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昨天看到一个故事。有一个小贩卖后悔药,吃一粒就可以回到过去,改变一个令你后悔的事。一个老太太走过来问怎么卖,小贩说:“药效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你想穿越到多久之前吗,就要用两倍的寿命来买。我看你这样子,也就够买一年的。”老人说:“一年就好。”老人吞下药丸后回到一年前,一辆闯红灯的卡车疾驰而过,老人奋力推开了老伴。小贩看到后,也吃了一颗药,然后来到一年前的路口,将两个老人一起推开。从此,这世上再也没有卖后悔药的人。▼2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夜雨寄北》公元851年,李商隐赴东川节度使柳仲郢梓州幕府,他于这一年的夏秋之交写下《夜雨寄北》,据说这首诗是远在巴蜀的李商隐写给妻子的复信。然而此时,他的妻子王氏已过世数日,几月后李商隐方才得知。《夜雨寄北》这首诗与李商隐的其它诗不同,它不华美,但纸短情长,可他的妻子却错过了“不浪漫”的李商隐。已是天人永隔,活着的那个人却在信中期待着重逢,虽然归期未定,但我已经想好了要与你共话巴山的夜雨。也许就是这淡淡的悲剧元素,惹人心疼了吧。▼3一座县城,小女孩被精神病人毁容,父亲随记者来到嫌疑人家里,想要讨一笔整容费。一位老母亲拿着十块钱,放到了女孩父亲的手里。那天阳光足的刺眼,却没能透过身后那座摇摇欲坠的破房子。一行人站在门前的沙地上,父亲一言不发,母亲反复说着“对不起”。这则新闻在电视里一闪而过,大概十年之久。
他要在死之前见朵儿最后一面,告诉她,他终于看到了这一片向日葵田,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幸福得忘记了时间。
朵儿
晓雯是林木森的妻子,半年前,她在一场意外中去世。
之后,林木森再也没爱上任何女人,虽然他常常会和她们喝酒,调情甚至上床,但也仅此而已。直到遇见了朵儿。认识朵儿时,正是他忙得焦头烂额的那一段时间。那时候,他几乎从早到晚都呆在办公室,像陀螺一样连轴转,到后来他甚至怕走进那间办公室,一进里面,他便觉得头晕恶心,精神不振。
办公室将会成为你的坟墓。这是医生对林木森提出的警告。然而,林木森没想过休息,因为新项目不容他有任何闪失,否则业务部副总经理的位子还没坐稳,他就已经被沦为笑柄。
又是一个疲惫不堪的通宵达旦,林木森开车离开停车场,路过河堤公园时,天已经蒙蒙亮,等红灯的片刻,他用手指按自己的太阳穴缓解疲惫,却被敲击车窗的声音打断。
林木森摇下车窗,看见一个身穿T恤和牛仔裤的女孩,她留短发,一脸的青涩与单纯,却皱着眉冷冷地盯着他,说,你赔!
林木森愕然,才看见女孩手中一朵原本金黄灿烂的向日葵此时已变成恹恹的灰黑。
你的车尾气把我的向日葵弄坏了。
那个早上,林木森忘记了疲惫,记住了这个女孩。
喜悦
林木森没想到还会见到朵儿,而且是在公司。那一刻他正与冯清扬就工作上的问题而争得面红耳赤。冯清扬是市场部的副总。
此时的朵儿穿了黑色的白领套装,化了淡妆,但依然青春逼人。她淡然地走到林木森的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我说过我会找到你的,现在赔钱,68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女孩,两位副总面 面相 觑。林木森无奈地摇了摇头,掏钱还了朵儿。她毫不客气地接过,才踩着高跟鞋得意地离开了。林木森苦笑,却瞥见冯清扬意味深长的眼神。正要解释,冯清扬轻蔑地哼了一声,林副总,别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回到办公室,收到人事部经理于菲发过来的E——mail,林木森才知道,朵儿在一周前就已经通过了公司的 面试 ,这天正式成为了公司行政部的一员。
看着简历上那张青葱秀气的脸,有一种喜悦在林木森的心底升腾。
失落
下班前,于菲像往常一样走进了林木森的办公室。
于菲眉目精致,身材妖娆。要是在平常,林木森一定会捧着她的下巴送给她一个吻,但这一次,他只是问有没有止痛药,说我的头快痛死了。于菲幽幽地瞥了他一眼,说,林副总,你就是犯贱。又说,那个朵儿不是你想的那么单纯。说完,扬长而去。
林木森正要叫住她,忽然感觉眼前一黑,瘫软在地。闭上眼睛的一刹那,他看见门外冲进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再睁开眼睛,他已经躺在医院里。医生说,经过检查,他体内的白细胞有减少的迹象,但还未发现 其它 病症。林木森松了一口气,他反而觉得这是因祸得福,因为在他晕倒的那一刻,他看见了朵儿焦灼的眼神,而且在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第一个人也是她。
