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工论文没有篇数的要求。
高级工程师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中级工程师没有篇数的要求,但有以下论文要求: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字数不少于3000字。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职称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
2、纺织、轻工、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