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与之产生共鸣。原因可能是自己没文化,不了解故事的历史背景。另外这个故事的荒诞仿佛现在又在中国发生着,好像又很熟悉,因此没感觉惊讶。天天发生的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爱情小说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又不是那么罗蔓蒂克。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社会小说看,批判社会的精神又不是那么犀利。它也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但却讲着别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纽约,在当时,经济飞速发展,流行爵士乐、轻佻文化、贩卖私酒、犯罪率高,都在小说中刻画出来。看看,这不就是当下的中国。
男主人公盖茨比在纽约长岛有一处超级大的的庄园,每天灯红酒绿地举办着各种宴会聚会,客人来自全纽约,很多人根本不认识盖茨比,或者从没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很少公开与大家见面,很多人就像故事的叙述人尼克一样,不知道盖茨比长什么样。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到这里来享乐。盖茨比这么有钱,他就这样奢侈无度地浪费着,他为了什么呢?
原来他是为了追求真爱。他去当兵前认识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黛西,两人相爱,但因为要去当兵而被迫分开。盖茨比去当兵了,而黛西把自己嫁出去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黛西现在就住在盖茨比的庄园对面,隔海相望。盖茨比希望与黛西再续前缘。他希望通过自己奢迷的放荡的狂欢聚会吸引黛西的注意,让她回心转意。
黛西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她不爱自己的丈夫,而他也有自己的新欢,并频繁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黛西终于通过故事的叙述人,也是她的表弟再次见到了盖茨比,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情被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了。虽然汤姆自己也有情妇,但他还是对妻子的出轨倍感愤怒。汤姆逼迫大家前往纽约市,在广场酒店的套房里与盖茨比对峙,告诉他二人间的故事是盖茨比所不能领悟的。不仅如此,他揭露盖茨比贩卖私酒,从事其它见不得人的勾当,才得到了今日的财富。黛西感觉自己无法承受,只想离开,汤姆叫盖茨比驱车送她回家。
尼克、汤姆驱车回家时经过“灰烬谷”,发现汤姆的情妇默特尔被盖茨比的车撞了。事后,尼克从盖茨比那里得知是黛西在开车,但盖茨比不愿揭发自己的爱人。默特尔的丈夫乔治误以为车主就是自己妻子的情人,对此展开搜索。汤姆误导乔治,后者发现车主是盖茨比后,来到豪宅,开枪行凶,随后自尽。尼克为盖茨比举办葬礼,看破了东部的生活方式,回到了中西部的老家。
故事有些荒诞,但是又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个故事在1920年的美国曾经上演过,如今又在中国的土地上上演着。多少富豪每天花天酒地,家里有个看家却不爱的老婆,自己还在外面招惹情妇,又容不得自己的老婆移情别恋。多少人崇拜金钱,不择手段的挣钱,而没有了生活,并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爱情,家庭,金钱面前,人们变得面目狰狞。
本书的电影拍的好像还不错,找机会一定看一看,说不定比小说好看。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行,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可是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日,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终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进取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以往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可是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齐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完美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仅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先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仅丰满、独立,并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杯具。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可是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我。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人生漫漫,复归于无。
有一些作家在用笔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喉咙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炽热的心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生命用有限的生命写作。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属于第四种,至少属于第三种。在那个物欲横流的风气初步席卷苹果城的时候,在那个世界逐渐变得无法被人理解的时候。
