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报道学术论文篇二 舒血宁注射液ADR个案报道文献计量分析 [摘要] 舒血宁注射液自1995年上市以来,在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中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近年在临床上的广泛使用,其药品的安全性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该文通过检索国内公开发表的舒血宁注射液ADR个案报道,分别对文献中的性别、年龄、过敏史、原发病、剂量、疗程、溶媒、ADR发生时间等数据进行计量分析,旨在研究舒血宁注射液ADR发生的规律和影响因素,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分析结果表明:舒血宁注射液ADR临床表现以全身性损害、皮肤、黏膜损害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ADR最早发生于输液1 min后,最晚发生于连续输液第11天,从ADR发生时间具体分布来看,70%个案的ADR发生在1 h之内,显示其ADR以速发型过敏反应为主。舒血宁注射液在临床应用中,超说明书用药致ADR/ADE的比例不高,尚未发现ADR的发生程度与过敏史、合并用药有关联,其ADR的发生不完全是药品的问题,溶媒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关键词] 舒血宁注射液;不良反应;溶媒 ADR(adverse drug reaction)报道分为群案报道和个案报道,群案报道主要来自某个医院信息系统的回顾性病例分析和某个省份的ADR中心报告,报道的病例数相对较多,但缺少患者个人信息及其使用药品的描述。个案报道则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单例或几例的病例报告,患者个人信息及其使用药品的描述较为详细。二者从不同的层面反映药物所引发的ADR特征,可以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近几年,关于舒血宁注射液ADR个案报道的文献分析陆续发表,发表病例最多的1篇为32例[1],最近发表的1篇为27例[2]。然而笔者通过检索国内多个数据库,发现其例数应不少于50例,说明之前的发表研究文献检索均不够全面。笔者将检索到的病例收集全文,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个案文献进行信息提取和频数分析,以期寻找舒血宁ADR特征及其分布规律。 1 材料与方法 1.1 文献检索 检索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服务系统(中文库)、万方数据资源库群、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VIP医药资源信息系统。检索时段为:建库时间到2013-01-11。检索策略优先查全率,检索式为:全文包含“舒血宁”and题名or关键词or摘要包含“ADR”or “过敏”or “ADR”or“输液”and不含“舒血宁片”,获得文献题录。导入文献管理软件Note Express查重,并根据摘要筛选文献,剔除非相关文献,通过CNKI,VIP,万方数据库下载全文,根据全文筛选文献,剔除非相关文献。 1.2 纳入标准 舒血宁注射液的ADR个案报道,内容应包括发生不良事件的患者基本信息、用药信息和临床表现等。 1.3 排除标准 安全性监测研究或若干例ADR汇总分析;有效性临床试验提到舒血宁注射液的ADR;舒血宁注射液的ADR文献综述;未报道不良事件表现的个案;重复发表的文献。 1.4 文献信息提取与分析 本研究共纳入37篇个案报道,共计50个案例,按照设计的ADR个案信息提取表,逐项填写信息,提取项目包括文献的题目、刊载的期刊名、报道者单位、文献发表年份、性别、年龄、过敏史、原发病、ADR临床表现、ADR发生时间、溶媒、给药途径、剂量、滴速、合并用药、药品批号和发生ADR后患者接受的处理措施及预后,然后采用频数分析的方法分析数据。 2 结果 2.1 文献发表情况 年份和期刊:自2006年起,开始有舒血宁ADR的个案报道,之后每年都有报道,其中报道最多的年份为2010年,有14篇。2006―2012年,各年份发表数量为2,4,2,7,14,3,5篇,共计37篇。这些文献分别发表于国内33种期刊,其中《中国药物警戒》3篇,《中国实用医药》、《山东医药》各2篇,其余均为1篇。 作者单位与地域:37篇文献的作者来自国内33 家医院,其中三级医院17家,二级医院16家。发文量数据显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3篇,广西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第253医院各2篇,其余均为1篇。作者所在地遍及17个省市,发文量最高的3个地区分别为吉林(5篇)、黑龙江(4篇)、陕西(4篇)。北方地区共发表32篇,而南方地区只有5篇。 2.2 性别与年龄 50例个案中有49例标明了性别和年龄,其中男性24例,女性25例。年龄最大的85岁,最小的31岁,详见表1。数据显示舒血宁注射液发生ADR的男女比例相当,51~60岁的患者ADR发生率最高。 2.3 过敏史 50例个案中,标明有药物过敏史者6例,其中4例为青霉素过敏、1例为炎琥宁注射液过敏、1例有药物过敏史,但具体过敏药物不详。标明无过敏史者25例,另有19例未标明是否有过敏史。 2.4 原发病 舒血宁注射液药品说明书的功能主治为: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冠心病,心绞痛,脑栓塞,脑血管痉挛等。本研究的50例个案全部标明了原发病,60%(30/50)属于以上适应证范围内。由于部分患者患有多种疾病,合并计量分析结果显示,50例患者的原发病共计29种,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构成比为48.61%,仍为主要疾病,具体分布见表2。 2.5 给药方式、剂量、溶媒和滴速 舒血宁注射液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中对静脉滴注的一日剂量和溶媒有明确说明:每日20 mL,用5%葡糖糖注射液稀释250 mL或500 mL后使用,或遵医嘱。本研究的50例个案中,静脉滴注49例,静脉推注1例;一次配药的剂量大部分为20 mL,有32例,其余均小于20 mL;使用的溶媒70%(35/50)为5%葡糖糖250 mL,24%(12/50)为0.9%生理盐水250 mL,另有6%(3/50)未注明所使用的溶媒;详细记录滴速的报告只有34%(17/50),滴速大致为40~50滴/min。 2.6 合并用药 50例个案中,标明合并用药的10例,标明“无合并用药”的3例,其他37例未注明。