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缺陷,才有了欲言又止的含蓄,才有了千变万化的自由,才有了包罗万象的内涵。人生也是这样。许多实现了无法实现的梦想,刻画出人生路上的山川海洋。热爱生命,包括热爱你的缺陷。缺陷也是一种美。 美是到处都有的,它包括外表美和内心美;有好的外表,并不代表有美的内心。风景美是美,人美是美,人心美也是美,但最重要的是,宽容,也是一种美。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误会或纠纷,它往往需要宽容。宽容、磨难、幸福是人生的必经之旅,所以,如果人们多一点宽容,多一点谅解,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如果有两个人,一个是小偷,另一个是被偷钱的人,而那个小偷是第一次偷东西,我们跟他讲做人的道理,或许他以后就不会再误入歧途,他也许还会感激你,因为你给了他第二种做人和生活的方式,我们不追求完美无缺,但我们应尽量做到完美无缺,我们能这样就已足够,我们学会了宽容别人,也不枉费到这世上走一遭,我们这样又何乐而不为呢? 多余的责备和打骂,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它只会加深一个人的仇恨,有时,宽容别人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宽容别人能够挽救一个人的思想;宽容别人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由此可见,宽容在人们自学成才中是多么重要。然而,宽容在现实生活中又是多么的缺少。 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我们现实中,往往有一些人为一些小事而大吵大闹,这又是何必呢? 我们不应该总想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而应该想想,我们有没有做到去宽容和体谅别人,我们不能事事先想到别人,但我们应该尽力,尽自己的能力去宽容别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宽容。 善待别人就等于善待自己,我们都需要宽容,因为宽容能点石成金,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哪个人的心是石头做的,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需要,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需要呢? 所以说,宽容是一种美,这种美是真实的,可靠的,不容怀疑的。
内在美 心灵美
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 美学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风行一时,当时一本美学著作一版常常能够销售到几万册,这在世界学术史上都是罕见的。后来市场经济时代到来,人们渐渐失去了对于纯学术的兴趣,更多人趋于务实。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多元的价值趋向和多元兴趣,是一个好的现象,另外一方面过于务实,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漠视美学也是偏颇的。到了新世纪,我们对于美学的研究,不但要继承前人的学理研究,而且要面对现实的问题,回答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 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 任何学术,不管多么艰深,都要落实到具体、纷繁复杂的现象。作为一门学科,美学当然不能只是停留在各种现象的浅层和表面,而必须上升到理论层次,但它同时也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具体、感性的现象。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确实不能庸俗化,它是研究学理性问题的,不是一门指导人们如何获取感官享受的庸俗化科学。但是,美学的学理研究也必须面对现实的时尚,必须能够指导具体的审美活动,指导人们的梳妆、打扮、抹口红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欣赏。美学的原理必须与审美现象相适应,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 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的关注是很重要的。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虽然不像艺术中那么专门,那么自觉,显得比较零散、随意和偶然,但却是原生态的,而且音乐、绘画、舞蹈等本身就起源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通俗的文学艺术与文化现象,也常常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精彩纷呈的审美现象,以其精妙绝伦的姿态,给最广大的民众带来审美的享受,诸如家居的装潢、环境的绿化、小礼品的包装等等,都在显露出艺术化、审美化的追求,这是任何精英文化所不能替代的。随着网络传媒的迅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获得了迅速的传播和交流,为日常生活的艺术化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学院派学者只把自己封闭在书斋里,只以文化经典从事审美研究,做概念的游戏,完全漠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是不能完整地把握审美现象的,其研究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对于审美问题的研究,必须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把审美活动和对它的研究推向崭新的领域和境界。 审美问题在我们青少年中显得特别受关注。一位女生听说我是搞美学研究的,就问我到底什么是美?我当时觉得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就随口说“delicious”,是“美味的”、“有滋味”的。其实我们古人就常常用味觉的快感来比拟和形容视觉和听觉的快感,我们今天还经常说某人“有味道”。所以中国古代的文学和艺术理论,常常用“滋味”或“味”来形容美的作品,以“滋味”或“味”作为文学艺术的评价标准。 人们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对温情的强烈渴望,展示自我的个性化的追求,看二人转的休闲娱乐方式,对一束温情脉脉的红玫瑰或康乃馨的期待等等,同样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与精英艺术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学院派的书斋研究并非格格不入,审美价值从来就不是精英艺术的专利。 