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今日我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终,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样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样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并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之后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我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我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我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我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我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我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我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99.,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终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终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我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能够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述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向是个十分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进取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我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终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终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终,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先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之后,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我的本性,并想应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礼貌,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所以而多彩,所以而灿烂,所以而生生不息。
对部分初中生来说,议论文写作比较困难,有的学生一想到写议论文就感到头疼。不如看下这些优秀的议论文学习下吧。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优秀议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梦里谁的花开,绽放在我的世界,遗落下一地的芬芳,让我触摸着心灵的纹络,期待着梦好的期待。——题记
你用浓重的油彩涂抹着你的妆容,你用婉转的曲调歌唱着你的未来。那个时代抛弃了世俗和迂腐,用温柔流畅的笔墨书写着你的色泽——梅兰芳。
你似那只在百花丛中翩跹起舞的蝴蝶,浑身沾满了飘香的花粉,不知在哪个安谧的夜,悄然飞进了我的梦里。你华丽的舞姿将我引诱进这荼蘼的花开,也许从那时,你便再也未曾离去,成为我记忆中美好的期待。陈旧的时光安之若素,一切安好无恙。你在生命的隧道里款款而来,笑容满面,轻抚纱袖。逆着光,我看不清你的脸,却调和着光与影的残缺凝刻了一幅斑斓的画面。你的音容笑貌,掩盖了我生命那片空虚岁月的荒芜。
无数个寂静的清晨,无数次对你的期待。你躲在朱红的屏风后面,扬起长袖含羞掩面,步履轻盈,含情脉脉的雕琢那幕《玉堂春》。谁为你织画了戏裙边缘的兰花,将你衬托的如同仙子一般纯洁。我站在那扇描绘了杜鹃啼血的屏风前面,与你仅一纸之隔,却如同隔着千山万水。你缠绵细语,与我倾诉着凡尘俗世的欢乐和伤痛。我不言不语,看你在阳光里模糊了容颜。你旋转之即裙摆绽放了无数朵白色兰花,不艳不俗,似一抹柔润的勾勒,连灵魂都泛起了光亮。
你慢慢走,我慢慢等,等你在我的梦里变得丰盈。