朵儿说,她准备到他办公室取一个自己部门的文件,恰好遇上他晕倒,就帮忙叫了救护车。面对朵儿,林木森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谢,他忽然拘谨得像一个青涩内向的小男子。倒是朵儿说了很多话,她说她来自内蒙古一个偏僻的农村,她常常怀念家乡,特别是家乡那片金黄色的向日葵田。
朵儿离开的时候,林木森忍不住问她,你还会来看我吗?朵儿看了他一眼,没有表态。林木森看着关上的门,忽然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失落。
疼痛
林木森没想到自己忽然就被降职了,收到人事部发来的E——mail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直到于菲带着助手来到他的办公室,面无表情地通知他,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地方时他才相信。
尽管知道公司里竞争激烈,对手众多,但林木森没有想到,把他拉下马的会是于菲。终究是露水情缘。林木森苦笑一下,同时连自己都觉得奇怪,原来当自己努力争取与维护的一切忽然消失不见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
他想起朵儿,自从医院那一次后,她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他找她,她也是寻找各种借口避开他。这一次,林木森决定不顾一切和朵儿在一起。然而,再见到朵儿,却是在于菲给他看的DV里。显示屏里,朵儿化着浓妆,穿着火红妖娆的低胸睡裙,睡裙在一个男人面前缓缓褪去,男人是冯清扬。
林木森的手在抖,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疼痛在噬咬着他的心。之后的好几个晚上,他都泡在酒吧里,遇见与他有过鱼水之欢的欢场女子,他就请她们喝酒,然后开房。最后一个晚上,当他与一个从未谋面的妙龄女郎在床上缠绵时,他接到了朵儿的来电。
消失
林木森还是去见了朵儿。他想质问她,开口却成了:你最近去了哪里?我很担心你。
朵儿像没听到他的话,只是径直问他,你还爱晓雯吗?
晓雯?林木森有些意外。
晓雯离开是意外,对吗?朵儿的表情冷冷的,脸色有些发白。
林木森愣了一下,点点头。她在一次银行劫案中被流弹击中,失血过度,又说,你认识晓雯?朵儿没有正面回答林木森,只是说:我明白了。然后转身。林木森终于忍不住,说,朵儿,我喜欢你。
朵儿的身体僵了一下,说,你太复杂,我喜欢的人应该更单纯一些。单纯?想起DV里的画面,林木森忽然有些气恼,你很单纯?冯清扬就很单纯?你既然可以和冯清扬上床,也可以和我……
林木森的话还没说完,朵儿的巴掌就落在了他的脸上。他终于恼羞成怒,冲上去抱紧了朵儿。接下来,他在进攻,她在防守,他撕扯,吼叫,她哭泣,诘骂。然后,一切归于平静。
第二天,朵儿失踪了。
坟墓
冯清扬死了,死得毫无征兆。警方很快把怀疑的对象指向了朵儿,因为最近几个月,朵儿和他一起的时间最多,而且她又在这个关键时刻莫名消失了。
据警方透露,朵儿在为冯清扬熬制的汤里加入了大量的亚硝酸钠,它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据说,正常人一次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听到这个消息,林木森呆若木鸡,他急于找到朵儿,于是跑到于菲的办公室询问,不想她对朵儿的去向同样一无所知。环视着自己曾经的办公室,林木森既担心朵儿,又有些百感交集,他气恼地问于菲,是冯清扬帮助你抢夺我的位子是不是?于菲有气无力地答道,是,你也知道,你是冯清扬上位的最大障碍,他当然对我的要求无法拒绝。而且,你知道吗?冯清扬也爱上了朵儿,而朵儿答应和他在一起的条件,也是要把你调离这间办公室。
要我离开这间办公室?林木森眉头紧锁。此时,他才注意到于菲精神萎靡,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见林木森打量她,于菲展开苦涩的笑容,说,自从到这个办公室办公后,我的身体开始变得很差,真是见鬼了。林木森想了想,说,这是一间诡异的办公室,如果你不离开,这里就是你的坟墓!