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的装饰美容的师爷。 目前,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存在着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以单纯的感官快适取代美感,导致美学学科的不确定,以为是在颠覆传统的审美价值,面向未来,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美学原则。这其实是一个误解。美学的泛化,乃至失去自我,从而使经典美学被解构,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现象,而应该引起深刻的反思。泛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学研究的一种堕落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并没有颠覆美学研究中的思辨价值,也没有让数千年积淀下来的阅读会员限时特惠 7大会员特权立即尝鲜美学理论在一朝之间发生表达的困难。我们不可能在一朝一夕,蓦然回首,就发现既往的文化传统都如同过期的船票一样。我们也要有足够的理性去避免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所存在的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认清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庸俗化的不同。 2001年我在韩国期间,见有店面用“美学”两个繁体汉字,粗看以为是书店、学术讲座或美学研究所一类,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理发美容店。美容固然与美化和审美活动相关,但美学研究的对象如果仅仅停留在理发给人带来的形式美感是不够的。豪华轿车要让人从形式上获得愉快,豪宅别墅、美女也都让人心旷神怡。但是,如果将对轿车、别墅和美女的占有性的享受看成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那么,这种庸俗化的审美趣尚便是要不得的。 我们首先应该将审美的愉快与感官的享乐区别开来。审美的心灵在体验中通过情理统一净化情色、狭隘的功利和纯粹的技术,并使其内涵得到升华。庸俗化的审美倾向对于穷奢极欲的生理的满足,永远不能上升到审美享受的境界。那种将感官的快适等同于美感的做法,显然是违背美学常识的。物质享乐的欲求只有在与精神相关联时,才可能具有审美的价值。因此,审美活动永远不能停留在视听感官的层面上,视听的魅力最终要感动心灵,必须实现眼与心、耳与心的贯通。孤立地讲“眼睛的美学”、“耳朵的美学”,将视听感觉与心灵割裂开来的做法,无疑是不当的。 审美活动最早起源于修饰,修饰与爱美密切地关联着,但如果修饰的目的仅仅停留在视觉的生理快感效果上,显然还不是审美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享乐是多层次的,审美愉悦也是一种享乐。但审美愉悦是感官享乐和精神享乐的统一,而且只有实现了感官与精神愉悦的统一,感官的快适才可能是审美的愉悦。康德认为真和善是有自己独立地盘的,而美没有自己独立的地盘,实际上也就是说,审美的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任何对象都可以进入审美的领域,获得审美的正价值或负价值的评价。日常生活也不例外。不过,一旦进入到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就跳出了现实的领域,进入到理想的境界。它至少在想象中与寻常的生活相分离了。以舞厅为例,舞厅作为一个娱乐环境一旦进入审美领域,便可以在想象中超出日常生活环境,独立地构成一个理想的艺术化的境界。但是,如果将生活与审美融为一体的大众休闲视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最新理想去追求,那只能是一种审美乌托邦。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审美趣尚,乃是对既有美学原则和基本规律的运用,而不可能是一种颠覆传统美学原则的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 中国人过去常常把俏丽当作恶魔,强调它的负面影响。比如说某某女子是妖精、狐狸精,当然这狐狸精也不是随便叫的,都是要有几分姿色的,没有丑陋无比的女子被叫作狐狸精的。每个人都爱美,打扮得艳丽,当别人艳丽、魅力超过自己时,就把她说成是狐狸精。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里面有一个三仙姑,小芹她妈,是个中年妇女,爱打扮,赵树理说她“宫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中年就不能打扮?她也有爱美的权利啊!赵树理为什么要讽刺她?这就是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上的差异。当然,现在的情况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魏晋以飘逸为美(如貂蝉),唐人以肥硕为美(如杨贵妃),明代甚至以五短身材为美(如西门庆所宠爱的李瓶儿、孙雪娥等),这些和我们今天的趣味可能有所不同。总之,一个时代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审美现象,是体现着这个时代的审美活动规律的。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到底什么是美的问题是个很复杂的专业问题。我想简单提一下,美是通过健康的情调对对象作诗意体验的结果。诗意来自日常的生活中,怀抱着理想,把自己的情感移注到对象之中。在这当中对象和主观感受是互动的,比如为什么会出现“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因为人因钟爱,而在想象中淡化了情人的缺点,强化了优点,心心相印的互动更增添了魅力。 审美还取决于人们对对象的看“法”,审美地看待对象,和认识地看待对象是不同的。与认知相比,审美始终不脱离对象的感性形态,而认知则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认知的眼光里,朝阳和夕阳不过是地球自转的不同阶段与太阳的所处的不同空间关系;而在审美的眼光里,喷薄欲出的旭日令人振奋,而洒满晚霞的落日却显得色彩斑斓,令人陶醉。因此,自然山水的感性风貌所激发的感官快适,是审美感受的基础,它与认知的感官印象是迥然有别的。 只有具有特定心境的人,才能对特定对象有深切的体验。春风得意的人对西风劲吹,长空雁叫的景致是很难激发出相应的情感体验的;而身处逆境、备尝人间炎凉的人,对寒冽的冷风则自有一番感慨。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对秋风的感受,与高尔基《海燕》中所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同一个月亮,不同气质、不同心境的人,对它的感受大相径庭。