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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师二级论文题目参考
1、IT零售业人才流失对策研究
2、IT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建设实践研究
3、IT企业如何进行有效的薪酬制度设计
4、IT企业如何应对员工流失
5、IT业软件开发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6、标杆管理在电力系统中的研究和运用
7、布料加工业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8、产业结构变动与宏观人力资源开发
9、成才素质研究系统
10、成长期企业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1、成长型软件企业人才流失问题与对策研究
12、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途径分析
13、创新经济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14、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思路
15、创新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
16、从“委托---代理”关系看现代公司激励
17、从成功企业看新经济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
18、大学 毕业 生应聘中的误区及改进 方法 探讨
19、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问题探讨
20、弹性就业与灵活就业问题的研究
21、电器零售连锁企业培训问题与对策研究
22、对H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思考
23、对企业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的思考
24、对失业者再就业激励机制的探索
25、对我国实行经理股权激励的理性思考
26、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促进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
27、防止 广告 公司人才流失的对策研究
28、房产中介企业新员工培训机制探讨
29、房地产行业人才流失及对策研究
30、福建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策略研究
31、福建软件企业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32、福建省民营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3、福建省烟草商业公司基层人才留用对策分析
34、福建中小型生产企业绩效管理应用研究
35、福州房地产企业员工招聘选拔方式的探讨
36、福州服务业培训后人才流失问题研究
37、福州软件企业中高级专业人才招聘策略研究
38、福州市物业管理企业关于人才有效招聘的对策研究
39、福州长和公司薪酬管理现状分析
40、岗位管理技术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应用
41、高科技产业人才流失率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42、高科技企业的薪酬战略设计
43、高科技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研究
44、高科技中小企业员工培训问题研究
45、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46、工程咨询行业人才派遣模式探讨
47、工资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
48、工资决定因素与企业劳动工资改革分析
49、工作分析在公交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50、工作绩效评估中的信度问题研究
电大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1、老挝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研究
2、国家级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行政管理与民主参与问题的相关分析
4、现代行政管理本科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分析——以广州市为例
5、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精细化的思路与对策
6、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
7、行政 文化 建设与行政管理现代化研究
8、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9、论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
10、我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及其改革——兼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性质
11、论我国地方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优化
12、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及创新路径
13、打造新型政府,积极适应行政管理新模式——基于“移动互联网+政务”模式的探析
14、 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15、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16、 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研究
17、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协同治理机制研究
18、我国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学科与职业关系研究
19、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模糊评判——以高等院校为例
20、 地方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研究
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
22、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23、 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研究
24、 当前我国监狱行政管理体制运行困境及改革研究
25、企业行政管理现状和创新举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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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论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28、植物新品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9、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研究
30、互联网环境下行政管理的挑战、机遇和发展策略
31、政府职能转变下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考
32、治理理论视域下中国港口行政管理体制研究
33、行政管理体制垂直模式与属地模式效能比较——以 安全生产 监督为例
34、基于行政管理的规划许可分类
35、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6、 旅游城市行政管理体制优化对策研究
37、浅析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现状
38、中国港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回溯性研究
39、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40、对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
41、 大部制下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42、浅论中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商事登记制度中的职能定位研究
44、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研究
45、中国古代国家治理观念的汉代“黄老”展观——《淮南子》行政管理思想论纲
46、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中的价值及作用研究
47、浅析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
48、构建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49、 对失信企业应采取哪些协同监管 措施
