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是一位对中国近代史有着重要影响的人物,他“从一个维新改良的实践者,转变为缔造民主共和国的参与者和民主制度的捍卫者,是清末民初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典型。”[1]P3伍廷芳(1842—1922),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他的人生正是我国从晚清到民国近代转型的时期,他曾做过晚清的二品大员,又在孙中山为首的广东政府外交兼财政部长任内逝世。目前学界对于伍廷芳的研究集中在其法律、外交等方面,事实上,伍廷芳还是一位对财政治国有着深刻认识的思想家。
一、从晚清外交大员到民国的财政部长:伍廷芳的财税人生
伍廷芳最初在政界渐露头角,大约是在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任洋务局委员,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伍廷芳参与交通运输、饷械供给等事务。1896年冬,他受命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为期六年。由于常驻美国,他对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习俗做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并于1898年6月提出《请仿行各国印花税摺》,在国内较早提出了税制改革的主张。1907年,伍廷芳再次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先后与美国签订《中美公断条约》,与秘鲁签订《中秘条约》。由于不满晚清朝政腐败、官场黑暗、国事衰微、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回国后的伍廷芳接受了革命党的邀请,投身到了辛亥革命的队伍中,并在军政府担任起了外交工作。
袁世凯摄取政权后,伍廷芳选择隐退,袁世凯也曾以高等顾问的身份聘请他,但遭到了伍廷芳的拒绝。这期间,他先后撰写了《中华民国图治刍议》、《斐律滨赛会记》等著述。在《中华民国图治刍议》一书的序言中,他从“前清不国之原因”、“中国改共和之原理”、“民国应用何等治法”,逐步论述了改进财政、钱法、关税、盐务等各方面工作的思想,而且还对言论、平权、自由等政治问题展开了论述。《斐律滨赛会记》一书记叙了他率领东南几个省区的工商界携带产品参加嘉年华会的经过,“其中在上海、香港和菲律宾的多次演说,反映了他主张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列强无暇东顾之机,发展实业,扩大海外贸易,开拓市场,繁荣经济,也就是促进资本主义增长的思想。”[1]P10可以说,这两本书是伍廷芳财政治国思想的集中表达,也成就了伍廷芳从一个外交官员到财政部长的转型。
1918年5月,西南官僚、军阀操纵改组军政府,决定改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事实上,军政府财政部长本来推选的是唐少川总裁兼任,但因其未即时就职,1918年9月30日经政务会议议决,“现当规模草创,拟从简略,该部暂缓成立,先设财政处办理筹款事务及关于筹款各事项。财政部长一职,公推廷芳暂行兼代,至唐总裁到任之日为止。廷芳迫于大义,勉为承认,业于十月二十二日谨就兼职。”[1]P842就任以后,伍廷芳为了给军政府开辟财源,他与北京外交使团交涉,达成以百分之十三的比例提取关税余款的协议,至1919年6月,“先后五次共领取三百九十余万元”[1]P12,但由于这些款项都是由伍廷芳本人亲自经手的,遭到了桂系军阀和官僚岑春煊的攻击,迫使伍廷芳被解职。由于这次变故,伍廷芳便携带印信和余款赶赴上海,并发表宣言与孙中山、唐绍仪等坚持护法运动,协助孙中山与桂系军阀展开斗争。
1920年,伍廷芳追随孙中山由沪返粤,重组军政府,在孙中山领导的非常国会里,伍廷芳被再次任命为财政部长。1921年5月,孙中山被非常国会任命为非常大总统,成立正式政府,军政府也随之撤销,而伍廷芳则被任命为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直到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叛变。伍忧愤成疾,23日在广州病逝,享年八十。”[1]P13孙中山也曾这样评价他,“为民国议和事, 鞠躬尽瘁, 不避嫌怨, 卒能于樽俎之间, 使清帝退位, 南北统一, 不流血而贯彻共和之目的, 厥功甚懋。”[2]P104