有人感到它的清冷幽静,有人感到它的晶莹灿烂,有人则感到它的哀伤凄凉。对于比翼双飞的蝴蝶,热恋者见之会感到欢欣,失恋者则更加伤感。 审美活动具有非现实性的特征,主要是在心灵层面上的一种活动。尽管主体精神性的理想是在现实关系中生成的,但它不同于现实活动,是一种理想化、艺术化的活动,它超越了现实及其约束,走向心灵中理想与自由的境界。我们生活在喧嚣的世界里,受着现实生活的各种牵制和打击,为生计而奔波忙碌,过着一种异化的生活,难免会感到人生如梦,到头来一切却归于虚无。于是,人生便需要一个理想的境界安顿心灵。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古人所谓“秀色可餐”(陆机《日出东南隅行》有:“鲜肤一何润,秀色若可餐。”),乃是说美貌或自然景色作为主体的精神食粮对人心的陶冶和造就,如同物质食粮之于主体的感性生命一样。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竹子的魅力除了自然的绿以外,是拟人化的,它虚心、有节,文化把它变成了精神性的对象。很多人喜欢听音乐,正是音乐之中有那种激励人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的东西。 总之,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只有一个本质,不同层次、不同境界的审美现象共同体现了这个本质。审美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只在层次上有别于精英文化,而在审美的质的规定性上,雅、俗之间是一致的,否则就无法统一在美的旗帜下了。高雅艺术和通俗文化之间,只有量的区别。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境界与非审美境界之间,则是截然不同的感受角度,甚至有着质的区别。 纯感官的世俗享乐,包括视听之乐,以及味觉甚至嗅觉的快感,必须具有精神性或社会性的价值,方可能成其为审美的快感。美女明星的脸蛋和煽情的表演,如果只具有情色的特征,与审美的本质是毫不相关的。因此,时下有人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只是理解为生理快感和声色之乐的层面,这就犯了根本性的错误。日常生活的对象在生理快感的层面上与审美有相通的地方,但并非是真正的审美。后现代中的颓废思想把人生看成是一种享受消费的游戏,以对抗日益异化的现实世界,宣扬奢侈挥霍,情色泛滥,但这与审美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Aesthetic(美学)在词源上是指对感性经验的研究,本是侧重于感官的体验和享乐,但它们与伊壁鸠鲁式的及时行乐思想,与单纯的感官快适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在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和传统中,审美活动更是基于感性而不滞于感性的生命体验,是一种出神入化的对道的体验。因此,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奢华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简单地等同,奢华的物质环境有利于创造视听享受的氛围,成为审美享受的基础,但它不是直接的审美活动自身。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装饰美容的师爷。陶醉于日常的物质生活本身,是美学家作为一个都市人角色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审美的趣味,是美学家作为一个审美欣赏者角色的权利,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作出冷静的思考并且进行积极的引导,才是美学家们应尽的义务。 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 前些年,苏州电视台因为苏州外语学校的一个学生获得法国精英模特大赛中国赛区的冠军而来采访我,要我谈谈看法。因为有不少人认为这西方人所评价的美女根本不符合我们时下的标准,当然也不符合西方的那种性感的标准的。从画面上看起来,她好像皮肤黑黑的、小眼睛、小嘴巴、塌鼻梁。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眼中和想象中的东方美女。 类似的情形还有来自江西的一位超模。西方人大都是双眼皮、高鼻梁、立体感很强,看惯了习以为常。而中国人则相对平面,有些单眼皮,物以稀为贵,当然就觉得美了。中西审美趣味的差异是很明显的。再比如说,我们现在很多女孩子追求骨感型的瘦的效果。其实瘦在我们民族文化里也是有传统的,它有闲愁、优雅、高超,是一种病态的美,是少妇的情调,由此引申到对自然的文化评价,什么“红肥绿瘦”啦!水灵灵的女孩要把那具有青春活力的水分给挤了,为什么呢?自身瘦便瘦了,瘦得过了头就生病了。 又例如对青蛙的评价,根据俄国近代学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说法,俄罗斯觉得青蛙的形状“使人不愉快”,何况这种动物身上还覆盖着冰冷的黏液。而中国人长期以来都认为它姿态优美,动作敏捷,更有那清脆的叫声,从中可以联想到丰收之景。历史上就有很多名句传颂:“蛙声十里出山泉”(查慎行《次实君溪边步月韵》)、“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辛弃疾《西江月》)。我们不能说美只是对象的自然属性,因此中国人和俄罗斯人必有一者是错的。从客观上说,青蛙的确能使中国人获得精神享受,又的确使俄罗斯人讨厌、反感。类似的还有对狐狸等动物的审美评价,中西方也是迥然不同的。 从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了美的民族性特点。同一个现象,由于不同民族的审美角度和审美尺度的不同,因而对对象的美丑评价也就不同。蒲松龄曾在《聊斋志异》里虚构了一个罗刹国,我们认为美的,他们却视为丑的。他们见到中国的美男子马骥的形象时,认为他极丑陋,吓得到处逃跑。而罗刹国的美男子,却双耳生在背后,鼻子三只孔,睫毛覆眼似帘等,马骥觉得非常丑陋。这种美丑颠倒的审美趣味虽然是虚构的,但在现实中却一定程度地客观存在着。例如,白种人和黄种人以肤白为美,而非洲摩尔族人则对白皮肤不寒而栗,西海岸的黑人还认为皮肤越黑越美。塔希提人把鼻子的隆起视为丑的,所以一定要把颜面压平。这些审美趣味中所体现出的民族和文化差异,是我们应该尊重的。 不过,从社会发展的潮流来说,进步的审美观念总是在取代过去错误的审美观念。在本民族的范围内,乃至世界范围内,对审美趣味进行优胜劣汰是应该的。例如从南唐李后主时代开始的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缠足,在当时蔚为风气,今人则一致认为是丑陋的、病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交流和相互的影响,各民族审美趣味的差异越来越小,而且在审美趣味有差异,各美其美的同时,应该说追求美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曾有一位学生报纸的记者要我谈谈对“超级女声”的看法,说她们中不少人是中性化的,至少是野蛮女友,怎么会获奖的呢?