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15”当日被央视曝光之后,“双汇瘦肉精事件”仍在持续推进之中。虽然双汇集团先是道歉,再是内部问责;政府也已迅速介入,若干责任人也得到初步处理……但舆论之反应仍然无法得以消解;甚至很多细节走向,格外惹人忧虑。 种种迹象表明,双汇瘦肉精事件正在成为继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严重冲击公众食品消费信心的又一起标志性事件。但有标本意义是一回事儿,能否被“处理成”堪被检验的样本,则是另一回事儿。如果不能举一反三,在监管制度上刮骨疗伤;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地对付一下,就能蒙混过关一切如常,那么,沸沸扬扬的双汇瘦肉精事件,除了在民众早已脆弱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实在看不出更多的益处。 我们本期待,瘦肉精事件能成为全面反省检验制度的标本。双汇号称有着18道检验程序,但是,18道程序外加一个独立监督部门,却管不住一头猪,这些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力、以“抽查”取代“普查”的日常漏洞,不该像“三鹿警醒免检制度”那样被深刻地反省吗?遗憾的是,央视记者回访发现,“瘦肉精”更新换代了;而双汇自己也宣布“检测合格”了。可问题是,按照要求,日常检测是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同时兼顾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的抽检,但双汇提供的委托检测结果,却只针对盐酸克伦特罗。在这样的“证据”面前,让大家如何相信济源瘦肉精只是“偶然的特例”,而不是“行业的普遍”?怎样分辨是“危机公关”还是“诚恳面对”? 我们本期待,事件问责能成为严厉处理渎职公职人员的样本。现在,的确看到28人受到处理。怎么处理了呢?开除公职6人,免职9人,停职11人,警告2人。相比于以往的金蝉脱壳,诚然不易,但相比于2002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使用 “瘦肉精”,相比于2006年就被曝光却在今日再度曝光,相比于消费者受到的伤害,对失职渎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只是 “职务”上的处分、而不触及刑责的处罚,是否会被民众理解为“严肃的处理”呢? 我们本期待,事件问责能成为司法迅速介入食品安全事件的样本。昨天有媒体呼吁司法该迅速介入了。实际上,对司法介入的呼唤,未尝不是对抬高作恶者违法成本的呼唤,这是所谓 “严刑峻法”管食品安全的共同认知。现实施法律中,也有很多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严厉打击的法律依据。正如大家所看到的,现在只看到农业、商务、质检等部门在调查,还看不到司法介入的精准打击。三鹿事件的司法介入是一点点逼出来的,有此经验,双汇应早早享受类似“待遇”。 我们本期待,双汇瘦肉精事件能在三鹿之后,成为警示社会的样本。三鹿之后,乳业得到改观,但肉制品行业的双汇却冒了出来,如果漠视生产质量的 “自由”得不到转变的话,如果安全始终不能成为决定企业生死的“天条”的话,那么,“前毒后继”的事情将会数不胜数。从这个层面来说,双汇为其不诚信生产、不严管生产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没道理委屈。 食品安全问题要由“乱象”走向“大治”,注定是一个无比艰难的过程。但越是复杂的现实,越需要用具体的行动显示决心、表明态度。希望在双汇事件平息之后,给人留下的,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印象;它能成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样本,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标本,留给民众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