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摘要: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我国古代皇位继承的重要方法是我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古代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浅析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其漫长的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和作用。 关键词:嫡长子继承制、皇位继承、昭穆制度、专权乱政 皇位继承制度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这是因为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的传给自己的子孙以“奉宗庙之重统无穷之祚”乃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的共同心愿。“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震动”二千多年来封建统治者把预立太子看作是国家大事天子传子宰相传贤传子为求政局安定传贤是求国家的治理天子之子并非一人而诸子又无不觊觎最高的权位于是为求政局安定在诸子中难以继承皇位必须有确立的法制不然祸起萧墙政局必难安定这便是历代册封太子的原因。自汉代以来封建法律就确立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制度。 一、嫡长子继承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于西周时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才确立起来的。是古代最主要的皇位继承制度 自先秦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皇位的继承结合宗法制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皇位应由正后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如长子早殇有子则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册立庶生之长子。皇帝无子再依据昭穆亲疏的顺序选立继位之人。嫡长子继承皇位意在求得政局安定但嫡长子并非个个贤能因而诸皇子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又成为不可避免。如果在建立太子的问题上再加以君王的亲疏爱憎以及后宫、宦官、外戚的干政则斗争更加激烈由此而酿成祸乱者从秦二世诈立为帝到清世宗阴谋夺位可谓不绝于书诚如唐初大臣刘泊所说“太子宗兆是系善恶之习兴亡在焉” 封建制度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历朝历代的皇位继承虽起于嫡长子继承但是却少有真正将嫡长子继承执行的且看下列数据秦朝,是中国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而始皇嬴政、二世胡亥、末帝子婴的即位都不是依嫡长子继承制。两汉时期,皇位继承有些复杂。西汉210年间共11位皇帝。“据《汉书》帝纪统计,除高帝为创业之主,平帝为王莽傀儡外,惠、景、元、成4帝皆以嫡长子继承皇位,文、宣、哀3帝为外藩入继大统,武、昭2帝则是因嫡长子被废而得继位。”东汉王朝195年间共有12位皇帝。“根据《后汉书》帝纪部分统计:其中除光武、献帝外,明、和、殇3帝均是因废长立幼而即位,安、质、桓、灵4帝都为外藩入继皇位,只有章、顺、冲3帝勉强算是嫡长子继承。”可见,两汉的皇位继承制度相当混乱,嫡长子继承制也没有得到较好地执行。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以嫡长子身份继位的皇帝仅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例如, “曹丕的继位并不是由于他居长,而是由于他的谋略和实力更胜曹植一筹。司马昭以兄弟的身份继承司马师之位。司马炎的继位也是由于他谋略高且有大臣贾充等的支持所致。”隋朝时,隋文帝杨坚废长立幼,隋炀帝杨广继承皇位,成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使隋朝仅两代就灭亡了。唐朝,包括武则天在内,有21位皇帝,只有德宗和顺宗是按嫡长子继承制度即位的。宋朝18个皇帝中只有3人是嫡长子即位。