我对“超级女声”的情况了解不多,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但是作为审美现象,我没有理由回避它。其中所体现的审美趣味与传统审美趣味的差异,我想可以这样理解:这既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也是一种流行时尚,还打上了眼球经济时代商业操作的烙印。 首先,从淑女型向野蛮女友的转变,反映了时代的进步,说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更为觉醒,使得贤惠、顺从的传统淑女性格变成了相对自主的性格,当然也有过头的,但都是正常的,是常态。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所谓中性化的说法是以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妇女观作为思想基础和审视坐标的。 其次,这种“超级女声”还体现了时尚,而时尚常常是求新求怪的,时尚不一定很稳定,因为时尚常常随风而逝,不一定有持久的生命力,却能吸引眼球。而在这商业操作无孔不入的眼球经济时代,商家就是利用时尚进行炒作。
一、美是主观的 美是什么?这是美的本质问题。从本质论讲,我同意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吕荧的观点,即美是主观的,“美是人的社会意识”①。吕荧作为中国当代唯物主义美学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他关于美的精辟见解以及他为人类美学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无疑是人类美学思想史上迄今最为灿烂和不朽的一页。 为什么美是主观的,是“人的社会意识”呢?吕荧讲:“美,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于美的看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同是一个东西,有的人会认为美,有的人却认为不美;甚至于同一个人,他对美的看法在生活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原先认为美的,后来会认为不美;原先认为不美的,后来会认为美。所以美是物在人的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②“美是人的一种观念。而任何精神生活的观念,都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都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观念。”③ 这实际上就是说,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就在于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当然,这种客观事物包括自然美。如果自然美与人无关,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那么它对人作为审美主体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它还怎么可能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享受和精神满足呢? 吕荧在论述美是人的社会意识时,还深刻揭示了美与社会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等。他说:“美随历史和社会生活本身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发展,并且反作用于人的生活和意识。”④ 当然,吕荧本人还不是人类社会历史上唯物主义美学的奠基人。实事求是地看,吕荧之前,有人就已从与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关系上提出美是主观的,这些人才是人类社会历史上唯物主义美学的伟大先驱。比如,象朱狄所说,是十七世纪荷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美是主观的观点”⑤。斯宾诺莎说:“如果神经从呈现于眼前的对象所接受的运动使我们舒适,我们就说引起这种运动的对象是美的;而那些引起相反的运动的对象,我们便说是丑的。”⑥尔后,有十八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休谟。“休谟是美学史上评价最有分歧的美学家,……他的哲学思想相当复杂。他的美学思想仅仅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侧面,因而也是充满矛盾的。”⑦但他的思想也有其显然的正确一面、合理之处。他不仅提出美是主观的,是人的感觉或意识,而且他“并不完全否认美与客观事物的秩序和结构有关”⑧,也就是说,不否认美与客观事物之间具有某种联系和关系。他说:“虽然美和丑还有甚于甜与苦,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完全属于感觉,但同时也须承认:事物确有某些属性,是由自然安排得恰适合于产生那些特殊感觉的。”⑨ 但这些先驱们的观点毕竟非常简单,过于粗浅,还只具一般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性质和特点。只有到了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中国当代著名美学家吕荧的出现,这样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才开始了一个历史性的飞跃,发生了一次伟大的、深刻的变革。 吕荧在批判地继承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新世界观”为武器,凭借一个学者应有的勇气和智慧,把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研究进一步明确地、大刀阔斧地引进了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与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入地提出了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思想,这就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不仅前所未有地赋予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以一种辩证、历史的性质和特点,使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更加具有科学品格和真理品格,而且也极大地推进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的研究进程,是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研究的历史性突破和重大发展,具有着无可争议的、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吕荧之后,有人提与美是人的社会意识类似的观点。