10例合并用药的患者在滴注舒血宁注射液期间,均未同时使用其他注射剂,没有混合用药。但有联合用药,例如滴注舒血宁注射液前后,使用其他注射剂,或者口服其他药物。合并用药多为降糖、降压、抗血小板、扩冠等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常见药,也有少许抗菌、抗病毒药物。10例合并用药患者所发生的ADR程度一般,并未发现合并用药与ADR的发生程度有关联。 2.7 ADR特征 50例个案中无死亡病例,但有10例严重不良反应,7例过敏性休克,3例严重过敏样反应。舒血宁注射液的ADR累及7个系统/器官的49种临床表现,见表3,以全身性损害、皮肤、黏膜损害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临床表现。 2.8 ADR发生时间 50例个案中全部标明了ADR发生距离开始用药时间,其中最早发生于输液1 min后,最晚发生于连续输液第11天,既有速发型变态反应,也有迟发型变态反应。从ADR发生时间具体分布来看,见表4,70%(35/50)个案的ADR发生在1 h之内,显示舒血宁注射液ADR以速发型变态反应为主。 2.9 药品批号 舒血宁注射液50例个案中有32例标明了药品批号,涉及国内9个厂家和1个国外的产品。其中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1例,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例,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例,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4例,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1例,万荣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公司1例,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1例,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1例,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1例,德国威玛舒培博士药厂1例。 2.10 发生ADR后患者接受的处理措施及预后 舒血宁注射液50例个案发生ADR之后都立即停止输液,进行抗过敏、抗休克等对症治疗,症状均得以缓解/消失,最短时间为10 min,最长时间为15 d。 3 讨论 3.1 过敏史与ADR发生程度 舒血宁注射液50例个案计量数据显示,10例严重ADR患者均为无过敏史者或未记录是否有过敏史,6例药物过敏史患者所发生的ADR程度一般,并未发现过敏史与ADR的发生程度有关联。其中严重药品ADR的评价,参照国家药品ADR监测中心发布的《常见严重药品ADR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监测与评价综201026号),对严重药物ADR进行判定,余下同。 临床研究多认为,药物及食物过敏史是影响其ADR发生最重要的因素。近年也有类似报道[3],既往有过敏史者发生药品ADR的机会增多。例如在过敏史阳性人群中,头孢类药物变态反应和总ADR发生率比过敏史阴性者高14,10倍[4]。然而,也有报道认为既往有过敏史的患者与无过敏史的患者对药物ADR发生的情况没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5]。有研究发现许多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并不过敏[6]。可以认为,既往过敏史并不一定会增加ADR的发生率。目前,尚无关于舒血宁注射液ADR发生与过敏史的关系的大样本研究,尚不能确定过敏史对于ADR发生率的影响。另在本次研究中,文献的计量分析结果显示,发生严重ADR的患者都没有过敏史或未记录有无过敏史,而有过敏史的患者发生的都是一般ADR。未注明厂家的舒血宁注射液的个案信息分析也显示同样结果。后查阅其他厂家的舒血宁注射液的ADR个案报道,分析结果与上述一致。目前所有的舒血宁注射液ADR个案报道(共计37篇文献,50个案例)的分析结果表明,ADR的发生程度与过敏史没有关联,故既往过敏史并不一定会加重ADR的发生程度。提示在使用舒血宁注射液时,患者无论有无过敏史,都有可能发生重度ADR,故所有的用药患者,用药期间都应密切观察。另既往过敏史(非银杏叶制剂过敏)患者也可先做皮试,若皮试结果阴性,则能酌情用药。 3.2 用药情况与ADR/事件 最近的实验研究表明,舒血宁注射液具有对缺血心肌、受损肝脏再灌注以及缺血区脑组织的保护作用,可改善血管内皮损伤、增加脑血流量、清除自由基、抑制血栓形成、降低血小板黏附率和增强机体细胞免疫活性等[7]。临床主要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冠心病,心绞痛,脑栓塞,脑血管痉挛等。通过分析50例个案的舒血宁注射液的使用情况,发现绝大多数患者都能够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适应证或医嘱用药,超说明书用药致ADR事件的比例不高。 3.3 ADR特征与发生机制 舒血宁注射液的严重ADR表现主要以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为主。中轻度ADR主要以皮肤及其附件、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损害和胃肠系统损害为主,具体临床表现见表3。提示临床医护人员在发现以上症状时,应考虑为舒血宁注射液的ADR/事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发生ADR患者应采取立即停药,抗过敏、抗休克等对症治疗,几乎所有的ADR都可以得到控制。通过分析ADR的临床表现和发生时间,其ADR主要为I 型速发型变态反应和IV型迟发型变态反应。I 型速发型变态反应可能是银杏叶注射液中含有较高的银杏酚酸类成分有关,这些生物大分子基团本身作为抗原或半抗原进入机体刺激免疫系统产生,即抗原物质进入人体后迅速与体内预存的相应亲细胞过敏抗体IgE相结合,使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释放出组织胺或类组织胺物质,使多种脏器组织在极短时间内产生一系列负反应,包括小血管扩张充血,渗透性增强,以呼吸系统损害多见,严重可致过敏性休克。IV型迟发型变态反应是由于致敏淋巴细胞受抗原攻击后产生淋巴因子,造成组织损伤,故多见过敏性皮炎。提示临床使用中要对患者进行全程监测,特别是在静滴1 h内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 3.4 严重ADR与溶媒 之前有多篇实验研究和临床报道,舒血宁注射液容易和生理盐水发生盐析反应,这可能是国内舒血宁注射液的使用说明书注明溶媒为5%葡糖糖的主要原因。