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年12月20日,哈利·波特系列影片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上映的那天,我排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队,才在人山人海中抢到两张晚上10点、而且是最后一排最边上的票。看着哈利·波特在银幕上嗖嗖地飞来飞去时,我不禁想到,是什么使我这个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也迷上了哈利·波特,跑到百度哈利吧去和一帮小屁孩叽叽喳喳地讨论邓布利多是否会复活、戴着哈利橙色腕表四处招摇、掰着指头盼望着“哈七”早点面世?难道这个黑头发、绿眼睛的小巫师悄悄地一挥魔杖,给我念了夺魂咒?而又是什么使全世界亿万读者在霍格沃茨、对角巷、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这样的地方流连忘返,使无数十一岁的孩子翘首期盼着从天而降的送信猫头鹰? 一切因由都只能去问J·K·罗琳。也许不是偶然,她安排了哈利的混血身份———他身上同时流淌着麻瓜和巫师的血液。当我们分别顺着这两股血脉走到它们的尽头,会发现麻瓜血脉源自J·K·罗琳自己的经历和生活;巫师血脉则源自那些遥远而积淀深厚的伟大神话。 1997年,当《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进入印刷程序时,书商问作者可不可以在封面上把她的名字印作J·K·罗琳(J·K·Rowling)而不是乔安·凯瑟琳·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因为他们担心后者这个典型的女性名字可能使读者失去购买的兴趣。当时的罗琳只想着要一笔钱来维持生活,好安安心心地把哈利·波特后面的故事写完,所以几乎没有考虑就答应了这个近乎无礼的要求。于是,数以亿计的读者在封面上只看到了罗琳名字的缩写。但当他们读完这本书,缩写或全称都无关紧要了,此时罗琳已经被他们赋予了一个更好的名字:魔法妈妈。 1966年,罗琳出生在英国中部一个叫做奇滨赛柏瑞的小镇,这里以森林和山丘闻名。罗琳的父母都喜爱阅读,他们常常念故事给小小的罗琳听。罗琳回忆说:“我对童年最鲜活的印象,就是父亲坐在那儿,给我读《柳林风声》。”故事听多了,她也开始在心中编织自己的幻想故事。罗琳有一个小她一岁半的妹妹,每当姐妹俩单独相处时,她就把这些故事讲给妹妹听。那时,她所有的故事都与兔子有关,开头永远是“黛(妹妹)跌进了一个兔子洞”,而总是以“兔子一家喂黛吃草莓”结束。这些故事妹妹百听不厌,罗琳被要求讲了一遍又一遍,六岁那年,她拿出了纸和笔,记下了其中的一个。这是罗琳的初次写作。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小镇上罗琳有两个很要好的朋友姓波特,哈利·波特的“波特”。 罗琳九岁时,他们举家迁到了另一座小镇———塔斯岗,罗琳进了塔斯岗小学念书。她痛恨这所学校和教数学的摩根太太。入学第一天,摩根太太就让她做了一张数学卷子,很不幸,十道题罗琳一道也没做对。于是,她被安排在教室最右边的座位上,几乎就要坐到操场上去了。后来她才知道,摩根太太以自己认定的学生的聪明程度来排座位,左边的是“天才列”,右边的是“笨蛋列”。 但是,生性开朗的她自有办法来化解这种不愉快。她一面发挥自己的写作专长,在英文科目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一面补习数学;并且,她还结交了几个死党。有一天,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但这回报却令她难过———摩根太太终于让罗琳和坐在“天才列”里的一个学生交换座位,但这个学生恰恰是罗琳的好朋友。“穿越教室的短短几步路让我变‘聪明’了,但也变得讨人厌了。”幸亏,在颠颠簸簸的小学岁月中,罗琳重新获得了大家的喜爱,也一直维持着好成绩。小学毕业后,她进入了威汀综合制中学。 和所有的女孩一样,罗琳上中学不久就迎来了令人尴尬的青春期,并且她开始戴眼镜。“我那时很安静,近视,脸上很多雀斑,对各种运动一窍不通。”尽管这样,她还是有办法让自己得到认可———她在学校里找到了一些和自己一样安静、聪明但孤独的女孩,组织了一个小团体。这个时候,她仍然会利用课余时间写许多故事,然后挑选其中的一两个在团体活动时读给大家听,结果新朋友们都很喜欢,这使她信心倍增。 还有一个意外让她小小地出了一下风头。有一次,一个凶悍的女生攻击了她,她不是像别人一样逃走,而是采取了反抗。当时她的身体正好被储物柜支撑住了,所以没有倒下,结果她成了年级里惟一没有被摆平的学生,闻名全校。其实她后怕得要命,很长一段时间路过走廊的拐角都要神经兮兮地窥探,防止被偷袭。 随着年龄的增长,罗琳的中学生活渐入佳境,她的创作才华得到了老师们的称赞和鼓励,她的聪慧友善吸引了许多朋友,最后一学年,她还被选为女生级长。 ———在罗琳少年时期的生活点滴中,我们不难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人物和故事的影子。学校都是由光明和阴暗两面构成,光明的那面是友善的同学、好心的教授、积极的青春以及各种年轻人的小把戏;阴暗的那面是刻板的校规、古怪变态的老师、仗势欺人的恶少、误解、孤独等等。也许摩根太太很像乌姆里奇教授,那个凶悍的女生就是马尔福的死党克拉布和高尔的原型,而罗琳自己呢,毋庸置疑,她把自己的形像寄托给了最可爱的赫敏。谈到阿尼马格斯(能变身为动物的巫师)时,她说:“我愿意变成一只水獭,那是我最喜欢的动物。”而大家都知道赫敏的守护神正是水獭。 你很容易就能发现罗琳与赫敏之间存在许多共同点:第一当然是聪明、成绩好,依靠实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并成为一个小集团的首脑;第二是独立、坚韧、愈挫愈勇的性格;第三是她们都是爱读书而忽略了修饰容貌的女生(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罗琳为这类女生打造了一个最美丽的梦境:赫敏换上礼服后艳惊四座);第四———她们都当上了级长。 赫敏(Hermione)的名字源于希腊神话里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Hermes),赫尔墨斯同时还是辩术之神,当今哲学领域流行的“解释学”(hermeneutics)也源自他的大名,难怪赫敏一有问题就直奔图书馆,并且总是能找到答案。在哈利·波特的故事里,她可不是傻等着英雄搭救的花瓶女主角,而是一个起到交流、沟通作用的智囊人物。也许她就是罗琳在魔法世界的化身。 从威汀中学毕业时,师长和父母都预期罗琳有一个灿烂的未来。但是,在真正的灿烂日子到来之前,她还要度过一段漫长的黑暗时期。 罗琳进入了艾克斯特大学。本来她以为这里学风自由,可后来才发现这是一所相当传统的学院。在艾克斯特,她继续写作,把灵光一现的各种情节、提纲写在纸片上,这样的纸片塞满了资料夹。但是每当有人建议她投稿时,她总是因为缺乏信心而拒绝。 大学毕业后的六年,她陷入了不停转换工作的旋涡之中,所有的工作都赚不到什么钱,而她的心思也往往不能投入其中。“不管做什么,我总是像疯了一样地写作,”她有一次写道,“开会时我通常都不太专心,而是在记事本的边缘处记下最新的故事情节,或是为人物角色取名字。当你的工作应该是做会议记录时,这就会出问题。” 二十四岁时,她在曼彻斯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这样,她必须常常乘坐火车来往于伦敦和曼彻斯特之间。一天,火车因为机械故障而停车四小时,罗琳便观赏窗外的风景来打发时光,她还清楚地记得草地上散布着一群牛。“忽然间,哈利的故事在我心中浮现。我无法告诉你‘为什么’以及‘是什么事触发了这个想法’,但是我很清楚、明白地看到了哈利以及魔法学校。”关于这个伟大灵感如何产生的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那是风雨交加的一天,罗琳坐在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的火车上,望着从玻璃窗上汩汩而下的雨水发呆。突然,她看见窗外飞过一个骑扫帚的绿眼睛小巫师,于是,关于哈利·波特的想法倏忽而至。这两个版本惟一的相同点是:火车。也许因此火车便成了故事中麻瓜世界通向魔法世界的媒介。 从萌发灵感到完稿付印,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经历了整整六年。这期间,罗琳经历了丧母、失业、婚姻失败等一系列打击。1993年,她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前三章来到了爱丁堡。罗琳可以重新去找工作,但那样就没有多少时间写作了,她决定申请公共福利津贴。可是首相梅杰不久前才在一次演讲中说,单亲人士是热爱公共福利制度的揩油者。罗琳申请津贴的过程充满了屈辱,到处受人白眼。罗琳在一次采访中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低潮的时候。我的自尊已经到了地板上,但我不要杰西卡(女儿)也在这种情况下成长,所以,她变成了我的灵感,而写作成了我避难的天堂。” 福利津贴只能保持最低标准的生活,罗琳住在一间又冷又小,天花板几乎碰到头顶的公寓里,她称之为“小矮间”。别说电脑,连一台打字机她都买不起。每天早上,她提着杰西卡的婴儿篮出门,满城绕行,直到孩子睡着了才奔向尼柯生咖啡馆,在那里买一杯最便宜的饮料,埋头写上一整天。该店的老板回忆说:“她会用一只手推摇篮,另一只手写个不停,真是一个奇景。” 终于,一切苦难与欣慰、理想与奋斗都交付给了文字,《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在1994年初完稿了。罗琳借来一台老式打字机打了两份书稿寄给了出版经纪人。又经过了三年的等待(在这期间,她找到了一份法语教师的工作,并且开始写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二部),这部令人一看就着迷的作品终于面世了。