50、企业行政管理的现存问题及改革建议
教育 教学管理论文题目
1、教育质量监控若干问题研究
2、教育质量新视野
3、中小学班级管理若干问题研究
4、中小学生学习负担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5、学习方式转变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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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作学习实践研究
8、探究学习实践研究
9、有意义学习实践研究
10、创新学习实践研究
11、教学的生活性
12、教学的发展性
13、教学的生命性
14、教师在新课程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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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优秀教师的标准研究
19、好学生的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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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论教育市场化
22、论教育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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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我国义务教育投资问题、原因与对策
25、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分析
26、论知识经济背景下教育的应对
27、WTO与教育改革
28、论述教育投资评价
29、教师职业流动的经济学分析
30、大学生收费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31、班级规模与学生成就
32、论义务教育效益发展战略
33、中美教育观比较
34、论教师专业化的国际趋势
35、国际终身教育的理念与政策分析
36、西方校本管理的特色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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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国外素质教育面面观
39、当前教师职业压力问题与对策
40、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41、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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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教育乱收费的原因与对策
44、家长择校热透视
45、知识经济与教育改革
46、教育产业化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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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论教师劳动的价值
49、论教师职业的地位
50、民办学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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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会计已经越来越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核算工作,而是可以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如为所在单位投融资决策提供服务等。对于监狱系统而言,同样可以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以更好地服务监狱系统的良性运行。
一、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对监狱系统意义重大
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即财会部门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利用财会领域的专业知识,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对外部财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形成各项报告,以为监狱系统的各项决策提供服务,为决策的执行提供支撑。
1、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缓解监狱经费紧张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前监狱系统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监狱的资金基本由财政负担,但财政资金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管理已经非常严密,且一般情况下财政资金更多的是满足基本需求,这就使得难以出现资金富余的情况。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一方面,在申报预算时更加科学的对经费需求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一些非经常性开支进行说明,对于争取合适数量的预算支出,避免出现经费“入不敷出”的情形意义重大。
2、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
虽然国家出台了《监狱会计制度》、《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财行[2003]11号)等相关制度,但监狱体系相关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报废等相关的规定并不详尽,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维修等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可以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决策科学性。
3、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提高监狱系统会计信息质量
当前,监狱系统实行收付实现制,在这一模式下,存在有关罪犯的会计信息如罪犯伙食费、被服物质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狱管理的其他信息如监狱与监狱劳动补偿费也存在披露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利用财务管理软件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并科学的进行核算,可以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会计服务职能在监狱系统中的运用
总体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预算、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等方面。
1、依托财务预算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预算过程中,首先,会计人员通过全面的分析监狱系统未来一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明确其资金需求,可以为申请财政预算资金,推进预算管理提供了基础。实际上,监狱系统内部财务预算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先由系统内部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书,这一过程中会计人员可以积极介入,发挥专业指导功能,使部门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在部门预算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单位总体预算,对部门预算进行修正调节,从而使总预算控制在一定的目标范围内。在预算编制完成后,会计人员需要将预算下达到各部门,并指导、帮助其进行预算控制,使预算落到实处,可以说整个过程都体现了会计的服务职能。其次,会计人员通过对往年收支情况特别是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财务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会计专业的角度提出改进策略,或者向分管领导提出推动预算执行的针对性的建议,这无疑对于更为科学的进行预算管理意义重大。
