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强加于人。曾有报道说,有人不礼让,为争座在公交车上大出打手,在航班上拳脚相向,尽丧“礼义之邦”颜面。 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商品经济社会中,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利益无可非议。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某些企业、个人为追求高额利润而无视法律规定。楼塌塌、桥垮垮这类“豆腐渣工程”并非只见于一城一地。 独生子女时代,一些家长对孩子溺爱惯宠,出现一批任性自我、缺少合众精神与礼仪修养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进入学校后,同学关系失常,师生关系出现错位,重师尊教、同学友爱的优良传统遭遇挑战。梅州市某中学,曾在短短四天内发生三起因学生受到批评而动手打老师事件,让人汗颜。 …… 毋庸讳言,这里所揭示的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现象并非社会主流,但是应该承认,其不良影响绝不可也不应该低估。如何吸纳中华传统礼制中合理质核来扭转不良状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 社会的进步是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和精神文明水准的提升。精神文明水准的变动,可以出现总体提升的趋势,也可以在某些时段、某些侧面出现下降的趋势。精神文明包括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两个层面,思想道德可分为社会公德和个人私德。思想道德的变化原因极其复杂,需要从特定的历史条件来加以分析与判定。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的发展,对思想道德的提升会有促进作用,但并非必然关系:思想道德的提升与下降不一定完全对应物质文明的提高与低落、科学文化的发展与停滞。 有人认为,道德失范、礼义缺位要从社会体制上查寻原因,这当然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我们才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但是,体制问题只是诸原因之一,并非全部原因,因此我们不能一见到道德失范、礼义缺位问题就怪罪体制,我们还需要并应该从其他方面来寻找原因。 1.对中华传统礼制的歪曲与不适当批判 20世纪的“新文化运动”是一场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它极大地动摇了封建思想的统治地位,使中国人民的思想得到空前的解放。就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运动”非常必要且不容否定。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参与这场运动者不少有留学西洋的学术背景,他们主张全盘西化,无视中华民族文化精华而欲一扫了之,这就走向了极端。彭林先生在《礼乐人生》一书中指出,吴虞所说“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是“把吃人和礼教这两者直接画了等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虞观点的错误根源。十年动乱,曾再次大批礼教,把孔子“克己复礼为仁”说成是复辟奴隶制度。对中华传统礼制进行歪曲或不适当的批判,是导致人们对中华传统礼制误解的重要原因。 我们不否认中华文化(当然包括中华传统礼制)存在着历史局限性,历史上起过不良作用,也强调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旧礼教中存在的弊端或糟粕确实应该淘汰出局,但不可否认,作为中华文化之一部的中华传统礼制,沉淀着中华先民极为宝贵的生命经验和生活智慧,它的精华部分已经融入中华民族血液之中,成为凝聚国人之内在动力。因此,对中华传统礼制应该历史地去分析与评判,不能也不可全盘否定。2015-14 半月刊明德讲堂Moral Lecture45 2.民族虚无主义荒谬言论还有市场 中国的民族虚无主义是随着西方坚船利炮入侵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是崇洋媚外的产物。民族虚无主义者鼓吹全盘否定中华文化乃至中华民族历史,无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与文化精华,乃至故意混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时下民族虚无主义并未退出历史舞台,某些“月是西方圆”的论调仍然很有市场。否定中华传统礼制具有合理因素或说内在价值,便是民族虚无主义的重要表现之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反思中华文化存在的弱点与缺陷是完全应该的、必要的,但若对西方文化盲目崇拜与宣扬,进而自戕中华文化精华而去仿效西方一些皮毛,则有丢了西瓜拾芝麻之嫌。事实上,中国近代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中国要实现国家独立、民族振兴、国力富强、民众幸福,是不能走依靠乃至投靠西方资本主义这条道路的。 实际上,中华传统礼制既不是从孔子开始,也不是儒家专利。