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一座精美但又脆弱的古城。它承载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深到极处美到极致。在十九世纪突然卷起的风云中,它却显得如此的衰颓。郁达夫本是江南人,为何会对北国的秋有着如此深切入微的感受和观察,这是十分值得玩味的。“早晨起来,泡一碗茶,向院子一坐”,看“碧绿的天空”,听“训鸽的飞声”,数“漏下来的日光”;扫街的在树影 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些落寂”。这些都是经过作者的悠悠的态度过滤以后描绘出来的画面,并且这等细到极处的笔墨,既显得清新,又轻笼着一层古城的沧桑,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孤寂。在 郁达夫的眼中,故都是一种象征。这时它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故都,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故都。重游故都,他心酸甚多。一方面,他想到了自己坎坷的一生:三岁丧父,中年丧子,爱妻离异,母亲和兄长惨死,这些无不让他“无语泪先流”;另一方面,当他看到此时的北平就像是风雨飘摇的浮萍时,他那心中对于祖国的一片挚爱瞬间爆发了出来。因为此时中国北方战云密布,继东北沦陷后,日寇又相继占领了山海关和承德,进而觊觎整个华北乃至全中国。在内外忧患的夹击之下,郁达夫忽然眼前一亮,一下子写出了〈故都的秋〉。在中国的传统诗歌和散文中,关于秋的描写可谓连篇累牍。郁达夫本人也对秋怀有特殊的情感。于是他在写秋的景色上集中了更多的笔力,这种笔力不仅仅表现在对于景物和画面的描绘上,更表现于他在对比中所寄托的情思。作者先从南方的秋落笔,然而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自远而近的描写方法,而是蕴藏着作者内心的一种感受和情怀。凉风秋雨,落蕊寒蝉,这是江南也有的,“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在古都,槐树的落蕊满街都是,寒蝉的残声处处可闻,让人不禁产生“天凉好个秋”的感觉。然而,古城与历史赋予它的文明似乎在时代风云和战争的硝烟中,摇摇欲坠。这不禁又让人生出一种眷恋,对美的一种眷恋。故都的秋美就美在它的清和静,美在它的色彩浓,回味永,美在它的百读不厌。这种美不似上海的热闹,南京的辽阔,扬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这种美也因作者的追寻而永驻人间。读〈故都的秋〉,我们固然不必去追究作者有佘么微言大义之辞,但对他的心灵感受的隐秘活动却是应当细心体验的。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写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很难说这仅仅是一种对于自然节气的流连依恋之情。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写下这段文字,也许人们不会去做任何联想;可是即使撇开那特定的历史背景,这段文字也仍然不失为感情深挚的好文章。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立体世界,是一件可以从多侧面多角度加以考察研究的艺术品。从始至终,始终透露出作者一种凄清的委婉之情。这种情绪,犹如面对即将别离的乡土而产生的哀思,又如把玩一件艺术珍品而眼看着它将落入 别人手中所产生的不舍之情。郁达夫极写故都的秋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正透露出他在这清静之中心中的悲凉。寄情于山水之间,托情于自然风物。那股凄清悲凉而又如丝如缕的感情溪流载着悠悠之意流入你我的心间。 望采纳。
作品原文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释义(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埠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明一统志》(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6)一椽:一间屋。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7)落寞:冷落,寂寞。(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9)着:穿(衣)(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12)钞:同“抄”(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文章疏导1.本文题旨“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2.本文结构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3.情景交融的特点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名句分析◎“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作品原文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解析
1、摹绘写情
《故都的秋》,作为写景抒情的散文,其主体部分是摹绘故都的秋景。文章采用“横式结构”,从故都“秋晨之景”、“秋槐之景”、“秋蝉之景”、“秋雨之景”、“秋果之景”五个方面,紧扣“故都”和“秋”两个词语,表现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
2、对比托情
文章就是通过对比,把作者对“秋的认识”“秋的情感”烘托得“饱““透”“十足”,这种对比烘托就成为了作者表达更深情感的一种手段。 作者为了把这种情感烘托、铺垫得更为深沉,在首尾两处进行照应,这一反复,情感表达就更为浓烈。
3、设誓显情
所谓“设誓”,作为一种修辞手法,为了表达这种对“故都的秋”喜爱的强烈情感,在结尾处就采用了这一方法。“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一设誓,采用假言推理作为逻辑背景,以这种不可能的方式偏离现实,表达了作者喜爱“故都之秋”的浓烈情感。
扩展资料
1927年4月12日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为止的这段时间被称为白色恐怖时期。郁达夫为躲避国民党的恐怖威胁,1933年4月,他由上海迁居到杭州。1934年7月,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今北京),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该文。《故都的秋》全文1500多字,运用了42个秋字来润色北国之秋的“清” “静”和“悲凉”,也处处渗透着郁达夫消极与积极情绪在纠结与斗争的痕迹。
