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论文范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化学综合实验教学的思考和改革。
1、实验方法绿色化。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化学综合实验内容进行了合理的选择。首先,在溶剂、原料及产品的选择方面,尽量使用无毒或低毒试剂、少用或不用剧毒的有机物,如不选用苯、甲苯、二氯甲烷作为溶剂或原料进行实验,不选用高锰酸钾、重铬酸钾、氯酸盐作为氧化剂,不选用硝基苯或苯胺作为产品的实验等,并努力实现半微量或微量反应。
其次,在化学反应方面,积极探索无溶剂反应和超声波、微波催化等新型实验,如使用微波催化合成乙酸乙酯不仅可以降低乙酸、乙醇及催化剂浓硫酸的用量,缩短反应时间,而且收率可达90%以上。最后,在实验“三废”处理方面,主要实行“统一回收、循环使用、综合处理”的原则,最终实现“三废”无害排放。
2、实验内容现实化。
在化学综合实验过程中应增加与日常生活相关,以及对化学、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的内容,以提高学生自我钻研、创新的意识和兴趣。膏霜类化妆品已经完全渗透人们的生活,其配制实验也是学生极为感兴趣的综合性实验之一。化妆品原料种类繁多,性能特点各异,在配方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一般而言:油脂和蜡及其衍生物为基础组分;为使形成稳定乳化体,需加乳化剂,如司盘类、吐温类;为保证外观和流变性,应加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此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入保湿剂、营养添加剂、防腐剂、色素、香精及祛痘、美白等其他功能性原料。
完成一个具有优良性质的膏霜类化妆品的设计,需要掌握原料的性质特点、性质影响因素及相互影响;实验方案的设计、改良和优化;产品性质评价等多方面的内容。膏霜类化妆品设计方案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学习兴趣浓,在实验过程中可以体味到科研实践的价值,很好地调动了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学生在实验完成后,积极主动地对实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比不同方案优化实验方案,受到多方面的锻炼,实验思路、动手能力得到了有效的培养。
3、实验学科交叉化。
化学综合实验应综合体现有关知识:理论知识和实验知识;单元实验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基础实验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训练;实验室实验能力和工业化生产能力训练等。化学合成属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的内容,是验证、巩固和加强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正确选择化合物的合成方法、条件优化以及一般的分离和鉴定方法,如重结晶、熔点测定等,应该注重合成方法的适用范围、实际条件、应用领域等。
化合物分析包括分析化学和仪器分析,培养学生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原理、化合物结构解析的基本知识、分析方法的有关计算,应该注重分析方法的合理选择和初步具备对数据的评价能力。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学生除了掌握化合物合成和分析等自然科学领域的有关知识外,还应具备工程技术科学领域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在化学综合实验过程中渗入化工原理实验,回答过程和设备的问题,使学生熟悉工艺流程和操作设备,掌握单元操作的过程规律和典型设备,学会利用理论知识分析操作变量对过程的影响,调整操作参数以完成指定工艺要求,还应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过程实验装置和操作规范所蕴含的科学依据,为工业化生产奠定基础。如在合成分析纯乙酸乙酯的实验中,使用的化工原料是什么?反应原理是什么?影响因素有哪些?工业上如何除去反应过程中生成的水?产品如何进行纯化,使用何种设备?设备的设计应该满足什么条件?产品纯度如何检测?在回答所有问题时,学生必需掌握合成、设备、分析等有关学科内容,实现学科交叉,对分析纯乙酸乙酯的从合成到工业化产品就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通过化学综合实验使学生初步具备查阅文献、选择合成方法、拟定实验方案、建立产品分析方法和基本工程操作能力,培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研究性实验和创新性实验打下基础。为了满足实验需要,还应补充其他教学内容,如文献检索、波谱解析、试验设计方法等。
4、实验项目科研化。
化学综合实验除承接基础实验的提升外,还应为科研创新性实验的开展奠定基础,因此必然需要在综合实验中渗透科研的方法和技能。化学综合实验一般在第三学期,开设时间为两周,对一个实验项目不能进行特别深入的研究,因此选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应该注意选题的难度控制和选题的意义。根据我院情况,题目来源主要有:教师科研项目中可分割的、难度适宜的试验部分;教研组开发的综合实验;学生提出可实行的实验项目等。科研实验对于本阶段的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因此教师要从文献的查阅、实验方案的确定、实验条件优化、实验仪器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分析等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指导,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其实践和创新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培养其交流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结语。
化学综合实验教学的目的是夯实学生基本理论,培养学生掌握实验技能,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质,还要重视对学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具有创新性的科学思维方法的培养。因此,我们必须不断精选和更新实验内容,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研究工作,探索新的实验方法,增加现代的实验技术和手段,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期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一、精心选择教材和教学内容。
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英语课程的参考教材是华东理工大学胡明、刘霞编写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英语》。笔者选取该教材里具有代表性的五个单元作为基础部分,让学生掌握化学化工常见专业词汇,了解专业英语构词规律,掌握专业英语中常见句式和翻译技巧。同时,从ACS、ScienceDirect、RSC、JohnWiley等数据库出版的化学化工方向的专业杂志中,精选近三年的文献作为学生的参考教材,进行大胆的尝试。常见的化学化工英文文献有三种:全文、快报和综述。这三种文献的写作风格和各组成部分(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各级标题、结果与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都有各自的特色。在第一次讲述一篇美国人发表在JournaloftheAmericanChemicalSociety上面的文献时,同学们都很好奇,课堂气氛顿时变得活跃起来。