中华古“礼”远远早于孔子而存在,尽管原初相当简陋,但它确实是先民处理人际关系的最早准则。后来,经过周公“制礼作乐”,经过孔子宣扬与践履融入了儒家思想因素,再经过后来各派思想家的理论探索,以及政治家的推行与践履,中华传统礼制经过数千年的积淀与反复建构,日臻成熟和精致。先贤孜孜以求的礼治,既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彼岸理想,也融汇着中华先民的追求与梦想。其中反映中华民族宽厚、平和、诚敬、谦让、慈爱、孝悌等品格的精华部分,早已成为中华民族民族认同与民族和谐的基石。显然,民族虚无主义否定中华传统礼制精华的实质是否定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否定文明古国的历史传统! 3.拜金主义对个人道德底线造成冲击 改革开放之后,党和国家鼓励勤劳致富,人们可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理直气壮地赚钱,以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但不要忘记,应当“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致富不忘行善。反之,取之无道,见利忘义,骄奢挥霍,为富不仁,则会导致非常严重的恶果。近年来痴迷金钱、崇拜财富、享乐至上、见利忘义、极端自我的拜金主义潜滋暗长,对社会道德的冲击非常明显。拜金主义扭曲了某些人的价值观,混淆了勤劳致富与损人利己的界限,腐蚀了正常人性,导致道德沦丧,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4.家庭教育缺失使得礼仪行为不易扎根 良好的礼仪习惯应该从小培育,家庭教育极其重要。家长文明礼貌,自觉抵制不良习惯,以身作则,才能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道德。反之,家长自身有不良习惯,对孩子潜移默化,其影响也是极大的。有些家长在公共场合鼓励或纵容孩子爬树摘花,如此怎能让子女长大后遵循文明礼仪、具有公共道德观念? 三 对于时下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的现象,我们既不能怨天尤人,也不可无动于衷,必须亡羊补牢,建立规范有效的当代礼制体系,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彭林先生在《当代工业文明与传统礼乐文化》一文中说:“提倡礼乐文化,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素质。”彭先生所讲的公民素质其实便是公民道德素质。那么,剥离中华传统礼制的封建质核之后,它有哪些现代价值或哪些可以借鉴的地方呢? 1.追求理想之梦,提升国人道德境界 中华传统礼制追求礼义,追求个人完美的道德修养与精神境界,其终极目标是达到国家、社会、团体、家族乃至个人之间和谐关系。《礼记•礼运》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46Moral Education China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里描述的大同世界是个天下为公、和谐有序、贤能当政、讲信修睦、团结互爱、社会稳定的局面,这便是中华传统礼制追求的终极目标。因此,礼义不仅表现为“进退周旋,威仪抑抑”(《宋史•乐志》)外在形式,而且体现为道德提升与精神境界的完美。 在我看来,孔子是一位怀着建立一个大一统、和谐安宁社会的理想主义思想家,他追求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有道”天下,实际便是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在孔子看来,要达到这样的目标,便要努力将人培养成有相当道德水准、遵礼行礼的“君子”。古人强调“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认为“德辉动于内”,礼才能使“动于外”,即内心真诚,辉映出内在的道德,才能生发出本真、雅致、规范的礼仪行为,显示出来的便是真正的礼义。 显然,先哲把培育遵礼守道的理想人格、提升君子之道德境界作为毕生追求之目标,因为这是实现大同世界之基础。如果转换成现代视角,那么我们就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培养道德人格,提升国人道德境界,从而讲信修睦、团结互爱,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稳定安宁。总之,中华传统礼制要求秉持严肃恭敬的人生态度,加强道德自律,培养道德情操,注重行为践履。 2.正确理解义利之辨,增强国人诚信观念 义利关系实际是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义利”之辨是中国古代有关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关系的分辨。中国先哲对义利关系有甚多论述。孔子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要求“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孟子主张“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朱熹解释道:“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显然,先贤在对待义利两者关系上,强调见利思义、以礼行义,即主张道德自觉、遵礼守道,以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之优劣作为价值取向,以此来臧否个人行为。