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的本质或许就是孤独。我们生在世界是孤独的。孤独是多么强大的存在,它不屑于成为你无病呻吟的措辞,而是你头顶之上笼罩万物的苍穹。人的孤独是无法消失的,天才的孤独更无从慰藉。美学的本质或许就是孤独吧。我们可能在一张《向日葵》前掩面而泣,我们可能在一张《自画像》前惊叫起来,我们可能在一张《星空》之前热泪盈眶。梵高揭发了所有“正常人”的妥协,他明确宣告:没有某一种疯狂,看不见美。但是梵高的美太危险,我们只能面对他的画,不敢面对他真实的生命。——《蒋勋破解梵高之美》“向日葵”是梵高最纯粹的热情与爱,那些明度非常高的黄色,事实上是大量的白色里调进一点点黄,像日光太亮,亮到泛白,亮到使人睁不开眼睛。梵高也许不知道他画的正是他自己的生命,这么热烈,无论是友谊或爱情,都使人害怕。——《蒋勋破解梵高之美》梵高的爱,强烈而绝对。我们都渴望爱。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爱都受到了磨损、扭曲,我们与现实妥协,爱,已经不纯粹了。梵高无法与现实妥协,他要一种绝对纯粹的爱,近于信仰上的殉道。殉道者必须饱受折磨,饱受肉体与灵魂的燃烧之苦。——《蒋勋破解梵高之美》我们看过多少夜晚,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这样灿烂、庄严、宁静、华丽的星空。连白云都舒卷自如,旋转徘徊,仿佛和星辰恋爱,仿佛和山丘恋爱,仿佛要把最深情的爱与祝福带到这小小的窗口前,让一个饱受折磨的灵魂有安慰与温暖的一刻。——《蒋勋破解梵高之美》莫奈常常带领我们的视觉走在风和日丽的天空下,经历微风吹拂,经历阳光在皮肤上的温暖,经历一种空气里的芳香。——《蒋勋破解莫奈之美》在破晓前,莫奈把画架立在河岸边,他等待着黎明,等待第一线日出的光,像一只黄金色的箭。一刹那间,在河面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光。光这么闪烁,这么不确定,这么短暂,一瞬间就消失幻灭,莫奈凝视着光,画出历史上划时代的作品《日出印象》。——《蒋勋破解莫奈之美》《垂柳》系列是他哭泣的心灵状态,哭泣战争,哭泣死亡,哭泣屠杀,哭泣生命必须面对的一切残酷与消亡,哭泣自己,哭泣世界,这一方小小的池塘是老人独白的空间。爱丽丝一九一一年去世,孤独的老人独自面对庭院,这是他最后小小的修行世界,他要借着这些倒映水中的垂柳与一朵一朵盛开的莲花领悟生命存在与消失的意义。——《蒋勋破解莫奈之美》莫奈最后的画作像一场无法记忆的梦,很确定梦过,却没有细节,常常只是一种光,灵光乍现,一刹那就消逝了。凝视着自己小小庭院的莫奈,仿佛不再是用眼睛凝视,而是用最深的记忆凝视,记忆里的每一分每一寸移转的光,使色彩出现,又使色彩消失。——《蒋勋破解莫奈之美》一名女性,陪伴舞者坐在教室外的板凳上,舞者利用等待的时间按摩自己疼痛的脚踝。等待,是舞者的等待,也是陪伴者的等待,母亲或管家的等待,舞者身边兀自坐着发呆的女性,让人寻索思考,这名女子,黑衣黑帽,黑色雨伞,她的等待的身体姿态特别有趣,德加对人内在世界的细心观察令人吃惊,如果这张画是以舞者为主角,为何旁边的女子反而如此突出,引人注意?——《蒋勋破解德加之美》高更迷恋着流浪,迷恋着异乡,迷恋一切荒野异域的肉体与原始,迷恋那大片大片走不完的茂密丛林,迷恋那有种动物体味的女性肉体。他说:我要画出文明社会失落太久的蛮荒肉体的奢华。——《蒋勋破解高更之美》画面中有许多符号是高更在塔西提的作品中使用过的,好像他熟悉的记忆,那腰间围着白布的男子站在画面正中央,顶天立起,伸手采摘树上的果实,他好像在生与死之间,在婴儿与老人之间,是盛旺的生命颠峰,然而他也只是生命长河的一部分,他连接着婴儿与老年,连接着生与死。——《蒋勋破解高更之美》《蒙娜丽莎》始终微笑看着千千万万到她面前的观众,从含着泪水的敬拜,到最不屑一顾的鄙视,对“她”而言,却只是一清如水而已。——《蒋勋破解达芬奇之美》当我有机会完全直接面对他的作品时,作品像在呼吸。你不站在它面前,不知道它是会呼吸的。粗重的,压抑的,努力存活在剧痛与狂喜中的呼吸的声音。看过多少次图片都没有的感觉,刹那之间,那呼吸的声音使你震动起来。我流泪了吗?我害怕自己衰老了,老到不会为美落泪。
高校美学原理是师范生对审美理论认知的基础课程,其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师范生审美教育的有效性。美学原理课程在教学上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学原理论文范文: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美学原理论文如下:
论文标题: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摘要: 本文通过对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影响因素及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方法,以期对旅游资源景观的开发和改造有所帮助。
关键词 :景观 视觉 美学评价
一、 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因素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 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2]王玉婷.关于视觉造型艺术中的色彩对比美[J].美与时代, .