元朝由于蒙古旧俗的影响,皇位继承制在汉制和旧俗之间摇摆,从而未能确立起相对固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导致争夺皇位的战乱频频发生。明朝的16个皇帝中也仅有5人是嫡出。清朝皇帝无一人是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的,采取的是秘密建储的继承制度。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 “在中国从秦至清二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只有2/5的皇帝是依靠嫡长子继位制登上皇位的。 这其中我们重点探讨一下唐朝。有唐一代包括武则天在内凡二十一君这二十一君得继大统的情形大致是一按制度而即位者只二君即德宗和顺宗二以权臣而立者有五帝三为宦官所立者有代、宪、穆、文、武、宣、懿、僖、昭九帝四因特殊事变而立者为高祖、太宗、肃宗五因稳定政权而立者为玄宗六为大臣争立者有高宗、敬宗七因母后干政立而废废而立者有中宗、睿宗八因皇帝宠幸阴谋而立者为武后。二十一君以嫡长子而立者唯穆宗一人以长子而立者有代宗、德宗、顺宗、宪宗、敬宗、文宗、懿宗七帝。唐代是我国封建时代繁荣昌盛的朝代统治近三百年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远远走在世界前列而它的皇位继承制度却是如此混乱实在令人惊异。于此相比其实唐朝的立储制度已经是相当完善了。太子位为储君是皇位的法定继承者因此立储便成为封建政治中的一项大事统治者为此煞费苦心隋唐制定了隆重的册立太子的礼仪设置了规模庞大的东宫官署机构经常使太子监国、佐理军国大事并随军出征以期太子在继位前就对全国政治有所历练和全面的了解。这一切本来都是为了稳定政权和顺利接替然而事与愿违不但如上述相继发生过隋炀帝夺位唐太宗杀兄夺储等事而且即使是号称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李世民本人也不免陷入立嗣的深重烦恼中他一废太子李承乾再黜魏王李泰三立晋王李治四欲立吴王李恪。面对诸子弟争夺储位的极为激烈的纷争他自叹“我心诚无聊赖”竟“自投于床”“抽佩刀欲自刺” 二、嫡长子继承制度的演变 按照儒家的理论皇权既然是由天授予当然是终生的世袭的皇统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即所谓的万世一系。为稳定皇室内部的继承秩序又结合宗法制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这样的规定完全被遵守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争吵纠纷也不存在因此而引起的骨肉相残、宫廷喋血了。但是历史往往并不按照任何人主观规定的轨道发展正因为皇位意味着最高的权威最大的荣华富贵它从来都是独占的、绝对排他的。所有礼教的宗法规定都无法真正遏制住对此的觊觎之念无法真正限制住各种夺位阴谋政变的相继发生。究其历代嫡长子继承大致演变为两种形式兄终弟及制以皇帝弟弟的身份做为皇位继承人即“皇太弟”也是储君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是合法的继承人。在皇位传承史上影响最大的兄终弟及事件是宋太宗赵光义继承其兄宋太祖赵匡胤而为皇帝。其实诸如此类皇位继承制度可以说是嫡长子继承制的某种变化大部分是在嫡长子继承制没能得到执行的情况下衍生出的一系列情况密建皇储制是清朝统治者在皇位继承制度上的一大创造。皇帝生前秘密确定皇储写下遗昭秘而不宣驾崩后由大臣当众宣昭被立为皇储者即刻登基被选的人不分嫡、庶、长、幼唯以具有统治才能能胜任皇帝之任最符合根本的统治利益为准。 三、嫡长子继承制没能得到完善执行的原因 第一,由于封建社会是“君天下”的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因此即便是宗法制度或是宗法观念,也约束不了皇帝们在选择接班人中的主观随意性。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就因为不喜欢太子承乾而想废掉太子改立魏王泰,最终导致了一场流血冲突。“另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变数。”因为嫡长子的身份是根据其母亲的身份确定的,一旦其母亲的后位不保,太子也就不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了,他的地位肯定也会受到威胁。历史上由于其母亲失宠而丢掉太子位的人也比比皆是。 第二,皇室权利争斗的因素十分复杂,诸如后妃干政、宦官弄权、官僚集团的影响、以及皇帝与嫡长子性格、志趣不合或互相猜疑等均可导致嫡长子继承制形同虚设。这些因素都可以从唐朝的皇位继承中体现出来。 第三,正皇后无子或皇帝无后代的情况也会造成嫡长子继承制不能得到正常地施行。