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分析方法论文有:扎根理论、现象学、认识论、批判理论、女性主义、个案研究、实地勘察调查法、参与观察法、视觉分析和论述分析。
质性分析方法是思维常用的方法,但是作为思维科学的逻辑学长期以来没有将这种思维方法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主要关注“s是p”这样的直言判断,较少顾及其他命题。
现代逻辑着眼于各种逻辑形式的构造,但却没有构造出分析方法的逻辑形式。因此,逻辑学还不能解释由分析所构成的思维现象。
质性分析方法论文构成的逻辑关系:
事物的整体都是有机的构成,事物内部中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是错综复杂的。思维中的分析是对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信息所作的分析,因此能够不为事物构成的有机性和复杂性所困。在那里,任何难以分解的复杂事物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分析。
一个人的机体可以分析为五官、四肢,分析为骨骼系统、肌肉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等;“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无竭”,可以分析到分子、原子或更细小的粒子。思维的无形之刀在分析这些事物时,不会掉下一滴血液,不会散落一点渣沫,不会损失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