然而,在临床实际应用中,以生理盐水为溶媒,也较为普遍。并且有报道,舒血宁与葡萄糖配伍ADR发生率高,而与生理盐水配伍则明显降低,目前尚没有足够的循证医学证据。本次研究中的数据表明,舒血宁注射液严重ADR的发生与使用的溶媒5%葡糖糖有较大关联。舒血宁注射液10例严重ADR个案中,使用的溶媒都是5%葡糖糖。另有相关文献报道,联合用药发现使用葡萄糖注射液配液发生严重ADR较多,而用氯化钠配液发生率较低[8]。舒血宁注射液严重ADR的发生与葡萄糖注射液的使用是否存在正相关系,5%葡糖糖作为舒血宁注射液的溶媒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另有一项实验结果表明,同一批号的中药注射剂与不同厂家生产的输液配伍后混合溶液的不溶性微粒数有较大差别,同一个批号的中药注射剂与不同厂家生产的输液后混合溶液中所含2 μm不溶性微粒数差别甚至最大达40倍[9]。同一成分的溶媒,由于厂家的不同,且不论质量的优劣,其pH、溶解度等存在一定范围区值内的区别,这些因素可导致同一个批号的中药注射剂与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成分的溶媒配伍后溶液质量的不同,若配伍后不溶性微粒数较多,这些不溶性微粒可造成局部血管堵塞和供血不足, 并进一步导致组织缺氧,产生水肿、静脉炎、肉芽肿,从而引起过敏反应和热原反应[10]。可以认为,有些ADR并不一定是中药注射剂的问题,而是溶媒的因素。因此,建议临床不良事件报告不仅要标明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厂家和批号,也要标明溶媒的生产厂家和批号。 输液微粒是输液过程中进入人体的非代谢颗粒杂质,直径多在1~15 μm,少数可在50~300 μm[11]。普通输液器只能截留>10 μm的微粒,而人体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 μm。大的微粒会引起血管栓塞,小的微粒进入肺循环引起肉芽肿。关于如何减少溶液的不溶性颗粒,有研究表明采用精密输液器输注中药注射剂可截留大量不溶性微粒,可以减少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进而减低静脉炎、过敏反应等药物ADR的发生[12]。建议厂家配备专用溶媒,或者静脉滴注时使用精密输液器,可以有效降低其ADR的发生率。 3.5 ADR/事件相关信息记录的重要性 引起药品不良事件的因素甚多,每个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有时并不一定是药品的问题,而应该考虑是否规范用药。例如注射用药操作环境、配置药液的放置时间、连续使用其他注射剂前后是否冲管等。因此,全面、及时、详细记录ADR事件的相关信息,有利于准确评判ADR事件,找出主要影响因素。本研究发现部分个案报道中有部分重要信息的缺失和错误,如合并用药、过敏史、滴速、药品批号等,建议临床医护人员在发现ADR/ADE时,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各项相关信息。 3.6 局限性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为数不多的ADR个案的分析之上,代表性不强,不足以反映舒血宁注射液ADR/事件发生的全貌;个案来源于文献,可能存在发表偏倚;文献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信息缺失。然而,以上分析结果可以为舒血宁注射液安全性研究提供可能的线索。 [参考文献] [1] 吴昭璇.32例舒血宁注射液不良反应变献分析[J].中国中医药资讯,2011,3(20):16. [2] 蔡志琴,周福永,章灵兮.27例舒血宁注射液不良反应文献分析[J].中国药业,2013,22(1):29. [3] 郑妙琼,庄惠玲,孙冀芳.碘对比剂ADR与过敏史相关性的临床观察[J].中国热带医学,2006,6(12):2221. [4] 徐瑞琴,冯喜英,汪海燕.患者应用头孢类药物ADR与其过敏史相关性的调查[J].临床医学,2009,29(4):119. [5] 曹虹,曹芳,孙熠.眼底荧光血管造影ADR与药物过敏史的关系[J].国际眼科杂志,2009,9(8):1624. [6] 李勇.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或可选择头孢菌素[N].中国医药报,2010-3-16. [7] 史勇,王雷.舒血宁注射液药理作用研究新进展[J].医学综述,2012,18(10):1555. [8] 杨德平.154例舒血宁注射液的严重ADR分析[J].中国药物警戒,2010,7(10):620. [9] 黄佳,史卫忠,邢轶华.6 种常用中药注射剂与不同厂家输液配伍的不溶性微粒变化[J].吉林中医药,2009,29(8):715. [10] 李鑫, 雷莉. 输液剂中不溶性微粒对人体微循环的影响[J].兵团医学,2006,1(1):16. [11] 杨丽丽,历雅,康玉斌.三种中药注射剂配置后不同温度与不同时间下的微粒变化[J].护理与康复,2011,10(1):5. [12] 韩红梅,支英杰.采用精密输液器输注中药注射剂的作用[J].中国中药杂志,2012,37(18):2758. Adverse drug reactions case reports for parenterally administered Shuxuening based on analysis of literature AI Qing-hua1, WEI Xu2, XIE Yan-ming2* , LIAO Xing2, WANG Zhi-fei2 (1.Post-doctoral Station,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2. Institute of Research in Clinical Medicine,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Abstract] Parenterally administered Shuxuening had made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in the treatment of ischemic cardiovascular and cerebrovascular diseases since its use in 1995. Parenterally administered Shuxuening is widely used in clinical practice hence concern over its safety has gradually arisen. Based on published adverse drug reaction(ADR) case