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习期间可分段获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少数知识技能型专业(工种)可直接获得技师证书,享受本科工程师待遇,高级技工享受大学专科学历待遇。
技工院校坚持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本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技工毕业在层次上相当于高中,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按照有关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工(三级)、中级技工(四级),可分别对应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3年以上,允许其在所在地入户。具体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
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人员求职、任职、创业、晋升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出国从业人员可申请换发相应的中英文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