这些基于礼义基础之上、从道德角度来区分义利的观点有其可取之处,我们不必也不能全然摈弃。这是先贤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严肃思考,是保障国家政治有序运行、保护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理论总结,是他们对国家治理理论的重大贡献。 实际上,正确的义利观应该将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充分肯定与鼓励公民通过合法渠道、正当手段来获得正当利益。由此,可以理直气壮地宣传中国古代的义利观,不必将“义”单纯视为封建道德而加以否定,不必将义利对立起来否定义之功效。如此才能正确理解义利两者关系,增强国人诚信观念,彻底与拜金主义划清界限,从而构建出有序、和谐的经济秩序。 3.遵礼守法,礼法结合,培育国人道德自觉 在中国古代,礼法合一,要求人们遵礼守法,违礼即违法。这既是一种出自较高道德要求之下的自觉的道德实践,又是法律规定之下的强行要求,因此要求人们一举一动都需遵礼守法。当时,统治者对礼所具备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功用是非常了解的,他们都企望用礼来治理天下。47 《礼记•祭统》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剔除其中封建质核,着眼于领导与下属共同维护和遵循礼的规范与准则,将“治人之道”(当然包含法律规范)与礼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达到上行下效之目的,确实富于启示意义。《左传》强调:“君子之行也,度于礼。”这是从道德的自觉来谈礼的。《国语•楚语上》说:“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这是从礼之规定来谈提升国人道德水准的。可见,中国古代所谓的“礼”,在等级关系之下体现出的社会功效,力图制定出一整套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人际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当然,时代变迁,传统礼制中强调的封建等级制度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但传统礼制中所倡导自觉遵礼循法这一原则,是完全可以去粗存精、古为今用的。 其实,古代礼制既有教化功效,又有法制规范之用。《礼记•经解》称“礼禁乱之所由生”,“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显然,古人早就注意到通过礼可以“止邪于未形”,使人们“徙善远罪”,达到“禁乱”和教育人们的目的,发挥礼制防止犯罪、培养君子的作用。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吸取古礼那种“徙善远罪”观念,尝试构建新的礼义体系或礼仪制度,教育国人,从而提升其道德水准,造就更多新时代的君子。 从中华传统礼制礼法紧密结合这一特点可以得出这样一种启示:礼法不能脱节,既不能重礼轻法,也不能重法轻礼,需要礼法结合,礼法并重。过分夸大“法”的强制作用,无法解决国人道德提升问题;夸大“礼”的教化作用,以为礼万能,无法解决国人违法之事。因而,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传统礼制礼法结合这一特点,从提升国人道德自觉入手,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 程度,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建设,这无疑是对国家、社会、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之事。 4.实施礼仪教育,建设新时代的道德规范 中华传统礼制注重礼仪教育,能起到铸塑道德人格、凝聚人心、推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 我国自古便有蒙学,内容之一便是教育儿童自幼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初步具备基本的伦理道德,懂得礼仪规范。孔子多次说过“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朱熹《童蒙须知》千余言,概括起来便是一个“礼”字。 实际上,中国古代礼制教育并非仅是一种外在的礼仪教育,而是内外结合,侧重内在的道德修养,力求培养君子的教育制度,因此它蕴涵着丰富的可供采择的要素。《礼记•内则》对自幼及长的礼制教育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强调终身力行践履,随时学习。古人还明确说过“父兄教子弟,必正其身以率之,无庸徒事言词”(《围炉夜话》),强调家长身为表率的道理。我们可以通过礼仪教育培养新时代的君子,建设新时代的道德规范。 概言之,在剥离中华传统礼制的封建质核之后,它确实具有可供我们借鉴的现代价值,对扭转当下道德失范、礼义缺位的不良现状,提升国人的整体道德素质,建立规范有效的当代礼制体系,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作用。