2、依托统计分析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会计可以为决策提供财务服务,如监狱系统进行一些非政府采购类固定资产投资时,一方面,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的分析探讨这种投资的可行性,特别是经济上的可行性,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不科学甚至不必要的投资行为。此外,随着罪犯数量规模的增大,以及监狱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监狱系统需要不断地更新各种用具,甚至引进一些新的用具,这类投资都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而会计人员则可以在决策过程中发挥服务职能。另一方面,通过分析资金流动情况,可以帮助监狱系统制定最佳资金支付方案,降低投资成本。监狱系统的各种投资行为同样存在如何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问题,这一过程中也可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对于监狱企业,会计服务决策的职能更为充分,因为监狱企业内部涉及罪犯的各项生产行为,涉及产品的库存与销售,还涉及到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等等,而会计人员通过成本-收益分析等可以为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3、依托评价考核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会计人员通过将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来分析监狱系统成本结构并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可以为推动成本节约提供基础。在实际运用中,会计可以利用财务软件,可以方便地将各部门、全系统可变成本进行汇总,并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查找两者之间的差异,分析成本增加或者减小的原因,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参考。对于固定资产,同样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成本进行分析,发现成本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在评价考核过程中,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设计各种预警指标,可以对监狱系统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从而确保财务安全。另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对设计一个包括财务指标等指标在内的考核指标体系来对整个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成为对监狱系统内部各部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会计服务职能发挥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共有监狱681所,在职监狱人民警察30万名,押犯164万人,监狱系统规模庞大,其生产所带来的收入数额巨大,同时,国家财政对监狱系统的拨款数额也不断扩大,2011年全财政拨款总额比监狱体制改革前的2002年增长240%左右,这为发挥会计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从实际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还面临诸多的挑战。
1、制度法规不完善
首先,监狱系统财务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监狱系统财会制度由于多年未予以修订,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划分,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等,现行制度中都未予以明确,还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使得财会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能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也给会计职能的发挥带来了挑战。如由于无法真实、准确地把握固定资产的现实情况而无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由于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而增加了工作量。其次,在财政拨款的制度模式下,部分地区实行了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拨款模式,这就使得监狱系统的财会人员更多的只能充当“报账员”等角色,而无需承担其他职能,这就难以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2、会计人才素质有待提升
首先,部分会计人才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虽然会计人才对于普通的会计核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制作等常规业务较为熟悉,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涉及到监狱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内容,部分会计对此相对陌生,难以将财务知识与监狱的发展融合起来,更缺乏对未来的预测、分析能力,从而难以在实践中发挥服务职能。其次,部分会计人才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信息化推行的时间相对较短,部分年龄较大的会计人员对这种“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弱,或者本身从思想上抗拒这种“新事物”,从而在实践中难以充分的加以应用,更不会主动的去挖掘信息化财务软件中所包含的会计信息,这就难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3、工作环境有待优化
首先,会计服务职能发挥的作用渠道与运行机制尚未形成,虽然监狱系统具有自身的收益,如由罪犯的生产而带来额外收益,但长期监狱系统的生产行为未完全与市场接轨,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竞争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就使得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市场”氛围,难以调动领导者、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其次,从工作机制来看,监狱系统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薪酬的发放、账务的核算与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狱体系其他部门的考核监督职能也更多的`限制在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方面,没有形成指导其进行成本控制、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从而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四、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的建议
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创新管理模式,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
1、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
首先,要转变观念。一方面,监狱系统领导层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把会计人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行动上更为支持会计人员的各项服务活动,如在重大会议中积极倡导支持会计人员工作,通过领导的重视来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会计人员本身要转变观念,要从传统的“核算员”角色中走出来,以管理型会计这一角色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其次,要优化发挥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环境。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服务职能发挥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各种软件设施如购买最新的财务软件、搭建监狱系统内部往来体系,为会计人员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一种重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展氛围,鼓励监狱系统全体职工积极支持这种服务工作,给会计人员以宽松的工作环境。
2、创新管理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
