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本质与共同富裕 摘要:邓小平曾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我国现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却存在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医疗政策的不公平、教育的不公平等依旧在将人分成等级。如何看社会主义本质?如何看共同富裕? 关键词:社会主义本质,共同富裕,发展平衡,科学发展观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国外做法也不能发展社会主义。邓小平突出强调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强调社会主义的最只能给目标是共同富裕,揭示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我们来看两个例子:浙江省杭州湾跨海大桥,长达36公里,总投资约118亿元,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云南省泸水县六库镇,当地村民只能通过滑索掠过怒江江面去对岸,在江上架一座桥仅需四五十万元,但对于贫困地区来讲十分不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产生了经济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表现为:人民贫富差距拉大,教育发展不平衡等。而在上世纪伟大的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思想,当今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明显地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是不是我国现在的发展正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呢?是不是共同富裕思想并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呢?在中国发展不平和主要有以下原因:1、自然原因。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自然条件迥异,决定了不同地区发展存在“先天性”差异。比如,东部地区以平原为主,气候宜人,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占据先天发展优势;西部地区多为山地丘陵和戈壁沙漠,气候干燥,生态恶化,交通闭塞,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及贸易往来受到限制,经济社会发展不利因素多。2、历史原因。数千年来我国就一直存在发展差距,国家的经济重心处在不断变迁中。中原地区很长时间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唐代以后特别是北宋以后,经济中心逐步向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转移。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70%以上的工业和交通运输设施主要集中在占全国面积不到12%的东部沿海地带。虽然国家在“一五”计划、“三线”建设时期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和扶持,但总体不平衡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改革开放以来,纵向比较,各个地区都有很大发展;横向比较,地区差距在拉大。3、政策原因。我国发展不平衡的一些问题,也与一定时期内实施的具体政策有关。比如,改革开放后,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实施了非均衡发展战略,采取积极促进东部沿海率先发展、率先开放的政策,在投资、财税和金融等方面对东部地区进行倾斜。这些政策给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带动了整个国家的发展,但客观上也拉大了东部与中西部发展的差距。4、体制原因。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有体制的因素。比如,计划经济时代不尽合理的价格体制对城乡、区域差距扩大有明显影响,国家为积累工业化所需资金,长期维持了能源原材料产品和农产品的低价格,使中西部和农村发展受到抑制。又比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观念、资金和管理等的差异,市场竞争会造成不同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从而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也会扩大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不同主体间的差距。在新的形势下,深刻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丰富内涵,对于正确理解邓小平理论、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找出发展差距拉大的原因,把贫富差距放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时刻不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思考一下发展差距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共同富裕思想的形成 共同富裕思想的产生和其他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一样,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探索历程。十年内乱后,邓小平对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进行认真的反思,深刻地揭示出了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一、立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邓小平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为此,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全体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78—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元增加到1717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元增加到5153元,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并正向更高水平的小康迈进。实践证明,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二、配上敢于承认差别,在发展上鼓励先富。80年代,我国建设有了许多实践以后,邓小平明确地说:“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起来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现代管理学中有个“木桶原理”,讲的是木桶容量取决于最短的木板,而不是取决于最长的木板。它启示我们,一个国家的整体发展状况,不仅要看较高发展水平的部分,而且要看较低发展水平的部分。如果不注重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的相互协调,就会制约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一般来说,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螺旋式前进的过程,平衡是相对的,而不平衡是绝对的。经济社会系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有利于保持竞争的压力与活力,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但不平衡问题如果长期持续,也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危害。能否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挑战。发展不平衡,说到底就是发展不科学的表现;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根本要靠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现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它深入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既切中了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要害,又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是破解发展不平衡的根本思想武器。只有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才能逐步推进城乡、区域的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大体现,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在我国这样的特殊国情条件下,只有通过先富带后富,才能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因此,不能因为目前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就否认共同富裕的目标而怀疑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但也不能任由不平衡现象进一步发展,否则最终也会偏离共同富裕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十七大; 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本质; 本质属性论文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而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的重大理论贡献。在存在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的社会,由于存在阶级对立的对抗性矛盾,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和谐问题,社会和谐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这些社会的本质属性,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标志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实现了又一次新飞跃,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阐明“社会和谐”,揭示了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社会制度属性。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的重大理论贡献。一、 “和谐社会理论”提升了对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认识社会主义应该是和谐的社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提出,表明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其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与历史上各种所谓的“和谐社会”有本质的不同。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儒家的“大同思想”到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恩格斯,到中国共产党,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都曾有人用各自的语言对这样一种理想社会作出各种各样的描述。但是,这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在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在人类历史上,由于阶级及私有制的存在,必然导致社会的分裂、对立、矛盾和冲突,导致剥削、压迫、导致不公正、不平等,导致社会不和谐,所以,尽管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人们都向往和谐社会,也出现过某些所谓的“太平盛世”;但由于存在阶级对立的对抗性矛盾,这一理想的社会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这些存在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和谐问题,社会和谐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这些社会的本质属性,即便是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如果将社会和谐当作不同社会的共有属性或人类社会的一般性质来理解,它就不能被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具有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在中国,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区别于旧中国的本质属性,在当代世界,社会和谐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指明了通向和谐社会的现实可行的道路,并对其基本特征作了合乎逻辑的科学描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自然历史过程,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将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消除阶级、城乡、脑体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为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描绘的这一理想社会,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的奋斗和努力。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把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起来,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判断。