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和我处境差不多,帮一把吧! 开头点明要节约资源, 由不可再生资源可使用的寿命引入对其中某一种资源的深入探究(例如石油、水等), 最后呼唤人类节约资源。 就.了!
先写国土资源的概况,写出当前国土资源的紧缺,比如土地人均只有多少、只占全世界人均的百分之几十,矿产资源有多少依靠进口等等 需要参考资料的话,可以到国土资源文秘网上找
我国能源资源总量虽然较多,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淡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人均耕地 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 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近几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对煤电油运和重要资源的需求量明显增加,价格大幅度上涨,一些重要能源资 源对外依存度大幅度上升,我国重要能源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进一步加剧。今后,随着我国工业化和 城镇化推进,能源资源需求总量还会增加,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将长期存在。节约能源资源,大力 促进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回圈利用,是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以煤为主,燃煤造成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均占其排放总量的80-90%。目前我国环境 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 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呈加剧之势,水土流失量大面广,草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大力节约 能源资源,减轻能源资源消费增长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巨大压力,关系到国家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经济全球化为我国广泛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创造了条件,但面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节约能源资源,加大环 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使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原料成分、能效、回收、废弃和处置等都能够符 合环境标准,关系到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外贸可持续发展。 实践证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必须尽快加以扭转。但上 半年经济增长达到,而能源消费增长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与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的目标有较大 差距,形势十分严峻。节约能源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资源
坚守耕地红线 建设美好家园 万物土中生,寸土如寸金 节约土地资源 造福子孙后代 节约用地牢记心 保护耕地多尽力 土地不光是农民的命根子 也是十三亿人的命根子 节约用地始于心,科学发展践于行 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我们是耕地的保护神 牢记土地法 利民利国家 严格土地执法,保护土地资源 土地是民生之本 和谐是发展之魂 有了脚下地 才有口中粮 以节约土地为荣 以抛荒耕地为耻 土地最珍贵 保护第一位 节约今天一片土 留给后人一寸金 开发资源,不可急功近利 使用土地,不忘依法合理 珍惜土地资源 当好国家主人 保护耕地人人参与 节约资源家家受益 土地是世代生存的基石,资源是持续发展的保障 群策群力保护土地资源 同心同德共建皖美家园 珍惜国土资源 实现持续发展 保护土地功在当代 珍惜资源利在千秋 科学发展合理利用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损坏耕地一损百损 节约资源一荣百荣 浪费耕地可耻 节约资源光荣 彻底告别粘土砖 留得沃土千万年 用好土地就是发展生产力 管好土地就是保护生产力 坚持依法征地 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节约是大家的共同责任 牢固树立惜土惜地意识,坚决制止乱圈乱占现象 保护耕地,寸土必珍 保护耕地你是参与者,和谐家园你是受益者 节约用地是美德,乱占滥用要制裁 保护土地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保护农田,依法用地,科学规划,和谐发展 耕地保护始于心,节约用地践于行 土地连着千万家,监管要靠你我他 利用与保护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科学发展人人受益 有限耕地,无限珍惜。 合理合法利用土地,共建共享和谐安徽 用地要节约,规划要科学 国土,今天你保护了吗? 热爱国土在我心 珍惜资源见我行 珍惜国土人人有责 振兴安徽从我开始 珍惜耕地人人关注,粮食安全家家受益。 