首先,要创新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的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与监狱系统领导者、各部门(监狱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如季度、半年度分析调度会等,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经济活动的体制机制,如鼓励会计人员越级与监狱领导层进行沟通等,在重大事项中指定专门的会计人员参与、跟踪资金流动,为监狱系统提供会计服务。其次,要创新会计人员服务活动本身的管理模式,要规范会计服务的日常管理,如季度、半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并指定专门的领导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化解跨部门沟通协调中的问题和矛盾,以此推动会计服务工作的开展。
3、完善配套制度激励会计人员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首先,要建立会计服务责任制度,通过对日常会计服务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岗位,使会计服务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监狱系统要强化对财务部门的工作分析,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进行任务分解。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服务质量考核制度,通过对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服务效果等评价指标的考核,评价各岗位、会计人员完成服务工作的质量。再次,要建立激励性的评价结果运用制度,对于服务结果带来了良好经济效益,如促进重大成本节约的,要积极予以鼓励,从而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4、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服务能力
首先,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的培训,以提高其服务意识。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的优势,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带动会计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其次,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监狱系统要增加培训预算支出,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并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外派财务人员进修学习,以此提高其服务监狱系统的专业水平。再次,可以通过公务员招考等方式,积极引进各类会计专门人才,以此来提高整个会计人才队伍素质。
罪犯个别教育,作为监狱民警与罪犯沟通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的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一
《罪犯教育刍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监狱普遍实行罪犯计分、以分减刑的改造手段,对一部分限制减刑的罪犯失去意义,对限制减刑部分罪犯的教育改造,就成为监狱管理一个急需解决新问题。为深刻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的方针,落实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
教育是我们人类一种神圣的社会现象,因而教育也是罪犯教育改造的一部分。我国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我们也清楚地知道,监狱的是为了更好地去改造罪犯,使其在出狱后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监狱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监狱通过“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这样的方式来履行好刑罚的执行的功能,完成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本性的任务。
一、罪犯教育的概念
罪犯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的三大手段之一,在持续推进监狱全面建设战略、维护监狱长治久安,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罪犯教育指的是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实施的为转变罪犯其思想、行为恶习,通过教授其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当这种教育力充分显露的时候,一方面使罪犯受到感染和触动,进而在思想和灵魂深处产生斗争和选择,并对原有的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构成威胁和瓦解的态势,且这种态势将不断持续和蔓延,随着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改造的深入和强化,罪犯才能接受监狱人民警察积极的教育内容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体系。”
二、监狱罪犯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教育思想观念落后,重监管轻教育
由于重视监管,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都轻视教育,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罪犯改造要依据罪犯内在变化。罪犯教育必须强调内因,监管重视的是规范行为,是外在,这种表面化仅仅是使得服刑人员在行为上看上去守法了,而现实真正改造情况却并非如此,在现实的情况中,监狱包括监狱警察对罪犯在监狱中出现的新问题,如心理变态、心理障碍等问题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强调监狱监管稳定的重要性,而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去解决这些迫切存在的罪犯内在问题,面对这些实际性的问题,应该关注罪犯的教育,监管的稳定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罪犯存在的实际的内在问题。
(二)罪犯教育缺乏系统性
罪犯教育是一项庞杂而细致的工作,对于罪犯的教育我们需要将其改造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对于整个罪犯教育,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性的认识,只是从某些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来谈罪犯教育,这就缺乏系统性使得罪犯教育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只是单独地强调各环节重要性,反而适得其反。例如,现在普遍采用的监狱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这些改造罪犯的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这三种方式应当是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监狱往往是更加关注罪犯的劳动改造,为完成一定经济指标,把劳动指标看做是考核服刑人员最重要的指标,忽视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监狱应该是按照系统科学的理论,全面综合去安排监狱各项及各环节工作,使其不是脱节的,这是我们对于罪犯进行改造,最大限度去预防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
(三)罪犯教育缺乏全方位、个性化
监狱教育内容、方式缺乏全方位以及个性化,不同的罪犯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由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罪犯之间本身就存在差异性,无论是知识水平、家庭环境及自身学习能力等等各方面,所以采取不用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发挥罪犯自觉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目前实际情况,一般都是简单地将所有服刑人员集合在一起,宣讲统一而单调的内容,收效甚微。另一方面来说,对服刑人员的教育仅仅局限在监狱期间的教育改造,不注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以后的效果到底如何。从思想上认为服刑人员步入了社会,在我们看来罪犯就已经完全脱离了监狱,而实际上罪犯教育的实际效果是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出狱后的回访调查,在现实中缺乏这样的认识,认识罪犯出狱就与监狱不存在关系了,缺乏全面的跟踪调查的思想,所以整个罪犯教育的系统并不完善。
(四)罪犯教育缺乏信息化