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往往会采取嫡长子继承制的一些变通的方法来传递皇位,如立皇长孙;兄弟相继;立子之贵者或长者;选择宗室子弟入继等。其实,就皇位嫡长子继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传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他也肩负着使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安定的责任,这就对他的德行、才能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嫡长子继承是一种只重视继承人先天的继承资格而不顾继承人才能的制度,因此它并不能保证产生一位能够胜任的皇帝,“从而在君主所拥有的制度化权力与其实际的政治能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或不对称问题”,出现了合法性与合理性不一致的问题。而历史上出现的一些昏君、白痴皇帝、儿皇帝等,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 皇位继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对古代中国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但这种政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使子孙可以万世永享对百姓的专制统治。直到清朝宣统皇帝退位封建王朝解体皇位继承制度才真正宜告结束。 参考文献【1】《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 【2】《中国政治制度史》张晋藩、王超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2月 【3】《资治通鉴》卷193《唐纪》贞观三年 【4】《汉书》卷43《叔孙通传》 【5】《唐会要》卷四《储君·杂录
勾践者,贱人也。
参考资料:李煜大事年表·后晋天福二年,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1岁,七月七日,李煜生。·后周显德元年,南唐保大十二年(公元954年),18岁,娶娥皇。·后周显德五年,南唐中兴元年(公元958年),22岁,长子仲寓生。·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23岁,九月太子弘翼卒,李煜自郑王徙封吴王·北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25岁,二月,立为太子.七月,继位于金陵.尊母钟氏为圣尊后,立娥皇为皇后.遣使如宋表陈袭位. 次子仲宣生于此年.·北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26岁,三月,遣使赴宋朝贡.六月,遣使赴宋朝贡.十一月,遣使赴宋朝贡.·北宋乾德元年(公元963年),27岁,三月,宋平荆南,遣使犒师.十一月,宋改元.·北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28岁,三月,始行铁钱.十一,次子仲宣卒.十一月,皇后娥皇卒,亲撰<昭慧周后诔>·北宋乾德三年(公元965年),29岁,正月,葬昭慧后于懿陵.四月,宋灭蜀.贡银绢万计.九月,母圣尊后钟氏卒.·北宋乾德四年(公元966年),30岁,奉诏匡胤命,约南汉俱宋事,未成.宋始决议伐南汉.·北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年),32岁,南唐大饥.六月,遣弟从谦赴宋朝贡.十一月,娶小周后并立为皇后.·北宋开宝二年(公元969年),33岁,猎青龙山,录囚大理寺,诸郡普渡僧尼。·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35岁,遣弟从谦入宋,贡珍宝数倍于前.十月,遣弟从善入宋朝贡.上表请去南唐国号,印文改为江南国,自称江南国主.·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36岁,正月,贬损仪制,改诏为教,衣紫袍见宋. 闰二月,宋留从善为泰宁军节度使.于汴梁建礼贤馆,待李煜降.·北宋开宝七年(公元973年),37岁,上表愿受宋爵命,宋不许.杀名将林仁肇.·北宋开宝七年(公元974年),38岁,上表宋,求从善归国,宋不许.遣使诏李煜入朝,不行,遂伐南唐.·北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39岁,六月,宋军与吴越兵围金陵.赵匡胤谕降.十一月二十七日,城破.李煜率子弟及官属4人出降.北上汴梁,南唐亡.