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市场营销管理遵奉着两个最基本的依据,一是消费需要实际,二是市场营销理论。然而,如果对此加以认真检视,就不难发现已有的认识和知识都显示出某种局限性和狭隘性,需要深化和拓展。市场营销管理不能只孤立地研究消费需要本身,还必须选择市场主体消费者作为视角,去研究影响消费需要的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内外因素,并去追踪消费需要产生的前导和满足后的延续过程。同时,不能只固守既有的市场营销理论,要用新的知识和理论特别是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武装管理者头脑,否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免要败下阵来。为此本文提出——也仅仅是从一个新侧面提出,要掌握和运用消费者行为理论这门新学科、新学问,全面、深刻地研究消费者及其行为,并以此指导市场营销。 一、“消费者行为”不同于“消费”,它具有更深厚的内容和特点 消费者行为是个人在评估、获取、使用和处置产品和服务时所作出的决策过程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有形活动。为了更好地加深对这一范畴的理解,我们把它与“消费”作一比较分析。 1、从时间推进序列看,消费者行为是一系列阶段的前后继起, 而消费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 消费和消费者行为都是一个动态范畴,是过程。消费是消费主体为满足需要而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在货币经济条件下,人们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须有市场交易行为发生,即到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因而,我们可以说,消费是“使用”和“购买”。 而消费者行为的“过程”的涵义比这要宽泛得多。如消费者要满足自己的需要,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他的需要是怎样产生的?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即消费者先要认知需要,之后他就要为满足需要去搜集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购买决策——购买什么、何时购买、购买多少、到哪里购买、用什么方式购买等。决策过程付诸实施后,商品随消费者退出了流通领域,进入消费使用过程。但问题并未终结,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会对自己的购买决策和商品质量等进行评价,分析其中的得失,形成满意或不满意结果。为此可以总结出,一个完整的消费者行为要经历这样的几个阶段:问题认知——信息收集与评估——购买决策——购买后评价。从中可以看出,通常所说的消费只是其中的二个环节。而且,即使是消费中的“购买”也与消费者行为中的“购买”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流通过程中的g—w,强调的是货币与商品的互换,而后者主要指心理决策过程,强调的是消费者的精神过程。 2、从横截面所涵盖的内容看, 消费者行为由许多外显行为和内隐行为构成,而消费只是外显行为中的部分内容。 消费侧重的是看得见的活动,是身体的动作。如消费者为满足需要而准备消费品、享受消费品。稍广一点,还包括选择、购买等活动。总之,消费是一种外显行为。而消费者行为除此之外,还包括许多看不见的心理、思维活动,它们属于内隐行为。消费者行为是外显行为和内隐行为的复合整体,而且更偏重于后者。 内隐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及影响决策过程的个人特征内部要素。后者又包括需要、动机、态度、个性和学习。需要是人体或情感上的一种渴求和欠缺状态。动机是推动人们行动的动力源,使得人们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并为满足需要所做出的行动提供理由。个性是导致人与人差异的特质,人们满足需要的方式缘此而不同。态度是人们对产品和行为等的基本定向,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反应,它还受到营销人员劝说宣传的影响。学习不仅指消费者记住产品的品牌,还包括学习判断产品优劣的标准、选择购买的地点、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变行为模式和形成偏好等。 3、从对消费者的设定来看, 消费者行为的分析把消费者当成“复合人”来研究,而消费的分析把消费者当成“经济人”。 把人当成“经济人”是建立在消费完全是收入的函数和满足程度最大化基础上的。它强调的是,人对消费客体(产品和服务)的利用。关心的是消费品的“人化”,即通过使用消费品使人的体力得到恢复和发展,使智力得到提升。同时,社会组织特别是企业也是完全地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性的、功能性的需要为导向,去生产和销售产品和服务。这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消费者的。 而如果把人(即消费者)当成“复合人”来研究,情况就复杂得多。首先,消费者的需要体系会更加庞杂,除了物质性的、功能性的需要外,还有社会的、心理的和生态的需要。其次,消费者的行为受到的影响因素会更加多样,收入、文化、亚文化、心理、社会阶层、群体、家庭、人际关系等。最后,运用的研究手段和学科也会更加多样。这至少包括关于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经济学;研究个人精神过程的心理学;研究个人怎样影响群体及其被影响的社会心理学和研究人类与文化关系的文化人类学等。 4、从所提出的背景看, 消费者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环节。 消费是作为社会再生产的内在环节而提出来的。 而消费者行为是在人类行为这个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是与市场相联系的人类行为。