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受到了以下几位的影响:在构建三民主义的理论体系时,孙中山吸收了西方政治、经济、法学、哲学等学说的精华。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鸿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孙中山直接受到孟德斯鸿的影响。他在1916年7月20日的演说中,有这样一段话:“……孟德斯鸿提倡三权分立以来,各国以之为宪法基碍(础),予则主张五权分立是也。三权分立之法,通行百数十年,几如铁案。至今日文明进步,如美利坚等国,乃觉其宪法不能相容,惟欲中途变动,则殊非容易耳。中国制定宪法之初,则尚可乘机采用,且此之所谓五权者,如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固可弗论,其他二权,各国之所无者,我国昔已有之。……”孙中山采纳了孟德斯鸿的分权的原则和精神,同时在三权之外,又借鉴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提出考试、弹劾两权。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提高政府的效能,把对人民的消极管理变为积极管理。孙中山本想用五权分立来补偏救弊,后来实行的结果,五权分立的问题并不比三权分立少。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著有《社会契约论》等,主张人生而平等。孙中山受到了卢梭主权在民思想的影响,同时又对卢梭的思想提出了修正。他说:“卢梭是欧洲主张极端民权的人。因有他的民权思想,便发生法国革命。卢梭一生民权思想最知名的著作是《民约论》。在《民约论》中立论的根据,是说人民的权利是自由平等的,各人都有天赋的权利,不过人民后来把天赋的权利放弃罢了。所以根据这种言论,可以说民权是天生出来的。但就历史上进化的道理说,民权不是天生出来的,是时势和潮流所造就出来的。故推到进化的历史上,并没有卢梭所说的那种民权事实,这就是卢梭的言论没有根据。”孙中山从革命实践中体悟到,世上并没有所谓“天赋人权”,民权是“时势和潮流所造就出来的”。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和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曾给予孙中山以深刻影响。亨利·乔治著有《进步与贫困》一书。他主张实行单一的土地税,废除其他各种税收。他想用这种办法镯免民众的各种捐税负担,使贫富差距得以缩小。约翰·穆勒著有《经济学原理》。他主张对全国的土地进行估价,现在的地价归大地产所有者,以后增值的地价归国家所有,以解决社会性贫困问题。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的主张,吸收了以上两位经济学家的思想。他认为,有必要在中国实行乔治·亨利的学说“余乃极端之社会党,甚欲采择显理佐治氏之主义于中国。”★三民主义受林肯影响最大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受美国总统林肯的影响最大。孙中山说三民主义有三层意思:一是要把全国的主权,都放在本国人民的手内;二是一国的政令,都由人民所出;三是所得的国家利益,由人民共享。这三层意思,可用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六个字加以概括。马克思的学说也吸引了孙中山,并给予他一定影响。孙中山虽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和社会主义制度,但瞩目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俄国革命胜利后解决土地问题的做法对孙中山很有启发。但他认为俄国用的是“急进的办法”,将地主的土地全部没收,中国要用“和平”办法,既要让农民得到利益,又要让地主不受损失。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有社会主义的思想成分。(侨报:摘自南京《民国春秋》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