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限用指令(英语: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缩写RoHS)是欧洲联盟在2003年2月所通过的一项环保指令(但并非法律),定于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针对产品成分及在制造上的工程制程标准。
检测项目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增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适用范围
欧盟27个成员国: 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
标签和文件
RoHS 2 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显示CE 标志、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以及序列号或批号。需要了解更详细合规信息的各方可以在负责设计的制造商(品牌所有者)或欧盟代表创建的产品的欧盟符合性声明中找到相关信息。
该法规还要求产品供应链中的大多数参与者(进口商和分销商)保留和检查此文件,并确保遵循合规流程并提供正确的语言翻译说明。
制造商必须保留某些文件以证明符合性,称为技术文件或技术记录。该指令要求制造商通过使用所有材料的测试数据或遵循协调标准(IEC 63000:2016 是撰写本文时的唯一标准)。
监管机构可能会请求此文件,或者更有可能从中获取特定数据,因为它可能非常大。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ROHS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