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具有浓厚的保守性,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二十多年来,我国史学界一直持有这种传统看法。这种观点大概可以追溯到本世纪三十年代。1938年8月9日,在斯大林、基洛夫和日丹诺夫联名提出的“关于近代史教科书纲要的意见”中建议,作为资本主义发展史的世界近代史应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为开端,而把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详细论述放在中世纪的教科书中。当时,苏联史学工作者根据这个意见编写了世界史大、中学教本,其中根本没有专述英国革命的章节。二次大战后,世界近代史的上限虽然划到了1640年开始的英国革命,但仍认为这是一次具有保守性质的革命。五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世界史教学与研究基本上承袭了当时苏联的体系,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评价,自然也照搬过来,至今未变。然而,这是很值得商榷的间题。用唯物史观来研究英国革命史以及有关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就会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具有保守性这一传统观点产生颇大疑问。本文试提出一些粗浅看法,以期引起对资产阶级革命及农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等问题的讨论。证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保守性的主要论据之一是围绕土地问题提出来的。传统观点认为,英国革命的结果使大量土地集中到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而没有满足积极参加革命并成为主力军的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这就从社会经济基础方面说明了这一革命的保守性。就土地问题而言,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当然是要改造现存的土地制度,保证其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那么英国革命是否完成了这一历史任务,其标志是什么呢?试先分析革命时期英国土地所有权的演化过程。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最直接的经济后果是造成了土地集中。当然,大土地所有制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在业已集中的大地产掌握在什么人手中,他们是怎样经营的,换句话说,掌握大地产的那些人的阶级属性及土地经营方式决定问题的性质。从十六世纪开始的英国土地大规模集中的过程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圈地运动及对王室、封建贵族和教会土地的没收和出卖。革命前,对圈地最热心的是中、小贵族,即阶级属性逐渐发生变化的新贵族。因为在“价格革命”时期,这些依靠货币地租生活而收人本来就有限的中、小贵族受到的影响最大,而羊毛业的发展又为他们进行圈地,改变土地经营方一48一式创造了条件。革命期间及革命后,旧封建贵族大多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大规模进行圈地的自然主要是已经直接或间接进行着资本主义经营的土地所有者—以前的新贵族。土地买卖在英国很早就出现了。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时,没收了占全国耕地六分之一的寺院土地,除了把一部分赠给他的宠臣,其余都被拍卖了。许多伦敦大商人、银行家及企业家都抢购了不少寺院土地。革命前,遇到财政困难的斯图亚特王室和由于奢侈无度而破产的旧贵族,接连不断地出卖土地。这些土地也大部分转人已经依靠新的经营方式而发财的新贵族手中。1561一1640年间,王室土地减少75%,封建贵族土地减少50%,而新贵族的土地则增加了25%。革命期间,土地所有权发生了更大规模的转移。1643年3月27日和9月21日,国会分别颁布法令,没收了教会、王党贵族和王室的土地。其中主教的土地是最早出卖的。1646年10月9日通过了取消英格兰及威尔士大主教职位的法令,随后以这些土地作为政府向伦敦商人借债的担保。一个月后土地出卖时,自然落入持有票据的伦敦商人手中。1649年4月30日,国会通过出卖副主教及教会土地法案,购买者多是曾贷款给政府十万镑的伦软资产阶级,以及土地债券的持有者。虽然土地债券是政府作为欠晌的保证发给军官和士兵的,并规定将来可以凭券领得土地,但士兵们多因缺钱而早将债券贱卖给高级军官和投机者了。虽然法令也规定教会土地上的农民在三十天内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最小单位的土地价也需一百镑,当时农村劳动力一年收入才不过四、五镑,他们自然难以获得土地。王室土地是1649年7月16日根据法令出卖的。由于同样原因,这些土地也多数落人资产者、新贵族、军官和包卖商手中。对于没收的王党贵族土地,则采取了赎金制。根据规定,王党贵族可以先交一半赎金赎回土地,但如果其余的一半到期不能交款,还要重新没收土地。结果,很多贵族因难以凑齐赎金而失去了大量土地。据统计,1651一52两年,购买土地者的社会成分如下:贵族仅占,土地持有者和租佃者也只占,大多数买主是伦敦的资产阶级,其中商人占,文武官吏、债权人和其他富人占(阿尔汉盖莱斯基:《英国十七世纪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与农民运动》,载《史学译丛》1957年第2期)。1652一54年间出卖的土地最多,占全部出卖总额的88%,在登记入册的403个购买者中,有138人能确定其社会身分,其中伦敦资产阶级70人,军官19人,贵族13人,官吏n人,租地农场主10人,各种债券持有者和富人10人,农民5人(刘柞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史》第204页)。与上述情况大体相同,在征服爱尔兰和苏格兰后,那里被没收的土地也大都为资产阶级、商人和高级官吏所占有。护国政治时期,通过对王党征收高额人头税,又使大量土地落入资产阶级手中。1660年复辟后的土地政策,是以复辟王朝对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让步为特征的。