reports, this article analyzes cpatient characteristics and other data including: gender, age, history of allergies, primary disease, dose, treatment course, solvent, ADR occurrence and time scales. This will provide a clinical reference regarding ADRs to parenterally administered Shuxuening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n their occurrence. Analysis showed that ADRs clinical symptoms include systemic damage, with damage to the skin, mucous membranes and respiratory system most common. ADRs occurred earliest after 1 minute of infusion, and after the 11th day at the latest. 70% cases of ADR occurred within 1 hour, therefore rapid occurrence is a primary clinical characteristic. The medication was largely u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rug manual, and of the association of ADRs with allergies or different drug combination was not high. The occurrence of ADRs may not be entirely associated with the drug but the solvent used in its manufacture may be an important factor. [Key words] parenterally administered Shuxuening; adverse drug reactions/adverse drug events; solvent doi:10.4268/cjcmm20131847 看了“个案报道学术论文”的人还看: 1. 个例报道的书写攻略 2. 新闻报道策划的范文3篇 3. 传播学学术论文 4. 案例分析行政管理论文 5. 护理个案研究论文范文
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我为大家整理的光污染科技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城市光污染相关问题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虽然它的危害显而易见但目前还未列入环境污染防治范畴。随着光污染的危害愈演愈烈,光污染已引起科学家们的重视。针对城市光污染的现状分析其对人类的危害,立法情况,讨论应对措施十分重要。
关键词:城市光污染光污染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立法现状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光污染通常是指过量的光辐射, 包括可见光、紫外与红外辐射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溢散光、反射光和眩光等在现代城市建筑中所产生的光都可以定义为光污染。(邵力刚,2006)
但是, 由于人们的忽略,我国许多城市不能合理利用灯光照明,有关光污染的研究还停留在光污染概念探讨阶段,没有构建城市光污染综合延缓体系。城市光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涉及政府、企业和广大公众, 而且还需要从规划设计、行政监管、法律法规、技术创新、教育宣传等多层面来研究。
1光污染分类
国际上将光污染分为3 类:
1) 白亮污染:是指阳光照射强烈时, 城市里的玻璃幕墙等反射的光线, 眩眼白亮, 这称为白亮污染。
2) 人工白昼污染:指夜间的室外照明,如商场、酒店的照明等所造成的污染。
3) 彩光污染是指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即彩光污染。(王伟武,2008)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光污染层出不穷。光污染也不仅仅指对人生理心理产生不良影响的光害,也包括有害于环境和其它生物的光害现象,以及城市中杂乱的视觉环境污染。(代杨,2011)
2光污染的产生原因
光污染的社会化是现阶段的普遍问题,然而光污染的产生原因是因为点光源的大量应用。所以如何治理光污染可以从产生原因着手。
2.1 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原因
社会上为了使建筑物美观,过多使用玻璃墙,使得建筑”闪闪发亮”,但是墙壁反射的光线比阳光更加刺眼,给人的危害可想而知。据测定:白色的粉刷面反射系数为69%~80%、镜面玻璃反射系数为82%~88%,比毛面砖石外装修筑物反射系数大10 倍左右,这就大大超过人们生理上的适应范围。(黄小锦,2011)
刺眼的广告灯、河堤的夜景灯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夺目的广告灯、夜景灯等将夜空变成了白昼,星空的美景慢慢离人们远去。尤其是大型音乐喷泉的高射灯灯光过于强,像西安、凤县、汉中等地都设有这样的灯具。
路灯使用不当。过多的路灯使得路面灯光过强,有些路灯的位置不当造成人眼的盲区,导致车祸。
建筑工地上高亮度的大灯存在过多。建筑工地所用灯亮度太强,管理不当,影响居民休息。
2.2 人们生活的文化观念方面的原因
由于人们对光污染还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在人们的意识里并没有对光污染采取防范措施的观念。对于照明人们,人们更多的是关注灯光的美化效果。为了让居室看起来更加“富丽堂皇”,一些家庭选用颜色较亮的瓷砖装修,甚至在室内安装多个镜面、刷白粉墙等,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光污染的原因。(郝欢,2011)
3光污染的危害与增长
光污染是继四大污染物之后的又一大污染源,并且这一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
3.1光污染的危害