很多学生反映,这是他们首次接触到英文文献。好奇之余,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在短短的三页文献上有太多不认识的英文专业词汇、较多的长难句和定语后置等,给阅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论文的写作风格与教材上面的单元有较大差别,同学们一时间难以适应等。随着教学时数的增长,同学们逐渐适应了英文科技文献写作的风格和格式。比如,美国人写的科技文章(美式英语)和英国人写的科技文献(英式英语)的写作风格就有较大的差别。
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营造宽松、愉悦的课堂氛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业成功最重要的心理动力。因此,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专业英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第一次上课时,笔者就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学生学好专业英语课程的兴趣和紧迫感:
(1)让学生了解中国化学工业和世界化学工业的状况。中国化学工业在深化改革中取得重大的发展,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技术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需要同学们发扬“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爱国主义精神。
(2)让学生了解中国化学工业日益成为世界化学工业发展中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力量。许多跨国公司把中国作为投资和贸易合作的对象,如:巴斯夫、陶氏、联合利华、杜邦等。毕业生要想在这些公司谋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3)让学生认识到专业英语在本科最后两年学习中的重要性。专业英语知识掌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我校化工专业学生学习化工热力学(双语和英语)的效果。此外,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环节要求学生翻译一篇和毕业论文相关的英文文献(译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撰写毕业论文的英文摘要,熟悉本专业的几种主要外文期刊。
最后,在研究生面试时,很多高校和研究所都要求翻译一篇或者几段英文文献。尝试将课堂交给学生,营造宽松、愉悦的教学氛围。不论什么课,如果只是老师一味地讲解,学生没有参与到其中,那么课堂气氛一定很沉闷。有些老师希望通过提问的方式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动,但又发现,中国的学生,尤其是大学高年级的本科生,很少有学生在课堂上愿意主动回答问题。笔者采取的做法如下:明确地告诉学生,本课程的平时成绩占35%,每个同学至少在课堂上回答一次问题才能得到平时成绩,回答问题次数越多,平时成绩越高。这样一来,就使得本来很沉闷的教学课堂,气氛一下子变得非常活跃,甚至出现多个学生争抢回答一个问题的现象。
三、以公平为原则,改革单一的考核模式。
专业英语考试的重点应放在考察学生综合利用专业英语知识从英文资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其关键在于学生能否理解英文文献资料。笔者认为,能够用自己的语言,将一篇文献中的工作描述出来,并且能让同学们听懂,就可以称之为“理解”。基于这种观点,笔者采取了全新的考核方式。在第一次课的时候,就将同学们分成不同的小组(5人一组),老师给出几十篇英文文献,要求每个小组从中选择一篇,并以之为基础,制作PPT。当本学期课程快结束时,由其中一个学生上台讲解他们制作的幻灯片(时间约6min)。
讲解完毕后,该小组的其他成员和其他小组的学生均可补充,并回答同学们和老师提出的问题。最后,根据学生在报告中所体现的对文献的理解程度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考核成绩。这种模拟学术报告及问答的过程,不仅对学生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进行了考察,还锻炼了他们制作幻灯片和现场演讲的能力。通过这种考核方式,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也锻炼了人际交往和团队协作的能力,为以后的应聘求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有限的化工专业英语教学课时内,笔者采用这样的教学方法对我校化工专业连续三届学生进行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不但掌握了基本的化学化工类专业词汇,还掌握了较为完整的专业英语知识、扩大了学生的适应面,为学生日后的应聘求职和研究生生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自1994年我校开设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以来,十多年间,我校化工专业蓬勃发展,培养了千余名合格的毕业生。我校化工专业分两个专业方向培养,分别是煤化工专业方向和高分子化工方向,大三第二学期由同学们自愿选报专业方向。据统计,报高分子化工专业方向的学生不足11%,为了了解同学们的想法,我们对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同学们选择专业方向的主要依据是考虑到就业的便利。近年来我国,尤其是西部,陕西、山西、宁夏等地煤化工行业较热,结合我院生学来源,超过一半的学生在考虑就业时倾向回原籍工作,于是参照往届同学的经验,大多选择了煤化工方向,无暇顾及到自身的兴趣。
不少同学对这两个方向都不甚了解,对我国化工行业了解甚少,选报哪个方向都无所谓。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反映对专业的培养计划不了解,培养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课程的设置和安排不尽合理,课程安排有前松后紧的现象。这些不解和困惑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从侧面反映出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建设上亟待解决一些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我校要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化工专业人才应该从下面几点来开展工作。
1、调整培养计划,进行培养规范的整体设计
专业规范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高等学校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为基础,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对有关专业的课程体系、知识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相应的参考指标进行整体设计,专业规范对专业人才设定培养规格,拟定培养目标。在高等院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对人才培养规范进行整体设计,是开展专业建设与深化改革的重要入手点[1]。
应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制定化工专业的专业规范非常有必要。自1999年以来,高校外延发展迅速,新增高校、新增专业多了,人才培养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另外,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教育质量呈多元化,亟需制定专业规范,一般高校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定位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