国土资源有限,节约意识无限 --安徽国土资源厅宣 保护耕地在于一点一滴 珍惜资源在于一朝一夕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守住土地,就有粮仓! 土地资源是块宝,子孙万代离不了 农田保护身体力行 粮食安全警钟长鸣 珍爱土地有你有我 节约资源你好我好 生态源于耕地保护 和谐始于节约资源 让土地母亲修养生息,为子孙后代留得良田 节约用地是大事,集约用地是好事,没有批地别办事,违规用地要犯事 有你有我有大家 保护耕地为万家 保护土地人人有责 和谐安徽你我共享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珍惜土地子孙受益 人多地少是国情 保护耕地是国策 依法使用土地 利己利国利民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切实保障发展用地 用地要节约 规划要科学 控制用地总量,禁止盲目开发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禁止乱占滥用耕地 土地资源是金,人地和谐是福 推进土地开发和整理,服务安徽新农村建设 土地关系你我他,合理利用靠大家 保护耕地粮为纲,坚守红线法是本 想金山,盼银山;守住耕地是靠山 一分土地,万分珍惜 严格土地执法,节约集约用地 一心一意节约用地 一分一亩保护耕地 坚守耕地红线 建设绿色家园 保护土地,节约资源,造福子孙万代 加强土地管理,构建和谐安徽 保护耕地全民参与,合理用地国人受益 人类靠耕地生存,耕地靠人类保护 土地利用依法依规,经济发展又快又好 依法用地,科学用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依法管地 依法用地 依法护地 构建和谐新天地 土地最珍贵 保护第一位 “徽”土如金 合理利用国土资源 促进和谐安徽建设 矿产资源不再生,开采利用需谨慎。 多节约一寸土地资源,为后代多出一方发展空间 为了明天的美好,请珍惜每一寸土地 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坚守耕地红线 确保粮食安全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珍惜资源代代受益。 国土资源是“生命线”,土地法制是“高压线” 珍惜国土功在当代,保护资源惠及子孙! 爱惜国土 珍惜资源 你我携手 共创家园 珍爱土地,就是珍爱生命线;保护资源,就是保护幸福泉。 国土资源保护人人参与 保护国土资源个个受益 保护矿山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珍爱土地人人有责 保护耕地利国利民 保护国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一寸国土一寸金,珍爱国土胜黄金
在这个春暖花开、阳光灿烂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37个世界地球日。今年我国纪念世界地球日活动的主题是:善待地球——珍惜资源,持续发展。在这个全世界共同的节日里,希望人们尊重地球、保护地球、善待地球;希望人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基本国策,更好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地球是一切生存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地球是人类共同的母亲,是我们的美好家园。地球给予我们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它对人类社会具有永恒的重要价值。人类社会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部不断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利用自然造福人类的历史。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辛勤耕作、繁衍生息,创造了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地球的负荷变得越来越沉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并不是取之不绝、用之不尽的。这就决定了我们人类必须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容量所允许的范围内去谋求自身的发展。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回圈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曾子杀猪 曾子的妻子到市场上去,她的儿子要跟着一起去,一边走,一边哭.妈妈对他说:“你回去,等我回来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市场回来了,曾子要捉猪来杀,他的妻子拦住他说:“那不过是跟小孩子说著玩的.”曾子说:“决不可以跟小孩子说著玩.小孩本来不懂事,要照父母的样子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他,就是教孩子人.做妈妈的孩子,孩子不相信妈妈的话,那是不可能把孩子教好的.”曾子于是把猪给杀了. 2、郭沫若与芭蕉花 郭沫若小时候很淘气,但是很孝顺.有一次,他的妈妈得了一种“晕病”,郭沫若听说芭蕉花可以治这种病.这种花卖得很贵,并且难得一开,于是他就和哥哥一起跑到一座花园内找这种花,恰好那座花园里的芭蕉开了一朵大黄花,郭沫若和哥哥把花偷偷地摘下来送给了妈妈.妈妈虽然知道郭沫若这样做是孝顺她,可是儿子的行为很让他伤心.从此,郭沫若再也不偷拿别人的东西了. 3、华盛顿与樱桃树 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华盛顿小时候不慎砍倒了一棵父亲很喜爱的樱桃树,华盛顿勇敢地承认了这件事并得到了父亲的谅解.