无数个疲惫的午后,无数次对你的期待。没有香茗的点缀也罢,没有琴音的熏陶也罢,只为听你在我的梦里哼唱一曲动人的《霸王别姬》。你是一个演绎者,我愿做那安静的倾听者,听你还原跨越时空的赞歌。谁执著谁的手,相看泪眼却无语凝噎。谁许下诺言,谁成了谁永恒的执念。你用变幻的音调和唯美的辞藻将人物刻画的如此细腻美好,仿佛你是一个多彩的调色板,为我为世人雕琢了一幕声泪俱下的画面。
你轻轻唱,我细细听,听你在我的梦里留下的声响。
无数个的安谧夜晚,无数次对你的期待。夜幕悬挂的零落的星辰读不懂我沉重的落寞。但有你也唯有你能够点亮我生命里比夜还黑的暗。我蜕去那冰冷的外壳,听你在梦里用那惊煞世人的《贵妃醉酒》温暖我。我似乎看到她摇曳的身姿如春天茂盛的柳优雅地随风而摆,纤细白皙的手指轻执酒杯在纱帘里鼻影。你在我的梦里又编织出无数个梦境,让我不愿醒来,不想打碎这美轮美奂的风景。
渐渐地,你被历史风化侵蚀的骨骼在我的记忆里拼凑起来,你让我期待了这美好的期待。
当所有的世俗在时光的角落里燃烧殆尽,当所有的红尘在岁月的凌迟下湮没无迹,你依旧在我的回忆里,你依旧在那红色的戏台上演绎着你的人生。
因为你是我生命中那不可磨灭的期待,期待着你在我梦中的归来。
宅
宅着宅着,心静了。 ——题记
宅最初源于日本电视剧《萤之光》,传入中国后它象征了一种新文化的开始,不再是那个简单的宅,而是人们对自我世界提升,净化的方式。
现代都市白领无时无刻不过着快节奏的城市生活,职业竞争,商业勾心斗角,社会冷暖让他们倍感压力,他们中的许多人开始出现愤世嫉俗的思想,对逝去的怀念、对现实的失望、对未来的憧憬使他们更加钟情于孤独与寂静的生活。如今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的互联网信息时代很好的符合了这样的宅文化,可以帮助白领们宅出自己的特点,宅出自己所希望的生活,宅出自己的未来。
宅并不是单纯的纯宅,俗称蹲在家,这样的宅是不健康的,是对人对事有抵触心理的行为:宅也不是虚无宅,不同于纯宅,虚无宅属于在社会生活上没有朋友,不了解社会交际重要性更不了解自己,没有上进心,没有目标,无工作的病宅。正确的宅很好的避开了前两个宅的误区,它在宅人有工作,有目标,有理想的基础上独自一人生活工作,这不是病态而是一种自我寻找,自我发现的方式。
古往今来,“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如今当三分天下“的诸葛亮都是经典宅男。陶渊明看清了官场狡诈,勾心斗角,对自己踏入仕途的醒悟与悔恨,晚年他依然辞去官职,奔向隐居的田园生活,尽享“弊庐何必广,取足蔽床席。邻曲时时来,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宅日子。不同于陶渊明,诸葛亮先宅后出,出道前十余年,诸葛亮在茅庐中饱读诗书,纵观天下,深谙兵法,未出茅庐便得出三分天下的结论,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刘备的三顾茅庐,使诸葛亮找到明主,厚积薄发,怀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想法辅佐玄德匡扶汉室。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世。“宅”也是一种隐居,在这充满浮躁之气,争名逐利的社会,“宅”于内心,“宅”于一片净土,不为花花绿绿的欲望所累,“宅”是一种境界。
宅在中庸,便能登峰造极:宅在极致,便可玉石俱焚。宅贵于度,宅贵于精,子曰:过犹不及。宅也是这个道理,适合的宅可以修身养性,提升自我境界,相反过度的宅便使自己渐渐脱离了社会,成为没血没肉的机器人。没有生活追求,是轻佻的,是可怕的:宅出平静,宅出安逸,宅出技术,人宅心不宅,始终准备拥抱社会。一朝宅在家,只为明天更好一飞冲天:一朝宅在家,只为舞动人生奇迹:一朝宅在家,只为寻找一片心灵净土。
许多人问我:“想宅么?”实话实说,我还没有准备好,敢宅是勇气,宅好才是真本领,我显然并不够格去宅好 ,毕竟我涉世未深,毕竟我经验尚浅,我从未着急,我努力把握现在,如果将来有机会,有能力我定会好好宅它一把。
一时之宅,闭关蓄力,出宅之时,厚积薄发,演绎精彩人生。
“圆以融,乃中庸之精义也。”
对于历史,老祖宗要求“盖棺论定”,但有些时候,往往是某人的棺材也盖好了,评价也写进了史事,却仍然不免会“诈尸”,让人不知如何是好。就像北宋的“拗相公”王安石,在他的文章中大骂孟尝君只是“鸡鸣狗盗”之首,并非“好士”之人,这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曾盛赞孟尝君的政客也瞠目结舌。10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谈起了王安石这一番石破天惊的言论,依然心怀敬意,他对于历史的“万世之至论”作了重新的洗礼和拷问,冲破了千百年来围住世人的樊篱。且不说他后来的变法是如何风雷激荡,单是一篇文章,便可朗照北宋的万里荒原了。
自古以来,圣人们便将中庸之道率为安身立命的底线,中庸之精义,便是一个存在于世人心中的圆,稳定,规范,面积大,所以周旋的余地也大。一切棱角都被磨得干干净净,不能有一点出格。“士无求用于世,惟求无愧于世”,“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这些众多的隐者和中庸之徒,一起构成了中国社会万马齐喑的冷清画面。
而所有叛逆者一律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世界需要秩序,正如历史上的王安石、范仲淹、康有为、戊戌六君子。挑战权威与中庸的下场,是被贬至荒野之地,眼睁睁地看着亲手制定的新法被一一废止,或者更为惨烈,为着一生的梦想血染中国大地。
谁是英雄?
