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的世界里有两朵玫瑰,他与心中最爱的那朵白玫瑰陈锦端曾有爱情却无奈不能走向婚姻,不能说惋惜只能道有缘无分,虽然此生未能与白玫瑰结秦晋之好,但也让林语堂怀念了一辈子。但林语堂生命中又无心插柳的盛开了一朵红玫瑰,正如张爱玲说的那样,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而廖翠凤,就是林语堂生命里的那颗朱砂痣。
而陈锦端,也只能是那粒饭黏子粘结在心里。
林语堂与廖翠凤相识结缘,说起来林语堂心里还是颇许心酸,在自己无力给自己心爱的女人陈锦端相对富裕的生活,在陈父的委婉拒绝下林语堂只能选择放弃,但陈父介绍了隔壁廖家的二女儿廖翠凤给林语堂,希望能成全美事一桩,虽说陈父眼中的门当户对无错,但的确残忍。
这就跟现在的年轻男女一样,在世俗的房子车子的条件下,男孩子无力满足,两人哪怕是爱的死去活来那也只能选择分离,毕竟爱情不能当饭吃。男人最痛苦的莫非就是在最没能力的时候遇上了最想要保护一生的女人,而女人则在最美好的年纪遇上了最等不起的男人,世间事,也就不过如此。
无论你是在热恋中还是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又或者是孤身一人,希望你能明白,恋爱可以是荒唐的,但婚姻会是世俗的,祝你好运。
无论是您的女儿在谈恋爱,还是您觉得那个男孩子无法给你女儿未来,但还是想说一句:莫欺少年穷,毕竟前途不可限量,请您思量。
就在林语堂接受陈父的建议后,尝试与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接触,一来二去两人也是颇为合适,其实很简单,廖翠凤已经注意林语堂很久了,林语堂风度翩翩才情绝冠,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廖翠凤又怎么会不心动,只是由于林语堂那时偏爱陈锦端,无心看一旁的廖翠凤。
论相貌,廖翠凤的确比不得陈锦端,论家世,廖家也是当地巨贾,差不了陈家多少,这样看来在当时无论是陈家还是廖家,林语堂都是搞不定的,那为什么最后廖翠凤愿意接受林语堂且她的父母也被搞定了呢?这就是廖翠凤与陈锦端的不同,廖翠凤有点像江冬秀的性格,敢作敢当行事如风,自己认定的事就不会改变。而陈锦端更像是个多愁善感的乖乖女,对父母之命是不敢随意反抗的。
当林语堂第一次去往廖家做客的时候,廖翠凤是非常羞涩的,所以她就在旁边看着林语堂在饭桌上与自己的几位兄弟吃饭聊天,因为林语堂与他们也是好友,所以倒也不拘谨,后来林语堂回忆说:
“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这顿饭吃完以后,林语堂继续在学业上深造,直到大学毕业对于自己与廖翠凤的关系他也没有表态,彼此就这样交往但不亲密,受过一次的伤的人怎么会马上进入下一段感情呢,陈父委婉的话语还在他的耳边回响,廖家也是富贾,想必也没这么容易让女儿与自己交往,也许这又会是一样的结局吧,何必自取其辱呢,林语堂心想。
但此时的廖翠凤倒是急了,这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好歹是给句话啊这都快毕业了,她又不好意思主动只能不禁在心里碎碎念到:“林先生怎么还不肯来娶我呢?”
我猜廖翠凤此时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难道他看不上我?难道他心里有别人了?话说这也是那时候不够开放,要是放在现在,廖翠凤就该壁咚林语堂,拿把菜刀跑到他面前推到墙上喃喃地说:
林童鞋,说,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所以不跟我表态。
我没有女朋友啊廖童鞋。
很好,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现在有了。
要是同意,那菜刀就是以后用来切菜做饭给林语堂吃,要是不同意,那菜刀切的可就是林语堂了,想想这画面,哈哈哈哈,我真是天才。
当两人最终决定走到一起的时候,果然,反对者站住来了,廖翠凤的母亲反对说:
“ 和乐(林语堂的本名)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
廖翠凤坚定回答说:
“ 穷有什么关系?”