《空中花台》 :jyjy../production/ 《也许》 :jyjy../production/
好 没问题 设我为最佳答案之后我就跟你写
高尔基说的好“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我的母亲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大”。脸大,眼大,耳大,身子大,气量大……她有时对我严厉;有时对我温柔;有时像老师;有时像朋友;有时又像孩子。 记得有一次,英语要考试了,妈妈陪我一起复习,可我很调皮,故意反驳,开玩笑。开始妈妈是那样有耐心。直到我喊道:“我累了,我要睡觉。”妈妈大声斥道:“明天要考试,还不复习!”我感到委屈极了,便哭了起来,当时我觉得妈妈是那样的严厉,那样的凶!我冲向自己的房间,便开始睡了起来。第二天一早,妈妈居然拿出一份复习提纲又开始陪我复习了起来,昨晚妈妈没睡,把英语知识点一个个弄好。这时我才感到妈妈的良苦用心。结果那次英语我考到了98分。 记得还有一次,我葫芦丝要考9级时,妈妈让我练习练习再练习。不过我每吹一遍都会听到妈妈的评价与掌声。考试开始了,妈妈一遍遍的叮嘱:“不要紧张,不要吹错,不管有没有过关,你都很棒!”我一步步走上台,闭上眼睛开始吹了起来仿佛沉浸在音乐的天堂里。“好!好—好—,”观众与评委老师连连叫道:“太棒了!”就这样,九级证书被我拿到手了。我到母亲身旁,她对我说:“凡事你要尝试,加油!” 我永远忘不了妈妈在生活中给我的叮嘱和鼓励。这让我明白了许多。我的荣耀是母亲创造给我的,我的成绩是母亲陪我一起努力争夺的,母亲是这样的爱我、陪伴我。 所以我想对她说“感谢一路有你!” (*^__^*)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请及时给予好评或采纳,万分感谢! (*^__^*)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以没有父母,同样也不可以没有朋友。是的,父母生下身,朋友长起志,这是真理。 因为寂寞,因为难耐,生命将变得没有乐趣,没有风采。没有朋友的生活犹如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是苦涩的,还有一点淡淡的愁。 人的情感有时是难以琢磨的,一个人往往会在最偶然的时候,最奇怪的地方,在不经意中和一个最意想不到的人成为朋友,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情感是怎么来的。于是在一个鱼目混杂的世界里便有了两个不相干的人成为朋友的故事。其实这是上苍赐予的一种必然,我们把它称为缘分。缘分是陌路人成为朋友的最佳催化剂,也是生命中追求另一半的唯一答案。也许在这个世界有缘无分的事情发生的太多,它早已让我们忘记了缘分的存在,甚至忽略了真情就在我们身边。社会本是简单的,只是俗人扰乱了它,我们都太在意自己想要的一切,而恰恰忘记了付出真情。没有投入,自然不会有产出,不以诚待人自然得不到别人的真情回报。社会是公平的,人心是善良的,拿出真情用心去对待生命中每一个相识的人,你就会发现生活真的是很美好的。 有的朋友来了,真快乐:有的朋友来了,装快乐。快乐只是表面上的,谁是你的朋友只有自己最清楚。天地之间有杆秤,人心中也有一杆,只是那秤砣便是我们自己。 人们常说交朋友,我说这个理念是不太正确的。其实朋友不一定是交出来的,不是么?有的人想与你成为朋友,千方百计与你拉相当、攀亲戚、套近乎、交朋友,酒肉相待,金钱搭桥。这种时候往往会让你陪感有面子,须不知也往往就是因为这些朋友将你送上不归之路。 荣誉、金钱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内心深处的那一丝真情在提醒著自己:这个世界充斥着太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如能帮到您,望您采纳!谢谢!)
