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盲审分数:350分以上。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对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采取事前送审与事后抽查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二、事前送审 事前送审是指在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送审,主要由学院以盲审形式进行评阅。 (一)论文送审 所有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预登记,各学院根据答辩预登记的名单,按照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事前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事前送审。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根据所辖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硕士学位论文事前评审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学位论文盲审方式、评审专家选择、免盲审条件、提交论文时间等,实施细则报学校学历及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学校简称学校学位办)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评审结果处理 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做重大修改,论文作者需对论文做出修改,并由所在学院分会主席指定3名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专家签字同意答辩后方可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