四季轮回,春秋变幻,那些宗庙祠堂里文官武将的石像,失却了当年的文质彬彬或威严勇猛;在改朝换代的时光中一脸漠然。历史风化了他们颜容,却将那些“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的影像雕刻得愈发清晰。我们赞颂着他们“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自由,称许着他们热颈抗暴政的铁血人格,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葬身何处,捧着鲜花却不知如何吊唁,但这些英雄的名字,已镌刻在历史的纪念碑上,时间会记得他们,他们与这时光同在。这些人构成了人类前进的先驱。
我想,我们的生命需要开发出一种敢于创新的精神。一个四平八稳的圆圈固然规整而有序,但那不规则的多边形如同黑夜中闪烁的光芒,它的辉煌足以将我们黯淡的人生照亮。人的生命在于创造,在于努力地生存。新的创造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源泉,也是整个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保障。因循守旧,使中华民族在160年前的中西文化碰撞中无法摆脱多灾多难的宿命,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平衡这历史的不公殚精竭虑,他们试图冲破旧制的樊篱,创造一个大同的世界,面对这一幕幕创新的历史和这些与时俱进的人们,我们将如何告慰?
总是万水千山,总是收不回的目光,苏格拉底有云:“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虽然生命无法复制,我们绝对有能力用自己的双手使生命更加丰富,也更加美丽。静观世界求一是,诚对苍生不二心。大江流日月,春秋代古今。面对这样一个创新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躲躲闪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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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日益和谐,发展也越来越快,国际往来日益频繁,各国的联系日益密切,我们青少年应做好成才的准备,准备为社会、为祖国、为家乡做出自己的贡献。
立志成才必需要通过竞争。竞争,对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促进作用。它给我们以直接现实的追求目标,赋予我们压力和动力,,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我们的潜能,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使我们在竞争、比较中,客观地评价自己,发现自己的局限性,提高自己的水平;能让我们的集体更富有生气,丰富我们的生活,增添学习和生活的乐趣。
竞争也有不利的一面。它可能使某些获胜者滋长骄傲自大情绪,使某些失败者丧失信心,产生自卑感;竞争的压力可能引起我们心情的过分紧张和焦虑;更严重的是,当虚荣心作怪的时候,会把别人的成绩看作一种威胁,出现怨恨别人超过自己的忌妒心理。
我们要想成才,也必须是离不开群体的,我们合作的成果属于大家,由大家共享。合作是共享的基础,共享是合作的必然结果。合作有分工,要求各为承后责任,完成各自的任务,合作的核心是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我国有句老话,“人心齐,泰山移。”社会生活中,谁都不可能脱离群体而单独存在,因为个人的力量结竞是有限的。我们只有与他人合作,才能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力量。
合作是我们成才的土壤。任何事业的成功都需要良好的合作。现代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的辉煌等,都是全作共享的结果,全作能聚集力量,启发思维,开阔视野,激发创造性,并能培养同情心、利他心和奉献精神,一个具有合作精神、合作能力的人,也容易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因而大大增加了成功的可能,精诚合作会使我们分享到成功的愉悦,互助互惠能让我们取得更大的胜利。
在合作中竞争,要尊重竞争对手,向竞争对手学习。合作的过程是互帮互学,互相提高的过程,同学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为我们的合作铺平道路,不同点则使我们在竞争中互相启发,各显神通,取长补短,不同点作用也很大,是我们在合作中竞争的目标。
成才的人生道路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成才必须立志,我们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人,人生?知时易,解时难;观时差,赏时美,孰知品时又有何味?