秘密
第二天一早,来了一群警察,还有几个身着防护衣,携带着检测仪器的人。他们进了于菲的办公室,对办公室进行探测,竟然发现了很强的放射性信号。凿开墙壁,果然发现了一个圆柱体的放射源,他们怀疑这是镭放射源。稍后,警察又在冯清扬生前所在的办公室内发现了放射源的遥控器,还有他平时上班时需要穿戴的防辐射护胸。一切果然如林木森所料,却大大超出了于菲的想象,她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放射源被清除,于菲仍然惊魂未定。在林木森离开时,她忽然叫住了他,说,其实朵儿接近你,是因为晓雯。她其实是晓雯念大学时的小师妹,彼此关系很好,出来工作后彼此也一直保持着联系。她一直认为晓雯的意外与你脱不了干系,才特意来我们公司应聘从而接近你。我想,可能她后来无意中发现了冯清扬的秘密,想报警,却被他用她进公司接近你这件事情相威胁,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于菲又说,我想朵儿真的爱你,否则不会为了你出卖自己的身体,只为了让冯清扬把你调离这间办公室,而她杀害冯清扬,一定也是冯清扬发现她心里只有你,故而要对你不利……
飘零
内蒙古某乡村,林木森站在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田里呆怵。
原来,就在林木森发现晓雯有外遇的那晚,他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醉成一滩烂泥。他跑到酒吧后巷去吐得七荤八素,却无意中听到几个劫匪在谈一个惊人的计划,抢劫银行的时间和地点。而朵儿作为晓雯的挚友,林木森把晓雯有过外遇的事情告诉了她,联想到没多久晓雯就出了意外,朵儿自然会猜测这件事情与林木森有关。
其实,林木森并没有想过让晓雯死,他只是因爱生恨,他想让她在那个时间点去银行办事,出一口恶气而已……想着,林木森终于嚎啕大哭。其实,他的身体被放射性物质严重伤害,已被医生确诊患上了白血病。
林木森没想过自己能活多久,他只知道他要在这里等朵儿回来。他要在死之前见她最后一面,告诉她,他终于看到了这一片向日葵田,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幸福得忘记了时间。而如今,环绕在他身边的向日葵,仿佛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厚重的黑色,把他飘零的身躯完全湮没……
时下虐心一词很流行,虐心的电影,虐心的音乐,虐心的文章,虐心的小故事等等。关于伤感虐心的故事你看过哪些?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伤感虐心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父亲的葬礼上,她的出现颇为意外,只为,所有亲朋好友中,竟无人识得她的身份。
70来岁的妇人,着手织的黑色毛衣,襟上别一朵小小的白花。发已花白,梳理得整整齐齐,微胖,容貌依稀可辨 年轻时的姣好。
是独自一人前来,在葬礼快要结束的时候。入场时,她微微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走到沉睡在鲜花丛中的父亲身边,注视他,良久。
目光温和柔软,并无太多悲伤。
妇人靠近父亲,唇微微蠕动,说了些什么。之后,竟露出浅浅笑容,朝着魂魄已去往天堂的父亲挥挥手。
还是过去轻轻搀扶住她,虽然并不相识,但能来送父亲这一程,作为女儿,我当感激。
是在对视的刹那有了似曾相识的感觉,那圆润的脸型,那并未在光阴中老去的秀丽眉目,那温和的眼神……
只是,我在哪里见过她?
