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部署,为完善我国学位法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位工作的质量,教育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该草稿明确了几种学位类型的授予条件、授予程序,并规定了如何处理学术不端问题。 《草案》中关于学位撤销的规定如下:学位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习期间以及学位申请、同行评阅、答辩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二)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三)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同时,《草案》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如对不接受自己的学位申请,不接受自己的学位申请的决议或决定不服,学位获得者如对撤销其学位的决议或决定有异议,可向学位授予单位投诉。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异议。各学位授权点应于收到申诉或异议之日起90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复查决定。对于复核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意见的反馈将在4月15日截止。
我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功能和意义:学士学位是用来证明你的知识水平已经达到学士的水平的证明,是国家颁发的。学位是一个学术头衔,它标志着受教育者的学历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标准。学位有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学位并不是一定有用的,看场合了。比如找工作,有的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有,那就是必须的了,或者某职称的评定要求候选人的学历达到学士,学士学位就有用了,平时并没有实际的作用,只不过拿到这个学位的人受教育比没有拿到的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