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产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它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展现。50年来,雷锋精神是滋养一代又一代人的道德源泉,是催生一批又一批道德模范的力量所在。雷锋精神,始终发挥着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作用,雷锋精神所代表的崇高境界,始终引领着社会道德风尚和时代精神。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因为雷锋精神是在中国人民建设美好生活的实践中孕育和锤炼出来的高尚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内涵着人类道德的最精华的成分,代表了人类进步的最核心的价值趋向。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雷锋精神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鼓舞人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动力。我们看到,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无论条件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也无论社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雷锋精神所具有的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的美德,都是我们国家所需要,都是我们社会所大力倡行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这是我们党积极适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发出的有力号召,是传承弘扬雷锋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是推进道德进步的需要,是解决道德建设面临所问题的需要,更是我们当前伟大的建设事业的需要。学习雷锋,是时代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