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大二上学期重修。
重修、补修、先修、提高绩点的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2周,逾期不予办理。重修课程名称务必与跟读班级的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相同、学分相等(或跟读班级课程的学分大于需重修课程学分),跟读班级务必填写详细清楚。
重修课程若开设重修班,直接在教务信息系统填报即可。提高绩点和补修的课程只能跟读正常开课班级,需填写提高绩点申请表和补修申请表。凡学有余力、申请先修的学生,其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班级前20%。
扩展资料:
华侨大学重修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课程的重、补修申请手续,并到财务处缴纳课程学分学费。由学院教学秘书凭课程申请及财务缴费单从后台进行选课。课程成绩必须由任课教师通过成绩报送系统统一上报教务处。
2、开学后前两周在校外实习的班级,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在开学后第1周向教务处提交“暂缓选课”申请及确认后的班级学生名单,由信息处按报到处理。
3、第6-10周,教学秘书负责学生选课的核对及补选工作,对于“未注册”学生,不允许教学秘书帮助其选课,否则后果自负。
参考资料来源: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关于本科学生选课、重修、补修、先修和提高绩点管理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