妇人微微颔首,拍拍我的手背,问父亲走时可好。
是父亲享尽天年,并未被疾病折磨太久,前日睡去,便未曾醒来。我简短叙述了父亲临终前的情形,甚至父亲离开时,似乎还是微笑的。
那就好。她亦似微笑,眼中却忽然涌出泪水,喃喃道,去吧去吧,重逢有期。然后,妇人松开我,并不像其他的祭奠者,依次安慰悲痛的家属,只是又转头去深深看父亲片刻后,缓缓离去。
我送她到外面,她回头说:别太难过,那是每个人的归途,也是新的开始。
我点头,她的话,我懂。只觉这老妇人,无论气质还是谈吐,都是如此简洁不俗。
但是,她是谁?我始终疑惑,也想知晓她的身份,以便日后礼尚往来,于是,试探地问她如何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
她顿了一下,说她看到报纸上的讣告。
我心下一动,原来是讣告!父亲早早就同我们说,等他百年时,一定记得在晚报上发一则讣告。
最初父亲说这个话题时,身体尚好。记得当时还同他开玩笑,说他这一辈子,家人朋友包括同事,都在这个城市,有什么风吹草动,一人知便人人知,何用在报纸上发消息呢?
父亲这样答:总要在形式上和这个世界告别一下吧。
如此当了几次玩笑,后来终于发觉父亲是认真的,甚至这么多年,他每日看报,从来不曾遗漏过那个小小角落里发布过的某人离世的信息。而他,也一定要这样一个小小的形式——这要求又何尝过分?故此,父亲去世当日,哥哥便去报社发了一则讣告。
但来吊唁的人,全是口口相传得到的消息,多数人看报纸时都不会留意那则小小的讣告,她却看到了。我下意识地想,或许父亲的讣告,是为她而发。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记起了父亲老相册中的一张老照片。年岁太久,那照片已经泛黄,但照片中的人依旧面目清晰,是个梳短发、面容姣好、笑容甜美的年轻女子。
记得最初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是小孩子,指着她问母亲:“这是谁啊?”
母亲似微微犹豫片刻,答:“是妈妈以前的同事。”
又问:“怎么没有见过她?”
母亲这样说:“她去了很远的地方。”
继续问:“多远?”——小孩子终归好奇。
母亲就微微叹口气:“很远,反正是,回不来的那种远。”
于是不问了,之后很多年,也果然不曾见过她,只浅浅留了一个这样的印象。之后关于她的话题再未被提起,而长大后,我亦不再好奇。后来也是闲来无事翻父亲的那本旧相册,再次看到那张照片时,闪念间觉得,母亲说的那个远方,也许是天堂吧。
但,我想错了。她尚在世间,且就在这个城市,否则,她不会看到那份只在本市发行的报纸。
可是为什么一年前母亲去世,这个她口中多年前的同事,却并未来送她最后一程?而现在,她却来送父亲,一个人以这样的深情。
一个女人的目光,只有蓄满深情才会那样温和柔软,我也爱过,分辨得出。
我太想知道答案,但彼时并不适合纠结于这个疑惑,在离开前,我恳请妇人留下联系方式。
她没有拒绝,说:“他已经不在了,你见我,不算违背约定。”
约定?她和父亲之间,该是怎样?
三日后,我收拾起悲伤的心情,在离家不过3公里的另一个小区,再次见到她——不仅不远,和我们也只是隔着穿城而过的那条河。
情由一如我的猜想,她的叙述也简单明了。
她并非母亲的同事,而是和父亲深深相爱过的女子,只因彼此家庭的缘故,他们终究没有能够在一起。后来父亲在祖母的逼迫下娶了母亲,父亲结婚两年后,她也嫁了。出嫁前,她和父亲见了此生最后一面,约定从此以后不再相见,不去影响彼此的生活。但是,多年后不管谁先离开,另一个人都要去送对方最后一程——见最后一面,为来生相见、相认、相亲。她说,到时就在报上发一则讣告吧,就当是最后的情书。
听至此,我再也忍不住泪湿衣衫——她同父亲分开时,也不过20岁的年纪,从此半个世纪、3公里的距离,咫尺天涯再无彼此的音信,约定的最后的情书,却是讣告。
那么如果真有来世,母亲,就请允许父亲同她走吧,不为别的,只为他们今生恪守的承诺,为他们今生最后一次相见时深情的目光,为她说的重逢有期。
为,这世上最凄美的一封情书。
萧枫是一名高一的在校学生,虽然是市里的重点中学,但学习成绩一直不很好,之所以能够进入这样的重点学校全是因为他的爸妈。望子成龙心切的爸妈花大钱把萧枫送进了这所学校。
萧枫的爸妈远在广东,开了一间不错的公司,效益很好,可以说萧枫就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衣食无忧的萧枫因为疏于管教渐渐地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搅到了一起,挥金如土的生活让那些不良少年对他唯命是从,这也极大地满足了萧枫的虚荣心理。