中西古代“大一统”理念之比较 文章来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文章作者:李增洪 中国和欧洲古代史上,在经过长期的战乱和纷争后,都曾经建立过地域辽阔的大帝国,大帝国不仅给后来的政治家以无限幻想的空间,也给了军事家们以驰骋疆场的追求目标。中国人长期生活在美丽的“大一统”光环之下,欧洲人也不时地为欧洲的一体化而构思。各自所处的环境不一样,“大一统”的光环所带来的结果也迥然不同。中国的“大一统”思想由理念到现实,经过无数次的政治上的锻造,早已是深入人心。而在欧洲,自罗马帝国灭亡后,“大一统”的思想一直处于理念思维的阶段,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很少有具体表现,直到现在欧洲联盟的产生和发展才使我们看到“大一统”的欧洲的现实可能性。一 中国的“大一统”观念可谓源远流长,自国家形成初期就萌芽,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而日臻完善,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仍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 王权的政统和法统观起源于我国的夏商周三代。自夏启继其父禹为帝建立国家,到周朝的君统与宗统的合一,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国家管理体制,王统观念日趋成型。其中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原始社会的氏族血缘关系凝聚而成的王朝世系,即在某一王朝内王统是靠父子相继的嫡长子继承制来延续的,“当最高权力是掌握在一个特定的王室成员手中的时候,人们可以、也才会认为这个最高权力是合法的;反之,人们便可以指责它为非法。”[1]()而且整个国家的管理也都纳入到血缘关系极为浓厚的宗法关系之中。例如周人通过分封制将他们的宗族组织扩大为政治组织。周天子作为天下的大宗而兼天下的共主,诸侯以一国的大宗兼一国的共主,卿大夫在其封土内也是如此。“血缘上称‘宗’,地缘上称‘君’,一身二任,既是族长又是君主,恰好体现了族权与政权的合一”[2] 二是王朝更替时的有德者得天下的王统理论。如果说夏启是通过赤裸裸的暴力夺取政权的话,那么商汤灭夏时,人们对王则作了德行方面的规定。即王的行为不合理时,人们有权推翻他另立新王。商汤起兵反夏时就是以“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相号召的,而且历数夏王罪行“率遏众力,率割夏邑”,以至“有众率怠弗协”,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商汤才振臂高呼“夏德若兹,今朕必往。”[3](汤誓,P. 78)周朝的建立也如同商朝代夏一样,商王帝辛(即商纣王)的“暴虐”成为其失去帝位的原因。对地方势力商纣王滥加杀戮,如醢鬼侯、脯鄂侯、禁文王;对王室成员和贵族也肆意迫害,如杀比干、囚箕子、废商容。这一切的倒行逆施致使商纣王众判亲离,如纣王的庶兄微子在周武王灭商时便降周了,太师疵、少师强、内史向挚则直接投奔了周人。“这再次表明,关于国家统治合法性的观念,在中国早期国家发展过程中,已经融进了关于统治者德行的评价内容。”[1](P. 400)三是与特定地域相联系的国家正统观。夏朝建国后,由它所控制的地域逐渐成了标志国家主体的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我国历史上造成了一个重要的政治传统,即建立一个真正的、被承认的国家,就必须占据特定的地域,并有相应的中央权力。[1]()这一特定地域便是“中国”即中原地区。占据中原地区便获得一种强烈的自尊意识,就可以向四周发号施令,进行征伐;未取得中原居住权的,千方百计跻身中原,希望得到中原文化的认同。只要中原统治势力稍弱,四周势力强者就会相继侵入,攫取中原主宰权。商代夏、周替商都是在取得了中原之后才赢得正统地位的。这三者的有机结合便是“大一统”。但是,三代时期的“大一统”观念只是人们的一种模糊意识,还没有系统化、理论化,所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4](卷第十三之一,)只是人们的一种模糊意识的夸大。其天下的概念是有时代局限的。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虽然动乱,却造就了一个“百家争鸣”的思想繁荣时代。诸子百家身处乱世却在规划着未来的“一统”天下。他们不仅将原有的“大一统”观念系统化理论化,而且还增加了新的内容。在上述三方面的基础上诸子百家更加强调国内政治秩序的统一问题。春秋末年,孔子针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和“陪臣执国命”的混乱局面,提出了“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天下有道”的理想社会。此后,孟子说:君仁臣义,君民同乐,风尚淳朴,百姓亲睦,天下“定于一”,[5](梁惠王章句上,) “天无二日,民无二王”。[5](万章章句上,) 荀子道:“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揔也,民之父母也。”[6](王制篇第九,)韩非子认为“一栖两雄”、“一家两贵”、“夫妻共政”是祸乱的原因。《吕氏春秋》言:“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一则治,两则乱”。[7](执一,)管仲说:“主尊臣卑,上威下敬,令行人服,治之至也。”“使天下两天子,天下不可治也。一国而两君,一国不可治也。一家而两父,一家不可治也。夫令不高不行,不专不听。尧舜之民非生而治也,桀纣之民非生而乱也,故治乱在上也。”