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拉姆的报刊四种理论威尔伯·施拉姆与弗雷德里克·赛伯特、西奥多·彼得森三人合著的《报刊的四种理论》(1956),[1]由美国教会全国委员会作为研究大众传播媒介的资料编辑出版后,曾得到美国领导集团的赏识和美国新闻学荣誉学会授予的奖章。该书所用“报刊”一词,是指一切大众传播媒介。书的著者认为,世界各国的新闻传播制度与其社会政治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基本上可以分为四种。1.集权主义理论这一理论的研究者赛伯特(F·Siebert,1956)认为,集权主义理论是人类传播史上第一种也是最古老的一种传播制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报刊是国家的公刊,必须对当权者负责;大众媒介统一步调,国家才能顺利地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在某些情况下(如在交战状态的国家里,军人统治下),集权原则甚至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对报刊应严加控制和审查,对违反有关规则的应加重处罚。比如给予那些经过选择的驯顺的人以经营报刊的权利,实行颁发出版许可证制度,法院对违法(如叛乱罪、煽动罪、诽谤罪)者提起公诉,加以处罚,等等。研究认为,这一理论本身在当今的大多数国家已经被摈弃了。2.自由主义理论由约翰·弥尔顿(J·Milton)在《论出版自由》(1964)一书中最先提出,由约翰·密尔(J·S·Mill)的《论自由》一书加以系统化。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坚持个人的重要性,依靠个人和理智活动能力,主张言论和出版自由,进而形成“观点的公开市场”。在此市场中,最好的思想总会得到承认,而最劣的思想则会失去作用。赛伯特在论述中引用查菲(1947)的观点认为,下述控制或压制都是对报刊自由的冒犯:要求报刊出版必须事先领取执照;对传播内容进行审查;对触犯或批评当局的内容处以罚金;对有关传播者予以刑事处分,并在民事上承担损害赔偿;对信息采集与报道横加干涉;对人们购买、阅读或收听、收看征税并加以干预。最后,赛伯特写道:报刊自由“是含糊的,不确定的,而且有时是不一致的。然而,它的最大的资产也就在于它的伸缩性、适应性,而更重要的,是它继续信赖用个人自我引导来促进人类的利益和幸福的能力的信心。”3.社会责任理论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也是“在传统理论上—个新思想的接技”。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全部蕴含在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的《自由和负责的报刊》和霍京的《新闻自由;原则的纲要》的著作之中。鉴于自由报刊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招致许多批评的现状,社会责任论主张:传媒(报刊)对社会有着种种义务,要不负公众的信任;报刊要“供给真实的、概括的、明智的关于当天事件的记述,它要能说明事件的意义”;它应当成为“一个交换评论和批评的论坛”;要能描绘出“社会各个成员集团的典型图画”;要负责介绍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美德;要使人们“便于获得当天的消息。”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还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不会为金钱而去做某些事,切实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该理论的研究者彼得森在落笔时既肯定了社会责任论正在日益兴盛的前景,也看到了它还有不够成熟、有待完善的一面。这无疑是个正确的。4.苏维埃理论威尔伯·施拉姆认为,这一理论既是集权主义的变体,也可以从马克思那里找到它的根,在列宁和斯大林的花园中看到它的茎。在施拉姆的笔下,苏维埃国家的大众传播媒介被描述为:大众传播媒介与组织传播媒介不可分割;大众传播媒介是作为国家和党的工具来使用的,并作为党实现统一的工具、发布“指示”的工具;它们几乎是专用于宣传和鼓动;传播者被强制性地要求承担严格的宣传责任;它们由国家经营和控制;传播者的自由和责任也不可分地连在一起。施拉姆曾撰写过许多较为客观、公正的学术著作,但他在这一理论的分析上则带有明显的片面性、主观性和“冷战”色彩。麦奎尔(D·McQuail)的分析则冷静得多:“毫不奇怪,该理论并不赞成自由表达,但它建议传媒在社会上和在世界上发挥积极作用,非常重视文化和资讯,重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而且,“它在其祖国,也在很大程度上被抛弃。”[2]--------------------------------------------------------------------------------[1] 威尔伯·施拉姆等.报刊的四种理论.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2] [美]D·McQuail著:《大众传播理论》,台北:风云论坛出版社,1996年,第1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