如孙潜说:“我们用审美的观点来评价事物,得出对于这事物的美的认识或评价,这就是美。因此,我认为,美不是社会存在,而是人对于社会生活的一种审美的认识,是一种意识形态。”⑩这些观点应该说是一种对吕荧美学思想的积极肯定和大力支持。 遗憾的是,由于人们笼统地、片面地和肤浅地认识和理解美的主观论以及它的理论性质,结果,这样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在中国当代五、六十年代一问世就被一些人错误地指斥为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异端”从而遭到了人们异乎寻常的批评和反对,它非但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而且随着这种批评和反对很快声名浪藉,销声匿迹。 美的主观论中确有一些是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对这一点,我们应该有个清醒认识,但我们能否说所有的美的主观论都是什么主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吗? 所幸在,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不断深化,这种对美的主观论的看法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八十年代,是这种变化的初始。比如在1982年8月2日至8日于哈尔滨召开的全国马列文艺论著研究会第四届年会上,有人就明确提出不同意见:“美在主观意识,不能认为是唯心主义美学观点。因为这里所讲的‘意识’,虽然是主观的,但却以客观事物为基础,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的结果。”⑾朱狄在《当代西方美学》一书中于详细地分析了美学史上的一些具体事实后也郑重声明:“在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和美学上的主观论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联系。”⑿ 进入九十年代,这种变化就不断得到扩大和加强。比如,封孝伦指出:“谈到人、人的观念、人的意识、人的情感意志就是唯心主义吗?恐怕不能这样说。人有意识,有情感欲望,这是客观存在。马克思并不忌讳谈人的意识、精神、情感,它只是坚持人的精神,是由人的物质存在产生的、决定的,而不是人的精神产生人的物质。因此,它很明白,人的精神时时处处受到人的物质存在的制约。按照这个逻辑关系来谈人和人的精神,就不是唯心主义而是唯物主义,而且可能是辩证的唯物主义。”⒀王畅在《论美是观念及其理论内涵》一文中谈得更为具体、详明。他说:“对于吕荧的‘美是观念’说,不能简单地与柏拉图和黑格尔的‘理式’、‘理念’说划等号,或不加分析地把它看成是唯心主义一类的东西。”⒁李志宏在《主观论美本质观再评价》一文中也肯定地讲:“中国当代主观论者同古典主观论者却有着根本不同。古典主观论者是以唯心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他们认为‘心’、‘观念’是第一性的、先天存在的。而中国当代主观论者则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他们理论的逻辑线路是:以客观的社会存在解释观念的形成,以观念的作用解释美的形成。”⒂笼统地肯定中国当代美的主观论,当然也是需要商榷的,或许还是王畅的看法比较中肯,比较切合实际。王畅认为,对中国当代美的主观论也要进行具体分析,比如高尔太的主观论,就根本不同于吕荧的主观论。他说:“以往人们在划分美学流派时,几乎把吕荧的‘美是观念’论与高尔太的美论归为一个流派,即‘美在主观’论。其实,吕荧与高尔太的美学观并不相同,把他们划归一‘派’,也并不合适。”⒃但李志宏同志不同意中国当代美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的那种对美的主观论一律排斥、一概否定的错误做法,也显然难能可贵,有其毋庸置疑的正面意义。 我认为,对美的主观论看法上的这种明显变化,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美学的进步,具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伴随着人们对美的主观论看法上的这种不断变化,伴随着人们对美是人的社会意识观点的重新发现和再次确认,我们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美学理论无疑将面临一次非常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面临一个大发展、大繁荣的绝好时机。相信以美是人的社会意识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作为我们中国当代美学建构的基本指导思路和理论出发点,我们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一定会一路高歌,大放光彩,从而实现自己伟大的现代化和历史振兴,并最终赢得下一世纪! 二、美是客观的 美是从哪里来的?这是美的根源问题。我认为,从根源论意义讲,美是客观的,也就是说,美本身来自客观,它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审美价值的一种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 社会意识源自社会存在,是对社会存在的认识和反映,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社会生活中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它也只能来自客观,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 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具体认识和反映了什么呢?对这个问题,人们迄今还没有作出科学的解释和令人满意的回答,这反映出这一脉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目前所存在的严重的理论缺陷或不足。我的看法是,合乎逻辑地理解、推论只能这样,即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认识和反映了一种审美价值,具体地说,它应该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试想,如果不是或没有客观事物所内在固有的这种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审美主体对社会存在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美这种社会意识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众所周知,任何一种主观评价,都以一种相应的价值的客观存在为根据或前提。 