政府不得不基本上承认土地关系变化的既成事实。虽然查理二世也曾出钱替教会及王党分子赎回土地,但实际上物归原主十分困难。首先,因交纳人头税和土地赎金而私自出卖的土地已无法追一49一回,由于这种土地的私人买卖性质使得新的土地所有者受到法律保护。其次,被没收而拍卖的土地在多年动荡后,原主想要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不但麻烦而且要耗费大量钱财,所以只能满足于得到一定的赎金而放弃土地。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大地产的所有权就是这样大量集中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由于革命造成的土地和权力的再分配,这些新贵族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中、小贵族,而成为所谓土地贵族了(参见林举岱:《英法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载《历史教学》1979年第4期)。如果说革命前的新贵族尽管已资产阶级化但还仍属贵族范畴的话,那么革命后的土地贵族,虽有贵族头衔,但其阶级属性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大体可归入资产阶级的行列了。恩格斯认为:“光荣革命”以后的土地贵族,“虽然被称为贵族(就象现在这样),其实早已向法国的路易一菲利蒲在很久之后才变成的‘王国第一流资产者’的方向发展了。……他们的习惯和倾向,与其说是封建的,倒不如说是资产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93页)这里的原因不仅在于他们掌握了大地产,特别在于他们根本改变了经营方式。这些土地贵族或雇佣农业劳动者经营土地,或把土地租给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后者再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然而,“一旦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出现在土地所有者和实际从事劳动的农民之间,一切从农村旧的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关系就会解体。”(《资本论》第3卷第901页)这时,土地贵族收取的地租构成已经不是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劳动,而是超过农业生产给租地农场主带来的平均利润的余额,这种地租的基础也不是统治和服从的关系或超经济强制关系,而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因此,“这个阶级的地产事实上不是封建性的财产,而是资产阶级性的财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51页)或许因为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才把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土地贵族或大土地所有者划归为资产阶级中的一个集团或派别(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盯页,第37卷第278页)。这样看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了改造土地所有制的历史任务,保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中的确立,它彻底解决了土地问题,因而,不能说明所谓保守性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就应该像法国革命那样把土地分给农民,否则就是保守的和不彻底的。这涉及到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解决土地问题的标准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农业劳动者的土地被剥夺,以农业劳动者从属于一个为利润而经营农业的资本家为前提。”(《资本论》第3卷第694页)资本主义发展对于土地问题的要求,从根本上说恰恰不是分给农民土地,而是剥夺农民的土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者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就在于把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历史上,在西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时期,存在的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两种:第一,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它以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和超经济强制为特点。第二,农民的土地私有权,它以农业劳动者与土地的直接结合为特点。这两者都不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私有权,虽然它们一般表现为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标志同工业中一样,是实行雇佣劳动制。因此,这种生一50一产方式的必要前提,或者说资产阶级革命解决土地问题彻底与否的标志就在于: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下完全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作为劳动条件的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在英国,十四世纪末农奴制的解体大体上解决了第一方面的问题,而十七世纪的大革命则基本上解决了第二方面的问题。可以说,英国革命是更彻底地为资本失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解决了土地问题。当然,“资本主义发展过程,按其纯粹状态来说,确实是从零散的小商品生产的制度和个人劳动所有制开始的。”