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是一种经营方式,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飞地经济”模式有着不同的分类:
(1)飞出地投资型,即由飞出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
(2)飞入地投资型,即由飞入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
(3)两地共投型,即由两地按照协议共同分担基础建设投入。
扩展资料:
飞地经济的基本原则如下: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政策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挥“飞地经济”在对口支援、帮扶、协作中的积极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着力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土地、技术、管理等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共同参与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3、平等协商、权责一致:强化合作发展理念,从合作大局和长远发展出发,着力扩大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合作各方积极性,共同协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成本分担、利益分配等事项,实现权利与责任对等。
4、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主体结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新模式,有条件地创新政策供给,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飞地经济
百度百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