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不能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每天的生活离开网络信息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然而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却是我们忽略的群体,罪犯的教育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网络信息化教育,罪犯出狱后就与现实社会脱节。尤其在边远不发达地区,监狱自身的信息化设备就缺乏,罪犯的信息化教育就更是难上加难。在现实情况中看,监狱想要建立监狱信息化的网站,现实的工作中缺乏计算机专业方面人员的管理,监狱网站内容陈旧未能及时地更新管理,所以收效甚微。另外一方面,监狱的服刑人员在文化程度上就有很大的差距,有些罪犯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网络,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罪犯的信息化监狱难度较大。
三、关于改善罪犯教育的相关建议
(一)确立正确罪犯教育改造的观念
对于罪犯的教育理念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从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报应主义只是片面强调对罪犯惩罚作用,忽略对罪犯的教育矫正。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现代刑罚学认为国家对罪犯不应只是惩罚,还应通过刑罚来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改造罪犯,使罪犯弃恶从善,真正地回归社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监狱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不明显。对于监狱和监狱警察来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从监狱而言,必须要确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为促进社会的长足稳定发展,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充分保障罪犯基本人权,树立人道主义的思想;从监狱警察来讲,作为引导者监狱警察必须要正确发挥其帮助和引导的作用,从罪犯教育改造出发,帮助罪犯真正回归社会,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改造的效果。 (二)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
监狱需要构建针对罪犯的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这需要整合狱内及社会资源,将罪犯的教育改造置于社会大发展的格局中,对于罪犯的改造挽救工作定位于真正回归社会的背景下。完善的罪犯教育包括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效果评价的体系,这才是监狱罪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首先,监狱及监狱警察需要了解和研究罪犯的犯罪具体情况,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对罪犯进行合理、科学的教育改造。根据不同类型的罪犯需要应用不用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犯罪在监狱内的不同时间段及出狱后也需转换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通过不同罪犯及不同时间段罪犯教育个性及共性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罪犯教育存在的基本规律。当然对于罪犯的教育改造,需要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在吸取西方有益经验基础之上,光光依靠监狱是不够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依据服刑人员的主观及客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定的帮教活动,建立一种监狱和社会有效结合的教育转化机制。
(三)实现罪犯教育社会化、个性化
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监狱与社会中的力量结合,依据新的形式及任务需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与采用多种方式,对罪犯的社会化教育采用社会化的教育方法和内容,使得罪犯能够最大限度去适应社会。监狱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监狱行刑的必然发展趋势,监狱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而在真正意义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所以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关注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目前监狱的罪犯教育社会化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得到各国的关注,罪犯教育社会化需要整合各种有用资源,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及法律教育都纳入到社会教育的大体系,使监狱教育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打破监狱教育工作封闭性,克服监狱教育资源不足,将监内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促进罪犯教育社会化,从另外一方面来讲,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狱的神秘感,让全社会关注和接纳监狱罪犯,使得罪犯教育社会化成为一项全社会、长期性的事业。“所说的罪犯教育个性化,就是在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和监狱法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罪犯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创设使罪犯有更多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空间的改造条件,再塑出既适应社会、监狱机关统一要求又具有独特个体素质的新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较低、文盲半文盲占比例较大,这部分人本身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有一定程度抗拒教育的主观倾向,所以监狱的责任在于使这部分罪犯在一定程度强制中接受教育。同时我们应该强调尊重个性,也要尊重罪犯个人权利,我国监狱罪犯教育不足在于自愿性规定较少,在实践中做法也不多,主要还是依靠强制性的灌输教育。罪犯教育的个性化需要监狱及监狱警察在全面透彻分析罪犯个别性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对于每个罪犯都应该制定一个适合其的教育改造方案,包括入监到出监的全过程,做到所谓的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四)利用监狱信息化建设促进罪犯教育创新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罪犯教育必须落实监狱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融入罪犯教育的工作中,采用一系列的信息化手段来促进监狱罪犯的改造工作。利用监狱管理改造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罪犯在监狱执行过程中,从日常考核、生活卫生及狱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信息化的全程管理和应用。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咨询、测试及视频会见等,不断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同时培养一批监狱警察,让其成为监狱信息化方面的人才,能够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将网络信息化运用到罪犯教育改造的实践中将罪犯的犯罪情况还有监狱内的改造情况通过监狱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警察,利用在狱内建立的每个罪犯的心理档案,使得监狱警察开展心理疏导及个别教育可以顺利进行。同时开展教育专题和贴近罪犯生活的活动,监狱信息化建设为切实因地、因时、因人施教原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同时利用监狱信息平台可以促进罪犯心理咨询矫治,然而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监狱及监狱民警以及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