高一下半年开学了,萧枫依然坐到最后一桌的角落里,然后趴在桌子上睡觉。没有人愿意与他同桌,在这样的学校里,他在别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另类。而半年这样的生活也让他觉得无所谓了,变得破罐子破摔。
迷糊间猛然听到教室里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他抬起迷离的双眼往讲台看去,原来是新转来一位女孩,女孩子自我介绍道:“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从清风镇新转来的插班生,名叫张蕊,希望各位同学在今后的学习中……”这时候的萧枫继续埋头神游太虚。
张蕊看到只有萧枫的旁边没有人坐就主动坐到了萧枫的旁边。
早自习结束后,张蕊看到同桌萧枫醒来,主动伸出右手来:“你好,我叫张蕊,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萧枫看了一眼这个没经他同意就坐到旁边的同坐并没有说话,脸上挂满了冷漠与不耐烦。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每月的月底综合测试成绩出来了,张蕊是全年级第一名,而萧枫呢,刚好相反,全年级最后一名,当老师念到萧枫的成绩时,张蕊不觉间皱起了眉头。
放学后,萧枫正要离开,张蕊拦住了他:“你考这样的成绩,就不怕对不起你的爸爸妈妈吗?”
“关你什么事?”萧枫不耐烦地答道。
“每天见你除了上课睡觉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你不就是家里有点钱嘛,有什么可以让你值得骄傲的,你知不知道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父母的血汗钱,像你这样的人只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包袱而已,你不觉得老师和同学都瞧不起你吗?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助你!”
“我说过不关你的事了,你学习好就可以教训我吗?我就是喜欢这样,碍你什么事了?”萧枫朝张蕊怒吼道。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帮帮你,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好了。”说完张蕊转身准备离开。
突然,萧枫感觉有一丝温柔流过心间。好久都没有人这样对他说话了,对于一个时常面对白眼的外强中于的大男孩来说,他着实被感动了。
“你想怎么帮我?”萧枫问道。
“以后每天放学后我帮你补习吧!”张蕊转过脸对萧枫嫣然一笑。“还有,我为刚才对你所说的过分的话向你道歉。”
说完,张蕊如燕子般轻盈地跑出了教室,留下萧枫傻愣一旁。
时间一晃,又一个月的月考成绩出来了,虽然萧枫的成绩没有太大的进步,但总算没有再拖班级的后腿,老师和同学们也给了他极大的肯定和鼓励。这是上高中以来第一次受到表扬,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他觉得自己不再是这个学校的另类了,其实有些东西自己一样可以做得很好。
以后每天的补习,萧枫变得更加认真了,而且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他似乎觉得张蕊越发可爱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快3个月。有一天,萧枫来到学校,一直等到上课也没见到张蕊出现。他不禁觉得奇怪,像张蕊这样品学兼优的女孩子是不会无故旷课的啊,为什么今天却没有来呢?然而第二天、第三天,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这使得萧枫变得恍恍惚惚,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难不成、难不成自己喜欢上了她?他胡思乱想着。
几天后,张蕊终于又回到学校了,这使得萧枫感到莫名的兴奋。然而张蕊却变得有点惆怅,眼神里不时掠过一丝忧伤。
“你回来了?这几天你到哪儿去了?”萧枫问道。
“我回家去了,家里出了一点事。”
“出什么事了?”