提供一个写作思路和参考。你写的时候,要查一下长春市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了(一般他们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书上有)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和保护对策(一)现状1.我国土地资源的主要特点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样。国土面积在世界上居第三位,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带,除一部分处于寒温带(约占%)和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约占%)外,其余土地的水热条件尚比较好。但是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多、平地少且分布不均匀,山地、丘陵、高原的面积约为633·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66%,平地为万平方千米,占34%。以海拔高度计,超过1000米的土地占国土面积的58%;超过500米的占国土面积的75%。全球陆地平均海拔高度约800米,而中国大陆的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525米。山地面积如此之大,成为扩展农业用地的巨大障碍。我国的人均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直接关系到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据统计,我国现有人均耕地和主要农产品,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历史发展上看,中国人口过多和耕地资源不足,始终是传统社会生产力矛盾的焦点,这个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关系上。在战国时期,在当时生产力的水平之下,人均亩耕地是维持生计的临界点;到了唐代中国人均耕地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为亩;而后一直下降,到了清代“康乾”盛世时期,人均耕地已下降至1774年的亩;到1850年人均耕地又降至亩。1949年,我国人均耕地仅为亩。50年代中期,我国耕地面积扩大到亿亩,达到历史上的新高峰,而后又下降,与此同时,总人口却迅速增长,人均耕地呈下降趋势,到1987年为1.33亩,为历史上的最低点。我国土地资源的地力差异较大。由于气候条件的差别,东南部地区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属于湿润半湿润地区,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而生物生产量却占全国的90%,拥有全国95%以上的人口,并且集中了我国90%以上的耕地、林地和产肉量。而西北部地区受大陆性气候的影响,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缺水,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年生物生产量还不到全国生物量的10%,生产能力低。这是由于我国水热时间分配和水平分布的不协调,形成了土地生产力的明显差异。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不够,表现在生产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局部地区对土地资源实行破坏性开发,重用轻养,造成土地的生态失调。此外,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土地质量的下降,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的有机质与养分大量流失;土壤沙化和侵蚀在不断发展,土地次生盐渍化在扩大。同时由于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大量使用化肥与农药,使土地遭受污染。我国人口的增长和耕地减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据土地管理部门分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有:①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过多。不适当地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量耕地改种果树、养鱼或退耕还林、还牧等。因而影响了粮食生产。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增多。生产建设占用耕地,1981~1985年期间平均每年为万亩,年占地递增率为21%。有些建设项目在用地上宽打宽用,少用多征,征而不用,以及乱占滥用的现象比较严重。乡村集体建设占用耕地相当多,农民建房占用耕地也很突出。③耕地自然损毁面积严重。长期以来,由于盲目开荒、滥垦山林、过牧草原等,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耕地的大量毁坏。(二)保护土地资源的对策1.必须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评价对不同地区的土地组成、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察,同时对不同利用目的的土地资源质量作出鉴定,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农业区划,建立健全的耕作制度,调整农业布局和农业结构,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耕作制度是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措施,必须用养结合,促进持续生产。2.有计划有限制地开发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据初步调查,全国有大片荒地5亿亩,能够开发为耕地的,约亿多亩;零星闲散荒地约1亿由,可开发为耕地的约亿亩。如果对上述荒地进行综合开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加以合理利用,将开发的耕地,以弥补建设占用的耕地,保持现有的耕地数量,是完全可能的。3.应重视对土地资源的改造与治理。首先是搞好水土保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讲求实效。加强盐碱土的改良,土地侵蚀和沙化的治理,更要加强土地污染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控制和治理污染源。改善土地的质量,以提高生物生产力。4.控制人口,以缓解人地矛盾。同时要尽快立法,保护现有的耕地面积。我国耕地人口承载力的潜在危机,是长期困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大障碍因素。必须长期坚持控制人口,节省资源,适度消费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要尽快制定耕地保护法,明确规定人均耕地的绝对保护数,制订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根据规划划定农田保护区,做到依法管地用地。(选自孙儒泳等编《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摘 要]土地作为物,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从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法学、经济学的、历史的、世界的角度和眼光考察大陆传统民法物权和民法典理论,主张物权法可以缓行,制定土地法,更加合乎我国的国情,从长远看,也更加维护了物权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民法典的稳定。 [关键词]土地 土地法 一 土地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 农业税的取消有划时代意义,已经引起极大关注和广泛称赞。但是根本问题不在农业税,而是土地法律制度问题。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中国有 60%的耕地处于中等产量,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农民问题最核心的就是收入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地,土地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和稳定。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农民上访,农村的不稳定很大程度上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稳定有关。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不解决,国家的农村政策难以贯彻,法治、人权目标也无从达到。解决农民低收入问题,应该从土地入手。即使农业税真正取消,等于平均每亩土地增收20元。如果我们能够稳定土地法律政策,农民必然会主动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增收远远超过20元,难度和成本也远远小于取消税赋。 