二、伍廷芳晚清时期保护商业的税收思想
在伍廷芳出使美国期间,他不断地接到华商的禀报说美国议院正在拟修税则,针对中国茶、丝、绸缎、地蓆、食米、爆竹等物加税。1897年6月12日,伍廷芳专为此事致美外部照会,从这些货物加税的弊端向照会进行分析,并希望美国外部照会将其意思传达给美国议院。其中写道:“上议院于地蓆进口已照伍廷芳大臣之意,仍旧免税。惟望下议院亦一体照办,则外国商人贩卖固有微利可图,而本地人民购用尤获大益。食米一项系中国人民日用所必需,贵大臣谅亦知悉。此项米石只供华民自用,进口之数无多,现行税章似已过重,若再加增,贵国库载仍无小补,而华民日用已有大碍。顷接太平洋岸地方华商来禀,据称爆竹加税,大碍销场,贻累商户,殊非浅鲜。将新旧税则详加比较,可以预决,此货市价定必顿加一二倍等语。本大臣查爆竹原值在中国本极微贱之物,而分两甚重,若按每磅抽银六口士,市价随增,销场亦滞,且爆竹进口于美国民生库款均无损碍,似宜照旧税则征收,无庸更改。至茶叶、丝绸、蚕茧等项,在华商获利无几,而贵国相需甚殷。以上各条,本大臣采之众论,参以己见,固为华商裕生计,亦为贵国保利权。务希贵大臣转达议院,将议定税则酌量妥改,务使华美商民两无妨碍,是为至要。”[1]P29可以说,伍廷芳身为外交官员,不卑不亢,为华商赢得了利益。
而且,伍廷芳在出使欧美国家期间,深感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的优良,也希望清政府能够在学习西方的基础上有所改变,在通商的问题上,他感叹“因通商以立国者有之矣,未闻因通商以失国,亦未闻藉通商以取人国者也。必谓通商既多则朘削小民,剥丧元气,岂通论哉?”[1]P50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伍廷芳希望仿行西法,并向清政府拟请变通成法。在1898年2月10日,伍廷芳这样上奏道:“开通之地广则通商愈多;通商愈多,则我民生机愈困。不知前者通商之地,皆成繁富之区。且自通商以来,内地华商不少豪富;而轮舶不到之处,生机反益萧条,是通商不足以病我明矣。至于入口税重、出口税轻,环球通例,中国反是,未免受愚。今既破除成例,各处通商,即当仿行西法,加重入口税。所有烟酒各物,查照各国税则,一律加增,于国课必有裨益。诚能控制得宜、权衡得当,亦异日富强之基也。”[1]P50确实,清政府的关税征收,相比于西欧国家来讲是严重落后的。关税对进
出口货物皆征,由于进口税率必须与外国列强协商,税率很低,无从保护国内产业,而出口税率却很高,抑制了本国商品出口。
除了加重进口关税的主张之外,伍廷芳虽然身在海外,也依然忧心于国内财政吃紧的现状,他看到“近岁以来,度支告匮,偿费无出。复谋称贷,转瞬期至,又须清还。而重振海军,创办诸务,在在需款甚殷”的局面,在国内率先提出了仿行西方的印花税的想法,所谓“为中华自强之计,惟印花税一事可以试办”,因而“为筹款维艰,请先在通商口岸仿行各国印花税,以广利源事”[1]P55。为此,他上奏了推行印花税的十大便利之处,即“富商大贾出入巨万,所征之税不过毫芒,揆之群情,当所不吝,其便一;债券地租无徵不信,印花既贴,照(昭)然若揭,民必乐从,其便二;懋迁交易,此税出于买者,而卖者不与,于穷民无所耗损,不致以厉民为词,其便三;关税、厘金皆征于货物未销以前,此则收之于交易既成之后,千百取一,何嫌何疑,其便四;户部总其成,各省下其法,或设总局督销,或发殷商代售,随时随地皆可分购,无委员检核之繁,无胥吏假手之患,其便五;他项厘税,名目不同,多寡不一,侵渔者众,漏匿者多。此税价值列于纸上,一目了然,无从隐匿,中饱之弊,不祛自绝,其便六;凡开局设卡取材于民,创办之始,必多怨谤。今听民间领购,无所用其抑勒,商民相信,必多购印纸以备用,预缴印税以纳官,奉上急公,自然而致,其便七;外洋之法,凡契券不贴印花纸者,即为废纸,单据已用,不涂销而再用者罚,贸易之人,必不吝小费而罹重罚,互相稽考,可杜奸欺,其便八;各国通例,此项为内地税,与关税无涉,外人无从借口,他国民人经商我国,我既任保护之责,即有征税之权,通商之埠愈多,印花之数愈旺,不劳口舌,利赖无穷,其便九;欧洲此税,岁数千万,我亦渐次推广,库储既足,应办诸务,均可次第举行,其便十。”伍廷芳认为有此十便,可以利国便民,此税既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又不会损害百姓的利益,应该仿办照行。而且,他不仅看到实行此税的好处,而且他还建议不要立刻进行全面推广,可以在通商口岸先试点,因为“如骤拟普行,犹恐纷扰。则请饬令总税务司各关监督,于通商口岸先行试办。推崇简易,不尚烦苛,于筹款之中,仍寓便民之意。俟成效既著,逐渐通行,以顺民心,自无窒碍。”[1]P57