然而张蕊只是咬紧嘴唇一直摇头,这使得萧枫有点不知所措,看到她难受的表情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我们不是朋友吗?有什么事情就说出来啊,我们一起去面对啊,就算我帮不上你,说出来也会好受一点吧。”
“我是回家去奔丧的,爸爸、爸爸他、他去世了。”张蕊一边说着一边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两行清泪顺着眼睑无声地流过双颊。
“这、这、真对不起,我不应该提起你的伤心事。”
“爸爸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叫做‘第一型肌肉萎缩症’,这种病会使得肌肉慢慢萎缩,最后生活不能自理,直至死亡。这种疾病世界上不超过50例,目前医学上根本不知道这种病的起因及治疗手法。爸爸自从工厂里例行体检中查出这种病后,才短短一年的时间就……”
时间在沉默中一点点地流过,萧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默默地陪在张蕊的身边一次次的帮她拭去腮边的泪水。
“蕊,我来照顾你吧!”良久,萧枫说道。
张蕊吃惊地抬起头,看着萧枫:“你说什么?”
“蕊,我、我喜欢你。”说出这样的话萧枫自己也吃了一惊。或许正如别人所说吧,男人天生就喜欢保护女生,尤其是面带梨花的女生。
“我现在没心情讨论这样的问题,而且我们现在也没有说‘喜欢’这两个字的资本!”
萧枫当场窘得无地自容。是啊,像她这么优秀的女孩怎么会看上自己呢?萧枫暗自想道。
吴晗第一次见到袁震,竟是在病榻上。当时,27岁的袁震虽是一位病人,但她优雅的气质、从容的谈吐,给吴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此,吴晗和他清华的同学们还特意一起给袁震起了一个“睡美人”的雅号。
原来袁震在一次回家看望患肺结核的父亲时不幸被传染,也患上了肺结核,读到大学四年级时,被迫休学。因家中无人照顾,学校就允许袁震住在学校宿舍里,生活起居由她最要好的室友蒋恩钿照料。
23岁考入清华大学史学系的袁震,此时早已是清华屈指可数的才女。她对文学、史学都有颇深的造诣。即使是卧病在床的时候,也经常向吴晗任编委的校刊投稿。所以,尽管她已休学,但“漂亮才女”的名声依旧在外。吴晗很欣赏袁震写的文章,也十分想结识这位多少有点传奇色彩的同系女同学。于是,便在蒋恩钿的帮助下,找到了袁震的宿舍。从此,吴晗隔三差五就来看一看病中的袁震。吴晗研究明史,袁震研究宋史,两人经常在一起切磋学问。在与袁震相处的过程中,吴晗对她的出众才华钦佩不已,却也因她生病而感到怜惜。他暗暗把袁震当成了红颜知己。
1934年夏天,25岁的吴晗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留在清华任教。此年下半年,袁震的室友蒋恩钿毕业要去绥远教书。她觉得应该找一个人来照顾袁震,于是,她就找到了留校任教的吴晗。吴晗不假思索就答应了下来。从此,吴晗一有时间就会到袁震的宿舍来,渐渐地,两人日久生情。
不料,这时袁震竟又得了骨结核,被一副石膏壳固定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对这个失学失业、病魔缠身而又一贫如洗的袁震,吴晗并没有避之不及,他仍然一往情深地来看望她,而且更加频繁。袁震参加革命较早,加上她博闻强记,思路开阔,观点都很清晰,尤其在史学领域,往往能提出独到见解,这一切都令吴晗佩服之至。有一次,他俩讨论一个学术问题。吴晗引证了他非常敬重的适之先生的观点,结果被袁震驳倒,吴晗心悦诚服。袁震知道吴晗崇拜胡适,就笑说他:“你怎么老是在胡适面前矮三尺呢?”吴晗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说:“那么,我在袁震面前就矮了一丈!”