2、加速进行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认证工作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为了让高校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高等院校为化工行业提供主要人力资源,教育部自2006年启动了化工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目前已有6个专业点进行了试点工作[2]。化工行业对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本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出较好的人文素养。
(2)数学、自然科学基础较好,工程基础知识扎实,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掌握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
(3)具备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有工程实践经历,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接受过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流利,人际交往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国际视野。与以上标准相对照,我校在培养化工人才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结合行业要求分析,我校化工专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教师队伍中普遍经历单一,缺乏工程师经历。
(2)实践教学环节不完善,学生工程实践能力较弱,创新创业能力不足,学校与工业界联系不够紧密。
(3)缺乏对学生的团队精神的系统训练。
(4)毕业生的调查与跟踪机制不够完善等。除此之外,缺乏科学的学生考评机制,缺乏毕业生跟踪与反馈体系。因此要针对这些问题,以专业认证为契机,有目的的开展工作。
3、灵活设定培养方向
专业方向的设置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开设什么样的专业方向,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专业人才,培养出来的人才是否符合社会的需求,这个问题关系到一个专业的前途命运。在充分利用我校资源的同时,在专业方向设置上体现差异,强化特色,做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在开设专业方向的问题上,要避免与周围同区域、同等水平的院校趋同,以减少资源的浪费,避免在人才培养上出现重复和过度竞争,充分体现差异[3]。
4、优化各级结构,提高培养质量
当前,大学生毕业后难就业已经成为社会主要关注的问题,也是每所高校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国家宏观上的'一些制度和政策的支持外,高校还应该根据市场所需人才,有针对性的提高培养质量。提高培养质量,既要从宏观上把握高等教育的结构,明确学校、院系和学科的定位,满足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另外,要从微观上、从学校本身把握高等教育的内部结构,理顺专业结构、学科结构与理论结构,使我们培养的人才和社会需求相一致[4]。
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渐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阶段,大学之间的功能也由以前的趋同转向为逐渐分化,这就使得学校的专业定位显得尤为重要。我校化工专业应根据主要生源地的用人需求,将培养的方向和层次准确定位,针对培养什么样规格的人才,满足哪些领域的社会需求等这些问题开展广泛的研究,谨慎决定。此外,认真处理好专业建设中适应与对口的关系,在一般的学校,学生是直接面对市场就业的,应该将专业设置得窄一点,对口性更强一点[4]。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要想扩大我校化工专业在西部地区的办学影响力,还需要我们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提升认识水平,根据市场的需求,提高培养质量,能够很好的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扎扎实实做好专业建设工作。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一定会成为西部最具影响力的王牌专业,为我国化工行业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
1、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特色专业建设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
随着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大,我国对开发能源的技术人才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教育部在1996年将“煤化工”等专业列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促进我国煤化这一特色专业发展。加强煤化工特色建设,可以扩大煤化工产业,推广清洁能源,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需求。煤化工特色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将学生的就业与市场相结合,从而保证学生在面对社会选择的时候,有足够的自信,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技术水平,提高就业机会。
发扬创新精神
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够彰显特色。特色专业是经过改革后被确定的内容,它本身就具有探索和创新,但煤化工专业发展中,以往的教学经验仍然会对创新有所阻碍,因此在建设有特色的煤化工专业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创新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煤化工特色建设。
稳定发展原则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特色建设,始终坚持煤化工人才培养方向,也有着自身的特色,毕业后学生主要面对钢铁冶金系统,能源方向,因此在建设特色专业是,也要立足根本,找准发现,坚持稳定发展的原则。煤化工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在发展中会面临内部和外部的变化,因此稳定发展,才能适应不确定的变化,适应社会和市场的要求。
2、建设煤化工特色的对策
创新教育观念
专业建设是高校办学理念的表现形式,其特色建设的发展方向、过程等都离不开一定的理念指导[1]。煤化工特色专业的发展与市场分不开,煤化工专业与能源安全与供应、钢铁冶金行业发展与节能减排实现有着很大的关系。随着能源问题出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摄入,煤化工专业发展也要将观念进行创新,以便适应社会的要求。可以通过实现教育活动,将教育观点和教学理念进行谈论和创新,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出现了教学理念偏差,要及时用正确的思想观念给予指导。创新教育观念是培养煤化工人才的必然要求,通过定期考核,加强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意识,将这种观念融入教育,这也是促进我国煤化工产业的重要措施。
创新课程体系