这一重大判断是对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深刻提示,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实现了又一次新的飞跃。为什么说,这一重大判断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呢?“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内容丰富,但其中“生产力”问题和“共同富裕”问题是“本质论”所讲的两大主要问题。但是,在党的十六大以前的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进程中,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理解,却在“本质论”所讲的两大主要问题上出现了偏差。其一,在“生产力”问题上,我们忽视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人的因素,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形成了以经济增长,特别是以GDP增长为目标的发展观。“生产力”是一个具有十分丰富内涵的概念,它不止强调了人对自然界的改造,更把人的发展、人与人关系的协调放到了重要的位置。只有深刻理解人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才能够保证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性;而忽视生产力中各个因素的整体协调发展,将导致不利于社会进步的后果。例如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的破坏,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浪费等,都与生产力片面的不合理的发展有关,这种以破坏生态平衡、污染自然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所获得的生产力,不是先进生产力,只能是落后生产力的表现。生产力作为人们解决社会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体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但是当社会的主要矛盾不再是人与自然的矛盾,而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时,这时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不应仅仅是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而更应当强调是以人为目的、以人为中心,做到“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其二,在“共同富裕”问题上,我们片面强调社会整体富裕,忽视了社会内部的结构性贫困,导致了城乡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地区差异日益拉大等诸多社会问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人民的全体富裕,“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2]这就需要正确认识什么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过去我们更多强调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而忽视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根本利益”并不等同于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我们不能因为强调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而对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当前生活状况漠视不管、麻木不仁;更不能以放弃、损害群众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来取得所谓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因为,当人民群众的眼前的、局部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受到损害的人数越来越多时,不仅改革会失去动力,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也实现不了,而且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也不能得到保持,我们党就有失去人民的危险。社会主义事业要始终代表全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认真考虑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认认真真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当前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走和谐发展的道路,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解决由两极分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解的偏差,阻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新的深刻变化,全面分析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解决当前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而所有这些思想和任务的实践结果都不约而同地向着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总的方向迈进,都因为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而不断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这就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逐步深入、逐渐清晰、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二、 “和谐社会理论”丰富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具体内容唯物辩证法指出,本质与本质属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根本性质,“属性”是一事物和它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事物的联系多种多样,事物的“属性”也就多种多样。而“本质属性”,是事物的本质在一定关系中的表现,既反映事物的根本性质,又反映基本特征,从这两个方面区别于其他事物。换句话说,本质属性是本质的表现。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呢?就是社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都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的本质,我们已经很清楚了,按照邓小平同志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去做,其表现出来的社会和谐这种社会状态,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本质论”使我们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和谐社会理论”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状态,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从而丰富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具体内容。参考: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主义论文篇1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 摘 要: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的统称,这一称呼来源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有三个显著的特征: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盲目推崇理性并且坚持唯心史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直至19世纪早期达到顶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具有主体性的缺失以及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的局限性,但它在批判性以及预见性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关键词: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共产党宣言》 一.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尚未成熟时期的一种社会主义学说。其“空想”之名,则来自于最早的社会主义思想文献――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Utopian socialism,即乌托邦社会主义,通常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这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于1516年所写的《乌托邦》一书中。“乌托邦(Utopia)”一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乌有之乡”,即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地方。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在16世纪反封建的资产阶级运动中,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这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每一个大的资产阶级运动中,都爆发过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①”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托马斯?闵采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等,正是在这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的背景下,产生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相关学说和思想,“伴随着一个还没有成熟的阶级的这些革命暴动,产生了相应的理论表现②”。 根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阐述,空想社会主义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③”,他们想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想要解放全人类而且,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是这场革命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统治阶级,希望通过和平的途径、通过试验去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推崇理性。和启蒙学者一样,空想家们同样希望建立一个理性的永恒正义的王国。和启蒙学者不同的是,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主张消灭阶级特权,而不是阶级本身;而空想家们的理性王国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产别。和启蒙学者相比,这无疑是一个大的进步,然而,空想家们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超越阶级的、永恒的国家,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第三,坚持唯心史观。空想家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④”,他们把社会主义当作纯粹主观的偶然的产物,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⑤”。 二.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16、17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有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处于早期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是空想家们出于现实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各种弊病和罪恶,而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一个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的理想社会。 如莫尔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二)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空想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主要代表有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有关著作。 (三)19世纪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其主要特点是:批判矛头直接对准资本主义制度;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等观点,并用这种观点去分析历史和现状,从而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在设计未来社会蓝图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苦修的禁欲主义,使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著名的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只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与积极性 (一)局限性 根据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的有关内容,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缺陷。 