作为一般人类行为反映到消费领域,其主要特点有: (1)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消费者利用尽可能少的花费购买尽可能多的消费品,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需要,达到消费的均衡。 (2)偏好和能力的多样性。由于地理、人口、 心理和行为的差异,人们的偏好是多样的,消费能力也是参差不齐的。尽管经济学家对人的偏好能否得到显示以及如何显示存在争议,但对偏好和能力的多样性是基本肯定的。 (3)有限理性。西蒙把它描述为“有达到理性的意识, 但又是有限的”。人们在消费活动中总是力争做到有理性,但由于环境因素和自身能力的制约,他们不可能知道关于未来活动的全部备选方案,不可能将所有的价值考虑到统一的、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中,也无力计算出所有备选方案的实施后果。 (4)机会主义倾向。 指人们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自我利益的行为倾向,如对未来消费的低估和冲动购买等。 二、消费者行为学与市场营销学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大差异的两门学科 1.产生:历史与逻辑 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要比市场营销晚得多。一般认为,市场营销学初创于本世纪初至20年代,战后进入一个重大变革的新时期。而这时,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二战期间,参战各国为了生产武器装备,新技术、新工厂应运而生。战后它们被迫转向消费品和工业制品的生产,使得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急剧增加,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为了扩大市场,增加销售,客观上要求加强对消费者及其行为的研究。恰逢此时,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分析心理学家开创了动机研究,加上新产品设计研究和调查研究等为消费者及其行为研究工作提供了初步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进入60年代,在一些代表人物及其著作如费伯(ferbor)的《动机与营销研究》(1985),卡陶纳(katona)的《有力量的消费者》(1960),霍华德(howard)的《营销管理分析与计划》(1963)的带领与影响下,消费者行为成为一门独立的研究领域和学科。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研究都有一定的片面性,有如盲人摸象一般。改变这种分散局面,进行有效整合工作的是霍尔布鲁克(holbrook),其代表作是《什么是消费者研究》。 70年代后,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进入了成熟阶段。消费者行为学在西方国家商业院校普遍得到开设,如今还设有博士学位。研究队伍从原来的少数人而不断发展壮大。1969年美国成立了“消费者研究协会”,会员逾四千。该协会每年举行一次学术大会,并以《消费者研究新进展》汇集大会成果。研究消费者及其行为的论文也日益增多,出版的主要刊物有《消费者研究》杂志、《消费者事务研究》杂志。 从逻辑上看,消费者行为学应该是市场营销学的前导。因为只有充分了解消费者及其行为,把握他们的需要、动机、个性、态度和学习等内在心理因素,掌握他们的购买决策过程以及分析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外在因素,才能使市场营销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事实却相反,这种逻辑与历史发展的错位,其实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在本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产品供应紧缺,企业奉行的是生产观念和销售观念,“不管顾客需要什么样的汽车,我只有一种黑色的”,“我们卖什么,人们就买什么”。企业只要扩大规模,提高效率,加强销售就行,不必也不会去研究消费者及其行为。二战结束后,这种状况就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另外这种错位也是符合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人类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总是不断深化、细化和完整化的。消费者行为学也正可以看成是对市场营销学的补充和深化。关于这一观点,稍后论述。 2.切入:消费者与企业 消费者行为学属于微观学科,它的切入点是消费者。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消费者行为学里所涉及的消费者,与经济学或一般文献中所提到的消费者的内涵与外延是不一样的。很多学者认为接受免费产品和服务,甚至某种理念、思想的人都算是消费者。这就使得消费者行为研究的意义更加广泛,对政府决策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立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并提升消费者在评价产品和服务上的能力等方面都得益于对消费者的研究。 有了这种拓宽,对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也赋予了新的意义。70年代前,人们只强调市场营销要以顾客为导向,以顾客满意为最高宗旨,因而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行为。70年代后,人们开始关注市场营销的社会、伦理和生态等宏观层面的问题。并认为,企业通过市场营销除了满足消费需要,实现企业利润以外,除了被动地适应宏观环境以外,还必须主动地遵守社会伦理,维护法律和保护环境。