参考资料:故都的秋 百度百科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入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故都秋的景物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如香山的红叶,游人如织的颐和园,作者为何只选取了这几处景物来写呢? “一切景语皆情语”,点明了作家笔下的景和物都是依附着一定情感的,而这情感又多是作家本身的情感历程的再现,文中的秋花、秋雨、秋光、秋声……等这些景物的清闲、幽远、幽静、落寞、衰落、萧条,表面看都是秋的真实色彩,实际上是北国的秋在作者心中的投影,是自然界的“客观色彩”与作家内心的“主观感受的”的自然融合。文章取材主要体现“清、静、悲凉”的特点,而香山红叶的暖色调,颐和园的喧闹,与文章的感情基调不相称,因此散文的取材应围绕中心及作者的思想感情。这就是以情驭景、以情显景的方法。
都的“秋”,其实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态度的“秋”。本文的悲凉美感,跟传统的悲秋情结有关,跟作者的身世性格有关,跟作品的创作背景也有关。
读《故都的秋》有感在家的时候没事,随便翻翻,找到了初中的课本,看看里面的文章,故都的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重新细读后我有不一样的感觉。如果说雨是可以引起人的一点淡淡的思乡情怀的,那么秋便可以将人的思绪都带到过去的回忆中去的,或许是在怀念的美好,或许是在感叹时光的易逝,总之一切浓郁的感情都卷在秋的萧疏中,随风而飘。秋,无论是在彩色上,还是在姿态上,总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如文中描述的“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秋蝉的哀弱的残声”“息列索落的”秋雨等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这些景物,听到了那些声音,我的心里有点软软的感觉。入秋以后,树叶就越发显得苍黄了,随着一阵阵的秋风,树叶便在空中旋转,然后落地,如一只只疲倦的蝴蝶。此时我也能“从槐树叶底,朝动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然而我们这里的槐树并不多见,常见的是杨树,一条路通向多远,路两旁就一真是杨树,看不到尽头,很幽远。我喜欢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路,透过凋零的树枝看着天空。那种感觉就像作者所说“脚踩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也是种很静的感觉。“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这样的秋雨总是萧条的。一场秋雨过后,空气都变的透明的了。我常在窗前看着秋雨悄然而落,也常夜晚静听秋雨落在残败的树叶上。那种心境,是非不在秋天素不能体会的。更如作者在文中所述“一层秋雨一层冻”,渐渐地我会感到有些寒意。北平,一座精美但又脆弱的古城,它承载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深到极处美到极致。在十九世纪突然卷起的风云中,他却显得如此的衰颓。郁达夫本是江南人,为何会对北国的秋又着如此深切入微的感受和观察,这是十分值得玩味的。“早晨起来,泡一碗茶,向院子一坐”,看“碧绿的天空”,听“训鸽的飞声”,数“漏下来的的日光”;扫街的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的一条条扫 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些落寞“。这些都是经过作者的悠悠的态度过滤以后描绘出来的画面,并且这等细致到极处的笔墨,既闲的清新,又轻笼着一层古城的沧桑,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孤寂。在郁达夫的眼中,故都是一种象征,这时不仅仅是它一个人的故都,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故都,重游故都,他心酸甚多。一方面,他想到了自己坎坷的一生,三岁丧父,中年丧子,爱妻离异,母亲和兄长惨死,这些无不让他“无语泪先流”;另一方面,当他看到此时的北京就像是风雨飘摇的浮萍时,他那心中对于祖国的一片挚爱瞬间爆发了出来。因为此时中国北方战云密布,继东北沦陷后,日寇又相继占领了山海关和承德,进而觊觎整个华北乃至全中国,在内外忧患的夹击下,郁达夫忽然眼前一亮,一下子写出了故都的秋。凉风秋雨,落惢寒蝉,,这是江南也有的,“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水”,在故都,槐树的落惢 满街都是寒蝉的残声处处可闻,让人不禁产生“天凉好个秋的感觉。然而,古城与历史赋予它的文明似乎在时代风云和战争的硝烟中,摇摇欲坠,这不禁让人产生出一种眷恋,对美的一种眷恋。故都的秋就美在他的情和静,美在它的色彩浓,回味永,美在它的百读不厌。这种美不似上海的热闹,南京的辽阔,扬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这种美也因作者的追寻而永驻人间。读故都的秋,我们固然不必去追究作者有什么威严大义之词,但对它的心灵感受的隐秘活动却是应当细心体验的,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写到: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的住得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很难说这仅仅是一种对于自然节气的流连依恋之情,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写下这段文字,也许人们不会去做任何联想,可是即使撇开那特定的历史背景,这段文字也仍然不失为感情深挚的好文章。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立体世界,是一件可以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加以考察研究的艺术品。从始而终,始终透露作者一种凄凉的委婉之情,这种情绪,犹如面对即将离别的乡土而产生的哀思,又如把玩一件艺术品而眼看着它将落入别人的手中所产生的不舍之情,郁达夫极写故都的秋之,来的静来的悲凉,正透露出他再这清静之中心中的悲凉。寄情于山水之间,托情于自然风物,那股凄清悲凉而又丝如缕的感情溪流载着悠悠之意流入你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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