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2019年初中招生政策发布,公办/民办入学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办初中: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各小学有序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在4月13日前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三)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教育局核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实施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于4月14日—4月15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就读意愿区一所初中的一个项目,并于4月18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
3.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内容的测试选拔。测试时间为:4月20日—4月21日。
4. 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录取。学校须在规定日期内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示。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的录取、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8日完成。
民办初中:
(一)本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1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二)4月26日—4月28日,符合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5月6日—5月8日,符合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五年级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完成民办初中报名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5月17日前,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招考中心备查。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市民办学校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学校的面谈。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五)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就读。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