[3] 俞孔坚. 景观的含义[J].时代建筑, 2002,1 :14-17.
当我们谈论美的时候,会想到许多美的现象:如日出日落的壮丽景象、男女之间生死般的爱情、李白的诗篇、贝多芬的音乐和梵高的绘画等。对于这些现象,我们都用美字来命名,并将它们都归属于美的领域。但当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的时候,就会发现它们似乎并不具备任何同一性。有些美的现象之间缺少直接的关联,如一个人的美与自然界的动植物的美;有些美的现象之间虽然有一些关联,但它们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如音乐的美和绘画的美;更有甚者,有的美的现象是对立的,如崇高和优美等。美的现象领域为什么会如此地丰富多样呢?这是因为美本身就缺少严格明确的规定?还是因为美字本身的乱用和误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我们说不同现象的美时,那个美字本身就具有不同的意义。由此我们可以说,虽然美的现象的复杂性有多种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美的字义的复杂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于美作语义分析。1. 美的字源学哲学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字源学的分析,甚至也不能建基于字源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但字源学的分析能够给予哲学的批判以一定的启示,尤其是提供出那些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被遗忘的语词的意义。关于美的字源学分析正是如此。鉴于人类语言的复杂性,我们对于非汉语的美的字义完全忽略不计,而只是分析美在汉语中的原初语义。一般认为,汉语“美”的原始语义是“羊大为美”。 《说文解字》说:“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1《说文解字》又说:“甘,美也。从口含一”。“羊大为美”将美关涉到一个具体的现象,肥的羊或羊的肥。显然这不是关于美的哲学思考,也不是为美作出一个定义,而是一个具体的描述或者例证。但“羊大为美”说出了许多能够引起思考的东西。一方面,美指羊的肥大。它相关于一感性的自然物,同时它还相关于人的生活世界,只要它是作为食物而存在。另一方面,美不仅指羊自身肥大健硕,而且指这种羊给人的味美感觉。美在这里和人身体的感觉特别是味觉建立了关系。味觉是品味,是区分和比较。它不仅是对于对象进行感觉,而且也是对于感觉进行感觉。除了“羊大为美”一说之外,还有“羊人为美”一说。它主要指人戴着作为图腾的羊头跳舞,娱人娱神,达到人神相通。如果说“羊大为美”偏重于美的生理性和自然性意义的话,那么“羊人为美” 则突显了美的宗教性和社会性意义。在此舞蹈自身所带来的身心快乐是重要的。但如此理解的美不仅要从人那里获得规定,而且要从神那里获得规定。由此可见,美在古代汉语中至少就有两种不同的用法。一是相关于感觉的,另一是相关于精神的。2. 美的一般用法如果我们只是鉴于“羊大为美”和“羊人为美”来解释中国人的美的观念,那么这无疑是片面的。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中,美的上述两种意义几乎丧失殆尽。相反,美发展了极为丰富的语义。我们试图作一些分析。第一,美指一些事物,它们能够引起人的感觉愉快。如美景、美物和美人,它们诉诸人的视觉;美音和美声,它们诉诸人的听觉;美食和美酒等诉诸人的味觉。尤其是那些诉诸人的视觉的事物的美一般意味着漂亮,它与丑陋相对。如我们说:一朵美丽的玫瑰,一个美丽的少女。这也可以说:一朵漂亮的玫瑰,一个漂亮的少女。第二,美指人的感觉,特别是身心愉快的感觉。当我们说“这很美”的时候,不仅指事情本身的一种特性,而且也指人对于这种事物的感觉状态。它相对于感觉一般和感觉很差。一种美的感觉状态有种种征候,如兴奋、陶醉、得意。它不仅具有心理学的表现,而且具有生理学的表现。第三,美指良好,与坏相对。它是对于一个事物存在的肯定。某事物不仅在此存在着,而且根据某种价值尺度是合理的。第四,美指完美,与欠缺相对。某事物不仅是一个存在者,而且是一个完满的存在者。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完美无缺。第五,美指善良,与邪恶相对。美在此具有道德的意义。特别是当我们对于某一人格和品德用美来进行形容时,美往往就是一种道德的善。第六,美指艺术。如美的艺术等,它相对于应用艺术。这种艺术一般被称为纯粹艺术。第七,美指审美。它不同于认识和道德,是一种非功利和无利害的行为。在上述关于美的日常语言意义的一般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美一方面可以是对于事情自身的描述,另一方面可以是人对某一事物的评价。同时美的语言意义并不是纯粹美学的,相反,它除了日常语言中和“好”可以置换外,还具有认识和道德的意义。这似乎表明了“美”字的语义的歧义和混乱,但实际上是语言的多样性和丰富性。3. 美的哲学意义虽然美的哲学语义与美的日常语义有些关联,但它们却具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我们可以说,哲学的语义是对于日常语义的分离。因此美的哲学语义必须保持自身的明确性和严格性。对于哲学或者美学而言,所谓的美直接表现为美的现象。它就是在现实中所呈现的各种美的形态。在此,美是显现出来的,并具有各种各样的外观。它们或者是自然的,或者是社会的,或者是艺术的。但关于美的现象我们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外在的和内在的,或者是物质的和精神的。外在的美的现象是直接诉诸感官的,是可以被看到和被听到的,如一朵花的美,一棵树的美等。内在的美当然也通过外在的美表现出来,但它又有许多没有表现出来的意义。