研究发现, 光污染使天文观测的“视力”下降, 误导飞机和候鸟的飞行, 影响视觉辨识, 产生眩光与过热。长时间在光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力急剧下降, 同时产生头昏、心烦、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光污染使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和鸟类死于非命, 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3.1.1光污染对人们健康的影响
刺眼眩目的灯光危害人的视觉功能、扰乱大脑神经的功能。孩子对光的刺激格外敏感,受到光的刺激时大脑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一些年轻父母,在孩子卧室装上长明灯,让孩子“亮睡”,这不仅不会助于孩子睡眠,而且会妨碍孩子钙质吸收,诱发近视甚至白血病等疾患。
3.1.2光污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光污染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生活。
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容易引起火灾。在德国柏林,1987年曾发生一场火灾,元凶就是对面高层玻璃幕墙产生的聚光。
3.1.3光污染对生态的影响
光污染不仅危害人类健康,而且影响动植物的繁殖,造成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死于非命。
大多数动物在晚上不喜欢强光照射,大多会选择黑暗时刻出来觅食,可是夜间室外照明产生的光往往打乱了动物生物钟的节律,通过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从而破坏生态平衡。
3.1.4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和气候。
城市照明中的人工白昼光污染,不仅耗电过多,而且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全国很多地方依然实行拉闸限电的措施来控制用电,而多度的人工白昼却使得这些措施变得毫无意义。据统计,全球每年照明耗电约20 000亿度,生产这些电力产生的CO2 和SO2 等废弃物更是造成严重的污染,也加剧了城市的“热岛现象”。
3.2光污染的增长
由于各国对光污染的状况尚没有精确测量和统计, 使得多达99%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还依然不知不觉。例如发达国家,德国光污染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 意大利和日本的增长率估计为10%和12%。近年来, 基于我国城市建筑和照明的大规模增长, 预计光污染增长速度不会低于发达国家,。
4光污染对驾驶安全的影响
4.1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概述
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主要表现在昼光光污染中的白亮污染和夜光光污染中的彩光污染。白天,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如镜子般反射阳光,会在瞬间遮住司机的视野,使驾驶员感到头昏目眩,对驾驶员的视觉和心理产生强烈刺激,很容易造成意外交通事故。当夜幕降临时,城市道路两侧五彩缤纷的瀑布灯、广告灯、霓虹灯以及其它汽车灯等也会把驾驶员照得眼花缭乱,引起驾驶员错觉和视觉疲劳。
城市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评价就是建立在对道路光污染状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性评价指标的建立对产生光污染的因素进行量化,运用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对道路光污染进行分析和评价,将定性的分析转化为定量的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判定道路关于光污染的安全等级,可以得出现有的管理措施是否能够满足安全行车的需要。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就需要针对在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光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改善状况,同时为相关部门光污染管理政策的提出和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
城市中光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许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同时,由于没有法律约束,缺乏有效的管理。随着城市现代化的飞速发展,致使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的影响更加多样和复杂。
4.2幕墙玻璃光污染已成为都市交通事故隐患
不少高层建筑为追求美观,外围多采用玻璃幕墙设计。但在阳光比较好的时候,玻璃反射太阳光,就造成了光污染。在济南一些路段的某些时间段,驾驶员能被强光刺得睁不开眼睛,行车安全受到影响。比如当建筑物的反射光十分强烈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都会产生了眩晕感,然后下意识地把头扭到一边,严重时,光污染会对司机造成眩光,导致短暂“失明”,几秒钟后,视觉才慢慢恢复。但这时如果汽车还在行驶,就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适度的道路照明能够增加行人的安全感,放松人们的神经,提高交通安全。但是过度的或者不适当的道路照明则会带来眩光,引起眼部不适,影响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和情绪,进而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
5我国光污染的立法现状