国家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留于农业,也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转到工商业同时鼓励其他力量投资农业建立更开放的市场。第二条路更好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制定物权法的重大障碍是民法典的稳定性,和政治、经济的制约如国有企业制度,土地制度之类的重要制度遭遇现代化、全球化年代。而“在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而且最能够体现各国的本国特色”。 [1]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的概念,而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其现实性就在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成熟不稳定。而如果盲目追求概念体系的形式完美并急于求成,反而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并在实践上造成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从而最终侵害人民的利益。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多数其他财产的来源。从古到今,东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关于土地制度的立法。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土地法》这样一个总揽性的土地法律文件,我认为未来的土地立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拟定一部《土地法》,代替或统领目前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土地登记规则、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 等。 而作为民法典之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则可以缓行。 土地法是社会法,不同于单纯的私法性质的民法或单纯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我所构想的土地法应该具有类似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属于但不捆绑于,有一定的独立性,出于现实、时代和适用的考虑使其游离于民法典这一文件之外;而婚姻法则应该回归民法典,因为婚姻法本身比较起土地法更具有私法的性质,同时婚姻纠纷更加的有法可依,人们对婚姻制度有相当的信仰,现代婚姻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和深入人心,未来所需要的将是细微的修改。而土地法律制度则处于一个相当变动的年代,无论是制度上还是人们的心目中都是不可信赖的。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解决土地制度的立法固然是良好法治的一个重大设计,然而在当前却不大现实,只会耽误民法典的出台和损坏民法典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及《地方法规汇编》是《民法典》的归宿,《民法典》必须与法律规则体系相协调,这一点也很难达到。在一个权力缺乏必要控制的社会,权力必然要蚕食人民的宪法权利,民法规范必然被管理法制渗透、误导和破坏; 详尽的 民事法律这一现代社会主体性法律的处境是完全不利的。立法者一定要制定出包容一切的《民法典》,可以预计的是,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废除掉管理法制的侵扰性规定,即使民法典颁行后进行法律清理,但是没有宪政体制的法制,不可能完成对固化权力的管理法的清理。包容一切的《民法典》纳入现有管理型法律体系内,暴露在管理法制侵袭之下,必然根本落空。物权法的重要任务是要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物权法应当解决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内容、及权利的行使问题, [2]这其实是作为私法的物权法无能为力的。在当前的改革年代,土地法是变动不居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从19 28年12月湘赣边界政府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各地起义后制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等,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30年5月的《土地暂行法》;30年8月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减租减息条例,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9月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49~1952年的土改,53年开始的初级农业合作社,56年开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62年“人民公社16条”,1978~1982年的“大包干”,88年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1997年后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每次间隔太短。土地调整非常频繁,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土地的稳定。可以想象未来民法典物权制度的变动性。 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 [3]土地法要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权利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如果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那么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国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基层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法,是一切的和土地直接有关的法,狭义的,则指为实现一定土地政策所为关于土地分配,利用及改良的法律规定及其附带规定的总称。土地法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了专门的土地立法,还包括其他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土地的规定,这当然也包括了大陆物权法和英美财产法中的不动产制度的规定。土地法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土地和土地市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渊源所组成的系统。土地法体系不是指某个具体的土地法律、法规或法律规范,而是指所有土地法律规范,土地法律、法规和其他土地法律表现形式,其他土地法律渊源的总和,包括土地权属,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土地保护、治理、管理等十分丰富的内容,涉及民法、经济法、环境法和资源法。狭义的土地法,仅指综合性的《土地法》,也即专门的土地立法所包括的法律规范,如前苏联、朝鲜、罗马尼亚和柬埔寨等国的《土地法》。关于土地法的具体内容,不同国家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例如,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土地法律制度包括彼此联系并不紧密的三项制度:地产制度、信托制度和特殊土地财产权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土地法律规范中核心内容都是直接渊于罗马法中的土地物权,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役权、永佃权、地上权、质权和抵押权。本文所指的体系参考综合了各种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的学术体系,希望通过比较和争鸣,可以促进土地法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体系的优化、健全和发展。 二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及评析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由宪法、基本法律和土地法构成。宪法是根本的法律文件,是土地立法的基础。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对土地问题作出的重要的规定,是制定下一层次土地法的主要依据。