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写吗!我知道
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行政案件预交款,行政复议保证金,抽样取证的财物,以及执法实践中依法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财物。非涉案财物,又称代为保管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除涉案财物外,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财物。包括在接处警、案件调查过程中现场弃置的财物,群众拾遗的财物,无主财物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保障刑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此,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联合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应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专项审查监督力度。从历年审计调查情况看,多数一线执法单位能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省厅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现就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以寻求共同解决途径。 一、 存在的问题 1、收取涉案财物的程序不规范。多数发生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对于暂扣标的较大,违法者又是外地人员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随后的行政处罚能顺利执行,往往采用未裁先收手段;有的属于超范围收取预交(暂扣)款,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票据》的使用范围:一是治安调解解决医疗费和损害赔偿需侵害人预交部分款项的;二是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在案件处理期间离开案发地,愿意预交部分款项听候公安机关处理的;三是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的各类保证金。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一般都对违法嫌疑人要求预交款项;有些暂扣款项由于证据单一,明知无法按法定程序处理,但为了种种原因,还是责令当事人先交预交款;有的扣押款项只有一份笔录,无完整案卷,有的单位甚至连笔录都没有,缺乏扣押合法性,属于违规扣押。 2、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造成长期挂账。主要是:1 )、对暂扣预交款项、暂扣物品处理不及时,如有的办案单位对十多年前扣押的款项未得到处理,二至三年扣押款未及时处理的情况较普遍。该退还的未及时退还当事人,根据《证据登记保存和行政没收的程序规定》,对预交款应在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结果,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否则就是违规扣押。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单位未对扣押款项及时处理,造成现在无法处理。2)、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不及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有的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嫌疑人已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还。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处理不及时。从审查情况来看,已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的笔数较多,数额较大,有的嫌疑人认为只要交了保证金就万事大吉,逃避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有关规定,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没收或部分没收保证金,行政拘留继续执行。 3、调动移交环节存在漏洞。在民警调动时,未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移交手续不规范,填写项目不全,未将有关涉案财物案卷及时整理后交出,致使部分案卷无法寻找,到检查时原经办人与现经办人就相互推诿,互不认帐,无法查证扣押财物的合法性。在基层单位内勤人员调动时,未经县局财务人员到场监交,有的内勤对单位资产、财务等账目未与县局后勤财务部门核对平衡,就草草移交给接任者,而接任者又没仔细逐项核对校验,致使账目不清、责任不明。 4、执法财物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和处置。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办案单位未将扣押的财物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后勤部门集中保管。基层单位在提取涉案财物后,就放在单位内部自行保管,有的单位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存放数量较多,因没有专用场所,露天存放,经日晒风吹雨打而遭损失。有的贵重物品,如金银手饰、笔记本电脑、书画、手机等,因体积较小,就随意存放在办公室内由民警自行保管,特别是在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过程中收取的待处理预交款,因要随时发放给受害人或返还给当事人,就留在民警身上,不上交单位内勤集中保管,这些现象容易出现垫支、挪动等问题。根据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对应交由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保管的涉案款项、变价款和涉案物品,凭有关法律文书、决定书填写《财物移交登记凭据》,在24小时内交存指定银行账号和主管公安机关的后勤部门验收保管。基层单位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客观原因,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二是主管部门对移交的财物未及时处置。