如人们知道的古希腊的悲剧和宋元的山水画就是如此。它们的美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因此对于它们的经验就不能只是感觉的,而也要是心灵的。作为一种现象而言,外在美和内在美都是不是美学所思考的事情。一些人强调美学从具体的现象出发,主张狭义的理论联系实际,实际上是误解了美学的哲学本性。美学并非描述某种具体美的现象,并给予它某种合理的解释,更不能说明某一具体的美学现象之所以美的理由。对于美的哲学探讨来说,最一般的区分就是美的现象和美的本质的区分。哲学美学当然要借助于美的现象说明美的本质,但它主要的任务不是分析美的具体的现象,而是追问美的本质。这是一切形而上学美学的真正的思想动机。因此在哲学意义上的美就等同于美的本质。它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如美自身、作为美的美、美的基础、美的根据,还有美的本源和美的来源等。关于美的本质的分析往往形成了三条道路。第一条是唯物主义的道路。它认为美的本原在于物质。美是某种物质的属性和物质所具有的普遍的发展规律。第二条是唯心主义的道路。它认为美的本原在于精神。美或者是主观精神的产物,或者是客观精神的产物。第三条是实践唯物主义的道路。它认为从物质出发或者从精神出发都是片面的,不能回答美的真正本原问题。唯一的出路是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它一方面建立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建立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了美。必须承认,实践唯物主义的道路突破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困境,为美的本源找到了新的出路。但它们三者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都试图在美之外给美找一个根源。这一根源成为了美的本质。但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指出美自身之后的某种本质,而是显示出美作为美自身如何生成出来的。
美学的本质是什么。美学的本质是研究人类社会审美现象的人文学科。它探讨美的本质、研究内容和形式美的一般规律。美学本质是社会审美现象是一种客观的常见的社会存在,它充斥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美学是对社会审美现象进行分析,抽象和理论概括的产物。只有把美学看作把握社会审美现象本质的学科,美学才是一门真正独立的人文学科——它立足于美的本质,用审美的观点观察世界,得出具有本学科特色的结论。为人类争取美好幸福的生活服务美学和哲学的关系是密切的,从美的本质来看,主体的愿望是信念和心理需要相结合的产物,信念的核心就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客体方面看,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思维最一般规律的学问。当然要把审美现象包含在内,从这个意义上说,基础美学确实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一个子学科,美学应该接受哲学的指导。但是每一个学科都有自己的专业视角。美的本质与形态,美的类型,美感的本质特征,美感的心理素质,美感的差异性、普遍性,审美主体的提高(美育),从而提高认识美、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的美学理论知识分析、评论、鉴赏文学艺术的美、大自然的美、社会生活中的美,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美学是研究人类审美活动的科学。作为大学人文素质教育课,美学课的重点是介绍人类审美活动的最基本情形,切实培养大学生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是大学美育中的基础理论课程,面向全校文理科各专业学生开放。只要你爱美,它就与你有关。
我对美学的认识和理解是:这是一门非常深奥而又纯粹的学问。爱美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爱美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研究美的能力和天才。审美和美学根本就是两回事,审美本质上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现象,而美学则是对这种生活现象作哲学的追问。美学最初隶属于哲学,后来才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学术的角度来说,美学是跨学科,涉及到哲学、人类学、艺术学等多种学术门类,作为研究,它需要深厚的学术修养,特别是哲学的功底。但现状却是,到处都有美学,美学研究的队伍之庞大和美学著作以及文章之多,让人望洋。有服饰美学、建筑美学、音乐美学、教学美学、文化美学、装饰美学、体育美学等,各种大的美学门类中又可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小的美学门类,如体育美学中又具体有足球美学、篮球美学、舞蹈美学、围棋美学等。现在似乎只差“吃饭美学”、“解溲美学”之类的了。但读这些美学论著,我们除了看到一些美学的术语和概念以外,根本就看不到哲学。我们看到,有些甚至写了多本美学专著的学者,对哲学其实一无所知。有的美学论著谈的根本就是一些简单现象以及对现象的体会,不过借用了美学的外表,实际上根本就无深度可言。这里附带谈一下我对实践美学的认识。我认为,实践美学最大限度地发展了马克思《巴黎手稿》中的美学思想,与国内其它美学派别相比,最具有理论阐释功能,但它同样存在严重缺憾。