土地法是土地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土地法》――以致于群众、媒体和干部在不同场合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分别叫做“土地法”――而只有管理性质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具有较多管理色彩的民事法律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环境法方面的一些文件等等。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划分。从纵向关系看,它包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国务院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土地法规;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土地规章,如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土地规章。从土地法的横向关系看,应包括所有与调整土地关系有关的法律,如《城市规划法》、《测绘法》、《铁路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侧面,规定了法律的调整对象与土地关系的协调问题。 农村土 地私有化是可行的和必行的。土地的所有权应该界定给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宗旨其实就是如此。 私法性质最浓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在维护农民的权益方面,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例如,在总则部分,强调农民,亦即承包方,有平等的承包和不承包的权利,特别强调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并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更迭。鉴于有些地方农村干部常常任意改变机动地的面积,操纵其分配和使用而牟私利,严重侵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第 63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这些规定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农民保卫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转包权、出租权、互换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利,使农民在承包期内捍卫自己对土地的排他性使用,强调了土地权利的物权性。 从效率的角度,特别是从促进要素的充分流动性和自由组合性的角度,这部法律似乎缺乏前瞻性。农村土地的流转必须大大加速,才能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大部分彻底离乡离土,有助于耕地尽速向种地能手集中,有助于农业经营的平均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结构的深刻改变,有利于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农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农贸市场上发挥比较优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实行土地农户所有的国家还有较大的区别。中国仍然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先进国家没有一个采用中国的这种独特的土地制度的。这种土地制度会在中国与世界接轨和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显示其局限性,不利于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和私有制下的土地流转相比,其规定不但使土地流转变得更为困难,而且容易政治化。《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中对土地的控制权规定不明确,容易造成上级和下级的管理混乱。上级和下级之间的权限没有划分清楚,就会造成权力缺位或者权力越位,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对农民权利的损害而已。《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民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界线划分不明确,国家和农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处于农民之上。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法律上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至于政府应该怎样有偿使用,法律上却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或者解决原则。农民的土地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在国家权力面前变得非常脆弱。而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关于土地问题���苁保�┟衲岩哉业揭桓龊侠淼慕饩龇桨浮!锻恋毓芾矸ā酚搿锻恋毓芾矸ㄊ凳┨趵�返牟蛔悖��踅缯�圩罹缌业木褪桥┟竦耐恋厮�腥ㄎ侍狻Q�踅缂负跻恢氯衔��ǎ可对农民与土地郑夸的相互关系没有能够清常跨定#壳当矗咯民龋浚寇害、龋咯问题难决的关迹浚口。应该福咯民以确切的土地耍啃权#竣在罚可在明确福胯保障。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珍惜保护土地;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真眨磕实现土地的自由买卖#矿规?呐┮稻?貌拍芄挥行У亟?小?/SPAN> 而且目前 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 .现在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问题, 在老村之外又聚集成新村,致使旧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和空白带, 而新的民宅布局散乱,占地面积过大,宅基规模一年超过一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 “空心村”。 如何让 “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不仅是基层组织面临的新课题,更是国家土地立法的大问题。土地私有化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三 横向对比考察 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土地所有制度和物权制度可能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体系。美国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为了处理西部拓殖中的土地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多个土地法。 1785年土地法是第一个付诸实施的联邦土地法。它规定了土地国有制和向移民出售的原则。在出售公地的过程中,联邦政府从1796年至1820年间,采取了部分信贷和延期付款的优惠政策。从1806年至1832年间,国会又通过了多个《救济法》,来延缓未付款土地被没收的期限。这些措施对贫苦农民获得土地起了一定的作用。 1861年 5月20日通过的著名的《宅地法》是西部开发中最具民主色彩的一部土地法,它实际上为每个或每户合乎条件的定居者无偿分配了一块160英亩的安身立命的宅地,从而大大加速了西部的土地开发。1866年,联邦政府将土地出售政策扩大到了矿产地,推动了采矿业的资本主义开发。从1823年起,联邦政府为公路、运河及铁路的修建,拨赠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西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在美国,一个以农为业的小康之家,需要拥有的一级农地大约是中国的三百亩。今天中国一户农家的耕地太少,还要交承包租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大量地弃农从工,中国的农民不可能达到小康。 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得益于拿破仑的法典。土地制度改变,农奴就变成自由民,人身依附关系也即消灭。俄罗斯总统普京上台,首先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的私有所有权,是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政府或国家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任何制度或契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所有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所有权,否则制度或契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都会发生。 