[8]() 管仲甚至还提出了具体制度上的大一统,即“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8]()墨子说:“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9](尚同上第十一,-69)显然这都是对国内政治秩序的“大一统”观念的不同表述,强调自上而下的政令统一。 这一理念最终由“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10](秦始皇本纪)的秦朝变成了现实。从秦始皇开始,“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0](秦始皇本纪)直至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这一传统从未断绝。[11]() 大一统的理念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最终表现为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即使在分裂时期,割据政权的统治者,也多视统一为己任而为之作不懈的努力。农民起义军在建立政权后,其领袖也同样志在统一全国。“大一统”的观念如此深入人心,竟变成了中华民族的一种凝聚力,至今还对中华民族的政治统一起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二 西方的“大一统”观念,萌芽于古希腊城邦制衰落时期的公元前四世纪,是作为挽救城邦危机的理想提出来的,昙花一现的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将其变为现实,罗马帝国将其打造成挥之不去的长期萦绕欧洲人的观念。但是,这一理念在欧洲政治生活中很少有具体表现。 伯罗奔尼撒战争后,众多的希腊人被逐出了传统城邦。“过去,在旧城邦,生活比较简单。法律、道德、宗教和义务全有明确规定,为大家所普遍接受。而现在,所有这一切都消失了,城市居民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无定形的世界之中,尤其是在希腊化城市常因种族、文化以及阶级的分裂而陷于四分五裂的境地以后。”[12]() 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人们感到不知所措。面对乱世,思想家们提出了各自的济世良方。伊壁鸠鲁提出真正的幸福在于避免一切痛苦、烦恼和忧虑,使心身安宁;西诺普的第欧根尼则认为明智的人应当是完全自我满足的,除了道德品质以外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显然,伊壁鸠鲁和第欧根尼的哲学都是放弃一切,只是后者是禁欲主义和虚无主义的。这可视为在动乱中无奈的人们的叹息。亚里斯多德则极力宣传城邦制的优越性,要求人们回到小国寡民的城邦时代,很明显,这是一种倒退。 在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时候,政治家却在行动。亚里斯多德的学生亚历山大将希腊人重新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后,立刻挥师东进,志在建立一个希腊人、马其顿人和波斯人彼此不分的“联合的共同体”。[13](上册,)尽管亚历山大所建立的帝国是短暂的,但是,“由于亚历山大的征服,文化融洽和民族的混同,完成了把希腊人在公元前5至4世纪黄金时代许多的理想推翻掉的任务。一种以合希腊和东方因素为基础的新型的文明出现了。”[14](第一卷,)正象英国著名作家韦尔斯在《世界史纲》中所说的:“亚历山大去世以前,尤其是在他去世以后,人们有时间对他进行考虑时,关于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和组织的想法在人们心目中已是一个切实可行而可以吸收的概念了。” [15]()斯多噶学派的“大一统”思想便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斯多噶学派是芝诺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的。该学派认为,宇宙间本来不存在人们之间的等级差别。任何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由人,野蛮人还是文明人)只要顺从天命,安于自己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淡然处之,那么他就能够得到幸福。国家能够为行善的智者保证幸福的到来。······既然人类是一个整体,那么就应该只有一个国家,即世界国家;只有一种公民,即宇宙公民。而这个国家应当由智慧的君主即各族人民的牧师来统率。[16]()这种超越城邦和民族界限的世界主义适合帝国统治的需要,在罗马帝国时期颇为流行。[13](上册,) “从斯奇比奥经西塞罗、凯撒、奥古斯都一直到图拉真以后诸帝,都或多或少按斯多葛派的哲理阐述其统御万民的理想。”[17]() 在欧洲历史上,随着亚历山大帝国和罗马帝国的建立所确立的“大一统”观念,即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生活在其土地上的人们仍不愿离它而去。每当一个强有力者登上欧洲政治舞台,几乎都要抬出罗马帝国的亡灵来为己正名。 首先是东罗马帝国皇帝,始终以罗马帝国皇帝自居,到查士丁尼统治时期(527-565年在位),试图铲除西罗马帝国版图上日耳曼人所建各国,实现真正的一统。其次是罗马教皇,千方百计争取罗马帝国的世俗统治权。