吴晗与袁震恋爱的消息,也开始在清华园里传播开来。同学之间对他俩议论纷纷,都说吴晗有些傻气,找了这么一位病怏怏的“睡美人”。但是,善良的吴晗并没有把这些闲言碎语放在心上。
可吴晗的母亲在家乡听说儿子在北平交了个患肺病,且瘫痪在床的女友时,老人家急坏了,千里迢迢从浙江义乌赶到北平,非要见见袁震。吴晗只得编谎言,声称袁震的健康大有起色,刚刚动身到外地疗养去了。母亲一听,以为那女孩的健康状况应该不像传闻说的那么严重,就在城里玩了几天后,带着满腹疑虑回乡下去了。
随后,吴晗的弟弟又找到吴晗的好友罗尔纲,请他出面劝告。那时吴晗正生病住院,罗尔纲见他爱理不理的样子,便责备他徒有孝子的虚名,却不顾母亲的伤心。听了这话,吴晗流下了泪水,他睁开眼低声说:“我和你的情况两样,追你的那个女子没有病,袁震有重病,你可从母命,我不能从母命。”
罗尔纲原本以为吴晗抗拒母命,只是由于他爱袁震才高貌美。而这时他才知道,最主要的原因竟是袁震有重病,需要有人照看。吴晗的为人,在那一瞬间让罗尔纲深深折服。
正在吴晗和袁震热恋之时,抗日战争爆发了,北京各大院校都开始外迁。1937年9月,不到30岁的吴晗,应云南大学之聘要到昆明去。他很想带着袁震同去,可病弱的袁震还被禁锢在北京的病床上,不能下地行走。吴晗心里很不是滋味,临行前,他深沉地说:“我这一去虽关山万里,但绝不会忘怀你,也绝不会别情他移!你要充满信心,战胜病魔。一旦你能下地行走,我就来接你到昆明去。”吴晗去昆明后,月月给袁震寄钱,两地书信不绝,彼此安慰鼓励,增加了在逆境中共同奋斗的勇气。袁震在积极治疗和吴晗炽热的爱情鼓舞下,对生活充满了信心,病情开始好转。1939年夏天,也就是吴晗与袁震相识后的第五年,袁震终于可以从病床上下地行走了。吴晗兑现承诺,终于把袁震接到了昆明。
那时,吴晗的母亲和弟妹,为躲避日寇,也从家乡来到昆明,与吴晗住在一起。当他们见到端庄大方、彬彬有礼的未婚儿媳,却面色苍白、风吹就倒的样子,不免大吃一惊:这样的姑娘,怎能同儿子结婚呢?
在其他事情上,吴晗对母亲的话都是言听计从,唯独这件事,他非常固执。他仍旧耐心护理着袁震,每天扶她到室外去晒太阳。那时昆明常有空袭警报,经常需要卧床的袁震不便躲防空洞,吴晗就把家搬到了城郊东北的黑龙潭落索坡。
母亲见自己的规劝不起作用,就找最关心吴晗婚事的大妹去劝,要她警告哥哥,说:“若娶了她,要断子绝孙哪!”
当妹妹把母亲的话一五一十地转达给吴晗后,吴晗正儿八经地对妹妹说:“我并不是因为袁震生病,同情她,才跟她好的。我和她是清华的老同学,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个是生死不渝的。她在这最危险的时候,最困难的时候,我不能够抛弃她,那样她受不了。两个人要好,不仅在顺利时要好,更重要的是在患难中要好。不管袁震愿不愿结婚,我都要照顾她。否则,那就是不义的人。难道你愿意自己的哥哥做不义的人吗?”
吴晗的一番话把妹妹感动了,于是就反过来帮他做母亲的工作。母亲终于无话可说。就这样,在吴晗一家人的精心护理下,袁震的病情得到控制,她的脸色也慢慢红润起来。吴晗和袁震终于能像普通恋人那样,在夕阳的余晖里,漫步于小径之上了。
1939年10月的一天上午,吴晗对母亲谎称陪袁震进城看病,他俩来到昆明城里一家旅馆,约了几位好友,在一间简朴的小屋里举行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婚礼仪式。这一年,吴晗30岁,袁震32岁。一对患难情侣,苦恋五年,终成佳偶。
与袁震结婚,无疑意味着要照料她一辈子,吴晗对此早有思想准备。多灾多难的袁震婚后没多久,又患上了子宫肌瘤,出血不止。大量的出血又引起了严重的贫血,不得不每十来天就要输一次血。吴晗得知自己的血型与妻子的血型相匹配后,便瞒着学生和好友将自己的血输给了妻子。由于输血太多,吴晗一度患上了脑贫血,几次在讲课时晕倒。袁震知道后,十分痛心地说:“你不要再为我输血了,我反正是这个样子啦,多活一年与少活一年也没多大差别,可你肩上的担子重啊,你的身体千万不能垮呀!”吴晗听后却轻松一笑,安慰妻子说:“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你。为了使你早日康复,我就是少活十年八年又有什么关系呢!”
