产同质的机制,不再作为"社会的凝聚力";它变成了一个维特根斯坦式的含混关联的和异质的过程的"家族",其范围是严格地局部性的。依照这些思路,所谓的统治的意识形态主题批判努力要表明,一种意识形态要么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但不限于某一社会阶层,要么揭露意识形态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是边缘化的。意识形态是一个诸种观念和表象(representation)的系统,它支配着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精神。 Louis Althusser,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in Sla voj Zizek, ed., Mapping Ideology, London: Verso, 1994. p.120. 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的生存状态想像性关系的再现。 为了说明我关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的中心议题,我将首先提出两个主题, 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肯定的。第一个主题涉及到用意识形态的想像形式来"再 现"的对象;第二个主题涉及的是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主题一:意识形态再现了个体与其存在的真实状态的想像性关系。 ……当我们承认意识形态并不与现实对应时,亦即承认意识形态构成了一种幻 觉时,我们就是认可了意识形态构造了一个现实的幻觉,它们只需被"解释"为发现 了隐含在那个世界想像的表象后面的世界之现实(意识形态=幻象/暗示)。 主题二:意识形态有一个物质的存在。 在说到那些看来塑造意识形态的"观念"或"表象"但却没有一个观念的或精神的 存在,有的则是一个物质存在时,我已经触及到这一主题。我甚至提出,"观念"的 观念性或精神性存在只出现在"观念"的意识形态中,或意识形态的某种意识形态中 ,这里我要补充说,它只出现在自科学涌现以来似乎就奠定了这一概念的意识形态 之中,亦即出现在科学实践者在其自发的意识形态中向他们自己展示(真实或虚假 )的"观念"之中。意识形态一词最早由法国哲学家、经济学家德·特拉吕在19世纪初首先使用,用以表示揭示人们偏见和倾向的根源的“关于观念的科学” 现代西方学术界一般把它定义为一种由特定社会集团所使用来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被称做“世俗的宗教” 马克思则把它作为与“社会经济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是指反映特定经济形态,从而也反映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观念体系,简单地说,即系统化、理论化了的阶级意识。 可见,不论在那一种学术传统中,意识形态一词都含有反映或体现特定社会集团利益的含义,是一种与“科学意识”不同的东西。 社会精神生活的意识形态化在阶级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必然存在根源于生产发展水平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在一定的经济关系中,人们的地位和利益是不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而具有不同利益的人们必然总是从自身地位和利益出发来看待考虑问题。因此,作为社会物质生活的精神反映,社会精神生活也必然按照特定主体的特定地位、利益和要求加以确定化,形成阶级意识、阶层意识。然后再由理论家通过理论加工、理论论证,把本阶级成员朴素的、零散的、可能自相矛盾的阶级意识加以系统化、理论化,用以论证本阶级的地位和利益,统一本阶级成员的思想,并力图影响其他阶级。 意识形态的主要构成包括:政治法律思想——宗教——道德——哲学——文学艺术 但并非所有阶级的阶级意识都能够上升为意识形态。马克思说:任何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必定只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垄断了脑力劳动,因而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够把本阶级的阶级意识上升为意识形态,并以其经济和政治力量,保存、传播、宣扬有利于自己的意识形态,而利用一切手段压制、禁止、摧毁不利于己的阶级意识。以至于被统治阶级也往往接受了统计阶级的意识形态。例如封建社会的“君权神授”、“三纲五常”也往往成为农民阶级的意识,没有君主,人们反而会感觉不正常、不自在。 历史上意识形态主要有四种类型:奴隶制意识形态——封建意识形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也是一种历史现象,既非从来就有,也非永恒存在。意识形态随社会的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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