·北宋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40岁,正月,受封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十一月,进封陇西公.·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42岁,七月七日,被赵光义毒杀.追封吴王.十月,以王礼葬于北邙山.小周后亦卒于此年,于李煜同葬.生平简介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又号莲峰居士。南唐中主第六子。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宋建隆二年(961年)在金陵即位,在位十五年,世称李后主。他嗣位的时候,南唐已奉宋正朔,苟安于江南一隅。宋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屡次遣人诏其北上,均辞不去。同年十月,宋兵南下攻金陵。明年十一月城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七夕是他四十二岁生日,宋太宗恨他有“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之词,命人在宴会上下牵机药将他毒死。追封吴王,葬洛阳邙山。李煜的词,可以分为前后两期,以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 他降宋时作为界线。前期的词已表现出他非凡的才华和出色的技巧,但题材较窄,主要反映宫廷生活与男女情爱,如〔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喜迁莺〕"晓月坠"、"宿云微"、〔一斛珠〕"晚妆初过"、〔菩萨蛮〕"花明月暗飞轻雾"等;也有写离别相思的作品如〔清平乐〕"别来春半"等,写景抒情,融成一片,比较健康可读。到了后期,李煜由小皇帝变为囚徒。屈辱的生活,亡国的深痛,往事的追忆,"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王□《默记》),使他的词的成就大大超过了前期。〔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反映了他身世与词风的转折。《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无言独上西楼"等是他后期的代表作,主要抒写自己凭栏远望、梦里重归的情景,表达了对"故国"、"往事"的无限留恋,抒发了明知时不再来而心终不死的感慨,艺术上达到很高的境界。李煜的词,继承了晚唐以来温庭筠、韦庄等花间词人的传统,又受了李璟、冯延巳等的影响,将词的创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其主要成就表现在:①扩大了词的表现领域。在李煜之前,词以艳情为主,内容浅薄,即使寄寓一点怀抱,也大都用比兴手法,隐而不露。而李煜词中多数作品则直抒胸臆,倾吐身世家国之感,情真语挚。所以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人间词话》)②具有较高的概括性。李煜的词,往往通过具体可感的个性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中具有一般意义的某种境界。"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虞美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浪淘沙〕)、"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乌夜啼〕)、"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清平乐〕)等名句,深刻而生动地写出了人生悲欢离合之情,引起后世许多读者的共鸣。③语言自然、精炼而又富有表现力。他的词不镂金错彩,而文采动人;不隐约其词,却又情味隽永;形成既清新流丽又婉曲深致的艺术特色。④在风格上有独创性。《花间集》和南唐词,一般以委婉密丽见长,而李煜则出之以疏宕。如〔玉楼春〕的"豪宕",〔乌夜啼〕的"濡染大笔",〔浪淘沙〕的"雄奇幽怨,乃兼二雄"(俱见谭献《复堂词话》),〔虞美人〕的自然奔放,"如生马驹不受控捉"(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兼有刚柔之美,确是不同于一般婉约之作,在晚唐五代词中别树一帜。正如纳兰性德所说:"花间之词,如古玉器,贵重而不适用,宋词适用而少质重,李后主兼有其美,饶烟水迷离之致。"(《渌水亭杂说》)李煜诗、文、词以及书、画创作均富,他的旧臣说他有《文集》30卷及"杂说"百篇。《郡斋读书志》载《李煜集》10卷,《宋史·艺文志》也载《南唐李后主集》10卷,均佚。