幻灭是永恒:尼克第一次接到请帖前往盖茨比家做客的时候,充满幻想,直到人去楼空之后,他依然充满幻想——多年后,幻想上浮融入空气,岁月依旧如刻刀,无解,无痕,鲜血淋淋。
这是90年前的纽约,这是几个世纪的绝响。凯鲁亚克的狂乱,金斯堡的嚎叫:他们的重金属都敲向了同一个起点:菲茨杰拉德。
在后四篇小说中,菲茨杰拉德很细致地刻画了中年危机的情态:《五一节》中穷途末路的戈登是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的两侧,是战争留下的无尽伤痕,思考,废墟……人到中年,理想的幻灭和彷徨,生活的艰辛与苦痛,尽在纸上。
《刻花玻璃酒缸》,刻画无限彷徨,几点酸楚:女性对于容颜逝去的无奈,对于社会中某些潜规则的服从,即使在99%的置信区间上有效,依然会留下1%的空隙,致命。伊芙琳儿子的去世更深入了表现了菲茨杰拉德对战争的拷问,咆哮。而在小说里,他并没有证明描摹战争的情状: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与其说伊芙琳死于中年危机,不如说他死于无解的压制,体制,限制,钳制,抑制……
《冬天的梦》,就像胡伦—格雷罗:19岁入选西班牙国家队,意气风发,20出头就带上毕尔巴鄂队长袖标,20岁就参加世界杯,成为了克莱门特那支西班牙国家队中少有的技术型球员。1998年9月5日,与首度为国出战的埃兹奎罗甚至首度被召入国家队的普拉茨一同离去的,是而立之年就冠盖满京华的克莱门特。然后,卡马乔在两年之后终止了毕尔巴鄂8号的国家队之路,那一年,毕尔巴鄂永远的王子不过26岁。克莱门特手下的许多人有这样的悲惨命运:费利佩—米纳姆布雷斯,费雷尔甚至基科。人生,一辆碰碰车,几度正确撞击,几度无解自废,最终化为虚无。多少年后,重新回忆起那段往昔岁月时,德克斯特说,“哎呀,老兄,她(裘迪—琼士)今年才二十七哪。”是啊,胡伦—格雷罗,今年才37呢。
《重访巴比伦》。通天塔,遥不可及:菲茨杰拉德用标题暗示了结局。一连串的误会导致终生误,连锁反应威力不下于氢弹爆炸。虚无,人生本来属于虚无。
与小说中的某些主人公类似,菲茨杰拉德也死于非命。人生得意须尽欢,幻灭才是心属地。和加缪一样,菲茨杰拉德的早逝是损失,是遗憾,于文学,于生命。大概,缺憾也就是一种美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
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
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在高中时第一次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不能理解主人公盖茨比为何始终固执的认为黛茜还是从前那个心思单纯并深爱着他的黛茜,甚至最终因她而死都依旧深信不疑。
叙述者尼克从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一座豪华的宅第,那里白天肃静,夜晚灯火通明,举行着热闹的宴会。尼克对大富翁邻居充满好奇,为何一个富有且有地位的人会住在西卵,而到处都是他的离奇传说。尼克与盖茨比相识,渐渐盖茨比道出他内心深处的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是一名少校军官。他爱上了名叫黛茜的姑娘,他俩很快坠入爱河。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到欧洲,黛茜与他分手,并嫁给一个纨绔子弟。黛茜的丈夫另有情妇,黛茜的生活虽然富裕却也空虚。盖茨比坚信黛茜是爱他的,只是一时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于是他不断努力,几年之后成为富翁,在黛茜府邸对面建起豪华大厦,那里彻夜笙箫,欢歌笑语。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引起黛茜的注意。尼克为之感动,去拜访远房表妹黛茜,表达了盖茨比的心意。在聚会中,黛茜时时挑逗盖茨比,让盖茨比以为她还爱着自己,并会为了自己而离婚。实际上这时的黛茜早已不是以前的黛茜,她把与盖茨比的私会当成一种刺激,丰富她的生活。黛茜在一次心烦意乱中开车,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说是自己开的车,而此时黛茜已打算抛弃盖茨比。在黛茜丈夫的挑拨下,他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直到死都还认为黛茜是爱自己的。葬礼举行时,黛茜与丈夫正踏着去欧洲旅行的路途。
盖茨比的死亡,是他一生的终结,是他为自己编织的美梦的破灭,“他……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黛茜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爱情的追求,她自私,为保护自己不择手段,她的华而不实,冷酷无情,追求奢侈,是一种悲哀。尽管盖茨比早已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依旧活在自己编织的虚幻美梦中。
在了解了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社会状况,我似乎更能理解盖茨比与黛茜的关系。传统清教徒式的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所推崇的“勤劳节俭”等思想逐渐被美国享乐主义、实用主义所代替,人更加追求个人财富,享受物质生活。当金钱代表一切的时候,人性就变得复杂起来。盖茨比代表的是美国底层人物,虽乔装打扮为上层人物,但他们自卑,不顾现实残酷,一味沉溺在虚幻梦想之中。以黛茜为代表的上层人物,他们内心空洞,人性自私无情,过度追求财富利益,是一种人性的悲哀。
虽然盖茨比的结局悲惨,但他的热情与对梦想的追寻让人为之感动。在一个利益的时代,里拥有纯真、正义的心态,是社会所需要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