第一,主体性的缺失。三大空想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_运动。”而是寄希望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在空想家们的身上,他们个人的发明活动代替了社会的活动,企图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放全人类。“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然而未来的社会实际上是现实运动的结果。 (二)积极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批判性。“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它们批判资产阶级,抨击现存社会的种种弊端,为启发工人阶级的觉悟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 第二,预见性。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的一些预见性的设想,“例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和谐社会”等。在当时,阶级对立还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空想家们已经能对未来社会提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阶级对立的思想,这是极为难得的。(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7. [2]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567. [3] 托马斯?莫尔,戴镏龄.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47. [4] 摩莱里,黄建华、姜亚洲.自然法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0~55. [5] 宫玉宽.《反杜林论》哲学编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1~44. 注解: ①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②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③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④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⑤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社会主义论文篇2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摘 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自己的特点,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三权分立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在发源于西欧和北美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道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面对当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民主制度的种种质疑,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所具有的优越性有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民主的内涵 从词源上讲,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源于古希腊文,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两个词汇组成,意为“人民的统治”,即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最终的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依赖于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 民主概念产生于欧洲,其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是欧洲 文化 ,在部分人欧洲人移民北美大陆后,民主也发展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元素。因此,“民主”作为欧美国家及其地区共同体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有区域性意义的政治哲学理念,并不存在于其他文化的本来形态中。 而今天,民主之所以被其他文化接受和使用,是因为民主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自由、至善、多数统治等对于世界文明和发展的价值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而对于民主本质的认可并不等于对于西方实现民主本质的具体形式的认可,而混淆民主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往往是导致一些国家民主进程曲折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制度的选择 制度是民主精神、理念和原则的载体,也可以说是民主精神、理念、原则得以实现的工具。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舍不同,完全有可能(也应该)选择更适合当前国情需要的实现形式。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这一国情首先包括国家规模、自然资源条件、人口规模等自然因素,这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源于其上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长期的影响。西方国家在其历史传统影响下以及长期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议会制、选举制和政党制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就我国而言,我国在国家性质上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我们国家领土广大,历史源远流长,民族众多,具有同西方国家差别巨大的现实条件,因此,在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立上,尽管西方国家比我们 经验 丰富,但我们也不能够盲目学习,更不能轻松地“克隆”,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实际。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察,当前我们所建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实现民主本质的、具有自身优越性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笔者认为除了符合该国国情以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本质上讲民主就是要保证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能否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策就成为判断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其次,民主制度下代议机关决策的执行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这决定着民主制度带来的效果是实质的还是形式的。再次,在民主制度之下社会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有序、稳定的状态也是考察该民主制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上述几方面考察,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代表利益的全面性 西方国家对于民主的理解,普选制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议机关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证代表利益的全面性。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不论选举制度是采用多数代表制还是比例代表制,一部分群体的利益都很容易会被选举规则过滤掉,比如女性代表;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代表部分精英群体的利益。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民主管理必须要采取区别于西方普选制的途径。我国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满足了既符合国情又保证代表利益全面性的双重目标。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区域及人员构成比例分配名额,分别由间接、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使不同背景、不同利益取向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国家事务的决策当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二)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 现代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代议,对代议机关的监督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之间通常采取相互监督的方式,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构司法权三项权力往往分立或存在部分联系使得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产生权力的相互制约,三者之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力监督机构,这一制度存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在实际运行中权力监督的效率不高并容易造成权力的牵制和推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权形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分权,在我们国家的机构构成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背后的最高权力来源,各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机构的同时也在受每一位参会代表监督,每一个权力主体都具体、明确并可进行权力问责,相对于西方存在权力争夺的机构相互监督和个人监督方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的保证了对国家管理权力的监督的有效性。 (三)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十三亿人当家作主,体现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从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使得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得到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也使得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阶段。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政局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智慧和能量,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 (四)保证了执政效率 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只强调民主而缺乏必要的集中,议会内部、议会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互相牵制、推诿、挟制的现象,即使是正常的议会立法程序也由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矛盾、争论而变得冗长,很多好的议案在复杂的议会争论中不了了之。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结合了民主与效率要求,无论在决议的形成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贯彻其中,有议有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既可以保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智,反映民情,汇集民意,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和权利;又可以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统筹各种需要,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保证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有效方式。” 总结 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并在实践中较大程度的实现了民主的精神、理念和原则。不可否认,我国在民主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然而,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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