拓宽消费者含义与这种观念和理念的转变是相适应的,并有助于企业实践这种转变,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消费者含义的拓宽,即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行为中的不同角色。如当他决定哪些需要或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并决定改变这一状态时,就成为“发起者”。当他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通过言辞、行为去影响购买决策,实现购买行为和对产品、服务的使用时,就成为“影响者”。当他实际执行选择、采购行为时,就成为“购买者”,当他直接卷入消费或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就成为“使用者”。研究消费者行为时,如果只顾及其中一种角色,那是不完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提及消费者都必须涵盖上述所有的角色,也并不意味着研究消费者行为时,不可以只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来进行。事实上,“购买者”就是消费者中最主要的含义。 市场营销学也属于微观学科,但它的切入点是企业,研究的是企业营销管理,因而,与市场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市场→企业营销管理。即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而消费行为学研究的是消费者行为→市场。即消费者及其各种行为的构成的复合整体会影响市场的运行,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它构成(消费)市场本身。这样,从联系的观点看,这二者的关系可以表述为:消费者及其行为→市场→企业营销管理。市场自然成了联系消费者与企业的中介与纽带。 3.内容:补充与深化 市场营销学包括两大板块,即市场机会的分析、目标市场的选择和市场营销组合。市场营销学关于组合策略中的许多问题并没有解决。如产品策略中,产品的规格、形状和特点、包装方式,对消费者而言哪方面服务最重要,应该向消费者提供什么服务保证和计划,提供哪些类型的附属或相关产品等问题。定价策略中,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价格是怎样认识的,对不同品牌之间价格差异的敏感度如何,在产品推介和促销中,多大的减价幅度有助于消费者的购买,给付现的消费者以多大的折扣等问题。在渠道策略中,零售商应该经营企业的哪些产品,在哪些地区设立零售商,数目是多少,为了分销产品,应与零售商做何种安排,企业在何种程度下必须拥有自己的分销渠道或对分销渠道严加掌握,零售商应树立什么样的企业形象等问题。在促销策略中,在不同的特殊情形下,运用何种促销手段,为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什么措施最为有效,什么方法能最有效地传递预设信息,已播放的广告应多长时间重播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市场营销学显然是难以回答的。而只有运用消费者行为学,研究消费者行为,才能作出成功的回答。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市场营销学与消费者行为学是关于市场营销管理的联系最为密切、内容最为根本的两门学科,其它都是从中派生衍化出来的。 三、研究消费者行为学,对搞好市场营销管理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进入80—90年代以来,消费者行为学研究重心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注重理论系统的构建和完善,到注重发挥对市场营销管理的指导作用。有的著作明确地以“对市场营销管理的启示”为副题,几乎在论及每一个问题时都要指出这一点。为了说明这种趋势,也为了论证本文观点,这里择其一端——以文化价值观为例,谈谈消费者行为学对市场营销管理的独特而重要的指导意义。 1.物质与服务 根据消费客体的有形与否可以把人们的消费结构分为物质消费和服务消费。物质消费内部结构又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由低到高依次是,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物质消费,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消费,到象征资格、显示地位、愉悦心理和实现自我的物质消费。从总体上看,我国居民物质消费处于第二层级上,并与第三层级部分并存。 服务消费内部结构可分为满足生存性服务消费,即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消费,如饮食、理发、洗浴、交通等;享受性服务消费,如旅游、娱乐、运动等;发展性服务消费,如教育等。目前,我国居民的服务消费需要主要处于生存性阶段,享受性服务消费需要越来越强烈和迫切,并日益成为服务消费需要体系的中心内容。 物质消费与服务消费相比而言,前者将处于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而服务消费需求将呈现强劲增长趋势。这不仅是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客观存在,也是人们所作出的一种价值选择。这种价值选择与文化观念相联系,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物质消费内部结构和服务消费内部结构的层级选择与定位也同此理。 对物质消费结构的现状判断和人们的选择,给市场营销管理的启示是多方面的。首先,它要求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特别是产品层次结构。多开发、生产与经营能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产品。其次,促销策略应有所改变。对提高生活质量的产品,促销重点应凸现产品的品质、性能。而对满足第三层次需要的产品促销不应局限于产品本身,而必须运用cis理论,赋予产品以一定的形象与含义, 并使之与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相一致,美国几种品牌的香烟就是成功的例子。