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完善会计委派制措施的思考》文中提出随着我国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为了能更好发挥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委派制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在看到会计委派制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也要对其缺陷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并采取科学措施加以完善。本文首先阐述了会计委派制的相关理论,然后分析了当前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就如何解决会计委派制的缺陷、促进其科学发展提出完善措施在《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问题研究——以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文中认为目前,部分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针对内部产权管理欠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集团内部陆续建立了会计委派制度。本文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内部会计委派制的实践出发,对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利弊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建议,以期更好的推动我国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企业规范自身经济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真正实现保值增值。在《对我国会计委派制发展现状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会计委派制是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尝试,是政府积极推动的产物。目前,我国会计委派制还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制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会计委派制的实施需要与国情相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丁浩[4](2012)在《国有集团会计委派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内部人控制的弊端,以及外部监督、中介组织的缺陷,导致会计委派制的产生有了现实意义。但会计委派制单独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应该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将会计委派制与内部审计二者相结合,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单位在管理分权条件下经营管理整体目标的实现。本文认为财务监督机制改革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也是众多其它性质的企业能够发展的关键。纵观近几年很多企业,有过辉煌的成绩,但都只是昙花一现,从中不难发现具有共同的特点,就是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财务监督。我国最早由深圳市政府为维护国有企业所有者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用会计委派制的财务监督模式率先在部分国有企业中实行了财务总监制度或财务部长逐级委派制度。目前,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特别是大中型集团化经营企业中,陆续建立了会计委派制度;另外,在一些非国有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中,也尝试着建立会计委派制度。本文重点就会计委派制中的总会计师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对会计委派人员在定位、职责、制度建设、实践过程中开展工作的方法、实施的环境保障以及考核监督等进行了分析。通过会计委派制度可以避免部分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也为下一步加强对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推广和规范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希望通过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更好的推动我国会计机构和制度的改革,使得会计行业的信誉度整体得到提升,促进企业能够更好的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让我们的国有资产真正的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