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校的规定不同,以南京大学为例,研究生第一年有奖学金。
各院系要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向研究生公布(各奖学金项目名额另发至院系),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推荐,院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评选结果需经本院系公示后再报研究生院。
由此可见,全体研究生都可以参选奖学金。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公开发表论文必须为作者进入到目前学习阶段内、并且是本参评学年的成果(原则上发表日期应为2017年10月-2018年9月期间),并且作者单位必须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2)不得使用同级别(校级)、或更高级别(国家级)奖学金评定中已经有效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所填写的公开发表论文必须能够提交刊物复印件(即用稿通知无效)。 获奖情况:只填写本参评学年,院级(含)以上级别学术类、学生活动、社会工作类奖励(已有效使用过的获奖情况不得再次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大学——关于2018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