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类和文物鉴定是开展文物科学研究的前提,也是文物科学研究的内容。由于文物的时代不同,质地不一,种类繁多,功能各异,因而需要从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从管理的角度,中国把文物分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两部分。前者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近现代典型建筑等;后者包括古器物、古文献、古书画等。在上述各类文物中,有的又分为若干小类,如古器物即按文物质地分为青铜器、玉器、铁器、陶器、瓷器等。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功能和属性进行分类。目前有的文物科学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专门的学科如钱币学、铭刻学等,今后有些类别的文物,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还将会形成一些新的专门学科。 文物鉴定就是确定文物的年代、真伪和价值。首先需要进行的是断代和辨伪,如果文物的时代不明,真伪莫辨,就无从确定文物的价值。只有在断代、辨伪的基础上,才能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一切文物都需要断代,但不是所有文物都需要辨伪。辨伪有特定的涵义,主要是辨别由于文物作为商品流通以后,有人以牟利为目的,以真文物为蓝本而故意制造的假古董及一些历代的文物仿制品。至于辨别古建筑在历代维修过程中增添和改动部分,或者后代仿制构件的年代,是对古建筑整体和局部的分别断代问题,而不属于辨伪的范围。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一般不存在辨伪的问题,但也有文物鉴定的问题。因为有时一座墓葬也会埋葬了前代遗物,如妇好墓中就有红山文化的玉器。有时由于地层扰乱,在一个文化层中也可能有后代文物混入,都需要进行鉴别。文物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传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方法两种。在各类文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考古学研究对象,是经过科学发掘出土的。对于这些文物主要是依靠考古学的地层学和类型学进行断代,对史前时期或者年代比较久远的历史时期的文物,还可以运用碳14、热释光、古地磁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测定年代。所有这些都属于现代科学鉴定年代的方法。传统的鉴定方法主要是对传世文物年代的鉴定和辨伪。传统方法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对各种不同类别文物进行鉴定的方法,但是传统方法过去主要侧重在经验的积累上,需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总结,才能不断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