(《列宁选集》第1卷第44页)而且,一般说来,农民对土地的自由所有权是封建土地所有权向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过渡,但这毕竟不能成为农业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标志。这时的农业,按《资本论》的说法,尚未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属于一种由已经消亡的社会形态遗留下来的生产方式。剥夺农民当然是残酷的,英国革命的结果确实在一段时间内造成了农民的无比痛苦和贫困。但是这一革命的目的就在于发展资木主义,而“‘人民大众的贫困化’……不仅不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反地,它正表现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的条件并加强着资本主义。”(《列宁全集》第1卷第86页)资本主义对农业以及土地所有权的改造可以有不同的途径,但历史证明英国革命所走的是一条最迅速、最彻底的道路。革命后,由于土地集中,英国迅速出现了资本主义大农场,一百英亩以下的农场显著减少而三百英亩以上的农场显著增加。据计算,1740一1788年间,农场数目减少了四万多个(莫尔顿:《人民的英国史》,1958年版,第264页)。十七世纪末,英国地产的平均面积约七十英亩,到1780年就扩大到三百英亩(上海师大:《世界近代史》第91页)。大农场的出现有利于采用新的经营方式和新的农业技术设备,从而促使农业飞速发展。革命后英国小麦出口量逐年倍增:1697一1705年为116万夸特,1706一1725年为548万夸特,1726一1745年为708万夸特,而1746一1765年则达到万夸特(《人民的英国史》第263页)。农业劳动者与土地的迅速分离也促进了英国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在革命开始年代,英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到十七世纪最后三十年,英国人口的五分之四还是务农的(《资本论》第l卷第781页)。据威廉•配第1665年统计,英国土地、房屋及农具的资本价值为二亿一千万镑,而其余的资本价值只有四千万镑‘《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史》第29页)。革命后土地的迅速集中使英国人口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而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十七世纪末,英国农业劳动者中已有40%离开农村,其中大部分被工业劳动力市场吸收(RobertBrenner:《纯rari-anclassstrUctureandEconomicDevelopment》,载((pastandpresent》1976年第2期)。到1831年,英国劳动人口中从事农业的只有28%,而差不多同时,法国还有63%的农业劳动人口(,h:((TheAgrarianHistoryofWes,ernEuroPe))第238页)。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一方面使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大规模流入商品市场,一方面扩大了自由劳动力市场,从而刺激了工业品生产,为手工工场前所未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具体数字参见倔经夫:《英国社会经济史》第19卜193页)。唯其如此,才使得在十七世纪中期工商业还落后于其它欧洲国家的英国,竟首先开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业革命,而其它一切先进国家却落后整整一个世纪。一51一英国革命对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如此迅速地为资本主义发展铺平了道路,这种经济结构的性质当然决定了政权结构的性质。反过来,这也是作为暴力工具的国家政权作用的结果。证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具有保守性的另一主要论据是围绕政权问题提出来的。传统观点认为,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结成联盟,由此产生双方的妥协,其结果是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这就从政治上说明了革命的保守性。从革命这一概念的科学意义上讲,其首要的和基本的标志是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资产阶级革命就是要建立资产阶级政权,从而保证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是否表明了政权的易手呢?上面已经谈到新贵族的阶级属性,因此资产阶级与之结盟并未改变向题的性质。这里仅从资产阶级与王权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分析。从历史上看,资产阶级与封建王权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极。在西欧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资产阶级与王权有过密切的联姻,英国也不例外。从都铎王朝开始,资产阶级与封建王权就是相依为命的。资产阶级为了生存,必须与王权联盟。只是当资产阶级的力量强大起来而不再需要王权的保护,同时封建王朝也感觉到自身的统治受到异己的新兴力量威胁时,这种联盟才开始破裂。其标志可以说是1588年对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胜利。从这时起,资产阶级开始为政权而斗争了。因此,革命造成的资产阶级与王权的联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过,在变化了的历史条件下,这种联盟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由于革命的沉重打击,英国封建王权已经无可挽回地衰落了。复辟时期的王权反动只是君主专制制度临终前的回光反照。这一时期,不仅经济政策基本上符合于资产阶级利益,就是王朝的政治权力也已成强弩之末了。1681年查理二世逮捕反对君主制的国会反对派领袖莎弗茨伯里,并以叛国罪为名将他关进伦敦塔,但很快就被陪审团宣判无罪而释放。