接下来的故事便落入了俗套,采访呀,签名呀,水泄不通的售书场面呀,翻译成六十多种语言呀,在全球卖出二亿六千多万册呀,罗琳变得非常有钱啦,不说也罢。 总之,罗琳不仅在书中显示了魔法,同时也在生活中显示了魔法,而这两者的因果关系似乎已紧紧缠绕,不可分割。 神话源头 在哈利·波特购买魔杖的奥利凡德商店门口,挂着一块金字招牌: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的魔杖。这是一个比耶稣诞生要早得多的年代。尽管罗琳生活在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但她在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中依循的却是比基督教更古老的神话体系。 基督教重视父子关系而排斥女神,罗琳作为一个独自奋斗的单身母亲显然无法认同这样的宗教。另外,现实社会也是一个男性占优势的父权社会,罗琳深刻地了解它的虚伪、冷漠,因此,她在书中创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哈利所在的学院是格兰芬多,这个名称来自印度怪兽格兰芬,格兰芬同时又是报应女神的化身。这个学院的院长是略显古板却心地善良的麦格教授,麦格的名字脱胎于希腊神话里的智慧女神雅典娜,雅典娜的罗马名字是密涅瓦,而麦格的教名恰恰是“米勒娃”。 有人认为,在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中,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即麻瓜世界)是一个凸显的世界,而魔法世界是一个被隐藏起来的世界。如果前者是阳性、父性的,后者则是阴性、母性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开出的火车把哈利和他的同学们,还有目光紧紧跟随着哈利的读者一起送往母性世界,我们摆脱了父性社会冰冷僵硬的教条和伪装,回归到充满灵性和奇迹的女神的怀抱。 哈利所代表的正义一方与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集团的斗争,是整个故事最主要的情节。上文所说的格兰芬是一头鹰首狮身的怪兽,由于狮子与老鹰分别是大地和天空的生物之王,所以格兰芬成为阳界的主宰,成为阴暗与邪恶的对立面。而伏地魔的宠物恰恰是一种阴暗、邪恶的动物———蛇。另外,哈利的老对头德拉科·马尔福的名字“德拉科”在拉丁文中也是蛇的意思。鹰蛇之战本是一个古老的埃及神话,罗琳利用它给哈利与伏地魔之战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 伏地魔是人类贪欲和邪念的化身,他的主要欲望之一就是长生不死(偷魔法石、滴哈利的血炼药、制做魂器等行动莫不为此)。在罗琳看来,无止境地追求生命和无止境地追求财富一样是罪恶的,因为它违反自然规律,是人类狂妄自大的表现。伏地魔与邓布利多都是法力无边的巫师,正邪之分仅仅取决于他们对待自身和外物的态度:是反躬自省、顺应天然还是自我膨胀、拼命攫取?如今的人类科技已经发达到几乎无所不能的程度,我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巫师,问题是,我们要做伏地魔还是邓布利多? 除了鹰蛇之战,哈利·波特系列故事里随处可见古老神话的痕迹。 巫师们送信通常使用猫头鹰。猫头鹰在埃及神话中代表着死亡和黑夜,它伴随着死去的太阳在地平线下面的阴界运行。到了古希腊人那里,猫头鹰又变成了智慧女神的化身,雅典城的象征就是一只猫头鹰。 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能够变身为一只黑狗。小天狼星是天空中真实存在的一颗星,它又被称为“狗星”(Dog star)。在古埃及,它是女神伊希斯的象征,也是宗教和哲学的象征。 阿瓦达索命咒是一条“不可饶恕咒”,它可以瞬间致人死命,哪个巫师给别人念了这条咒语就会被关进阿兹卡班监狱一辈子。阿瓦达索命咒很可能源自一句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这句古语是巫师用来消除疾病时说的话,意为“像这个词一样消失”。 另外,哈利·波特系列故事里的无数种神奇动物,如马人、鹰头马身有翼兽、独角兽、人鱼等等也来自不同的古老神话。 在撰写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之前,罗琳一定曾经徜徉于广阔的书的海洋,惟其如此,她才能采撷来那么多的神话元素加以琢磨,最后呈现给读者一个美妙而深邃的魔法世界。 本文参考了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叶舒宪教授的论文《哈利·波特的异教想象及其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