如“万宝路”,它用“万宝路男人”形象,具有粗犷、豪放、独立的特征。而“沙龙”则突出“分享精神”,强调宁静、自然、温馨。最后,在定价策略上,对提高生活质量的产品,应做到质价相当,可采用成本定价或竞争者导向定价法。而具资格象征性的产品,则可采用心理或声望定价法。 服务消费需要的增强则为企业提供了无限的商机。 2.工作与休闲 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机器被大规模地运用,人们快节奏、高强度地工作,体力支出大大增加。信息技术的发展,减轻了人们的体力消耗,但心理上的紧张并未消除。因而,人们对休闲予以高度重视。 现代正确的主张是,一天时间应分为三大部分,即工作时间、非可自由支配时间和休闲时间。工作时间是取得收入的时间,非可自由支配时间是一些专项时间,如忙于家务、采购货物、就医和交通等。而休闲时间是剩余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 为了适应当今社会人们重视休闲的观念变化,企业要做到两点:一是提供一些有形的产品,能尽量减少人们非可自由支配时间的耗用。二是推出丰富多样的休闲服务活动。具体措施有:开发速冻和方便食品、微波炉、洗碗机、速干衣裤、一次性尿布等。还包括推广家务劳动的社会化,要求更快捷服务或限时服务,合理布局商业网点,提高服务效率等。 3.人类与自然 全新的生态和谐价值观认为:大自然中的所有部分——不仅仅是人,还包括其它物种和物质,都具有与生俱来的价值。人类有义务管理好地球,促进人类和地球的可持续和共同发展。 随着这一生态和谐价值观的形成和强化,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发生了相应改变。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一部分人的物质占有欲减弱,不再是追求更多、更大,而只求通过一定的资源消耗和产品占用,来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一变化给市场营销管理的启示是,要由过去那种鼓励人们大量购买和消费、人为淘汰“过时”产品来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的作法,转向给消费者带来“价值”。专家们认为,“价值营销”已应运而生。它的精神实质是,提供能实际使用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比期望的更大的“价值”;加强产品销售服务保证;去掉价格中不合理的费用;告知顾客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和事实;企业应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等。 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人们崇尚“回归自然”,信奉“简单的就是好的”。对接近自然界的产品易于接受,而对附加了太多的人工的、科技的因素的产品心存抵触。这表现在产品的各个领域。如服装要求自然的棉麻纤维;化妆品要求由草木植物提炼,具有自然芳香;医药要求成分简单,没有副作用;食物要做到健康、绿色;居室要求营造大自然的气息等。 4.权利与责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交流,包括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的交流加深,社会比较强调消费者的权利。今后,将发展成为强调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并对“消费者责任”这一问题予以相应的重视。目前我国社会占主导的价值观应是处于强调消费者权利阶段。 面对社会消费者权利意识的觉醒,面对消费者主义运动的发展,企业管理者应采取一些相应对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消费者咨询委员会。可由来自社会各界的顾客组成, 定期负责了解顾客对企业运作、产品开发和定价方面的看法,给顾客以反映意见的机会,倾听他们对产品和决策的意见,听取企业的汇报等。 (2)设立消费者事务机构。这是重视消费者权利的组织保证。 它的职责是负责与顾客的联系与沟通;向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顾客提供有用的信息;与消费者组织联通。 (3)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并圆满地解决问题。对消费者的意见、 不满和投诉,企业绝不能置之不理,而应遵循着“顾客永远是对的”的方针,把它们当作财富。具体办法可包括在产品中附设意见回馈表;设立免费或被叫主付费电话;经常性地开展消费者调查等。 (4)开展消费者教育。 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的知识和信息,使之成为一个聪明的有能力的消费者。这样做,不仅对消费者,对社会有利,而且对企业也是十分有利的。它能帮助消费者形成对产品、服务的合理评价和预期,从而减少对企业的不满;能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对企业形成良好的印象,从而使企业扩大销售参考资料:
现代市场营销理论认为,了解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对消费者行为进行分析是企业市场营销的出发点,其最终目的便是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一个策划完美的营销方案又必须建立在对市场细致周密的调研基础上,市场调研能促使公司及时地调整营销策略,引导营销人员制定出合理的产品推广和促销方案。在数字化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为市场调研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一、 网上消费者行为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研究过去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购物行为,而网上购物与传统的购物活动则有所区别。因此,网上销售商应该多加关注网上消费者行为。