罗马教皇为此采取了两方面措施: 一是从理论上大造舆论,将自己塑造成西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拉丁教父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年)在其《上帝之城》中提出:天地间有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并存,地上之城是不完善的、暂时的、会毁灭的,由于魔鬼撒旦之故,充满罪恶;上帝之城则是完善的、永恒的,教会是上帝之城在世上的体现。只有通过基督建立的教会才能得救,获得永生。世俗国家只有在宗教上服从教会,为教会服务,才能成为上帝之城的一部分。因此他认为教权是至高无上的。第一任罗马教皇格雷戈里一世(Gregory I 约540-604),虽然本人对基督教神学缺少创见,但却把奥古斯丁的教义传遍西方。尤其是他坚持教皇是上帝指派的全部教会的首脑,在西方大胆行使皇帝的职责和世俗君主的权力,与东罗马帝国皇帝分庭抗礼。到9世纪时,教皇更是不惜盗用君士坦丁一世皇帝(306-337年在位)的名义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这样一份文件,声称:远在四世纪时,君士坦丁一世就把西罗马帝国的统治权转交给了罗马主教。此时,教皇权力的维护者还编造了“伊西多尔教令集”,从这本伪教令集中人们仿佛觉得从基督教的最初纪元开始,帝王就隶属于教皇,而教皇则是基督和使徒彼得的继承者。 二是与法兰克王国相勾结,利用法兰克人的力量对付不断入侵罗马的伦巴德人的同时,展开与东罗马帝国的抗衡。751年在法兰克王国握有实权的矮子丕平,在教皇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政权的交接,建立加洛林王朝。为报答教皇,丕平率军两次出兵意大利打败伦巴德人,并将获得的土地献给了教皇,为日后教皇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754年教皇斯蒂芬亲往高卢为丕平行涂油礼并授予罗马贵族称号,而这一称号的授予当时只能来自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799年,教皇利奥三世受其政敌迫害逃往法兰克,第二年查理亲自护送其回国复位。为报答查理并取得进一步的保护,800年圣诞节利奥三世趁罗马人聚集圣彼得大教堂为查理之子路易一世加冕之机,为查理加冕为“奥古斯古”和“罗马人的皇帝”。皇帝与教皇联手从东罗马帝国皇帝手中夺回了罗马帝国的继承权,作为日耳曼人国家的法兰克由此也纳入到罗马帝国的正统继承者之列。从当时的欧洲形势看,教皇是将自己难以获得的权力或者是自己难以维持的权力授予了查理。这是一箭双雕的做法,一是将西欧范围内势力最为强大的法兰克王国与自己紧紧绑在一起共同对抗东罗马帝国;二是为自己日后的权力扩张留有了余地,因为这次加冕越来越被解释为天上的权力高于世俗的权力的象征,是教皇运用他的神权把帝国从拜占廷人手中收回,授予了法兰克的国王。罗马教皇俨然成了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世俗国王的合法地位必须视教皇的认可而定。 此后,法兰克人的查理大帝在罗马加冕称“罗马人的皇帝”;德意志国王在罗马加冕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都以罗马帝国继承者自居。1310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七世君临意大利时,被恩格斯誉为“中世纪最后的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18](第一卷)的但丁,出于维护和加强帝国在意大利的地位这一动机,以极大的热情写了《论世界帝国》一书。全书从古罗马历史论证了帝国存在的自然合理性,主张用“罗马皇帝”作为君主的尊号,把首都设在罗马。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土耳其人所灭,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与东罗马帝国最后一个皇帝的侄女索菲亚结婚,自认为是东罗马帝国事业的合法继承者。每逢举行隆重仪式,伊凡三世总是身着象征皇权的披肩,头戴东罗马帝国皇帝遗留下来的皇冠,坐在玉石宝座上。而且,伊凡三世还将先是古罗马、继而是东罗马帝国的双头鹰国徽作为莫斯科公国的国徽。到伊凡四世时,更以“凯撒”自称,遂有“沙皇”之名。直到欧洲中世纪后期,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新的“欧洲观”逐渐取代了以罗马帝国为号召的大一统观念。 所不同的是,欧洲历史上的这些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们都没有遂其心愿,真正建立起如同中国一样的大一统国家。反倒是,谁获得了这一称号,便为其民族和国家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如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为建立统一的罗马帝国耗废了一生的精力,到头来搞得国库空虚难以为继。他死后,帝国的统一梦便烟消云散了。查理曼帝国也是昙花一现,查理曼死后不久便一分为三。神圣罗马帝国就更加不幸了,其历代皇帝不仅没有建立过真正的罗马帝国,连德意志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都没有实现过。当伊凡四世称“沙皇”时,欧洲已进入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新时代,罗马帝国的号召力已趋衰落。