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理论意义在于提高供应链效率,提高经济效益;而现实意义则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可持续、共赢的协作模式,以最大化其整体利益。回答于 今天 06:59我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大国。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农产品社会物流总额为2.63万亿元,2012年同比增长4.5%,达到2.75万亿元,2000~2012年平均增长高达8.4%,农产品的稳定流转和价值实现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的加速,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愈加复杂,产品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逐步转化为其各自所属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管理也从局部优化的分布式管理模式、整体优化的集中式管理模式逐步发展到整体和局部协调优化的协同管理模式,其关注的首要目标不再是降低成本,而是提高供应链的快速响应能力、顾客满意度以及整体竞争能力。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关键是供应链协同,即指供应链合作伙伴采取某种合作机制在业务流程、组织及信息等方面有机整合、协同发展,从而提高供应链的总体竞争能力,实现供应链的共同目标。良好供应链协同效果建立在高效的协同机制上,只有建立合理高效的协同机制,供应链协同的稳定态才能得以长期保持。本文以农产品为目标,以我国农业产业化中最常见最具代表性的“农户+公司”型供应链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利用供应链管理、信息协同、灰博弈等理论,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从收益风险分配、信息共享以及信任的视角探讨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机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⑴梳理并厘清了农业产业化、“农户+公司”型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的概念关系及演进过程,重点探讨了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和合作过程,比较了农产品供应链和传统工业品供应链的协同过程的异同。 ⑵基于信息熵理论比较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几种基本运行模式,并实证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的物流效率状况,藉此强调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存在一定的现实需求。实证表明,供应链管理中信息流动的不确定性的大小体现供应链的运作效率,而供应链运作模式又会影响供应链中信息的运行。从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熵的比较分析来看,以大型零售企业和物流中心为核心组织的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是我国目前农产品供应链的相对合理选择。最后,通过信息理论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价值进行建模分析可知,公司和农户在现货交易和契约交易两种模式选择下,契约交易模式下的农产品供应链能获得更大的协同价值。因此,优选合适的农产品供应链,整合和协同其运作流程尤其是上游流程,对联结农民和市场、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产品市场供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⑶以我国农业经济中较为典型的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模式为研究对象,以灰博弈理论为理论基础,以链中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关注核心,分别对专用性差异及“期权+保险”条件下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机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了农产品供应链协同中收益和风险合理分配的一般机理。结果表明,供应链协同机制通常通过组织之间的契约合同或专有性投资等来实现。当农产品存在专用性差异且面对动态价格环境时,要实现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必须在判断产品专用性强度的基础上,对农产品未来的市场价格进行合理预测,对激励惩罚机制作出理性安排。期权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与风险保障有利于农民和公司与期权市场的对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供应链收益分配协同运作机制的形成与实施,对于稳定农产品生产、平衡农产品供求、促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⑷供应链协同信任属于组织信任的范畴,是供应链节点成员面向未来不确定性时彼此间的一种承诺和相互信赖。信任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合作的基石。本文以“农户+公司”型二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从机会主义防范、相互依赖及利益公平三个角度,引入了政府补贴、利润返补、专用性损失、保险费和期权费五个变量,并以动态价格下的信任进化灰博弈模型为基础,探讨了农产品供应链协同过程中信任的显示机制,明晰了基于信任的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稳定运作的作用机理。结果表明,信任机制的完善程度是影响供应链协同运行的核心要素。农产品供应链中节点主体能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链信任机制的健全与展现十分关键。在动态条件下,当政府补贴、利润返补、专用性损失、保险和期权以适当的形式组合实施或综合利用时,“信任”可以成为农产品供应链协同中的一种进化稳定策略,信任机制的效能能够得到完全发挥,供应链可以通过学习机制实现最大的协同收益。 ⑸信息共享是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水平、整体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但供应链中众多的不确定性引致的信息共享风险和阻力抑制了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共享信息的积极性。因此,必要的技术手段和信息共享激励机制的合理设计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过程中实现信息共享的核心关键。本文在对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主体行为进行基本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提高农产品供应链中主体信息共享努力水平的激励机制,并据此进行了相应的理论和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无论信息是否非对称,信息共享的努力水平与激励系数、滞后收益系数、努力成本系数、风险规避系数以及外界噪音呈现一定数据比例关系。综合考虑和妥善配置各种系数,尽管手段较为复杂、操作较为困难,但对于规范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共享的外在环境,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得益,以及稳定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共享合作伙伴关系均可以模型均衡解的形式得以实现。 ⑹农产品供应链协同主要表现为链上各节点企业之间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信息共享及信任协调等运作机制来实现供应链整体收益和运作效率同步优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链上收益风险的合理分配是协同实现的动因,信任关系的建立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基础,信息共享是农产品供应链协同的主要技术关键。上述三种协同机制又因管理的目标、方法和内容的不同分别嵌存于供应链战术层、策略层和战略层三个不同的层次中。其中,收益风险合理分配机制、信任机制属于供应链战略协同的层次,收益风险的合理分配是信任存续的基础,信任也会反过来加强和巩固收益风险分配的合理性;信息共享机制则属于供应链的技术协同层次,是与策略层、战略层相互联系的技术联结。信任会减少信息共享的成本、提高信息共享的水平,而信息共享也会体现和巩固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收益和风险的合理分配会提高信息共享的意愿和能力,而信息共享会减少或抑制信息不对称信息进而会促进收益和风险的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