煤化工特色专业要突出特色,因此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以便在基础教学中突出特色,从而培养有特色的专业性人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课程体系要突出煤化工特色,根据高校制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定课程体系,使本专业的教学能够有序进行。课程体系是特色专业实施的基础和关键,因此要保证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煤化工专业是一门传统的学科,但特色建设赋予了它新的生命力,因此这门学科的课程体系要与国内外最新的教育理念相吻合,从而能够在以往的经验中,发挥教学成果的理念,整合课程资源,促进特色专业发展。煤化工特色建设课程体系要反应时代的特征,但也要与学校的特色向结合,建设出使用社会发展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课程体系。煤化工课程体系要突出特色,例如开展“焦化特色课程”、“清洁能源课程”等,充分发挥本专业的特色。将基础必修课和辅修课程想结合,促进煤化工特色专业发展。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化学工程与艺术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在建设特色煤化工专业时,要将理论与实践向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2]。教师在教学时,可以结合计算机开展辅助教学,将最前沿的煤化工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形成较强的专业意识。高校还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学生参与到企业生产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在实践中,学生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将理论与实践向结合,才能够促进煤化工特色专业建设,学生在实践中,专业能力得到锻炼,整体的素质也会不断提高。
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完善的质量体系建设是有特色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保障,在科学的监督机制中,促进煤化工专业发展。高校要保证特色专业有效进行,就要对其投入更多的科研、资金及教学条件,这些物质保障是实施特色专业的前提。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特色建设中,会面临很多问题,如课程实施不佳,教师专业能力不强等,这些因素都会阻碍课程目标的实现。做好特色专业,离不开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因此要制定质量责任制,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反馈、教务系统质量检测等,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3、结语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是高校的特色专业,因此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创新性原则,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本专业特色发展。煤化工特色建设要创新教育观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健全教学质量监督机制,突出特色,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为社会培养更多的煤化工专业人才。
中图分类号的确定方法如下:1、在百度中图分类,然后点击第一条显示结果,进入到中图分类号,点击右上侧学科分类及代码。2、继续进入学科分类代码及查询,输入我们相应的代码,点击查询就可以搜索到我们想知道的相关的内容了。3、如果大家不知道对应代码,可以在学科分类与代码查询下方查询,学科分类与代码分类列表中包含所有学科相关的内容,每一个大的学科代码下面又被进一步分为很多不同研究方向的具体代码,这里以代码130(力学)为例。4、点击页面当中的力学(代码130),进入力学分类页面,可以看到力学这门学科下面又具体分,基础力学等学科,这个时候可以看到此时对应的分类代码范围仍然比较广,再以振动与波为例进行操作。5、然后我们可以点击振动与波选项,进入振动与波分类列表,从中可以看到振动与波又分为线性振动力学,非线性振动力学等学科,这样就可以得到最为具体的中图分类号了,你的论文和以上那些内容相关,将对应的中图分类号写在论文关键字下方,这样就完成了论文中中图分类号的查询与确定。
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议论文有三要素,即论点、论据和论证。阐述作者的立场和观点的一种文体。这类文章或从正面提出某种见解、主张,或是驳斥别人的观点。新闻报刊中的评论、杂文、说法或日常生活中的思想感受等,都属于议论文的范畴。
一、循环经济与法的价值的一般分析循环经济的理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早期代表,但是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是1990年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和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书中首次提出,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区别。 工业社会的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是一种高开采、高消耗、高利用、高排放、高污染的“牧童经济”,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导致资源枯竭与环境的不断恶化。为此,人们开始把源头预防与全过程治理作为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政策,实行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对自然环境资源实行闭路循环应用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具体说,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闭路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生态学规律,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共赢’发展的经济活动理想模式”, 它倡导“低能耗、高利用、再循环”,反对滥采滥用资源与“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它恪守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与废弃物再循环(Recycle)的三次基本原则。循环经济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更加合理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资源和能源,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法律对人的作用、效用、动能或意义。……第二,人对法律的要求和评价。” 有的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张文显先生认为法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沈宗灵先生认为法的价值包括三种含义:“第一,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价值;第三,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也是该法的目的、该法的理念,是依赖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与实现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使命,也是作为循环经济法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价标准。