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设立或指定的物品集中保管场所,场地面积往往有限,若不及时对各单位上交的财物进行上缴财政处理,日积月累,会形成大量的待处理物品,只能堆放在棚屋外,风吹雨淋,会使财物腐锈造成损失。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通知原主或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5、未落实专人负责、统计、保管等管理制度。有的办案单位对财物未确定专人保管,而是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做法,办案民警私自保管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有的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随身携带物品,如汽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往往滞留在办案单位或经办民警身上,由于代管财物未随案、随人移交,日子久了,也容易出现被挪用、丢失等问题。有的单位未设立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明细登记台账,一些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办案民警交来的财物就随手放在内勤办公室,导致时间一长,连财物的来源、数量、当事人、扣押理由等都无法查清,有的未设立财物保管室和保管专柜分类保管,此类现象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 6、在接收、保管、处置财物等环节存在缺陷。基层单位上交财物到后勤部门进行集中保管时,对财物应用照片或录像进行固定,对贵重细小物品以自封包的形式封存,在自封包上注明封存财物的名称、数量、案由、时间、编号等祥细内容,移交时后勤保管人员与移交人应当面清点并在封口上签字。但在审查时,发现仓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未按规定装封和履行监交手续进行共同签字,给财物的管理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在保管方面,对金银及其制品、珠宝、珍贵文物等物品未逐案逐件编号和设立专柜专箱进行分类保管,也未定期对仓库内的财物进行盘点、核对,时间一长,物品底数就不清;有的物品已上交财政部门,但未及时在保管登记台账上核销,造成账账、账实不符。在处置环节,有的基层单位对扣押的时令性强、鲜活、易腐变物品,未及时与财物主管部门衔接妥善对其作出变卖、拍卖处理造成财物损失;有的财物扣押后交到后勤部门保管,最终案件没有成立,在法定时间内对当事人处理依据又不足,退还又觉不妥,这样就留在公安机关,后勤主管部门到了一定时间后,上交财政又不行,导致保管物品越积越多,给公安机关对财物处置工作带来困难。 7、行政收费和罚没款收入未及时上缴银行财政专户。有的基层单位位于边远地区,辖区内无设有特定上缴的银行专户机构,平时解缴款项不方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数额又不多,就将平时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自行保管在单位保险箱内或以私人名义开设存单,等达到一定数额后集中上缴到城区银行专户。这有涉嫌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行为,同《收支两条线》和《浙江省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 二、原因分析 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财物管理的思想。由于公安业务繁重,人员紧张,疲于应付各种业务考核检查,对执法质量抓得很紧,而放松了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有的基层单位苦于抓经费的落实,对于一些赌博、卖淫嫖娼案件涉案款项能扣押的则先行扣押,而忽视了扣押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致使扣押的财物一时无法及时处理,造成了长期挂账。 2、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对自己任期内的财物比较重视,做到能清理的及时清理,但对前任领导留下的财物不够重视,就象“传家宝”一样任任下传。各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单位执法检查监督较多,而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情况监督较少,使基层领导对财物的管理产生思想上的偏差,造成财物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留下死角。 3、办案人员执法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一线执法民警对有关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掌握不是十分清楚,在日常办案过程中,随意扣押现象较普遍,一切从方便办案的角度出发,忽视了相应程序规定和要求,致使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处理甚至根本无法处理,等人一调走,就把烂摊子抛给原单位,而接任者又“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时间一长,连案卷和一些扣押物品都无法找到,给财物的处理带来困难。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现有关于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等规定都比较粗泛,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细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给执法环节财物管理工作带来不便。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产生的大量非涉案财物,如何进行管理,没有具体规章制度可供参考。 三、管理建议和对策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要以2007年公安部“三考”为契机,掀起学法高潮,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依法执行职责和公平公正执法观念,强化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法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切实提高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水平。