三 通过粗略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中西方“大一统”理念的发展结果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两者的政治实践上的差别。中国历史上,自秦帝国建立之后,虽经无数次的分裂、割据,但政治统一一直是发展的主流。即使按照葛健雄先生的计算,中国在历史上真正统一的时间并不比实际分裂的时间长,甚至分裂的时间更长一些,但与欧洲相比,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次数和统一的时间长度也要比欧洲多得多和长得多。这种政治实践上的差别反过来又严重影响着各自文化的发展,致使中国文化发展呈现不间断的、稳定的连续性(即Continuous),而欧洲文化发展明显地表现为间断的、不稳定的连续性(Continual)。 按照刘家和先生的观点,文化的连续性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言文字发展的连续性,即文化赖以流传的工具或其重要表现形式的连续性;一是学术本身(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哲学和史学)发展的连续性,即文化的精神内容的连续性。”[19] 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在发展过程中从未发生断裂现象,一直保持着平稳的发展状态,而且在应用范围上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从甲骨文到现代简化汉字之间,是一个循序见进的过程,而且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不管字形发生了多大变化,新字的构造和旧字字义的拓展,其基本原则是相对不变的,即所谓的“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19] 而且在世界文明的古典时代(公元前1000—公元500年)中国人便统一了文字,“它使操各种极为不同的方言的人能互相交往。”[12](上,) 之后,汉语和汉字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影响也日益深远,直到今天。 与此相比,古希腊文、拉丁文在西方世界虽没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但其影响却是日渐削弱,没有发展成为西方世界的共同语言。亚历山大东征建立亚历山大帝国及其以后其部将建立的希腊化国家,使得从亚得里亚海到印度河的广大地区,只要懂希腊语就可以畅通无阻,但希腊语却没有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的通用语。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罗马人的拉丁语成为地中海世界使用得最为广泛的语言,但也没有发展成为地中海世界的通用语。希腊语发展至今只限于为数不多的希腊人使用,而拉丁语到中世纪的西欧已经不是人们口头的活生生的语言文字了,仅在宗教和学术领域里保存着。15、16世纪,随着西欧民族国家的兴起,民族语言日益发达,在整个欧洲范围内更谈不上什么通用语言了,尽管西欧各国的民族语言都是拉丁语系,但其间的差别还是主要的。所以,西方文化发展史上的这种间断性和不稳定性使西方政治发展史上的“大一统”失去了文化上的底蕴。反之,政治统一的迟迟得不到实现,也使西方文化的发展没有了依托。
关于民族音乐与传统文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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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音乐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氏族社会中,就产生了原始的歌舞和歌曲,到殷周奴隶主统治的时代,音乐文化已经相当发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音乐不断得到发展。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音乐文化繁荣昌盛的时代。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出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情感、意志、力量、幻想和追求。
中国民族音乐文化是根植于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土壤之中,独特的中国传统文化造就了独特的民族音乐。
中国民族音乐基本上由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部分构成。
宫廷音乐:一部分是典制性音乐,如各类祭祀乐、凯歌乐、朝会乐等;另一部分是娱乐性音乐,如各种筵宴乐、行幸乐。这两大部分音乐体现了宫廷贵族文化的两个侧面,一是皇权至上自我形象的塑造,二是贵族阶层的精神享乐。
文人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与词调音乐,它与书、绘画、诗词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文人文化,琴、棋、书、画,琴居首位。古琴音乐追求的是超尘脱俗的意境天人合一的思想,“清、幽、淡、远”的浪漫色彩,这种音乐最符合封建社会的“中和”思想,成为古人修身养性,塑造人格的最好手段。