四 历史考察和 土地私有化思路 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代表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意义重大深远的制度更替;土地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促进或制约作用;同时中国历史上因土地制度政策的失误导致灾难性后果的教训也值得吸取。 [4]中国传统是土地私有,从井田制到明清,私有是一个传统。而且,民国以来,土地私有就已经制度化了,而在清朝,皇帝还可以没收土地。 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土地法》。当然,当时的《土地法》有其局限性,比如限制租赁、限制租金比例、强制永佃权等,行政权力过大。自秦汉至清末的二千多年间,耕地始终是在国有――私有――国有的三轮大循环中变化着,每一次由私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化都伴随着社会动乱与逆转;而由国有土地向私有土地转化则促使农业经济恢复和国家强大。与此相适应,通过土地买卖兼并转移产权,利用租佃制经营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的主要内容。非耕地一般属于国有,基本上不加入产权流动的领域[5].我国封建制度中的土地私有产权曾长期存在并允许在较大范围内自由流转,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平分的农民家庭私有制,允许私有土地产权自由买卖、出租、典当、抵押、赠与等,并受到国家土地法律制度的有力保护。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农地私有制,具有很强的生产激励作用、农地配置效率和制度变迁绩效。随后,我国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隐含着土地平分机制,它直接刺激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又使人地比率下降,造成农地经营规模的细碎化,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和土地报酬率递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国家始终没有给农民下放土地私有的财产权。因此,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彻底恢复土地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的性质,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使农村土地流转起来。通过积极培育和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来提高农地利用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提高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全面繁荣。我国下一步继续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地法律 制度。 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虚置,形成行政权大于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传统,导致农村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按照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与经济上相统一的原则,重构产权清晰的农村土地市场主体,并从宪法和有关土地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 据1996年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分析,国有土地面积占,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占,尚未确定土地权属的面积占[6].由此可见即使把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全部私有化,也不会彻底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性质;相反若继续维持现行的国家土地征用制度,只能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往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单向转移,直接造成农民所拥有的农用土地资源存量的净减少。农村土地私有化使城乡土地市场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便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耕地在农户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耕地规模适度的集中经营,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作为增加社会财富母体的再生功能,将会培育出大量的新型合作经济实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建立 和发展新型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不是私有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意味着农民如果永久性地离开土地,就将丧失土地的权利。所以打工在外,他要定期回去,政府对农村土地按照婚嫁生死3、4年调整一次。调整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私有产权。调整的权力,完全在政府手中。 农民人口一定要大幅下降,弃农转工商。 中国几亿农民都要从土地里面走出来。中国现状却是农民走了,就会丧失对土地的权利。所以现在农民抛荒现象非常严重。把土地交回村里以后,丧失权利;却又不能买卖租赁,因此他宁愿荒着,出去打工。 土地制度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其实这是农民的权利问题, 他应该能自己决定土地是公有还是私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说,那这个村集体里的人应该能决定将它们分了或者出租或者出卖。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没有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 地价不能形成。土地私有化,以及取消户口制度、把人变成自由民。这是两件重大且急迫的事情。如果土地是他的,他就可以永久移民。因为他的地即使不卖掉,也可以委托别人管理、出租。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举家进城居住、务工或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建新房弃旧房日多,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卖私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拆迁时如何确定受偿主体,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财产的买卖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没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私宅不得买卖,也没有规定农村私宅如何买卖。因为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大量农村私宅闲置,进而由于无人居住、无人修缮而倒塌。另外,土地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出售宅基地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组织所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侵害。而在农村,以出卖房屋为名出售农村宅基地非法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农民的房屋财产缺乏保护,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私有化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可以在改革中逐步实现,在此基础上在建立成熟完善的物权法体系和民法典。正是 向来枉费推移力 ,此日中流自在行。 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 当然与私有化应该同时进行的是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另外可以取消、削弱或者淡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因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农民行使土地权利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是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 五 结语 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也最能够体现本国特色。