(一)网络消费者类型进行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简单型简单型的顾客需要的是方便、直接的网上购物。他们每月只花少量时间上网,但他们进行的网上交易却占了一半。零售商们必须为这一类型的人提供真正的便利,让他们觉得在你的网站上购买商品将会节约更多的时间。2.冲浪型冲浪型的顾客占常用网民的8%,而他们在网上花费的时间却占了32%,并且他们访问的网页是其他网民的4倍。冲浪型网民对常更新、具有创新设计特征的网站很感兴趣。3.接入型接入型的顾客是刚触网的新手,占36%的比例,他们很少购物,而喜欢网上聊天和发送免费问候卡。那些有着著名传统品牌的公司应对这群人保持足够的重视,因为网络新手们更愿意相信生活中他们所熟悉的品牌。4.议价型议价型顾客占网民8%的比例,他们有一种趋向购买便宜商品的本能,著名的eBay网站一半以上的顾客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喜欢讨价还价,并有强烈的愿望在交易中获胜。5.定期型和运动型定期型和运动型的网络使用者通常都是被网站的内容所吸引。定期网民常常访问新闻和商务网站,而运动型的网民喜欢运动和娱乐网站。目前,网上销售商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吸引更多的网民,并努力将网站访问者变为消费者。我们认为,网上销售商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中的一两种类型上,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活动过程网上购物是指用户为完成购物或与之有关的任务而在网上虚拟的购物环境中浏览、搜索相关商品信息,从而为购买决策提供所需的必要信息,并实施决策和购买的过程。心理学家将消费者的购物活动称作问题解决过程或购买决策的信息处理过程,它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需求确定、购前信息搜索和备选商品的评价。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搜集相关信息与分析评价的过程,它具有不同的行为程度和脑力负荷。(三)消费者网络信息空间的活动消费者网络信息空间的认知和任务活动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1.浏览:非正式和机会性的,没有特定的目的,完成任务的效率低且较大程度地依赖外部的信息环境,但能较好地形成关于整个信息空间结构的概貌。此时,用户在网络信息空间的活动就像随意翻阅一份报纸,他能大概了解报纸信息包括了哪些内容,能否详细地阅读某一消息就依赖于该信息的版面位置、标题设计等因素了。 2.搜索:在一定的领域内找到新信息。搜索中收集到的信息都有助于达到发现新信息的最终目的,搜索时用户要访问众多不同的信息源,搜索活动对路标的依赖性较高。用户在网络信息空间的搜索,就如根据目录查阅报纸,获取某一类特定信息。 3.寻找:是在大信息量信息集里寻找并定位于特定信息的过程。寻找的目的性较强,活动效率最高。例如用户根据分类目录定位于寻找旅游信息之后,他在众多旅游信息中进行比较、挑选等活动。二、互联网上调研策略 在互联网上进行市场调研,最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从来都不会确切知晓谁是本公司站点的访问者。营销人员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来识别访问者。因为在互联网上要求访问者回答有关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他们花时间和金钱上网遨游其它与营销调研无关站点。访问者肯定不会填写一份长达20页问及他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调查问卷。当调查问卷涉及收入和购买方式的时候,该问卷就很少有人问津了。互联网上收集访问者信息的策略主要有下列几种:(一)通过电子邮件或者来客登记簿询问访问者 互联网能在营销人员和顾客之间搭起一座友谊的桥梁。而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电子邮件和来客登记簿。电子邮件可以附有HTML表单,顾客能在表单界面上点击相关主题并且填写附有收件人电子邮件地址的有关信息,然后回发给公司。营销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客登记簿能获得有关访问者的详细信息。如果有相当人数的访问者回应,营销人员就能统计分析出公司的销售情况。(二)可通过确定访问者的邮编来确定地区平均收入 营销状况在不同地区是有差别的,因此营销策略也应因地而异。营销人员应了解某一地区的平均收入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营销策略。在互联网上,营销人员确定访问者的邮编后,就能查询到访问者所在的地区,从而对该地区的平均收人情况作出估计。(三)为访问者提供奖品或者免费商品 如果访问者被告知能获得一份奖品或者免费商品,他们肯定会告诉你该把这些东西寄到何处。你可以很容易地得知他们的姓名、住址和电子邮件地址。这种策略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它能减少因访问者担心个人站点被侵犯而发出不准确信息的数量,从而使营销人员提高调研的工作效率。(四)通过软件来检测访问者是否完成调查问卷 访问者经常会无意或者有意地遗漏掉一些信息。营销人员能通过一些软件程序来确定他们是否正确地填写了调查问卷。如果访问者遗漏了调查问卷上的一些内容,调查问卷会重新发送给访问者要求补填,如果访问者按要求完成了调查问卷,他们会在个人计算机上收到证实完成的公告牌。但是,这种策略不能保证调查问卷上所反映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五)不要提及使潜在顾客恼火的问题 当调查问卷提及到有关私人的问题时,访问者一般会拒绝回答。无论在任何国家,一些有关个人隐私的问题切忌不要出现在调查问卷中。如个人收人、个人最害怕的事等敏感性的内容。(六)进行选择性调查 人们一般乐于参加调查和意见测验,特别当提及的问题短小精悍的时候更是如此。一个有效的策略是在制定调查问卷时,营销人员应在每个问题后设置两个按钮(是(Yes)/否(No),让访问者直观地表达他们的观点。(七)测试访问者愿意回答问题的数目 在网络上进行调研时,如果问的问题过多,访问者就越不愿意参与。因此,如何掌握调查问卷中所含问题的数量,成为营销人员设计调查问卷的一个技巧。