为了支付袁震的医药费,吴晗把自己的生活费用降到了最低限度,身上穿的是大学时代的旧衣衫,脚下是露出了后跟的布鞋,每次去上课来回要走20公里的路。为了给袁震增加营养,吴晗买不起肉时就买些牛骨头来炖汤给袁震喝,他自己每次给袁震输血后,也不过喝碗牛骨头汤补补身子。后来到了实在没有钱的时候,他便忍痛把自己珍藏多年的书卖给清华大学图书馆,以解燃眉之急。对此,植物学家蔡希陶曾赠他一副对联:“门书天禄阁,人在首阳山”,以表达自己对吴晗的钦佩。
1949年11月,吴晗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可不管公务多忙,吴晗对袁震的感情和照顾一如既往。袁震也尽力在学术上帮助丈夫。在此前后十几年间,吴晗先后出版《历史的镜子》《史事与人物》《灯下集》《春天集》等多部著作。吴晗不止一次地对人说:“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有袁震的心血!”
由于袁震的身体原因,一直没生小孩,吴晗夫妇就从孤儿院抱回了一儿一女。这给了吴晗夫妇心理上莫大的安慰。然而,正当吴晗和袁震沉浸在家庭天伦之乐的幸福中的时候,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向他们袭来。1968年3月,吴晗被捕入狱。不到1个月,袁震又被当成反革命家属,关进劳改队实行“群众专政”。原本就长期卧病的袁震,哪里经得起这般的非人折磨?1969年3月18日,袁震永远离开了人世。同年10月11日,饱受折磨的吴晗,也在秦城监狱里含冤辞世。
一对患难与共的伴侣,虽含冤九泉,但他们不离不弃的忠贞爱情却早已穿越了生死,像一首不朽的歌,让我们每次聆听都心生敬意。
我认为很多故事短暂却虐心。1.一个5岁的女孩刮掉了她父亲新卡车上的油漆。 爸爸一气之下,用铁丝捆住了她的手腕,并打算让她反省一下。 后来,我变得很忙,忘记了我的女儿。 女儿的手因为长时间的血液堵塞和组织坏死而不得不被截肢。
出院那天,小女孩被她的父亲抱起,高兴地看着重新油漆过的卡车。 然后父亲伸出两条胳膊,抬起天真的小脸问爸爸:“爸爸,你又有一辆崭新的卡车了,什么时候把手还给我?经过多年的忽视、羞辱和家庭暴力,她终于向父母爆发了。
“你总是说生了我,给我吃和穿,给我上学,这就够了!?我不需要关心和爱吗?"? 看着她流泪,她的父母笑了。3.很久以前,我读了一篇微博,意思是嘲笑一个不值得关注的女孩。大意是:“你奶奶不关心你叔叔,也不爱你。你成长得如此粗野。为了让家人认真地看着你,你在家人旁边吃饭时表现得很努力,而托马斯则拿着一个小苹果在360度左右摇摆,跳上跳下,看起来有些夸张。人们宁愿看着狗,也不愿抬起眼睛看着你。”
看到笑话下面的评论也是嘲弄和大笑,各种各样的嘲笑,只有我看到“跳上跳下,夸张的表情”时才哭了。当我们完成初步审讯后,我们带着嫌疑犯去辨认现场。我不知道我当场遇见了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婆婆、爷爷。我挡住了嫌疑犯。小女孩茫然地看着嫌疑犯,嫌疑犯也留了下来。当时我们知道这是受害者。
我不太高兴。我把嫌疑犯的头压在地上,让他低下头蹲下。毕竟,小女孩的婆婆和爷爷都老了,没有大脑,所以很难和你交流。所以我们请小女孩的亲戚谈论这个案子。 在办公室等的时候,我看着小女孩和她的婆婆、爷爷坐在沙发上。我很难过,想对她说很多话,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所以我认为很多故事短暂却虐心。
318 浏览 3 回答
116 浏览 4 回答
289 浏览 2 回答
288 浏览 5 回答
252 浏览 3 回答
143 浏览 2 回答
164 浏览 4 回答
249 浏览 2 回答
88 浏览 7 回答
164 浏览 3 回答
240 浏览 6 回答
339 浏览 3 回答
306 浏览 4 回答
249 浏览 4 回答
245 浏览 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