目前基层公安机关虽然经费紧张,财政保障有限,但也不能在财物扣押和支配上动手脚,应摒弃“唯钱办案”的观念,自觉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为全面提高基层执法单位领导和民警对财物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就财物管理方面的知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解决基层办案单位财物管理无序、管理责任不清以及如何保管、移交等具体问题。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财物仓库保管规定》等规章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实行祥细的项目登记,并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当面点清,注明情况,列出清单,按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分设台账,实行专人登记和管理,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该上缴的要及时上缴,合法规范的处理财物。贯彻执行县局制定的《公安民警交接工作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的离任调动,由政治处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调查;单位内勤人员的调动,公安机关后勤财务人员要到场监交;对民警的调动除交接清资产、财务外,对于涉案财物的案卷要整理完整后向原单位交出,严格执行移交手续。 3、各施其职,发挥职能。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个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作为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主管部门,对执法单位票据的领取、使用、注销情况,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登记、移交、保管等情况应加强监督和指导;财务部门应定期将暂扣款总账与各执法单位暂扣款明细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发现错漏账项和未调整账项,应及时调整平衡。法制部门应严格把好执法关,特别对涉案财物扣押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处理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先收后裁、超范围收预交款、随意扣押财物。对于超过一年期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有必要在期满前的适当时间,通过相关途径督促提醒,确保“二项保证金”得以及时清理。 4、加强监督,防患未然。要树立“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的审计理念,进一步拓展审计思路,延伸审计触角,通过有效整合纪检、督察、法制、审计、后勤等部门资源,联动协作,强化监督,定期对基层单位执法中涉及的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时监控网上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情况。要根据基层单位财物登记台账、案卷记载财物的数量,进行实地清查盘点,通过以账查案、以案查物、以物查人的方法,排查在执法环节上存在的纰漏和过错。具体可通过后勤专管仓库财物台账资料与各单位上交的移交清单、已上交财政处理的账单进行比对,结合实际盘点的库存数,看有无存在账实不符、底数不清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问题性质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郁闷啊,搜都搜不到,被领导催的都快疯掉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是新人,也被指定了写涉案财物啊~
近年来,武警基层部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篇一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特点分析 摘要: 我们通过对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生长 渠道 、情感认知、“载重量”等三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基层干部在知识结构、心理素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变化,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了解,为下一步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的 教育 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n the growth channel, emotional cognition, "weight" of armed police force cadr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we found thathere have been some changes for basic level cadre in knowledge structure, psychological quality,etc. Throug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se changes,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to further education management of armed police force cadr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关键词: 武警部队基层军官;教育管理;特点分析 Key words: armed police officers;education management;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E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4311(2013)02-0300-02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从生长渠道看,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从武警部队院校生长的干部,其中,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士兵考入武警院校;一种是从应届高中 毕业 生考入武警院校。