每个行业中调查问卷的问题的最佳数目是不同的。如何使调研行之有效,有赖于营销人员从实际操作中总结,作出一份完美的调查问卷。 三、网络上进行市场调研的步骤 网络的调研不仅有一定的策略,而且也有相应的步骤。现分述如下:(一)选择搜索引擎在网络上进行市场调研之前要选择方便适用的搜索引擎。搜索引擎是指能及时发现你想调研对象的内容的电子指针。它能阅读、分析并且储存从数以百万计的私人网页上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借助于一系列的关键词和其他参数识别,如调研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利用搜索引擎,你可以进入有关的主题搜索。(二)确定调研对象一般来说,网络调研的对象可分为三类: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公司的竞争者;公司合作者和行业内的中立者。营销人员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应兼顾到这三类对象,但也必须有所侧重。(三)查询相关调研对象 在确定了调研对象后,营销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互联网上的个人主页、新闻组和邮件清单发出相关查询。 互联网上的个人主页是非常重要的。营销人员利用搜索引擎对个人站点进行访问。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都可以成为调研对象。只要被访问的个人愿意的话,他们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互联网作出相应的回复。营销人员可以针对邮件清单中的信息提出询问,并得到回复。(四)分析人口统计信息 人口统计是市场调研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营销人员主要对访问本公司站点的人数进行统计,从而分析出顾客的分布范围和潜在消费市场的出现地点,现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一项人口统计技术,它就是目标对象识别法。这种技术能在被应用的站点上跟踪调查访问者,从而有助于营销人员准确地把握访问者的人口统计情况。(五)确定适用的信息服务 互联网上有许多关于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站点。营销人员在确定调研对象和调研地区后,可以选择相应的站点进行信息查询。营销人员在选择互联网上的信息服务时,应考虑如下几个因素:⑴所选择服务提供的信息来自哪里?⑵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调研要求?⑶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如何?⑷信息是如何传递的?能不能直接传送到个人计算机上?⑸在网络上分享信息或者打印信息时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营销人员应从以上五个方面来衡量挑选最方便适用的信息服务。确定完适用的信息服务后,营销人员应建立专门的跟踪和处理信息的服务系统,来配合对消费者调研的进展,以便客观地作出决策。(六)分析市场变化营销人员从互联网上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后,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在面对数量巨大的信息和数据时,营销人员可以利用计算机来快速地进行分析。这种分析结果通常是真实可信的。在分析完信息后,营销人员要写一份图文并茂的市场分析报告,直观地反映出市场的动态,以便公司决策者针对公司的情况及时地调整营销策略。现在,国际上许多公司都利用互联网和其他一些在线服务进行市场调研,并且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相对于传统的市场调研,网络上的市场调研具有信息及时、共享、便捷、低成本耗费以及调研结果客观等优势。但网络调研的普及现在还有一定的难度。消费者对这种新型市场调研方式尚不适应,现在的网络软、硬件方面的欠缺导致调研流程不畅,专业的网络调研人员人数欠缺。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和人们传统思想观念的转变,网络上的市场调研正逐渐形成。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12.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26.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2009.17.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7.1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1.1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1.2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1.2.1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1.2.2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2.1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2.2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龙哺. 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电子商务[J].知识产权(CSSCI),2008(09).
[2] 董华波. 电子商务,假货一度占七成[N]. 晶报,2009(02)B21 财经 版.
[3]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网络假货难以根除的四大原因[Z].亿邦动力网,2010-03-10
[4] 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4.