从司法实践和理论层面来看,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光污染在我国环境保护法领域尚属于立法空白点。但事实上,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中已经具有了处理光污染案件的法律依据,只是民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救济条款尚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有关光污染规定《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83条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虽未直接使用光污染一词,但立法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完善,该条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的“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采光”是相邻关系的一种,采光权作为一种传统的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民事权利,是指相邻各方有权获得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充足的光线,因此相邻各方应彼此给予对方方便,以实现各自的权利。光线不足虽然也能引起人们的各种不便,但它毕竟不是由于“人为向环境排入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传统意义上的采光权遭破坏不能算是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对传统民法中的采光权做扩大解释。
光污染侵害并不仅限于相邻的不动产之间,光污染可能因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霓虹灯等建筑物附属物产生,也可能因车灯、探照灯、电焊等流动光线产生。前者由于建筑物为不动产,可采用相邻理论;后者因附属于动产则无法采用该理论。因而运用相邻权理论解决光污染侵害存在局限性。我国现行立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法律适用仅有“相邻关系”的规定,针对造成光污染侵害的行为,受害人可根据邻地利用权的规定主张赔偿其损失(包括精神及人身损失)。鉴于光污染对人身心及精神的损害极大,立法中应赋予公民或法人提起光污染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
6光污染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6.1尽快制订我国防治光污染的标准和规范
在规划和建设城市建筑与照明时加入光污染防治内容;加强对建筑材料和照明产品的光污染控制和检测;建立光污染研究、评价和检测体系;学习环保发达国家建立光环境保护区(如黑天空公园)。颁布相关法律措施,减少夜景灯使用,对路灯的灯光强度进行具体规定,尽量减少盲区。厦门市也曾颁布条例“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率镀膜玻璃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6.2宣传光污染的相关知识及其危害
在街头小巷及社区张贴海报,分期摆摊设点展示有关图片。也可以将其编入课本,将学生的知识观念加强,使其对父母产生二次影响。使其对室内灯具装饰谨慎选择,尽量减少对身体的影响。
6.3技术改革
虽然现阶段没有规范技术可以根治光污染,但可以从以下方面规避光污染:例如尽量不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采光,减少污染源;多建绿地,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为立体绿化,大力植树种草,将反射光改为漫反射;是限定夜景照明时间,改造已有照明设施;采用新型节能照明技术;合理选择光源等(张淑琴,2008)
6.4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
认真做好防治光污染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减少光污染。(邵力刚,2006)。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监管体系, 从工程实施主体、工程参与客体、工程监管主体等方面构建光污染防控监管体系, 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控办法,达到减少光污染的目的。(王伟武,2008)
6.5利用林木减少光污染
林木的作用有很多:减少地表径流风险、改善空气污染。同时,林木作为公路中的绿化带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汽车尾气含量,形成阻隔避免相向而行的汽车之间的灯光干扰,减少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加大林木建设来减少光污染。(袁德华,2010)
结语
人们熟知水、气、声等环境污染,但却忽略对人体有害的光污染。目前,光污染的危害程度有逐渐加剧的趋势,所以每个人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从根源处杜绝“光污染”的发生。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人为本,应该控制和扬弃干扰人类健康的建设。追求城市的现代化非一个“亮”字所能概括。正如罗马哲言云:“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参考文献
[1] 邵力刚,刘蓓.城市光污染及其防治措施[J].灯与照明,2006,30(1):13-15.
[2] 王伟武,周贤宾. 城市光污染防控与减缓的综合对策体系[J].城市问题,2008(10):71-74.
[3] 代杨.城市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评价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2012,38(3):87-90.
[4] 黄小锦. 光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J].北方环境,2011,23(11):255-256.
[5] 郝欢,王红阳,夏强,任立,周妍.城市景观建筑光污染问题刍议[J].现代园艺,2011(17):13.
[6] 张淑琴,张彭.浅议光污染的危害与防护[J].内蒙古环境科学, 2008,20(1):100-102.
[7]袁德华. 树木:以低成本缓解城市污染[N].中国绿色时报,2010-7-12(3).
[8]杨建中.浅谈城市污染及其防治[J].前沿,1994(8):47-48.