物权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国对本国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的范畴。况且,我国是资源相对短缺的人口大国,长期以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向重视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不能不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更多的强调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而不是从现成的概念出发,所以要研究中国的物权,必先研究中国的土地权利;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权法,必先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权利制度。[7]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物权法、民法典不能急于求成,现实的做法可以考虑先建立完善的土地法律制度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停滞不前。而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中要注意立足现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有利于民生和国计。 [1] 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6页 [2] 王利明,《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3页 [3] 王卫国,前书,第3页 [4] 王卫国,前书,第2页 [5] 江平, 《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第96-97页 [6] 刘育成, 《 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集 》 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印制, 2000,第38页仅供参考
坚持耕地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观 集约节约用地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耕地是农民的饭碗和命根子,必须切实加强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和谐四十五团的客观要求。 耕地保护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性。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主体的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应承担重要职责。四十五团团党委一直将耕地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机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扎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 科学的土地开发是贡献,有效的土地保护也是贡献;科学的开发是政绩,有效的保护也是政绩。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保护资源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承担保护的责任也十分光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又要从四十五团发展前途的实际出发,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千方百计的满足四十五团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转变。在制定政策时,要整合资源,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各类资金的投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成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我们始终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十五团国土资源分局,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资源是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目的,脱离了发展空谈保护资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团土地利用的新路子。第二,重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地型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益,使得单位面积土地创造出更多的产值和利税,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问责制,做到违法即问责,真正把问责制落到实处。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执法检查。第四,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路,也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更是把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提到了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代价。目前,我团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需求的重要时期,实现富民强团的战略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作保障,而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硬约束,资源开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加快适应国土资源形势的变化,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即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开发资源与支持团场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不越“红线”,又要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正确处理短期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合理保护好、管理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持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彻底解决在连队农民建房中的遗留问题,严禁在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障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土地市场收入全面进入财政国库;实现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强化宏观调控转变,更加注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注重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转变,更加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注重审批向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建服务平台转变,更注重加强基础工作。从注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管理工作的内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分给我,谢谢)
286 浏览 3 回答
105 浏览 2 回答
294 浏览 3 回答
302 浏览 3 回答
137 浏览 4 回答
138 浏览 6 回答
201 浏览 2 回答
319 浏览 2 回答
303 浏览 7 回答
268 浏览 4 回答
125 浏览 4 回答
238 浏览 5 回答
165 浏览 7 回答
337 浏览 6 回答
219 浏览 4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