1688年詹姆斯二世以诽谤罪逮捕反对恢复天主教的山克芬夭特等七名主教,也被陪审团宣布无罪释放,伦敦市政府甚至决定在城内张灯结彩庆祝这一胜利,向王权示威。实际情况正如当时法国驻伦敦大使向路易十四报告的那样:“这个政府因为有个国王而貌似君主政治,其实根本不是君主政治。"(《人民的英国史》第218页)詹姆斯二世缺乏他的兄长那种洞察事物的能力和委曲求全的耐性,过分触犯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和感情,因而被迫出逃法国。随着王朝玉玺被他投人泰晤士河,专制王权在英国寿终正寝了。在“光荣革命”后确立的君主立宪政权中,王权实际上等于零。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法案依照资产阶级的统治原则大大限制了王权。到了十八世纪初乔治一世时期,国王甚至不再出席内阁会议,并且实际上已没有对议会通过的法案行使否决的权力了。尽管国王还保留任命大臣的权力,但第一,他必须从议会多数党的代表人物中选择,第二,如果议会要求免去某大臣职务,国王必须服从。就连王室的预算及其使用也受到严格控制。威廉三世的王室预算从过去的二百万镑减少到一百二十万镑,并且规定其中只有六十万镑可用于宫一52一廷和管理开支,其余要用于海陆军建设(转引自塔塔里诺娃:《英国史纲》第224页)。表面上呈现出来的是王权对议会的屈服,实质上反映了政权的易手。不仅如此,行政权也同立法权一样脱离了国王的控制。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内阁的成立,标志着行政权从国王及其枢密院的手中转到了伴随两党制而出现的内阁手中。归结起来,英国资产阶级与王权的关系史可以以英国革命为界明显地划分为两个阶段。如果说都铎王朝时期,资产阶级与封建王权相互依赖而政治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专制君主手中,那么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则表明王权已经归附于资产阶级强大的经济力量,成为这一阶级的奴仆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随着革命后矛盾主要方面的转移,君主立宪政权的资产阶级性质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就政权形式来看,人们往往认为资产阶级从来就应该搞共和制,而君主立宪到底要比共和制保守。对这个问题要以历史主义的观点分析。应该说,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所必然采取的最适宜的国家形式,恰恰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我们不能超越历史阶段来评价历史,就是说,不能硬把工业资本主义时期应该实现的历史任务,强加给工场手工业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共和制是工业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成熟的标志,而君主立宪制则是最符合工场手工业时期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在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当中最成熟的阶层是金融资产阶级,在英国则是长老会派代表的那部分人,即上层新贵族和银行家、包税人、大海外公司的股东、购得专卖特许状的大商人等。他们是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代表,他们从革命中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并且真正成熟了的革命果实也必然由他们的政治代表来掌握。君主立宪政权正是当时掌权的大资产阶级、上层新贵族本身所要求的,是他们建立稳定的资本主义正常秩序所使用的工具。同时,这也是这一阶级在政治上成熟的标志。凡是超出这个成熟基点的一切社会举动,都不过是为了保持既得成果而不得不跨出的更远的步伐,一旦成果巩固,跨出的步伐就会后退,回到成熟的基点上来。英吉利共和国的倒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超出了资产阶级成熟的基点。它同后来复辟王朝的政治反动一样,是偏离当时革命的现实目的这一重心的社会摆动。只是在经历了这样反复的社会动荡后,重心才确定下来,并成为新的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君主立宪制作为上层建筑,丝毫也不影响它为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发展服务,恰恰相反,这个政权发挥了它对于基础应有的积极的反作用。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在英国,资本原始积累全部过程的基础首先表现为圈地运动,正是在这个创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前提的问题上,君主立宪政权完全表明了它的资本主义性质。英国圈地运动始于十五世纪末,但是到革命前,它一直受到封建专制政府的压抑。都铎王朝从1488年起,历代国王都颁布了限制或禁止圈地的法令。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法令,规定自1528年以来四年内作为耕地的土地必须永远当耕地使用,而当时正在耕种的土地则不许改为牧场。1595年更规定,凡在她即位后圈占的牧场一律恢复为耕地(参见E•LIPson:((TheEconomicHis-一oryofEngland》VZ,P398一402,Bland,Brown,Tawney:((EnglishEeonomicHistory》P268一270)。一53一如果说都铎王朝有鉴于小麦价格上涨还只是禁止改耕地为牧场,那么斯图亚特王朝则干脆禁止一切圈地活动了。詹姆斯一世曾指派委员会清查中部各郡的圈地情况,查理一世则下令对圈地征课罚金。如同马克思所说,这一时期圈地是作为个人的暴力行为进行的,而立法同这种暴力行为斗争了一百五十年(虽然毫无结果)。据盖伊估计,从十五世纪末到十七世纪初,英国圈占土地约五十万英亩,仅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无论就其数量还是范围来说,都很有限,对整个农业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影响(E•LIPson:((TheEconomicHistoryofEngland))vl,p179一184)。