弥补实践美学缺憾的关键,我认为并不是宣布要“超越”或“否定”它——任何想超越和否定它的美学学者,尽可去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而不必靠“超越”、“否定”的舆论迫使实践美学的“引退”——而是实践美学自身的学科定位:它究竟是给审美实践以指导的社会科学美学还是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上的人文思辨美学。目前的实践美学是具有科学品格的,譬如,在对审美发生规律的揭示上,实践美学的科学性是无可替代的;在文化审美价值生成的阐释上,也是有阐释力的,当然需要对“本质力量对象化”所造成的“泛美主义”加以适当限定(详见后文)。但就实践美学的整体学科特征来看,我个人认为,它更接近于思辨美学。实践美学中不仅有“积淀”、“有意味的形式”等难以证真或证伪的思辨概念,而且,“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的人化”也成为以实践为本体思辨展开揭示“美的本质”与“规律”的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石。这使实践美学所揭示的美的本质与规律,同样具有极大的审美阐释盲区。 当然,对于思辨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并不是缺陷,或许正是其纯正学术品格的体现。譬如说视觉对称美,只是源自人的两眼结构,显然毫无学问深度可言,而如果用思辨的语言,将其解释为“有意味形式”、“自然向人生成”或“实践劳动创造”等等则显然深奥的多。但对于要走向科学的实践美学来说,这却是严重的缺陷,但它并不能靠对现有体系的修补来解决,而是要靠新的体系建构和对“美的规律”的充分揭示来实现。这却是很难的。笔者从事社会科学美学研究,自知才疏识薄,用了几乎15年时间也没有穷尽对“美的规律”的把握。因此,看到有些先生能在一篇论文揭示美的规律,而且附带将真、善、美规律统统网尽,我只有像当年福楼拜对乔·治桑所表示的那样,羡慕之余,只能自愧弗如[7]。 从价值属性谈审美价值 从价值学角度探讨美的本质和规律,正如朱立元先生指出的,的确不是美学新说;但引进价值概念后对美的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也是事实。究其原因,我想大半不在美学自身,而在价值学。数十年来,哲学界对价值学深入研究后,竟得出几乎与二千前年柏拉图“美是难得”的同样的结论:价值是哲学理论中“最深奥、最烦难的领域之一”[8]。我这样说,也决没有否定价值学美学的意思,而只是说,美学学者在运用价值概念时要多一些谨慎。像陆梅林先生认为价值是“物的物质属性”的观点,今天在价值学研究中便已被大多数学者所否定。否定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的“说法”,而是因为其学说本身难以自圆。像商品价值,它“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9],怎么能说成是“物的物质属性”呢?朱立元先生认为价值是“关系范畴”,是目前哲学界较为普遍的观点。我则认为价值的存在论本质是一种系统属性,是一种结构性和获得性系统质,如商品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系统中才存在。当然,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共存,彼此间的论争也不属于美学范畴;无论我们引进怎样的价值理论,关键是要能解决美学的理论困境。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之中同样不应当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值”;马克思著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这与西方学术史上哲学“价值学”较经济学“价值学”诞生较晚的轨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陆先生所谓“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看来”云云,是欠严谨的。而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也有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10],并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恰恰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这一“误读”,是十多年前郝晓光先生首先发现并更正的。其后,李德顺先生在他的《价值论》中又有详尽的考证。马克思不同意把“商品价值”作为这种“价值”属概念的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作为种概念的“价值”实际上是从“使用价值”演绎出来的等值概念,瓦格纳企图用这种推演将“商品价值”变成商品“使用价值”的派生物,以抹煞“商品价值”的特殊社会本质。因而,无论这一表述多么合乎我们对价值的理解,也不能拿来作为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定义[11]。但十多年来,由于学科隔阂,美学界经常有人将其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习惯性地转引,这里顺便更正,以免继续误读下去。 其实,这段话是不是马克思的原话,并不影响它的真理性。李德顺先生自己也认为哲学价值更接近于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他的“价值”定义也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属于价值“效用”说。