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党支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党支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机构设置。合理设置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单位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在7名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 二、规范工作职责。建立党建责任制,明晰细化责任分工。要明确党支部的“集体责任”,党支部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明确党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抓党建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建工作;明确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的具体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