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时代传者与受者的身份趋同字数东南学术 2009年4期摘要: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向内容制作者转变,分析关于这一现象的若干研究案例及其研究方法之优劣,不难看出:“使用与满足”学说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实际研究需求;在进一步的研究不应忽略资本和政治经济权力对新生的互动媒体所产生的影响;把传受过程结合在一起的“Produsage”,也许是能更好地理解传受趋同现象的一种研究路径。关键词:用户自创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主动受众;新媒体;研究方法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569(2009)04—0166—03一、研究缘起和文献综述近年来,受众研究领域的许多成果已经表明,观众(audienecs)或参与者(participants)不仅仅是被动地接收信息,他们开始用不同的手段创建媒体内容(Blog博客、YouTube视频、nickr图片)并通过各种社交软件与他人共享,形成自己的传播渠道。在当前的传播环境下,这种实质意义上的双向传播不仅挑战了传统媒体的操作模式,也对民主社会、经济和法律框架有着深刻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对于受者变身传者(adicnces as producers)的研究所关注的焦点是用户自创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也被称作消费者自创内容。遗憾的是,尽管各种形式的UGC最初总是出自于免费分享的目的,但是一旦它们在新媒体中吸引了眼球,就会迅速被商业渗透,成为新的谋利平台。为了扩大受众群,适应用户的多样性,像英国广播公司(BBC)这样的媒体巨头也在寻求建立这一平台,以服务现有观众并吸引潜在观众。业界的需求呼唤能够充分解释UGC行为的有力研究,但实际上大部分研究都只是应用传统媒体工业时代的分析框架,鲜有引发深思的批判视角。现有的uGC研究主要集中在使用者创造媒体产品的行为特征、这些产品带来的经济效应以及对形成网络公共领域所产生的影响等。本文旨在提供针对UGC主体研究的概述,并批判地分析各研究中使用的方法,例如使用与满足理论(Li,2005),修正的自我表露理论(Fung,2006),或“produsage”——这个由布伦斯(Brans,2007)自造的词用“produce”+“usage”(生产与使用合二为一)来表明同时性生产和使用的混合形态。限于篇幅,本文只能集中讨论此主题的热点问题,评述相关研究的优劣,探寻比较科学的研究方法。二、关于UGC的四个研究案例根据每日更新的全球点击量最大的网站排行榜,Youtube和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列第三和第七。这些提供用户自创内容(UGC)的免费网站为什么能够吸引这么多人呢?关于UGC的研究力图解释这一新媒体环境下的重要现象,以下将重点概述其中四个研究案例。案例1:德国学者Stoeckl(et )和他的同事们试图找出博客及视频制作者与那些不生产内容的“纯用户”之间的区别。他们认为UGC最让人振奋的特点就是:“消费者现在成为了制作者”、“创造并不是为了马上获利”、“UGC最终还是面向大众的”。此研究应用“使用与满足”学说作为理论基础。这个学说假定人们是根据自己的需求而主动、有目标地使用媒介的(Katz and Blumler,1974)。此研究发出的在线调查被792人下载,其中489人完成了问卷。通过质化和量化的研究,发现博客和视频制作者谈到创作动机时最经常使用三个原因:纪录生活,娱乐,自我表达。相反,那些专业“潜水员”不生产内容的原因是:不愿付出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以及担心隐私可能被侵犯。案例2:同样,Li(2005)所做的研究也是立足于使用与满足框架上的。博主认同的开博动机包括:自我纪录、提高写作水平、自我表达、媒介诉求、获取信息、社交需求。和第一个案例相似,Li的研究得到了60%的答复率。某些动机与特定的使用博客的方式有强关联。出于自我纪录动机的人倾向于设置反馈管理、使用鲜明个性的表达,以及期望读者量;而那些想要提高写作技能的人的博客就没有那么强的互动;寻求自我表达的博主甚至会在博客中加入设计的元素;强调信息诉求的博主往往添加超链接等。此研究还发现,博客中存在较强的性别差异,男性更倾向于信息诉求,而女性更多选择自我纪录、自我表达以及消磨时间;而年龄与自我纪录、自我表达和消磨时间的动机成负相关。案例3:与上述两个案例不同,Fung在2006年所做的研究采用了“修正的自我表露”(re-vised self—disclosure)(WheeIess and Grots,1976)理论,调查了545个香港本地的博客。使用博客的满足感实际上标明了多种维度的自我表露,特别是自我满足和自我表达。研究表明。经常使用博客的人倾向于表露私密和个人事务。年轻女性拥有更长的博客经验。