因此,上述“误读”,也不影响朱立元先生对价值和审美价值论述和他对陆梅林先生的批评。而正如朱先生指出的,陆先生同样也认同价值“效用”说,陆先生甚至直接把“使用价值”概念作为“价值”的定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价值“效用”说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无法涵盖作为价值“特殊”的“商品价值”,更无法充分解释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一些学者在运用效用价值探讨审美价值时,甚至陷入了阐释的循环:客体具有审美价值,所以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而客体所以具有审美价值,则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审美需求。这样的“美学研究”,确如赵汀阳先生所说,“没有用处”。同时,审美应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超功利性,这也是各派美学的共识,而效用价值恰恰是指物的功利价值。尽管效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但毕竟不应成为审美价值尤其是文化审美价值的主体。正因如此,价值“效用”说使我的审美价值系统研究,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为此,我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观点中受到启发,提出了文化价值与文化效用价值共存的“价值二重性”观点。 大家知道,人类区别于动物本能的文化实践活动,都是自觉的意志行为,都有着既定的实践目的;人类在实践中创造文化客体、创造客体的文化效用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和对象的文化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创造力合目的性的付出,体现出主体的文化效应价值;作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创造出客体的千差万别的文化效用价值。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从另一方面看,则是对人类创造力本身的确证,它体现出主体的文化价值;作为性质相同的人类创造性活动,它对象化形成客体的文化价值。客体的效用价值不完全等同于主体的效用价值,更不完全等同于主体或客体内含的文化价值。而主体的文化价值对象化为客体的文化价值,并由客体文化价值加以对象性确证,因此,这两者是完全等值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我这里所谓的“文化价值”,就是客体所“对象化”、“物化”的“人的本质力量”,它同样源自《巴黎手稿》,而且应当成为科学的实践美学中应有的概念,因为它既是对“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价值描述,又可以解释文化审美价值的客观性。的确,人们欣赏实践创造文化客体时,主要并不是欣赏它的效用价值,而是欣赏它所内含的主体创造性——人类的力量、技术、学识和智慧。尽管离开效用价值,很多文化客体将失去审美价值,但客体的审美价值却与其效用价值没有直接关系。那些模仿名家足以乱真的赝品,并不影响对外行观众的审美效果,但在行家眼中,它却一文不值,因为其中缺少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独创性。当然,引进“文化价值”概念,并不能完全克服实践美学固有的理论阐释盲区和误区,这不仅因为前文化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12]无法由它阐释,而且因为,所有的文化客体皆具有文化价值,但显然并不都具有文化审美价值。这的确是实践美学的一大理论缺憾,甚至连坚持实践美学的杨恩寰先生在承认“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确有混淆“物质生产实践与审美实践”弊端的同时,也认为“这个命题不完全适合表述实践和审美实践”[13]。其实,正象现实的物质实践和审美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堑沟一样,文化价值与文化审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质的绝对差异。差异只存在于文化价值的量的或程度的方面。这个量或程度方面的差异,也就是制约文化价值向文化审美价值转化生成的一种价值差距或价值尺度。 我们知道,人类的文化实践在创造水平上是千差万别的,即使同一主体、同一专业领域中的实践活动,主体每次的文化价值创造或实现水平也是绝不相同的。象同一木匠制作的家俱,其工艺难度和技术发挥水平总是有高下之差异的;象同一作家创作的小说,其形象塑造与语言表达水平也是有优劣之区分的。这些客体所物化的主体创造本质或客观实现的文化价值水平显然是不同的。文化审美价值作为对人的创造性本质的肯定,显然只能以其中价值实现水平最高的客体为审美对象。而作为创作者本身,无论木匠还是作家,通常也是知道这种差异的,他们自己也总是将那些水平最高的作品作为“代表作”,以其为美。而那些大路货、大流作品,寻常价值实现水平的客体,创作者自己也不会宣耀,也不以为美。由“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泛美主义”,便可由这一概念所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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