这类干部约占总队当年新生干部的90%左右。二是从基层部队符合一定条件的特优班长中选拔。这类干部每年在总队新生干部中约占7%左右。三是从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四是从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因此就决定了武警部队基层干部 文化 素养、军政素质参差不齐。 从对部队情感认知状况看,一是对部队熟悉程度有所不同。从武警部队院校毕业的干部(包括从地方考入武警院校的),他们都有部队生活经历、阅历,少则3、4年,多的有5、6年,熟悉部队生活,军政基本知识要厚实的多,一旦到了部队,很快就能进入工作。而多数地方院校入伍干部,基本上没有部队生活经历,对部队的认识大多是从书报、影视作品中获得,缺乏对工作生活亲身经历和体验,对部队的环境很较为陌生,到了部队不太适应,特别是对部队管理体系、 方法 等理解不一,有极个别从入伍到转业都悟不透部队。二是对士兵的感情深厚度有差别。从武警院校毕业的干部,对从情感上与战士有着天然的联系,十分了解战士所想、所思,能很快缩短与之的情感距离。而地方毕业入伍的“学生官”正好相反,他们缺乏部队生活的经历,在感情上与战士少一种必然情结,这也是客观的弱项和缺陷,也正是与战士感情有距离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对自身认同感有区别。我们调查发现,多数部队“土生土长”的干部特别是士兵考学提干、优秀班长直接提干,感到能当上这个干部,是一步一步努力奋斗的结果,来之不易,许多来自农家子弟的,就感到更不容易了,很有成就感,非常珍惜。反观一些地方大学毕业入伍的干部,入伍到部队就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警衔,总感觉来的太容易了,不是很在乎,更谈不上珍惜。也有部分同志感到地方就业难,把部队当跳板,难以安心部队,特别是一些不适应部队严格生活、工作不如意的,有失落感,后悔到部队。 从基层干部“载重量”看,一是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现阶段正处于武警部队任务的拓展期。基层执勤、战备、训练、教育、管理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基层干部要干的事多了许多,“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基层干部纵有三头六臂也觉得“分身乏术”,整天疲于应付。二是要求高心理压力大。基层干部遇到的棘手事有些事牵扯精力较大,一时半会难了断,未必都能处理好,也未必都能得到理解。三是负担重,经济压力大。基层干部大都处在人生负重期,有的刚刚成家,有的长期分居,有的家属下岗、失业。近三年总队特困补助情况显示,困难干部中,基层干部占90%,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部分成为“房奴”的干部压力就更大了。 从对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特点分析,不难发现基层干部在知识结构、心理素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变化。 一是文凭越来越高,但认知水平比较低,对党的创新理论坚信和运用不够。他们紧跟潮流,追求时尚,平时对基金股票、体育娱乐等方面的知识和新闻比较关心,而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关注度不够,头脑中“政治”、“旗帜”、“党性”、“信仰”、“修养”的意识较为薄弱,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等容易被外界因素左右;有的政治上不够敏感,对一些错误言论,听之任之,更不能去批评和抵制。 二是成功愿望强烈,但心气越来越浮躁,对待成长进步的心态欠缺修炼。许多基层干部渴望在部队干一番事业,期望值很高,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甚至于孤傲看不起人,团结合作的精神不够,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普遍心浮气躁。一些基层干部碰在一起,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提了吗?”有的刚干出一点成绩,就居功自傲,到处吹嘘;有的三年不升职,就觉得组织亏待了自己,牢骚满腹;有的在一个位置上屁股都还没坐热,就琢磨更高的位子;有的认为工作太苦了,把自己与地方老板比,与所谓的成功人士比,与个别发了的同学比,工作没法比轻松,经济没法比富裕,生活没法比自由,家庭没法比温馨,付出多、实惠少、发展慢。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干部对军营环境和军人生活感到很不适应,认为基层紧张、艰苦、封闭,管得太宽太严太死,思想上有些抵住情绪,有的刚到部队不到半年,就通关系、找门子,想方设法调离基层,实在不行就打转业 报告 。 三是社会知识丰富,但部队经历比较简单,对战士缺乏深厚感情。这几年,基层干部中从家门、校门、到队门的“三门”干部逐渐增多,他们知识面宽,观念新潮,特别是对于网络文化、网络游戏等懂得多、很在行,说起来头头是道。有的在一些思想观念与战士产生了“鸿沟”,加之在部队的经历阅历单一,缺乏与战士的情感交流,很是看不起战士;有的面对战士,习惯板着脸、摆架子,走不进兵心,战士也不愿向他们袒露思想;一些战士反映,在一些基层干部身上“兵味”是越来越不足,“官架”是越来越十足,不跟班作业,在位不尽心、到位不尽职等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干部战士相互“看不惯”的尴尬局面,导致官兵关系不够和谐。 四是思想比较前位,但心理素质比较脆弱,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基层80后干部的增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某支队基层干部185人,80后出生的72人占39%。他们的民主意识强、交往、消费、择偶观念等比较超前,但少数基层干部意志比较脆弱,经得起成功、经得起表扬,经不住挫折,遇到困难时往往表现的十分消极,会选择退避、埋怨,个别甚至有叛逆心理。有的基层干部,往往不是在 总结 教训中再接再厉,而是在怨天尤人中逐渐失去信心;有的做人做事随心所欲,个性太强,遇事不会多元化思考,换位思考,只要一言不合,一事不顺,就易上火;有的自己工作没干好被领导批评了,就把情绪发泄到战士身上,随意伤害战士。 五是进取精神较强,但期望值与实际能力的差距造成压力过大。