关于审美价值,人们已提出一些独特的、富有创造性的观点或看法。比如,前苏联著名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在《审美价值的本质》一书中就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值得人们重视的思想。在我国当代,一些论者则认为,审美价值在整个美学体系的建构中具有举足轻重和不可轻忽的作用,它应该而且能够成为我们美学体系建构的基本范畴和逻辑起点。 但是,由于他们往往不是把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提出来,而是极端错误地认为美本身也是一种审美价值,并且,在他们看来只有一种物质生产实践,而审美价值就是这种物质生产实践的结果,所以,这些有关审美价值的研究和探讨都还是根本错误的,审美价值的本质、特点等在一定意义上不是被他们解释得清楚了,而是越来越让人不好理解。 在整个审美活动系统中,各个部分、各个环节总是密切关联和相互支持的,而这种情况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必然是,我们对任何一个部分、一个环节的错误理解,都不能不影响和妨碍到我们对其他部分、其他环节的准确理解乃至科学把握。 那么,审美价值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审美价值的本质就是客体与主体的统一。 我们来看客观事实。 中国古人欣赏玉,时常以玉为美。为什么呢?这就在“以玉比德”,“夫玉者,君子比德焉”(《荀子》),实际上,这就是在玉与人,具体地说,与人的品格、德操之间具有一种本质上的统一性,具有一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和关系。试想,如果不是这样,如果玉与人之间没有这种本质上的统一性,没有这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和关系,那么“以玉比德”还有什么根据,还存在什么基础呢?有人说,玉性即人性,玉品即人品,这没有揭示别的,这实际上就揭示了玉与人、客体与主体是统一的这一事实。 中国人还素有对竹子的爱好,俗话“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就是证明。为什么中国人如此钟情竹子,以竹为美呢?清代画家郑板桥明确揭示,竹子,“瘦劲孤高,枝枝傲雪,节节干霄,有似乎士君子豪气凌云,不为俗屈”(17)。这不明明白白就是说,人们赏竹,爱竹,以竹为美,就是因为竹子的品性、特质等与士君子即人的志向、操守等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具有一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和关系吗? 讲到欣赏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鲁迅先生的话说得真切、明白:“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18)从鲁迅先生的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分明地看出来,人作为审美主体,他所观照和欣赏的就是那些与他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的东西,或者说,只有那些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的客观对象或实际内容才能形成为审美客体或审美内容,才能为人作为审美主体所喜欢,所欣赏。鲁迅先生的话无疑深刻地和无可否认地隐含着这样一个道理,即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客体,就在于它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现实的、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 毛泽东讲:“史沫特莱说,听中国人唱《国际歌》,和欧洲不同。中国人唱得悲哀一些。我们的社会经历是压迫,所以喜欢古典文学中悲怆的东西。”(19)毛泽东的话不也深深地蕴含着,人作为审美主体,他所喜欢和欣赏的就是那些与他具有内在联系或本质上统一性的东西,从而说明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客体,就必须与人之间具有一种现实的、实际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吗? 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就在于它与人之间具有着一种现实的联系或本质上的统一性,即客体与主体的统一,这就是审美价值,这实际上也就是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认识和反映的具体客观内容或实际意义。 事实如此,逻辑推论也不例外。 试想,如果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与人之间不具有、不存在这种现实的联系或本质上的统一性,人从而也不能从这个客观对象上感受自我,体认自我,感受和体认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那么,人在这个客观对象上就得不到落实,人由此就会感到虚无,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面对这个客观对象,并从这个客观对象上获得一种美感愉悦,一种深刻的人生的幸福体验呢?说到底,审美欣赏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种审美价值来充分地感受自我,体认自我,感受和体认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并在这种感受和体认中进而获得一种美感愉悦和心理满足,使感情有所寄托,精神得到慰藉。吕荧说得好:“美不仅关系着物,它也关系着人,……问题不在物与物的关系,而在人与物的关系。”(20)“论美,论美与好,论及人与事物的关系,就必须考虑到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 ……”(21)列·斯托洛维奇也说:“没有对人的关系,物本身就无所谓良莠好坏。”(22)吕荧和列·斯托洛维奇所讲的这种人与物的关系,或者人与事物的实际上的联系,实际上就是讲物作为审美客体与人之间在现实上、在本质是统一的,即客体与主体是统一的,因为统一就是指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他们这些看法无疑是对审美价值的科学洞察和深刻理解。 进而言之,这种“客体与主体的统一”是怎样建立的呢?再要探讨这一问题,我们对美的思考就进入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因为只有实践才“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23),实践才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24)。