嗯,穷有什么关系,就是这么霸气就是这么傲娇,同样的家境,陈锦端就没能跟她的父亲说出这句话,而廖翠凤却是勇敢的说了出来并且顶住家里的压力,就认定了林语堂,是啊,穷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穷的吃不上饭,又不是穷的住贫民窟,不过就是没自己家里住得大吃得好而已,只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吃什么都是山珍海味,住什么都是海景大床房。
廖翠凤的勇敢也打动了林语堂,看着她这样的维护自己,难免感动,这样一来,两人好事将近。
一九一九年一月九日,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结婚的时候,林语堂做了一件奇事,他把结婚证书一把火烧掉了。不过,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 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这件事往后成为美谈,这也是林语堂的处事哲学,他不会忘记眼前的这位女子不顾自己家庭清贫而义无反顾,从那刻开始,他就知道,这辈子,就是她了。
陈锦端,再见了,记得我曾经深爱过你。
但如今,我的爱,此生只能给眼前人了。
婚后不久,林语堂带着妻子到了美国,结婚时廖父给的一千块钱需要很省才能生活,两人在波士顿租了两间房,就开始了留学中的婚姻生活,他们的生活清贫但不困苦,因为廖翠凤会过日子,当年蒋碧微与徐悲鸿私奔到日本,两人面对茶米油盐只能是大眼瞪小眼,蒋碧微出生大家,自然不会这些日常琐碎之事,同是出生大家的廖翠凤却不是,她倒是很会这个,一是精打细算,不愧家里是做钱庄生意的。另一个是做的饭菜还十分到位,变着花样做给林语堂吃,这点还真是不像大家闺秀,倒像一个普通的妇人,勤劳稳重不耍大小姐脾气,难得可贵。哪怕是他们后来在德国生活艰难,廖翠凤只好变好首饰维持生活,也没有半句怨言,也正是廖翠凤的后勤保障工作到位,林语堂才有心思扑在学术研究上。
从美国到德国,从硕士到博士,林语堂在学术之路上笃定前行,廖翠凤就这样一路陪着他,照顾他的生活,中间他们想要生小孩,但因为生活并不宽裕,一直没敢要,直到结婚四年后,廖翠凤才怀孕,这时候林语堂正好赶上博士论文答辩,林语堂倒是心大,觉得自己没问题,廖翠凤倒是担心通不过,所以等到答辩的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很温馨的画面,林语堂从一个房间答辩完成走到另一个教授的房间继续答辩,而廖翠凤则挺个大肚子在门外焦急徘徊,答辩直到十二点才结束,看到林语堂快步走过来,廖翠凤心急的问:
结果怎么样了?
合格了!
听到这三个字的廖翠凤不顾大街上的人潮,向林语堂送上深情一吻,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一九二三年,林语堂与廖翠凤回国,林语堂任北京大学教授、并且有了他们的长女林如斯,但林如斯的命运稍许坎坷,最后为情所困,一九二七年,林语堂一家来到上海,那时候刚生下二女儿林太乙不久,林太乙在文学上是最像林语堂的,算是继承了他的衣钵,也是三姐妹中文学上成就最高的,后来还为林语堂写了传记。三女儿林相如倒是偏爱了理科,成为了一名科学家。
回国了的林语堂开始在文坛崭露头角,从《语丝》到《论语》,用他的幽默和才气给那时的人们带来了一股春风,正所谓:“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那时的文章风格比较活泼但不失辛辣,颇受大家喜欢,他自己也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林语堂这种东西文化都玩的转的笔风受到了当时美国作家赛珍珠的喜欢,她还帮助林语堂出版了《吾国与吾民》,让国外的学者第一次近距离感受了中华民族,一举成名享誉欧美文坛。
一九三六年,林语堂应赛珍珠的邀请,一家去往美国,住在纽约,在美国的林语堂除了潜心写字以外,还热爱发明,早在国内的时候他对打字机的改造就念念不忘,原来早在国外的时候用英文打字机他觉得别扭,于是想自己制造一个中文打字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度痴迷到不问世事,为了这个打字机他耗尽家财不惜借钱也要研究,虽然说也获得了专利,但最终因为造价昂贵和战乱的原因,并没有推广开来,然后也就没有然后了。
在国外的那段时间,他不忘关心国内的时局,随着战事爆发,他用笔鼓舞着中国军民奋战,一九四零的时候,他还飞往重庆看中国战争的现状,回到美国后他为中国抗战做宣传,也指责美国政府当时的两面做派。
之所以讲到这两段,是想告诉大家,这两件事情没有廖翠凤的支持和理解是做不下去的,林语堂痴迷打字机,虽然花费了不少钱财但廖翠凤依旧支持他,因为他热爱,抗战时期林语堂到重庆,中间有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但林语堂还是义无反顾的回来,廖翠凤又怎会不知,他心系国家,她也知道战争的苦痛,她理解林语堂的痛苦。