制定任何一部法律,其首要条件应当是使实定的法律尽量符合立法者的应然标准,也就是符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此,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是立法者通过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和实现的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这是循环经济立法的终极价值,它与立法中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一脉相承。“法的价值是法的制定的必需,是法的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的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的演进的动因。” 因此,明确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基础与指导意义,它是确定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的基础与前提。循环经济立法的政策性比较强,我们不易具体细化它的制度价值,但可以抽象概括出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各国以及每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与目标,它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需要研究明析外国与我国其他时期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以资借鉴。 二、中国已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没有全面、综合规范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但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专项法律法规。早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了努力改进生产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等要求。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强调要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很显然,它仅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这是立法价值定位上的缺陷。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节约能源法》第1条指出立法目的是“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第一条就指出立法目的是“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相对于“末端治理”方式而言,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学者对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即其价值追求)作了探讨,认为清洁生产法在总体上相当于污染控制法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领域,本质上乃是工业污染预防法、环境经济法,因而理所当然属于以维护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法”。具体说来,清洁生产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乃是建立在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要求之上的,是环境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体,属于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性公益,而非单一性公益。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而对循环经济立法价值追求的研究关系到整个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与制度架构等,我们必须提出其终极价值目标与制度价值。对于制定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认为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型社会或生态社会的建立”; 有的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质上应该属于环境法法域,因此整个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与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就必然会有密切的关系,国内就环境法价值追求的传统观点认为是通过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环境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旨趣,由于“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对“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冲击与挑战,有学者认为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在树立以全球生态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 综观国内外现有蕴含循环经济理念的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即其制度价值)以及有关学者对循环经济立法目的与环境法价值追求的研究成果,基于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哲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一)确保发展的终极价值发展的涵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更新,GNP或GDP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指在生产和就业中,农业部门份额减少,工业和服务业份额上升的现象和过程;也有学者把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努力超越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经济与道德、效率与公平、工具与目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从全球的视角和一体化的趋势上,力图沟通、平衡与和谐;著名学者托达罗()在其《第三世界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还有学者认为发展就是满足人类不同需求层次,应该考虑可持续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本身的更全面发展,这种协调式的发展观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互生和协同进化,从而使自然界有可能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共存、共生、共荣,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权利与价值,要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程,宣布“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笔者认为,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得不感受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为此,我们势必推行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发展之价值追求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个发展不同于经济上的发展,也不同于人权之一的发展权,发展既是一种不断向良反复前进的过程,又是评判该法律制度的一种标准,它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与维护的价值之一。