武警部队是高风险职业,特别是随着职能任务的不断拓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快节奏、高标准已成了部队建设和遂行任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基层干部大多都想在部队干成一番事业;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天不亮就起来,晚上别人睡觉了,还要查铺查哨,还担心目标和部队出情况、有事情,压得透不过气来,整天提心吊胆,一边想出成绩,一边又怕出问题;许多基层干部反映,现在工作节奏加快,任务不断加重,大项活动频繁,上岗就得适应,给任务就得出成骨,否则就会被说成一无是处,特别是一些领导不能正确看待他们的优缺点,把个别人的不足看成是多数人的缺点,把阶段性的失误看成是与生俱来的短处,不能容短,更不能及时补短。 本文通过研究,为基层干部经常性管理教育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而本文分析的基层干部的特点,只是体现在一定时期,是一种动态要素,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张文焕.系统科学方法与军队管理[M].北京:蓝天出版社,. [2]王安.军队管理规律研究[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3]王安.军队管理思路与对策[M].北京:长征出版社,.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篇二 武警基层部队干部的福利研究 摘要:近年来,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武警部队遂行执勤、处突、反恐、维稳等多样化任务能力的增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福利制度没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切实解决好福利制度的对外吸引力和对内稳定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现状,并针对性的提出建议。 关键词: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 一、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的现状 通过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和2008年津贴补贴制度规范调整,以及一系列福利待遇政策的出台,武警部队基层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不可否认在福利制度方面仍存在一些矛盾和现实问题,造成了激励效用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福利标准仍然偏低,不利于确保基层干部生活水平 基层干部福利是其收入主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基层干部及其家庭生活水平中地位十分重要。虽然在历次工资改革中,基层干部福利标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存在标准调整幅度小,调整相对滞后等问题。例如,作为补偿基层干部生活的福利费、防暑降温费,作为补助基层干部家庭的夫妻分居补助费和子女教育保育费,长期标准不变,其中大多数标准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在当时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挥作用不理想。军人福利的作用之一就是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地方劳动就业制度和分配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各个层面对于军人的切身利益造成影响,给基层干部的生活和心理增加了负担。 (二) 福利项目设置不合理,不能充分体现基层干部岗位特殊性 基层干部身处一线,直接面对和处理来自部队内外的任务等各类复杂问题,其工作性质极具危险性、工作岗位极具重要性、工作任务极具特殊性。但现行的福利项目的设置,却没有体现出这种危险性、重要性和特殊性,没有对基层干部施以必要的经济补偿,主要体现在: 第一,基层岗位特色福利项目设置不全。现行福利制度中只有基层干部岗位津贴能体现基层干部的岗位特殊性,其设立的初衷是为达到补偿和激励基层干部的目的,但标准太低不能达到激励补偿效果。美军为调动前线军人的积极性,为工作在战斗地区的军人提供了丰厚的作战津贴,同时也为参战军人增设了福利补贴,如家庭分居补助、临时执勤津贴和火线执勤补贴等,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第二,福利项目划分归属不够合理。我军工资福利制度从建国以来历经五次大的改革和调整。例如2006年工资改革中军人福利中增设了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其目的在于对不同级别的军人提供工作补偿和生活补助。但仍属于双因素理论中保健因素,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2008年津贴补贴规范调整对工资福利项目进行了重新划分。另外,从具体项目归属来看,根据现行财务标准规定中,军人福利分布于工资津贴、抚恤费、福利费、住房补助费和探亲路费等科目中,造成一些混乱。第三,福利项目变动落后。地方工资制度针对通货膨胀等因素对于生活的影响,出台了区域性补助项目,如职务岗位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贴等,而军队没有对相关福利项目进行及时设立和调整。 (三)各单位实际发放的福利存在差别,容易造成苦乐不均 虽然军队和武警部队实行统一福利待遇制度,但不同部门、单位和地区的福利待遇在实施中有很大差别,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苦乐不均。其中最突出的是不同驻地、不同任务的基层部队干部福利待遇存在明显差距。具体表现为驻地在大中城市部队和担负政府机关警卫任务的部队,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再就业等各方面都有较好保障,在享受全军统一干部福利的同时,自行规定的福利待遇多种多样。而驻地较为偏远基层中队和担负看押看守勤务部队,不仅在家属就业、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而且只能享受统一标准规定之内的福利,在政策上没有给予倾斜和适当照顾。长期以来,这种情况造成了部队干部的非均衡流动,一些干部纷纷想方设法调离艰苦偏远基层单位,流入机关或驻城市部队,造成了机关人员普遍超编,基层单位干部力量薄弱等非正常现象,最终导致部队战斗力的下降。 二、基层干部福利改善的建议 改善基层干部的福利水平,应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改善基层干部的物质生活待遇为出发点,以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充分体现军人职业特点和基层干部岗位特殊性。 (一)强化福利针对性 基于基层干部福利需求和福利满意度的情况,加快改进和完善福利制度政策的步伐,充分考虑和重视基层干部的福利需求和福利满意度,使基层干部始终感到组织的关怀与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让基层干部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同时,精神上获得组织的信任感,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和责任。同时,在制定基层干部福利激励机制时,充分发挥利益诱导功能。按照市场经济理论利益驱动机制,人们总是选择到环境好、收入高、能发挥自己才干的地区和岗位上工作。为了鼓励社会优秀人才到部队来,鼓励部队的优秀人才到一线部队、基层部队去,在积极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应注重发挥福利制度的利益诱导功能。即福利待遇应与工作环境和具体岗位有机结合起来。 (二)增加基层干部福利项目,构建福利激励机制 福利项目的完善应以解决军人福利待遇的补偿性和激励性为基本出发点,与之对应,就是要构建基本福利和特定福利为内容的福利体系。主要是完善基层干部职业福利、生活福利和其他服务待遇。在干部职业福利方面,着力提高军人职业津贴标准和基层岗位福利标准,并做到有重点、有层次;在生活福利方面,基于生存环境、消费品价格指数、素质培养和职业发展,以及生活困难等因素,从个人福利和家庭福利两个角度,参考地方公务员有关生活补贴政策,适时的增添相关生活补贴,并对已有的补贴项目进行标准、方式的调整,充分满足基层干部的实际需要,让基层干部暖心,扎根部队;在其他服务待遇方面,主要是相应中央军委的意见,切实关心基层官兵的成长进步,鼓励和支持参加学历升级、在职自学、岗位成才。关心基层官兵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能够正常休假、定期体检,患有疾病能够及时治疗 (三)改善基层干部福利保障体系 首先因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福利增长机制,它是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全体军人福利待遇水平目标实现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福利增长机制,不仅不能有效地提高军人福利水平、消除现有的军地收入差距,反而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军地收入不合理的反差日益加大。目前来说,比较合理的增长机制,主要有两种:建立与GDP联动增长的福利增长机制和建立与CPI同步增长的福利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 其次,逐步扩大货币化福利的比例,改善和优化军费存量结构,增强军人收入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使分配更加合理规范,量化军人物质生活待遇,尽可能的消除权利扭曲性的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福利法规制度 为确保基层干部福利待遇的顺利实施,应制定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使基层干部福利保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道路。具体的做法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制定具有权威性的法规。由军队依据国家立法机关规定的立法程序进行立法,并以国家法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再由部队以条例和 规章制度 的形式加以明确,以此来增加其权威性,便于基层干部福利待遇的落实。二是在法规条文中明确基层干部福利补贴的标准,确保可操作性。由于现阶段对军人工资福利等还没有专门法规的实际。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抓紧对军人工资福利立法研究,同时,可对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做出专门论证,分类明确基层干部福利保障的基本标准、增资标准等。三是适时调整与修订法规,确保基层干部福利保障的时效性。一方面,根据经济进步和国家发展需要调整基层干部福利补贴标准。应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基层干部福利补贴。另一方面,注意与工资立法相连接。确保基层干部与同级别的公务员保持相同的工资福利增长幅度。 (五)利用组织支持理论,提高福利激励效果 组织支持理论认为,组织支持满足了员工的社会情感需求,如果员工感受到组织愿意而且能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回报,员工就会为组织的利益付出更多的努力。组织支持理论同样适用于部队管理,对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具有指导意义。 首先,部队应该加强基层用人机制的公平性建设。通过公正透明的任免制度来提高基层干部的组织公平知觉,进而提高其组织支持感。因此对于部队来说,需要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基层干部绩效考核系统和公开透明的任免监督体系等相关 措施 来提高基层干部的组织公平知觉。其次,部队应加强上级对于基层干部的指导与帮扶作用。随着武警部队担负越来越重的任务,基层干部承受较大的工作和思想压力,这就要求上级领导尤其是直接上级,对于基层干部不仅仅是下达任务的角色,需要给予下属更多指导和帮助,投入情感支持,以激励其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充分施展才华。 三、小结 福利作为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管理学界的广泛关注。福利因其形式多样,可以通过满足多种需求而发挥特定的激励作用。合理有效的福利激励不但能有效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基层干部努力实现组织目标,提高组织效益,而且能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进入基层部队。 [参考文献] [1]郝万禄.中国军队福利制度研究.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1. [2]刘恩起.干部工资福利工作.北京:海潮出版社,2003. [3]赵俊兰.军人薪酬的理论与制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6. [4]孙延东.军人工资福利待遇研究.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 [5]关于军队调整规范津贴补贴制度的通知.解放军四总部.2009. (作者单位:武警后勤学院,天津 3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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