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廖翠凤细心的照顾他,幸福便是在这样细微的感触中流动,洋溢在彼此的内心,比如林语堂是一个很随性的人,对于西方那套正式的领带、腰带、鞋带,他是通通不喜欢,但廖翠凤毕竟出生大家对礼仪很看重,每次出门,都会将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检查妥当才会出门,精致的连衣服的边角都没有褶皱,也帮林语堂打扮的得体。
那时候的他们时常出入上流社会,而且当时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多少文人雅士在功成名就之后抛弃结发妻子,这种风气也时常让廖翠凤感到不安,林语堂仪表堂堂还颇有才情,早在刚去美国的时候,隔壁的寡妇就看上林语堂,时常装作晕倒吸引他的注意,还把自己写的情诗给廖翠凤看,如今外面自然也有许多少女少妇的盯着呢,林语堂知道她的担忧后,只好哈哈大笑地说道:
“ 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林语堂有时候也很调皮,比如他把烟斗藏起来,然后像孩子喊妈妈那样:“凤,我的烟斗不见了。” 廖翠凤只好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 廖翠凤就在满屋子找,看着她手忙脚乱的,林语堂则在一旁默默的燃起烟斗,悠然自得地看着。
廖翠凤看到后也不生气,只好自认自己摊上这么个孩子气的主,林语堂内心的那个孩子,他只有在廖翠凤面前才会展现出来,在外面他是别人仰慕的文学大师,在家里他就是个活泼的孩子,他会模仿廖翠凤的语气说:“堂啊,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的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
廖翠凤在一旁好气又好笑,只好自言自语地说道:“ 面子是要顾的嘛。”她用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容纳了林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廖翠凤是勤劳的,体贴的,也是幸运的,她感谢当年那个勇敢的自己,她明白自己的角色,在家她就是一个普通妇人,在林语堂回家的时候,写字劳累的时候,端上一杯热茶,做上一桌饭菜,这就足够了,这就是属于她与林语堂的幸福,虽不轰轰烈烈,却也柔情似水。对于她的付出,林语堂深怀感激的说道:
“ 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若不是她拉着,我还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呢?”
一九六六年六月,林语堂一家回到了台湾定居,一九六九年一月九日,在中国台北阳明山麓林家花园的客厅里,一对喜烛点燃了,因为今天是林语堂与廖翠凤结婚五十周年,是他们相濡以沫的金婚纪念日,本想低调,但还是被亲友知晓,大家都开心的聚在一起,这一天,林语堂把一枚金质胸针献给廖翠凤,上面铸了“金玉缘”三字,林语堂给翠凤买了一个手镯,手镯上刻着若艾利著名的《老情人》: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廖翠凤读着这首情诗不禁流泪,是啊,彼此磕磕碰碰走过五十年,她知道自己不是林语堂的最爱,可是又怎么样呢,毕竟自己得到了他,陪伴了他,陈锦端有他林语堂的思念,但又怎样呢,虚无缥缈的思念终究是抵不过日夜的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爱恋,
相守是最美好的婚姻。
十年后的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林语堂病逝香港,灵柩运回了台北,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林语堂去世后,廖翠凤守着他的墓,时常一个人在墓前陪着他说说话聊聊天。廖翠凤把故居和林语堂的图书资料捐赠出来,设立林语堂纪念馆,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像胡适去世后的江冬秀,两位妇人都以此来纪念与自己最爱的那个人走过的点点滴滴。
一九八七年,廖翠凤在香港去世。
廖翠凤的一生是甜蜜的,快乐的,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和同眠共枕的那个人一起嘻嘻闹闹,一起看着彼此鬓角发白,步履阑珊,看着对方的老牙脱落然后掩嘴偷笑,从日起晨晖到夕阳西下,彼此相依,便是一生。
我一生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
我一生最幸福的事,就是那年与你携手,然后休戚与共,共看叶落。
伪民国史砖家,一本胡说八道正经的段子手,一个勇于直面幻灭的理想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