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文字精练,数据可靠,中医诊断及疗效标准应参照(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南京大学出版社)。2、稿件请用电子版投稿(同时附打印稿1份)。稿件以5000字以内为宜(包括图表与参考文献)。3、署名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文章的著作权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者外,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4、来稿须标注可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关键词3-8个。临床研究与实验研究类论文正文前须附结构式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300字。5、稿件所用医学名词术语力求规范,可参照《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GB/)、《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GB/)、《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治法部分(GB/)及《中医药主题词表》(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研究所),中药名以《常用中药处方用名规范表》(中医古籍出版社)为准,草药应注明拉丁学名。稿件要使用规范字,简化字按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范书写。6、文章的图表应少而精,不与正文重复,图表应列出图题、表题,图表设计要合理,统计表请采用三线表,附图可以是照片或手工绘制图,绘图请另用碳素墨水在绘图纸上绘制,图面力求清洁、清晰、准确。显微照片应标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7、文章涉及的量和单位,应按有关量和单位的一系列国家标准(GB3100-3102)执行。有关数字用法请按《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T/T15835-1995)执行。正确使用外文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统计学符号按《统计学名词及符号》(GB3358-82)规定书写。8、参考文献按照《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以作者直接阅读过的与稿件内容密切有关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近期文献为主,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文后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9、取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资金项目的来稿,请在稿件首页地脚处注明资助基金的名称及编号,凡在本刊发表的论文,在各级各类评奖中获奖或被二次文献转载、摘录者,烦请作者通知本部。10、临床及实验类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证明(稿件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审查由作者单位负责)。来稿请注明单位所在地所属城市、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请勿投寄给个人,以免因故延误审稿。1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刊具体情况,接到来稿后,即给作者寄回执,并在3个月内将稿件处理意见通知作者。本刊拥有对来稿的独家首次刊登权。本刊已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和chinainfo(中国信息)网络资源系统《电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若来稿不愿意入编者,请在稿件上注明。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来稿一俟刊用,赠当期杂志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