[5] 淘宝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1.
[6] 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7]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摘要] 随着Internet的普及,网上购物越来越多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网上购物带给人们的便捷之处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有时它也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上购物的发展。本文主要就网上购物可能会带来的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加强广大消费者和网络企业对于网上购物的认识。 [关键词] 网上购物 安全性 隐私权 税收 消费者权益 一、引言 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网上购物逐渐进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网上购物在带给用户便捷性的同时,同时引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安全性、隐私权等方面,同时也对税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网上购物简介及存在的问题 网上购物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它通过Internet使交易双方进行商品交易,由于双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从而不仅大大扩大了消费者和网络企业的商品交易机会,而且大大降低商品交易的成本。但是,目前国内仍存在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着网上购物的发展。 1.安全性。安全性问题是阻碍网上购物发展的最大问题。目前,国内一些网上购物网站经常忽视安全体系的建设,使其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的攻击,从而为网上购物的开展带来了安全隐患。其次,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在许多方面也远未达到进行网上购物活动的要求,比如接入速率低、反应速度慢、网络带宽窄。再次,网络上的数据经常会遭到窃听、截取和篡改。以上因素都会导致广大用户因为安全问题而对网上购物望而却步。 现存的支付宝方式虽然在网上购物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它只是电子支付中的过度产品,其在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电子化的要求。 2.隐私权的保护。随着网上购物时代的到来, 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了日益明显的变化。然而也给隐私权的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隐私权的保护正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由于网络中的信息易于复制和窃取,且不留痕迹,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各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屡屡发生。例如网络经营者为追求利润和利益使用甚至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有的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活动。这些情况都会引发人们对网上购物的不信任, 阻碍网上购物的快速、健康发展。 3.税收问题。随着网上购物的迅猛发展,以及由于网上购物的无纸化、无址化、无形化、无界化、虚拟化和电子支付等特点使税收工作难于有效的开展,出现了一系列税收管理的漏洞,导致本应征收的税款白白流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和征收管理方式都已难以解决网上购物税收及相关问题。然而,我国现今对网上购物的税收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 4.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网上购物活动中交易双方缺少面对面的交互, 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买方都是通过网络获得相应商品的信息。一些不良网络企业就利用消费者无法看到商品的实样和无法当面交易,为了谋取暴利,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因此,公众普遍感到网上购物不直观,不安全,不肯轻易相信网络上的“花言巧语”,商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其结果是给网上购物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障碍。网上购物售后安全也是真空地带,出现问题后客户往往不知道该去找谁负责。因此,网上交易投诉近几年呈现大幅度增加。 此外,送货不及时也是现今网上购物的一大弊病。网上购物的发展依赖于强大的物流体系。在我国,迄今为止依然缺乏系统化的全国性货运配送企业。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第三方物流服务发展滞后等等都阻碍了网上购物的发展。 三、网上购物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1.网上购物的发展必须在加强网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例如加强网络安全协议(SSL、SET)的制定、密码技术应用、认证中心(CA)的建立等等。只有保障了网上购物的安全顺利进行, 广大用户才会建立对网上购物交易的信心。 2.在开展网上购物的活动中,应该切实抓紧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隐私权的保护在我国有基本的法律保障,以消除消费者对泄露个人隐私及重要个人信息的担忧。此外,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自觉防范网上欺诈行为、网络黑客和流氓软件的侵袭,提高个人信息资料和隐私权的保护意识。 3.面对网上购物而漏洞百出的税务法规制度,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财税机制,补充有关应对网上购物征税的条款,以便和网上购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从技术上要开发专门针对网上购物的征税系统;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规范网络交易;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上购物税收的征管稽查工作。 4.目前,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在我国还是一个“盲点”。 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显得简单、散乱、缺陷很多、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远不能适应网上购物迅速发展所要求的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迫切需要。因此,加强对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已经迫在眉睫了。 此外,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物流配送系统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四、结束语 虽然现阶段在我国还存在着阻碍网上购物发展的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问题而放弃了对网上购物的发展。我们应该重视各种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应当完善网上购物立法及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尽快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相信中国网上购物必定会得到飞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建文:我国网上购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8:811,911 [2]刘映春:网上购物中个人资料保护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2:71~75 [3]张盼: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有关问题[J].中国商界,2008.7:209
国家应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网购系统,加强监督。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注重科技创新,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消费者网购时明辨产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法律法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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