但鉴于并非所有实践都能赋予这种“客体与主体的统一”即创造审美价值,所以从人类社会实践中再进一步具体地抽绎和分离出一种审美实践就显得势在必然了。只是这些已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故而就只好留待将来再去探讨了。 审美价值的根本属性就是它的客观性。这是说,人作为审美主体认识它,反映它,它存在;不认识它,不反映它,它仍存在。相对于人作为审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言,它的存在无疑都是确定的,是一个确凿的、不可移易的事实。区别仅在于,你认识它,反映它,它就会由一种客观事实再变成一种心理事实,从而对你这个审美主体发生作用,产生影响;你不认识它,不反映它,它就不会由一种客观事实再变成一种心理事实,从而也不会给你这个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享受或精神自由。难道审美价值可以有别于它的物质载体即客观事物,而依审美主体的这种认识和反映与否为转移吗? 有人否认审美价值的这种客观性,认为审美价值如果是客观的,它就应对所有的人都适用,具有同样意义,可是为什么事实并不如此,甚至截然相反呢?这种观点站不住脚。 众所周知,审美价值内在于客观事物,是客观事物作为审美客体的内在规定或本质要求。而审美客体总是相对于审美主体而言的,也就是说,它对于审美主体才有价值,才有意义,那么内在于审美客体的审美价值的这种客观性怎么可能超出与审美主体的关系,而对所有的人都适用,具有同样的意义呢? 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一方面,审美客体包括它的审美价值只是相对于审美主体而言的;另一方面,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审美主体,人作为审美主体同样在现实和意识两方面具有自己特殊规定和本质要求。 当我们从根源论意义上明确确认了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来自客观,是对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时,我们的美学研究就从根本上走向了一条唯物主义的正确道路,从而与当代西方占统治地位的主观唯心主义美学和当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机械、教条的客观论美学在本质上严格区别开来。 我们认为美是主观的,但我们这种美的本质论意义上的主观论并不排斥客观,并不否定客观在美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意义。相反,它恰恰以客观,具体地说,以客观存在的审美价值作为美存在的现实根据或实际基础。在当代西方美学界,象英国科林伍德等等一大批声名显赫的美学家,他们虽然也认为美是主观的,但由于他们片面夸大或吹胀审美主体的审美想象、审美态度等主观因素在审美欣赏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反对美的产生首先需要一个客观对象,否定审美客体才是构成审美体验的基础或前提,这样,他们的美学思想就不可避免地一头栽进了主观唯心主义泥坑。 我们认为美是主观的,只有在根源论意义上,美才是客观的,也就是说,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来自客观,来自客观存在的审美价值。但中国当代占统治地位的机械、教条的客观论美学却主要依据唯物主义的物质是客观的基本原理,十分偏执地认为美本身是什么客观的,是物的特点、属性、价值或意义等。我们不禁要问:唯物主义承认物质是客观的,是第一性的,这与承认美是客观的,是第一性的,到底有什么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和关系呢?机械地、教条主义地对待唯物主义,那在美学领域只能形成一种机械的、教条的唯物主义美学,它与真正的唯物主义美学绝不会有什么共同之处! 三、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美是社会意识,是对审美价值的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 进一步讲,美这种社会意识对审美价值是怎样进行认识、反映、判断或评价的呢? 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对美的思考就进入了中介论,因为“一切都在中间环节融合,通过中介过渡到对方”(恩格斯语),而关于这种“中介”的理论,在哲学界就叫中介论。我认为,从中介论视界来审视,客观事物的审美价值符合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人作为审美主体就认为客观事物美,就给予客观事物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从而美又显著地呈现出一种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本质特征。 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对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的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不是简单的,直接的,而是复杂的,间接的。具体地说,它要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或者说,它要以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为“中介”。 也就是说,客观对象具有了审美价值,它对人作为审美主体而言固然从客观上就具有了审美意义,而不管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它认识或反映与否。有人曾把审美价值叫做审美主体衡量和判断客观对象美与不美的客观实际尺度或标准,道理就在于此。但客观对象的这种审美价值能否为人作为审美主体所认可,从而获得他美这样由衷的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那它就还必须进入他的认识过程,必须通过他主观的审美观念加以具体衡量和实际确认。具体地说,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符合他的审美观念,他就认为客观对象美,否则,他就不给客观对象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如果不以这种主观的审美观念为尺度,为标准,不通过审美观念这个主观尺度或意识标准对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的具体衡量和实际确认,那么客观对象美与不美的问题如何得以评价或论断呢? 审美观念作为人这个审美主体在审美经验中所逐渐形成的对客观对象怎样才能获得审美主体美这样由衷的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的一种理性认识,实际上也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的观点、意识、看法或意见等等,无疑是人作为审美主体具体衡量和实际确认客观对象美与不美的主观尺度或意识标准。 