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制度:
(一)初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 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好政治导向关, 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 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三校制度:
稿件信息均须由专职校对人员负责校对,且不低于三个校次,并对校对质量负责。对于重要信息稿件加入“一诵读”环节,即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进行全文书面诵读。“三校”或诵读确认无误后,推送上级新媒体平台或在本单位新媒体发布。
审核标准
1.采用稿件。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我县县情或工作实际,文字流畅,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主题鲜明、思想深刻,信息稿件真实性、时效性强,信息材料针对性强,无语言文字错误。
2.待用稿件。信息稿件流畅自然,表达意思准确、完整;结构合理、文字紧凑,文章要素齐全;语言文字错误较少。
3.建议修改稿件。文字单薄,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信息要素齐全,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但表述陈旧单一,千篇一律;语言文字错误较多。
4.弃用稿件。信息稿件内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有民族、地域或个人歧视;与县情或本单位、本地实情或事实不符;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信息稿件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
简短,内容言之无物,不知所云,便告以结尾;缺乏主题,散漫不堪,或过于繁琐拖沓,或颓废阴暗;内容错漏百出,无新闻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