发展不仅仅是人类的发展,也是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多元的、全面的,仅有人类的发展是不够的,资源具有有限性、稀缺性,而人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供给资源与利用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发展本身包括可持续的含义,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那就不能称其为发展,发展是不断向前向优向好迈进的过程与态势。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种全面多元的发展才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和维护的,而且符合实行循环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重要保障与表征,有发展才有实质正义,法的正义应该是含有发展之意的正义,否则法的正义价值追求只能是徒有其表。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阐述了法律的巨大作用:人往往有创造性和惰性两种倾向,法律是刺激人们奋发向上的一个有利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惩罚或抑制,而是激励人们进取与引导人们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激励人们在追求人类自身权益发展的同时,也要正当合理地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二)确保协调的终极价值协调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里的含义是指配合得适当。欧盟要求环境政策要确保协调,在这里协调的含义是指“欧洲联盟的其他政策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必要的考虑因素,从而确保环境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一致,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具体谈到了欧洲环境政策与地区政策、交通政策、竞争政策、能源政策、税收政策、农业政策、农产品自由流动政策以及贸易政策的协调。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量,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关系矛盾的尖锐化,环境与经济的极不协调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我们要倡导“经济与生态双重存在”的思维,现在已经进入了生态时代,这是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思维,“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思维是生态时代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核心思维,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是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并且指引着当代发展经济的正确方向。生态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经济与生态两者,不但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只有两者协调,才能使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才能保证人们的经济活动正常持续地进行。 推进循环经济能促使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并最终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协调之价值追求就是指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旨在促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发展,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超度发展而危及到其他方面的发展,促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使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支撑,具备整体性,从而最终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益的不平衡就会导致不和谐,固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冲击,而法律就旨在创设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利益冲突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 循环经济立法追求协调的价值,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衡平各种利益,使它们达到协调的状态,最终形成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正义秩序。(三)确保环境效益的终极价值效益就是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环境后果的衡量,环境效益有正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环境效益的后果。环境法保护法益论中的地球益学说体现了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1992年里约“地球研讨会”的《NGO地球宪章》在原则1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一致同意尊重、促进、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综合性、政策性与特殊的公益性之特性,坚持“社会本位”的思想,注重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与公平分配,它必然要体现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取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体,我们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把环境效益作为前置效益,因为资源是有限稀缺的,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是无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之外无可估量的生态价值,保护资源与环境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效益最终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讲,废弃物也是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具有重复利用的价值,当人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时,它们就会以人类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当人类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利用且又不按自然法则进行处理的时候,它们则会以人类所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对环境造成危害。 