既然人作为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以自己主观的审美观念为尺度,为标准,即客观对象符合自己的审美观念,人作为审美主体就认为它美,那么从中介论意义讲,美不就又显著地表现为一种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根本特点吗? 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虽然在美学界还没有被人具体和明确地提出来,自然也不会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深切关注,但从一些美学家的有关具体论述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来,人们不是没有触及这个问题,实际上,在一些人的具体论述中已经包含着这个思想的深刻萌芽,甚至个别学人的研究还比较系统、深入。而所有这些,正是对我们所提出的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的有力支持。 比如十八世纪英国的哲学家休谟曾说:“美是各部分之间的这样一种秩序和结构;由于人性的本来的构造,由于习俗,或是由于偶然的心情,这种秩序和结构适宜于使心灵感到快乐和满足,这就是美的特征,……。”(25)休谟这里揭示的“美的特征”,实际上就是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从根本上讲即客观与主观的统一。因为审美主体的一切,不论是“人性的本来的构造”,还是“习俗”、“心情”等等,在审美欣赏中最终都无不反映为审美观念,或构成为审美观念的具体实际内容。朱狄说过:“休谟并不完全否认美与客观事物的秩序和结构有关,他只是强调这些秩序和结构必须和人的爱好相适应。这种内外相应的看法,实际上成了美的本质问题上主客观关系论的先驱。”(26)朱狄的话是正确的。 十九世纪,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谈得就比较具体了。实际上,细加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他那个广为人知的、著名的“美是生活”的定义,就是一个包含了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的典型的认识论命题。 他说:“在人觉得可爱的一切东西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觉得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种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活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恐惧死亡,恐惧不存在,而爱生活。所以,这样一个定义:‘美是生活’;‘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27)这里,他在讨论美的问题时很明确地提到“在人觉得”,“他觉得”,这不就很自然、也很明显地把自己所讨论的问题限定在了人的认识领域吗?这样,合理的理解只能是,以人的感觉,准确地说以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为尺度、为标准来加以衡量,因为人们的生活符合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所以生活才被人作为审美主体认为是美的,从而,“美是生活”就必然是一个典型的认识论命题,其中包含了我们这里所讲的美的中介论意义。当然,他的表述是不确的,如他所说“那就是美的”,这就极有可能使人们把认识的结果作为一种客观事实而不是当作一种心理事实来对待,来接受,从而容易导致人们误认为他这是从本体论而非认识论意义来立论的。确切的表述应该是:“那就被我们认为是美的。”这样,主观事实就明确地表述为一种主观事实,不致让人产生误读误解。吕荧曾讲,车氏关于“美是生活”的看法就是说,“美(应该是客观对象的审美价值----引者注)是通过生活概念被人认识的”(28)。在吕荧,有时概念和观念是统一的,是一回事。吕荧能够从认识论其中包括中介论而非本体论角度来解读车氏“美是生活”的著名定义,这显然令人折服,是他比中国当代其他美学家的高明之处。 到二十世纪,在中国当代涉及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的大有人在。 如孙潜认为,“人,社会生活,也可能使人感到美或不美”,这得看“他的审美观点是否和对象的表现、性质相合”(29)。这里的“相合”,实际上阐释的就是美的这种中介论意义,即客观事物符合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即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黄药眠、洪毅然关于美的一些具体论述也包含着部分正确的东西。黄药眠说:“一个人之所以会觉得这一个形象或那一个形象美,是和这个人的思想倾向有密切关系的。假定这个事物的形态,这个事物周围的环境,和他的思想倾向有一致或类似之处,那么他对于这个事物就会感到美,就会对他发生强烈的情感。”(30)在审美欣赏中,人的“思想倾向”就包含在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之中,不过是审美观念的组成部分。洪毅然说:“不同时代、阶级和民族的人们,各以何者为美,何者为不美,是依据他们某种一定的‘美的观念’(概念)决定的 上述我们从本质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主观的,从根源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客观的,即美源自于一种客观存在的审美价值,从中介论意义上探讨了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而把所有这些联系、综合起来看,对美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就最终可以有一个比较具体、完满的理解了,即美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实际上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自己的审美观念对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统一性即审美价值的一种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在最终的意义上,根本的意义上,审美即自认,美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的一种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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