宗教音乐:
一、体现了中国宗教信仰的多元化特点,佛教、道教、萨满教,在各自的文化基础上宗教音乐各有特征;
二、外来的宗教带来的外来音乐和乐器不断与本土音乐的融和;
三、较浓的民间风格,大量的宗教音乐以民间歌曲为基础加以改动使之仪式化、教仪化。
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分为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器乐,以综合艺术为主。独特的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了独特的民族民间音乐的体裁、形式、风格、内容,成为中国民族音乐的基础。它的特点是:
一、丰富性:中国土地辽阔,民族众多,民间民俗千姿百态,形成了品种繁多的民间音乐。至今已收集到的民歌约有30万首左右,独奏、重奏、合奏乐曲不可胜数;民族乐器约200余种;中国的民族曲艺约200多个曲种;戏曲约有360多个剧种。曲艺和戏曲都是综合性艺术,音乐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各剧种、曲种特征和风格的主要体现者。至于这众多剧种曲种中丰富多彩的剧目、曲目,声腔、板式、曲牌、行当、流派、唱段、文武场音乐等,更是无法记数。
二、不确定性:民间音乐一般为口头产生,口头传授。口头发展使民间音乐更具有不确定性、变迁性、创新性、即兴性。
三、通俗性:民间音乐是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音乐文化,它表现了劳动人民的生活,抒发了他们的感情,表达了他们的意志和愿望,更具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民族色彩,更贴近广大劳动人民,并为他们所接受和喜爱。
四、实用性:许多民歌还未完全摆脱实用功能的原始形态,如各类劳动号子仍具有实用性和表现性两种功用。它的表现性在于用艺术形式反映劳动者的力量、态度、志向和审美情趣,它是劳动人民生活状况的直接反映。
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同时它又以其独特的功能作用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中国传统的世界观即“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崇仰创造万物的大自然,又重视人的内心体验,而音乐的产生正是源于人心对大自然的感悟。“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乐记》)古人认为“音乐达天地之和而与人之气相接”。
音乐不但是由人们对大千世界感悟而产生,而且还能反过来调整情绪,调和人心,使人与人的关系达到协调和平,“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欧阳文忠全集》)在重视道德的封建社会,儒家利用音乐塑造理想人格以达到儒家学说中的核心“仁”。儒家代表人物孔子认为人的全面修养不能缺少音乐,孔子对平和优美的《关雎》大加赞赏。孔子曰:“《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而对激烈抗争的郑国民间音乐却强烈反对。孔子曰:“放郑声,郑声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音乐不仅起着塑造人格的作用,还有安邦治世的功能,《吕氏春秋·适音》曰:“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礼记·乐记》曰:“致礼乐之道,举而措之,天下无难矣。”中国封建社会的巩固发展主要依赖于“礼乐”制度。儒家便是“礼乐”制的倡导者。“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乐是指宫廷雅乐,它的实质功能是对“礼”的辅佐,把最具震撼人心的音乐形式与礼法结合在一起,其渗透力和凝聚力是强大的。
孔子对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是非常重视的,它赞美古代乐舞《韶》乐对舜仁德文治的歌颂及《九辨》完善的艺术形式。《论语·述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孔子评价《韶》乐尽善尽美也。而对周朝乐舞《大武》的艺术表现形式给 以高度赞扬外,对其表现周武王伐纣灭商的战争功绩的内容却给予批评:“《大武》尽美未尽善也”。
民族音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还表现出它与传统文化互相交融、互相联系、共同发展、共创辉煌的主要特质。
中国诗词,声调音韵抑扬顿挫,在平仄交错中形成音乐的旋律之美,而诗词不同长短句组合,各种格律的运用又显示了音乐节奏之美。
中国的书法艺术中无论是龙飞凤舞的墨迹,还是书者瞬间的节奏运用的律动感都是有音乐灵感的精神气质。
中国的绘画,“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的绘画思想,清晰的线条、造型,清淡的色调意境,显现了音乐流动的旋律美。而中国的舞蹈、戏剧更是与音乐结合为一体,形成了大型的综合艺术。
我们抛开技巧性、技术性把中国民族音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层面来审视时,我们就会发现民族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它折射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