题记
人生之路无平坦而言,无顺意之说,无困苦妄断,也无曲折难进;其实,人生之路,谁也不能一语言表,只有当一个人亲身体验和经历之后,才会懂得人生二字的实意与真谛!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古诗人对人生的理解;他不顾生活困苦与个人安危,而是以一人之力和一颗充满真爱的心安抚百姓,助于众人;他在付出中享受着生命之美,体现着人生之价值,品味着自己紧有而短暂的人生。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瞧,又是一位舍己为人的伟人,他,文天祥,不顾个人安危,将生命献予国家;他热国,爱民,舍生取义,让自己短暂的生命在一瞬间放射出无限而动美的光彩,他在奉献中品味着自己的人生,在付出与热爱中赏识着自我,在……
“零落成泥碾做尘,只有香如故。”作者陆游以物喻人,留下千古不朽之作,把自己比喻成梅花,即使凋落成灰也仍然要让那诱人而清香的香的香味飘满人间;同样,他也在奉献中阅读人生之书,赏识人生之美,品位人生之含义!
一句句催人泪下的千古名句,一个个奉献古今的谦古诗人,他们在奉献中品味着人生,而我们,我们一个个刚刚踏上人生之路的小小的我们,又该以何种态度面对人生?以何种方式品味人生?
心中的疑问仍在回旋,可我仍旧只是呆呆的回味,傻傻的想;人,一撇一捺,简简单单的字,可其深意却那么深不可测;然而现在,又在这觉得得两笔就能完成的“人”字后面添加了五笔之多,让这耐人寻味的一个字转身一变成“人生”;“人生”这又如何是好?
此时,我明白了,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新世纪刚萌发的“小苗”一个个未来之栋梁,有怎能落后于那些逝世数年至今不被遗忘的千古名人?是啊,回想他们面对人生,面对生活,面对生命的刚正不阿,坚贞不渝的精神,我又深感卑微,自己渺小而阅厉浅短,该如何度过这人生之路,坚强?勇敢?其实,你用什么态度看待人生,赏识世人,同样,他们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你!
品味人生,熟懂人生,你会发现无尽的美!
品书香一缕,读人生百味。
我第一次听到“书香”这个词是从妈妈嘴里说出来的。
那天,我和妈妈坐在文华书城的咖啡阁里,妈妈双手捧着一本书,还满足地点点头,自言自语:“这儿环境不错,书香味儿真浓。”我一听,鼻子用力吸了一口气,还东瞧瞧,西望望:“哪儿有什么书香味,只有奶油咖啡香!”妈妈没好气地说:“用点脑子读书,就能闻到书香了。”
当时我对妈妈的话不以为然,后来我读了许多书,并一日无书,心就慌得虚的时候,我才体会到妈妈所说的书香味。于是,我全身心品味书香,并乐在其中。回望祖国近代的足迹,圆明园的残垣断壁让我看到了一段屈辱的历史,卢沟桥的枪声唤醒了不愿当奴隶的中国人,卢沟桥的狮子见证了中华民族以不屈不挠的斗志赢得了八年抗战的胜利雄伟的天安门更记载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庄严时刻;侧耳倾听《海底二万里》的波涛,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带我畅游了辽阔无边,奇幻无穷的海底世界,那如同亲临其境的惊险经历,给我心灵一次全新的震撼,走进第四维的情感小说,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一笑一涕,都牵动着我的心: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窘态令我不禁捧腹大笑:《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的聪明与才智,曹操的文才与谋略,周瑜的狭窄气量,刘备的礼贤下士,都让我对人性有了细细的体味。
读书令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更增添了祖国的荣誉感与责任心;读书还让我认识到世界上还有许多未知的区域,需要我们以不屈不挠的精神与兢兢业业的态度去探索,去研究;读书更让我明白现实生活中人性的善与恶……
在书香的熏陶中,我一天天长大,渐渐明白了妈妈所说的书香味,应该是指在阅读中所散发出来的吸引力,或曲折或平淡的情节,或大气或细腻的语言,或深沉或热烈的情感都令人读罢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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