《直斋书录解题》中载《南唐二主词》1卷,现能见到的有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墨华斋本,录李煜词34首,其中《望江南》一首可分为二首。后清代邵长光又录得 1首,近代王国维为《南唐二主词》补遗,增加了9首,不过其中有问题的似不少。据近代多数学者的意见,能确定为李煜词的不过32首。其词集注本有清刘继增的《南唐二主词笺》、近人唐圭璋的《南唐二主词汇笺》、王仲闻的《南唐二主词校订》等。詹安泰的《李璟李煜词》,注释颇详。事迹见《新五代史》、《宋史》及马令、陆游二家《南唐书》,今人夏承焘《南唐二主年谱》。后主本有集,已失传。现存词四十六首,其中几首前期作品或为他人所作,可以确定者仅三十八首。话说李煜感一片凄凉,只留下思绪在徜徉。喜欢他的诗,深恋着他的诗;喜欢他的深沉,深恋着他的惆怅。他的诗,有哀婉悱恻的愁,有刻骨铭心的痛;“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身陷囹圄的他,即使面对再好的“林花春红”,也只能“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故国战火燃烧过后,国家沦陷,他从此成为无根的植物,家亡的囚徒。每每忆起“旧时游上苑”,“花月正春风”,“车如流水马似游龙”的旧景,不禁潸然泪下。即使是“拈花蕊嗅”“醉拍阑干”,终难挡“罗衾不耐五更寒”“心事莫将和泪说”。他的诗,有着太多令我们不能忘记的感动。音律的感动,语言的感动,意境的感动,读来总是让人心碎,却又不可言说……有如深涧里的千年冷泉,有如秋月下呜咽的萧声,饮之令人寒筋彻骨,闻之无不动容。总在想,为什么曾经宝贵的,他却弃之若履?为什么他所固守的赤子之心却为别人所轻掷?为什么别人能追逐的他却不能?这样固执的追问总在心底盘旋……看着他在思乡,悔恨的折磨下衣带渐宽,青春日损,一天天枯萎,我是怎样的心痛和怜惜!面对漫长的黯淡无光的年月,他又是怎样的怀念那些已逝的斑斓!读着他的诗,体会着他的忧伤,却无法给他任何帮助,只有把心默默的流放……终于,他逝去了,如天上悠游的无色的云,飘散的无影无踪,无牵无挂……“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他的归去,算是解脱了吧!谈李煜,南唐后主。在中国古代帝王谱中,他是与陈后主,宋徽宗同列的君王。他自幼生长在深宫中,高贵的出身,万姓仰望的尊位,使他不必像下层人为种种生计烦恼,不必为功名利禄忧心忡忡。他不谙世事,不善于管理国家。身为人君,他缺乏一个政治家应有的警觉和处理国事的有效的应对策略。面对风雨飘摇的南唐政权,他手足无措,只有坐以待亡。公元976年,李煜被俘。因曾抗命不降,被封为“伪命侯”。短短几年里,他由皇子到太子,及至皇帝,最后是屈辱的贵族。在为期两年的囚徒生活里,他不甘心却又无力挣扎。在愁思往复递进中,岁月飞逝着带他默默地走向了生命的终点。公元978年农历7月7日,李煜被赐牵机药毒死,时年四十二岁。叹李煜是谁?许多人是一下子未必知道他是何许人也的。但一加上“南唐后主”这以前缀词时,人们便会立刻想起这个可怜兮兮的君王,说他尊崇宋朝,贪图享乐,以求苟活……每每在杂志或报纸上看到对李煜的评价,我常常惶惑不解。“国破”与“昏庸”,“身死”与“无能”有何关系呢?苦思,无果。于是我感叹,文学的力量是巨大的,文人要是在你脸上抹一块黑,千世万世任你如何都是抹不白它的。“不以成败论英雄”,这谁也会说,可人也总会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而且一旦扣上了,就再也解不开。所以,李煜在人们眼里至今依然是那个可怜兮兮的君王!人们要是能把要求别人的严格,用到自己身上,而且把要求自己的宽容,用到别人那里,也许……就……记我写此文并无意将李煜“升华”至怎样的完美。不然,我也无异于自己山自己的嘴巴。我仅仅只是为了反驳如今一些人对李煜的看法。他们因他政治上的失败,就将他的音乐素养,文学才情一并抹杀。对此我倍感不平。在我看来,是那个不合理的帝王身份扼杀了这个优秀的才子,他的满腹才情却成为封建世袭的殉葬品,这是在是灿烂的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遗憾。希望以后人们在谈及李煜的时候,不要马上一句“无能的昏君”,而是轻轻吟上一句“春花秋叶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这样对于这位凄惨的诗人来说,也就足够了。
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卧薪尝胆 忍辱负重 吃屎装傻 自己去把文字充实下就有了
103 浏览 3 回答
169 浏览 5 回答
258 浏览 4 回答
309 浏览 3 回答
197 浏览 4 回答
134 浏览 2 回答
84 浏览 2 回答
114 浏览 5 回答
99 浏览 2 回答
334 浏览 3 回答
146 浏览 3 回答
322 浏览 2 回答
343 浏览 4 回答
262 浏览 6 回答
92 浏览 5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