因此,到十八世纪初,英国大部分地区的乡村仍然保持着旧式农民经济的基础,共同地仍是主要特征(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第80页)。这种状况的根本改变在于国家政权的作用。与个人圈地不同,革命后的特点是议会圈地。“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资本论》第1卷第792页)君主立宪政府不仅实行谷物出口津贴,鼓励投资农业(特别是投资于圈占的荒地),而且宜传建立大农场的必要性,从各方面刺激对农民土地和公地实行兼并。特别是1801年颁布的“一般圈地法案”,大大简化了圈地手续,推动了圈地运动迅猛发展。圈地法令逐年增加,土地兼并日趋疯狂。据维利估计,1702一1760年间,颁布圈地法令246件,圈占土地四十万英亩,而在其后五十年间,颁布祛令2438件,圈占土地几达五百万英亩(。Hammond:((Th。villag。Laboarer》vz,ps4)。经过如此大规模的兼并,全国土地被掠夺殆尽,只有少数几个郡还保留约3%未被圈占的土地(ste,nwats:n《TheReignofGeorge))I,Pso幻。革命前后圈地情况的变化,从莱斯特郡的统计数字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在所有被圈占的土地中,1450一1607年占10%,1607一1730年占52%(其中主要是1660年以后圈占的),1730一1850年占30%(《The纯rarianHistoryofwest二Eu,ope))p215一216)。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无疑在于国家政权的参与。正如英国史学家早在1881年就指出的:英国地产目前的分配状况,主要是议会政府造成的(转引自((ThevillageLaboarer))vZ,P169)。现在我们可以回答,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这个首要问题上,君主立宪制表现出丝毫的保守倾向吗?英国原始积累的另一强有力手段—国债制度的建立也与国家政权有直接关联。为了对外进行争夺殖民地的战争,英国政府不断增加捐税,大量发行国债。从1717年至美国独立战争结束,英国国债增长四十倍(((人民的英国史》第235页)。为了保证国债发行,国家不得不同意成立大银行。英格兰银行就是在1694年由国王特别勃许而成立的。以国家名义出现的大银行依靠政府的支持取得特权,又大量贷款给政府以支持战争。这不仅加速了资本的集中,而且加深了政府对于金融资产阶级的依赖。正像马克思说的:“在威廉三世时,由于银行的建立和国债的形成,金融资产阶级的统治受到初次的崇拜,由于一贯实行了保护制而为工业资产阶级创造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48页)此外,政府还实行了有利于工商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保护关税制度,奖励出口制度以及海外殖民政策。因此,“正是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在英国才开始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巨大发展和改一54一造。”‘同上书,第251页)圈地运动、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保护关税制度以及殖民政策,这一切都是以国家权力的暴力作为基础的。英国资产阶级正是利用了君主立宪这样的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顺利地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资本论》第1卷第819页)。英国革命建立了这样一个为资产阶级忠诚服务的政权,它也确实缩短了英国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时间,因而英国革命在政抬上的保守性是无从谈起的。很多人认为,对于英国革命保守性的评价是出自马克思的笔下,即他在1850年《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上发表的一篇书评。这就成为英国革命保守性的理论依据。然而,这实在是误解。1850年,巴黎出版了刚刚在法国二月革命后离开政治舞台的基佐的小册子—《英国革命为什么会成功?英国革命史讨论》。基佐的目的是要说明为什么资产阶级社会在英国以君主制的形式向前发展,要比在法国长久。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墓佐的分析涂了说教式的政治词句,就是乞灵于宗教的空谈。在马克思的书评中,通篇使用了一种讽刺的口吻,因而就常常借用基佐的语言说话。所谓英国革命保守性的词句,正是基佐的用语。基佐认为英国革命一开始就不是作为破坏力量,而是作为保守力量出现的,因为议会在与王权斗争时是在捍卫自己旧有的特权。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要说保守,法国革命最初也像英国革命那样保守,甚至比英国革命还保守,因为法国革命的第一步就是恢复早在亨利四世和路易十三以来就垮了台的三级会议。基佐无法理解英国资产阶级为什么能和王权同时生存,马克思正是为了回答这一问翅,才接过基佐的语言,讲出了下面这段常被人引用的话:“基佐先生最大的谜—英国革命的保守性的谜(他只能用英国人特有的稳重作风来解释这个谜),应该这样来解释,即资产阶级与大部分大土地所有者之间建立了长期的联盟,而这种联盟使英国革命在本质上有别于用分散土地来消灭大土地所有制的法国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51页)无论从这段话,还是从整篇书评,乃至联系马克思关于英国革命的其它论述,都无法把英国革命是保守的这一观点强加在马克思头上。至于说到英国革命在本质上有别于法国革命,马克思在这里显然是仅就解决土地问题的不同方式和结果而言的,即法国革命把封建大地产变成了农民小块土地,而英国革命则由于土地所有者与资产阶级经济利益的一致而把封建地产和农民的小土地改造为集中的资本主义大地产。根据马克思的一贯观点,英国革命直接造就了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法国革命后形成的土地所有制则只是开始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指出这种本质的区别丝毫没有对英国资产阶级的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