总而言之,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改造罪犯的职能也在进一步得到深化,监狱机关要始终围绕 “改造”的治本功能,以一种求实的态度,对于罪犯教育这一项具体的工作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都要有所突破,同时着眼于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渐实现罪犯教育改造方式、过程及力量的社会化。只有这样才能推进监狱工作的长足发展,继而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周雨臣.新时期罪犯教育的本质与地位探析[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
[2] 贾洛川.论罪犯教育个性化[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二
《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摘要: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监狱 罪犯 教育 行刑 罪犯教育理念 罪犯教育目的
一、 理想:提高教育效能,使罪犯复归社会是监狱罪犯教育的应然选择
开放的中国 ,迎来了政治的文明,经济的繁荣,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开放也使我国传统的教育改造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教育效能呈下降趋势。纵观世界监狱行刑发展的历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教育矫治,不能缺少人道、民主的内涵,必须体现人道、民主的价值,如此,才能建构现代的监狱教育 。
(一)人道、民主是监狱罪犯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
在世界行刑目的的嬗变过程中,教育矫正在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受重视。行刑理念的发展受到刑罚制度的影响,人类行刑制度经历了生命刑、肉体刑到 自由刑的变化;相应的行刑理念经历了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在行刑史上,报应思想源于愚昧时代、智识未开的原始社会中“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复仇观念和行为准则。而后逐渐演变为宗教因果报应、道义报应和 法律 报应。法律报应盛行期间,西方资产阶级人道、民主、平等的启蒙思想对近代的监狱改良,给罪犯以人道待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报应主义片面强调对罪犯的惩罚作用,忽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犯罪行为、犯罪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l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许多国家的完成,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主义 哲学 的影响,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利、李斯特等认为国家不应只惩罚犯罪,还应该用刑罚来教育罪犯,教育是刑罚的本质。从此,矫正教育模式开始盛行,以教育和矫正罪犯,进罪犯改恶从善,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不仅适应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而且极大推动了刑行的人道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矫正制度的兴起,罪犯教育以人为本、人道、民主的理念也鲜明地反映在国际机构的相关文件上 1955年联合国《囚犯最低限度标准》第 66条第 1款规定:“应该照顾到犯人社会背景和犯罪经过、身心能力和习性 、个人脾气、刑期长短 、出狱后的展望,而按照每一个囚犯的个人需要,使用一切恰当办法,其中包括教育、 职业指导和训练、社会个案调查、就业指导、体能训练和道德性格的加强,在可能进行宗教照顾的国家也可包括这种照顾。”
(二)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 ,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指出:“刑罚的目的不是要使人受到折磨,也不是要使人已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存在,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人再使社会遭受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在当今国际社会,刑罚执行不再是惩治罪犯的一元目的,而是多元目的共存。在我国自西周的“明德慎罚”开始到西汉儒家学说一统天下后,“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法律思想,均体现了刑罚和教化的相结合。近代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清末法律大臣沈家本提倡监狱改良,主张监狱应以感化人为宗旨。当然由于时代和制度的制约,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效果仍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监狱 工作在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我们的监狱是学校”等理论指导下,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 l条明确提出“为了惩罚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 自己,成为新人”的监狱改造目的 在 1982年公安部颁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96条中进一步规定:“把犯人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 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再一次结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明确监狱教育的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具体表现为转化罪犯消极错误的观念和犯罪的恶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监狱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监狱教育个别化、社会化和技术化发展的趋势,监狱培养目标注重以罪犯为中心,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将成为必然要求。
二、现实:制约监狱罪犯教育质量的原因
监狱罪犯教育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的任务。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由于监狱生产和经营问题造成的无形压力,对罪犯犯罪思想、刑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尤其是罪犯教育立法、内容手段和教育者的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因而影响了罪犯教育效果。深入研究制约罪犯教育质量的深层原因,对于探索出我国罪犯教育走出困境的新途径十分必要。
(一)监狱罪犯教育受制于传统的行刑制度和理念
监狱罪犯的教育受制于刑罚制度和刑法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工作往往呈现出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如受惩罚与报应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惩代教现象突出,罪犯教育过程中重视“强制性”,轻视罪犯个体的主动性;受监禁制度影响教育带有很强的孤立、封闭的色彩,监狱同社会的交流较少;受劳动改造观念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劳动代替罪犯教育,以劳动评价罪犯改造效果,在白天 8小时的时间以劳动为主,罪犯教育大部分安排在夜间业余时间进行,劳动与教育难以有机结合。此外监狱职能的多元化、民警多重角色的冲突等都影响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
罪犯教育的内容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罪犯思想教育内容过于强调思想认识、理想信念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唯一性,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等一系列内容脱离罪犯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各监狱把上级的通知、指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动力,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活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针对性,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形式主义,收效甚微;文化教育教材滞后,内容、层次与罪犯年龄、文化程度不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过于关注监狱生产发展的需要,忽视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