城市中的光污染
摘要 文章首先针对目前广泛存在与城市环境中的光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其来源以及对于环境和人类的影响,而后进一步根据分析得到的结论提出了治理光污染的若干方法和可行途径,对于城市中的光污染治理有着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 城市;光污染;治理;对策
科技的发展,在极力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在从多个侧面对人们的生活状态施加着各种各样的影响。尤其是在城市中,为了追求良好的照明效果以及装饰效果,各种光源以及镜面在城市中层出不穷,然而所有这些,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和美感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以及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光污染目前已经成为城市中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必须受到重视并加以治理。
1 光污染的来源与影响
就目前的状况看,所有违背人类生理与心理需求或有损于生理与心理健康的人工光源都属于光污染的范畴,主要包括眩光污染、射线污染、光泛滥、视单调、视屏蔽、频闪等多个方面。在现今社会中,光污染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白亮污染。随着建筑科技的发展,城市美观越来越在建筑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玻璃以及陶瓷幕墙的种类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城市环境光污染也日趋严重。所谓白亮污染,就是城市建筑物中使用的各种具有反射特质的建筑材料对日光进行反射形成,经过反射的光线耀眼夺目,并且在城市中呈现出多角度特征,使得这种光污染充满于城市环境中。相关研究发现,长期处于此种环境之下,对于视网膜和虹膜都有着极大地损伤,视力将随之下降,并且白内障的发病率亦可增长到45%之多,同时白亮污染还能够造成人体亚健康状态,导致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问题。除此以外,对于日光的反射还有可能造成室内温度变化,虽然处于特殊功能玻璃幕墙保护之下的建筑会呈现出一定的室内恒温特征,但是经过反射而进入室内的阳光会造成室内温度上升;而如果玻璃幕墙随着建筑物的设计呈现出一定弧度,还有可能造成太阳光的反射汇聚引发火灾;同时,玻璃幕墙对于光的反射作用,也常常会成为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其次是人工白昼。这主要是指在夜间,人造光源将城市夜空照亮的现象。本来人造光源只会照亮地面附近景物,而照向天空的探照灯虽然在城市中相对不算密集,但因为城市大气中存在的大量粉尘和水蒸汽等悬浮微粒造成的光线漫射作用,使得整个城市夜空都被照亮,最终形成城市上空发亮的现象称作人工白昼。人工白昼对于人类并没有直接的危害,但是对于生物钟存在很大影响。不仅仅城市中生活的昆虫和鸟类的生物钟都会受到影响,就连人类的生物钟也会受到影响,总体而言对于整个生态环境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最后是彩光污染。城市中无论是照明景观还是娱乐场所,都会重点考虑其观赏性而安装多种颜色的灯,这一类的灯具通常都由充满稀有气体的灯管来实现对于色泽的控制。但是此类灯发出的光线,其中不仅仅包括各种颜色的可见光,更可能包括一定成分不可见光,对于这一部分不可见光线,有可能存在对于人体有害的光成分。如果长时间收到这些彩光照射,轻则造成亚健康,出现恶心、呕吐、头晕以及失眠等症状,重则甚至有可能导致白血病、白内障、癌症以及其他中枢神经病变。
2 城市光污染治理
关于上文中提到的城市诸多光污染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考察并且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具体而言,可以才去的行动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2.1合理选择建筑材料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建筑材料,其选用都是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在对室外幕墙进行选用的过程中,除了需要考虑到建筑本身内部环境对于幕墙功能的需求以外,还应当注意建筑物本身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的需求。建筑处于城市环境中,其存在必然能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光污染方面必须做出必要考虑。对于这一层面而言,一方面楼宇的设计人员应当对相应的环境做出必要考虑,合理选用幕墙;另一方面也应当积极发展幕墙材料,降低白亮污染。同时,对于室内建筑材料的选用,诸如瓷砖等材料,也应当适当进行考虑,避免在居室大面积使用,确保生活环境的合理营造。
2.2注重夜间环境打造
虽然人工白昼对于人类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但是当城市中人工白昼的光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窗帘以及百叶窗就无法做到有效遮蔽光源,从而对人体造成影响。在有光的环境下,人类无法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因此体内激素以及内脏工作都会受到影响,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对于这种问题,早有国际黑暗天空协会( 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对城市问题进行关注。城市相关部门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对城市中的人工白昼污染源进行控制,对于夜间照明光源进行登记核查,并且对探照灯严格控制。对于夜间照明以及装饰用电进行时段审核,在打造城市夜间环境的同时为节能做出适当考虑。
2.3落实安全照明
首先需要对目前在使用的照明以及装饰用灯,尤其是彩灯进行核查,确保其安全性,并且对于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灯具进行登记控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设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配合控制。此外,还应当积极发展替代的安全照明以及装饰灯具,确保彩光照明的安全。与此同时,应当尽量将光线状态进行量化,加强对于光强度的可控性以及依据。
3 结论
城市中的光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危害人类健康的地步,有鉴于此,必须对你其进行正视。对于光污染的治理,一方面需要政府积极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纠正,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范围大力度的宣传,全民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潇,何书喜.光污染对人眼视觉质量的影响[J].国际眼科杂志,2010,10(3).