美国那什在其《自然的权利》(1989年)一书中谈到:“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所具有的生存权可以归属于伦理的共同体。……应将伦理平等的概念扩大到全体生态系统中去。……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而当前的环境危机也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所造成的,大家纷纷意识到与承认自然本身的价值与权利,并形成一种以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主张人类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实行资源与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向环境的“零排放”。由于企业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市场缺陷与政策失误,环境效益必然会受到损害,循环经济立法就是要在宏观上对经济活动主体在生产、服务与消费的过程中从事盲目、自发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行为时,进行适当的禁止、限制或矫正,保护污染受害者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人类社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各种法律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确保环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与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它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适度干预经济活动,以维护体现为环境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体现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以维护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四)确保生态安全的终极价值当前,我国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引起了资源安全问题,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可以稳定、及时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发展所赖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或不遭毁灭性破坏的状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循环经济立法有利于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生态安全为自己的价值取向。2000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是一国生态环境在确保公民生命健康,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的状态。构成生态安全的内在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和能源、稳定与发达的生物种群、健康的环境因素和食品。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条件,并指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大问题,即国土安全、水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从战略意义上来看,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人类活动必须符合生态学规律,不得超过两个极限:一是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繁殖能力,即生态承载力,二是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纳污)能力,即环境容量。” 否则,就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从而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等,进而威胁到国家与整个地球的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生态安全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霍布斯(Hobbes)认为“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继续下去。促进安全除了在作为实施和巩固法律秩序中其他价值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用以外,还服务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颇有价值的目的。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 生态安全是法的安全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态安全不仅是循环经济立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评判循环经济立法正义与否的标准。立法者创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凭空臆想杜撰出来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应当具备的正义、利益、秩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自身特殊表征的价值追求。缺乏明确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创设就无法达到立法的美好意愿;不了解法律的价值追求,就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合理、适当、有效地实施法律。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笔者认为应当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成文法典时,可将立法目的(即制度价值)规制为:“为促进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推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协调,保障环境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协调,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法。”
改善环境从两部分抓起1、调整能源结构因为矿产能源的消耗会附生出一大堆的物质破坏环境。比如,政府现在限制电摩。这样就等于强迫人们去用排污量巨大的汽车和油摩。这需要打破决策层的利益链才能解决。对绿色能源提供方及使用者的补贴,对矿产能源提供者及使用方的税收,也可以做到能源结构的宏观调整,这还得依靠管理者们肯放钱肯出力才行。2、严管污染源近段时间,槽罐车偷排工业废料,乱扔节能灯引起汞污染、河道玻璃污染,食品中的激素、重金属污染等也日益严重。非法排放污染源可以使得种族灭绝,重蹈玛雅人的覆辙。这更需要政府对违法商业链敢于打击,斩草除根才行。反正,要改善环境必需政府支持。决策层的一条禁摩令就能让全中国十面霾雾,只有给他们施压才能有所改变。
学园部落3000左右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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