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罪犯教育的三大基本手段。在 实践中,罪犯教育手段更多的是依靠 经验进行,集体教育课堂化,一锅煮、流于形式;个别教育浮于表面,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是针对罪犯个体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方面十分看重,甚至不顾罪犯个体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情况而妄加批评、训I责;社会教育不能经常化、规范化,教育活动单向进行,很少倾听罪犯的心声;罪犯教育过程中急功近利,不遵循循序渐进、因人施教等教育 规律 ,只求到课率、取证率,忽视罪犯教育的实效。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监狱教育队伍的建设是罪犯教育质量的保证,新中国几十年监狱改造历程中,监狱工作者在艰苦的 环境条件下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监狱工作者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代监狱教育追求人道、民主、效益的价值取向,实现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复归社会的目标。目前监狱教育者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者缺乏现代的罪犯教育理念,对罪犯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整天忙于保稳定 ,求效益,客观上已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更难以进行知识的更新。
(四)罪犯教育缺乏立法的支持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有关行刑方面的基本立法是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监狱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监狱法》条文过少,只有 78条,涉及教育改造的条文仅 13条,导致许多教育实践活动缺乏立法的支持。同时由于立法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需要,全国各省监狱 管理部门从各自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这些以实用为主的规章制度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各省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严重制约了罪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越:确立 现代 罪犯 教育 理念,建构监狱罪犯教育新体系
当前,我国监狱罪犯改造 工作正经历由传统、 经验模式到现代、 科学 模式的 历史 转型。刑罚执行、监狱理论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关注监狱罪犯改造的理念、教育目的,通过罪犯教育促进罪犯改恶从善,重新复归 社会,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的应然选择。
(一)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
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为罪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树立人道、民主、效益的理念,明确以罪犯教育为中心,尊重罪犯,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肯定罪犯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的 组织、引导和帮助作用。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达到罪犯教育过程双向良好互动。摒弃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广泛吸收 自然 、社会和 心理等科学研究成果,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科学罪犯教育理念,推进罪犯教育理论、制度、教育方法等的创新。
(二)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个别化和社会化
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是指在科学地罪犯教育的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的制度、工作模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犯罪原因,科学的认识罪犯,对罪犯进行合理的分层、分类。积极探索罪犯教育的基本 规律 ,发现罪犯教育本身的内部 联系和运行轨迹。查寻罪犯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存在的偏差。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 实践工作,整合罪犯教育手段,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监狱矫正的理念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的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罪犯教育评估体系,实现罪犯教育由传统、经验的格局 向现代 、科学的格局转变。
监狱教育工作社会化作为现代刑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就是克服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罪犯的 文化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大系统中,明确罪犯狱外学习制度,改变单一的教育者队伍结构,改变监狱呆板、单调的教育模式,改变单边输送、扮演道德权威和社会教育者的形象,大力宣传罪犯教育,让全社会关注监狱的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即要求教育者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罪犯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文化程度以及个性特点等采取个别教育。自罪犯人监开始与罪犯共同制定每一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方案,规划刑期,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目标。提高民警个别教育的能力,不断探讨个别教育的有效方法。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多元化
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狱教育者去执行和体现,现代监狱的罪犯教育任务对监狱教育者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其中的教育改造人员和罪犯心理矫治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促使罪犯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罪犯来自于社会,犯罪原因存在于社会,对罪犯实施教育离不开社会帮助,为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监狱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教师等,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对罪犯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对监狱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等,实现罪犯教育工作人员的多元化。
(四)完善罪犯教育的立法
完善行刑立法,统一的行刑法制是我国推进监狱罪犯教育的必要保障。要根据现代行刑 发展 的要求,国家尽快制定一部比现行《监狱法》范围更广、规格更高,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统一、配合的《刑事执行法》,完善刑事执行法的内容体系;加快监狱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步伐,拓展罪犯教育中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社会教育规定、罪犯狱外学习和工作的规定等内容,明确罪犯的文化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教育体系等,以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需要。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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