[2]张丽娟.光污染的危害与防治[J].山西建筑,2004,30(12).
[3]霍海波,谭波.城市中的光污染及防护措施[J].科技信息,2009(10).
[4]王亚军.光污染及其防治.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4(1).
[5]梁红山.光污染对人体危害及预防.劳动医学,2001,18(4).
近视眼越来越多的今天,好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激光手术上,希望能摘掉眼镜。然而坊间一直流传激光手术会有后遗症,人老后会造成视神经微缩等严重后果。
真的是这样吗?
近视的病理改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患者眼睛的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另一种是患者眼球的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由于这些病理改变,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不能正好聚集在视网膜上,而是聚焦在视网膜之前。临床上表现为近处视物清晰、远处视物模糊。
近视眼成因
而近视手术,即角膜屈光手术,顾名思义,它是通过调节角膜屈光性,治疗近视的一种临床手段。
最早的近视手术,放射状角膜切开术(PK),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手术效果较差、并发症较多等,早已被医生弃用。其后,80年代出现了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PRK),手术效果大为提高,但是术后刺激症状仍然较大,恢复时间较长;1991年,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问世,并迅速普及,成为90年代主流技术;近年来,又有准分子激光角膜上皮瓣下磨镶术(LASEK)、机械法准分子激光角膜上皮瓣下磨镶术(Epi-LASIK)等技术诞生。【1】
我们就以目前普遍采用的LASIK为例子解释一下。
LASIK首先要对患者的角膜进行部分层切,形成一个角膜瓣;接着用掀瓣器掀开角膜瓣,用超声角膜测厚仪测量中央角膜剩余厚度,根据患者的屈光度资料,选定切削厚度,开启激光进行切削;最后复位角膜瓣。【2】
LASIK示意图
事关患者福祉,LASIK自出现之日起,就广受关注。国内与国外相关研究者,均对其进行了大样本的远期疗效研究。R. Doyle Stulting等对1995年5月到1996年12月间接受LASIK手术的1062只眼睛进行了研究,认为LASIK效果明确、恢复较快、并发症较少,是一种十分安全的治疗手段。【3】
杨亚波等收集了716例患者(1285只眼),分别在术前、术后1天、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和24个月进行眼科检查。结果显示,LASIK的远期疗效令人满意,而且由于术后眼睛存在适应期,所以,远期疗效明显好于早期;手术并发症较少,主要有角膜瓣形成不全致手术终止(均发生在手术中)、眩光(随术后时间推移,逐渐缓解)、黄斑出血和视网膜脱离(均为超高度近视患者,在治疗后恢复正常)等,且均未危及患者视力。【4】
亦有屈光手术导致视神经受损的报道,但较为罕见,并且都发生在术后极短的时期内。按发病机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术中角膜瓣制作时眼压突然升高,对视网膜的神经节细胞、神经纤维层及巩膜筛板造成机械性压迫,引起视神经急性损伤;另一种是LASIK术后常运用糖皮质激素控制炎症,如0.1%氟米龙,持续1个月,每天4次,隔周递减1次【2】,频繁使用激素性药物,有一定概率(尽管极小)导致患者眼压隐蔽性升高,引起视神经急性损伤。【5】
从研究结果来看,如果在做完手术之后短期内没有发生眼睛的急性病变,那么日后眼睛因为手术再次出现视神经萎缩等严重病变的可能性极低。
真相:LASIK手术并没有多年后会突然出现的后遗症。
参考文献
【1】褚仁远. 我国近年屈光矫正手术的进展[J]. 中华眼科杂志, 2005, 41(8): 724-728.
【2】赫天耕, 史秀茹. 超薄瓣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与准分子激光角膜上皮瓣下磨镶术治疗薄角膜高度近视眼的临床研究[J]. 中华眼科杂志, 2006, 42(6): 517-521.
【3】StultingR D, Carr J D, Thompson K P, et al. Complications of laser in situkeratomileusis for the correction of myopia[J]. Ophthalmology, 1999, 106(1):13-20.
【4】杨亚波, 杜新华, 潘青, 等. 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远期疗效观察[J]. 中华眼科杂志, 2002, 38(3): 151-153.
【5】张士胜, 王康孙. 屈光手术与青光眼[J]. 国际眼科杂志, 2004, 4(6): 1084-1087.
凡来源署名为“蝌蚪五线谱”的内容,版权归蝌蚪五线谱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申请转载授权或合作请发送邮件至。本网发布的署名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如有侵权,文责自负。
作者:赵言昌
338 浏览 4 回答
242 浏览 5 回答
319 浏览 4 回答
83 浏览 3 回答
136 浏览 6 回答
324 浏览 1 回答
212 浏览 3 回答
108 浏览 2 回答
181 浏览 2 回答
314 浏览 7 回答
207 浏览 6 回答
332 浏览 3 回答
320 浏览 6 回答
323 浏览 4 回答
255 浏览 5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