案例4:任职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的阿克塞尔·布伦斯(Axel Bruns)在2007年提出的“Produsage”模式在本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Produsage模式下,所谓“产品”(pro-duction)已经不是工业时代的那种具体的完成品了,而是动态的produsage过程中一个临时的作品:就像维基百科(Wikipedia)某词条最新编辑过的一个页面、由开源软件设计者刚刚发出来的一个软件包、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授权框架下的一组原创设计,这些都不是传统意义上规模化生产的“产品”,而是网络用户随用随创的“作品”,创作目的和作品形态的不同所带来的观念上的转变必须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三、对于案例的分析在数字媒体时代,受众拥有独特的解读媒体内容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全球性普及,探寻传受互动中受者向传者转变的本质已成为受众研究的新热点。以上案例都是在规范的研究框架下通过翔实调查得出的审慎结论,但是,在样本选取、方法使用、理论运用等方面,显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样本选取方面,Stoeckl等人的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是隶属于传统媒体的电子平台,如英国较保守的《卫报》(Guardian)网站,以及德国杂志Neon的网站。就像世界上许多其他传统媒体一样,网站上的内容其实还是由编辑人员选取和审查的,就算你能在网站上发表文章,但这些文章在原报或原刊上得以发布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的。在中国情况也是如此,新闻线索往往是在传统媒体的追踪下被放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使用者变身媒体生产者,是限于一定的活动范围之内的(网络中),其影响力要扩散,还需要特殊的催化条件。研究方法上,问卷可信度及统计上的抽样偏差依然存在。UGC领域的研究对象集中于年轻人身上,因为他们更精通新媒体的技巧,并有更积极的参与意识。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技能的复杂性限制了积极参与者的数量和年龄,大部分公众还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来获取信息。因此,除了尽可能减少统计软件的误差,更重要的任务是改进研究方法,尽可能设定合理的抽样范围,力求得到更加客观的结论。这些研究还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对于管理层权力的忽视。众所周知,大众传播还是处于一些政治经济力量实体的控制之下的。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Lazarsfeld&Merton,1948)认为,社会和心理机制决定了受众对媒体的需求和使用⒀。戴维·莫利(Morley,1985)指出:“观众诠释意义的能力,和中央集权的媒体机构建构文本的力量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在当今新媒体受众研究的语境下,要完全抛开行政管理方面的力量,还为时尚早。从理论框架上来看,应用“使用与满足”学说并非不妥,然而,如果用它来检验从受者到传者的角色转变,就显出不足来——由于此理论最初是用来考量二战期间美国日间广播系列剧对于受众的影响的,其出发点是媒介强效果论,现在看来,已经有些过时了。研究新媒体时代的受众,理解受者向传者的过渡,还应从Produsage开始。正如上文所概括的那样,Produsage克服了“内容生产”这个概念从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转变的过程中所无法解决的制度性问题。它为理解数字环境下的“协同内容创新”(collaborative content creation)及其发展实践提供了一条新的研究道路。当然,现在就认为新媒体能够完全颠覆传统意义上的传者和受众的关系还为时尚早,看看以下几个例子:鲁伯特·默多克的新闻集团收购了最成功的社交网站MySpace,流量最大的图片分享网站Flickr被雅虎并购,极富创新意识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也拱手出让给谷歌……技术和创新在资本的威力面前纷纷缴械,这是信息时代还未进化完全的悲哀吗?传者和受者之间那道看似无法逾越的鸿沟,会被用户之间的免费分享特性所弥补吗?这些都是开放的命题,在时代,没有人敢预言5年以后会发生什么,雨后春笋般的媒体现象,正是激发学者研究热情的源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