事实上,在清末最令商民的经济利益受损的,是厘金制度,这一制度开始于太平天国时期,一直延续到清末。时人这样描述厘金的产生,所谓“征商之制,难有定律。然其额亦至仅少,迨太平天国之役,清军苦饷无出。会国藩纳钱江议,乃创厘金之制,以裕军用。初建议时,尚称军事平即废。继以清廷多故,卒莫能废也。”[3]在实践中,厘金的征收,往往是关卡林立、一物数征,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商品的流通。厘金不仅使商人负担加重,而且还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厘金直接提高了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加重了人民的负担,造成贸易受阻,市场萧条,所谓“厘卡日增,商贩成本加重”,正如薛福成所说,“彼为商者工于牟利,则仍昂其价于货物,而小民之生计日艰。”[4]P21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伍廷芳在思考加税以免厘的税收策略,并展开了一系列的外交博弈。
1902年,时任商部左侍郎的伍廷芳与工部尚书吕海寰等人一起与日使商讨加税免厘这一税策,当时迭次商议、反复辩论,日使者总是说:“日政府已定主意:决计不能照加。”[1]P173而伍廷芳这一方未敢有所松劲,坚持“必须俟加税议妥,然后将全约请旨奉准,始能有画押之谕,税不能加足,厘即不能撤免。”[1]P174 1903年,伍廷芳、吕海寰又向外务部致电,与日使就开口岸是否列入加税免厘款内进行讨论。除了与日本的周旋,1903年7月2日,吕海寰、伍廷芳又曾当面责问美国使者为何并未按照条约加税,当时美国使者笑着回答道:“明降谕旨裁厘,自应俟加税举行定期后再降。而加税虽未便明言俟各国允许,业经订明此约互换后,再行会定日期,此中操纵可以在我。”对此,伍廷芳等人又向外务部陈述:“此约一经批准互换后及两国会定此款举行之日期,即应明降谕旨,用誊黄布告于众,通传遍国,言明将向有厘盘及行货税捐全撤,并将征抽此项税捐之关、卡、局、所及征抽内地洋货各项税捐之关、卡、局、所,尽行裁去。除至征抽进出口加税之事,亦须同时举行。”[1]P2261903年9月29日,伍廷芳与吕海寰、盛宣怀向外务部致电,在与美使商讨时,建议总纲最好分列为三大纲:一为议裁厘卡及行货税局,二为议加进出口货税,三为不干碍中国主权征抽他等之税,使阅读的人一目了然。1904年1月1日,伍廷芳等人联名向清政府合奏中美商约遵旨画押摺,其中主旨是第四款,即所谓“加税免厘。美使初只允加至值百抽十,并请我裁内地常关,又不提明销场、出厂等税。以为中国主权所系,不欲有所干碍。”在伍廷芳等人不断地致电商议、合谋抵拒的情况下,美使始允加至十二五,伍廷芳认为:“其所裁内地常关之税,任我改抽出产税,以为抵补。窃思内地常关不过十余处,是常关虽裁,亦无大碍。今既任我改抽出产税,则从源头处抽收,较无遗漏,似更合算。至于销场税、出厂税及议增之出产税,美使虽不愿详载名目,而于专条中声叙,本款所载各节,毫无干碍。中国主权,征抽他等税项之意,以浑括销场等税,保我主权”。在第五款税则附表里,美使请美国人在中国输纳税项,“较最优待之国,不得加重另征”,对此,伍廷芳等人也要求增入,使得“中国人民在美国纳税,亦如之”,力争使国家利益受损最小。[1]P248
三、伍廷芳民国时期的挽救财政思想
在《中华民国图治刍议》一书中,伍廷芳的挽救财政思想得到了具体的体现,他深刻地意识到中国现时最大之缺点,则财政是已。所谓“自前清昧于用财之道,虚麇巨帑,不知节流而浚源,虽厘税加征,循至四民交困,亦莫挽中央之竭蹶。又数十年间,着手外交,节节失败,兵衅一开,旋遭挫辱,虽言和议款,而割地之外,偿补金缯,其照西例赔兵饷者,由数百万而至数千万,如此巨款,骇人闻听,求之历史所无也。”更有甚者,“外患袭来,国几
不国,迨约订条颁,赔款竟增至数万万,年年输运巨金出洋,而银根短绌,商民益受共窘矣。光复而后,元气方凋,又加以用兵各费,譬之延瘠病夫,复强其劳动四体,保养安息,讵得其时。是以觇今日之中国,殆负债成山,层层累积,即以每年纳息计,亦须筹措数千万,而各省原定之协饷,又较前靖时代,支绌十分。故中央政府,国库常虚,杼轴其空之叹,频见之命令,一时元气,断难冀其即复者也”[1]P576。
而且,伍廷芳还试图挖掘中国财政危机的深层原因,他发现当时的中国政府完全得不到民众的信任,所谓“揭其心腹之患,则国与民离,商民不信任于官吏。查内地富人,迭经迁徙,所有储蓄,俱存放于外国银行。即就一隅所知,上海有数家大银行,其所收内地富家存款,只给以三四厘之薄息,近以存放过多,竟有拒而不纳者,而富人自愿不受息亦恳其将就存款。试询我中国困难若此,胡为袖手旁观,而置本国银行于度外,其故可想也。夫吾国人岂所谓叔宝全无心肝者耶?以民之不信官,由官之屡屡失信于民也。西人创设银行,国家为之保护,所发纸币,虽为数千万,而坚之以信,市肆通用,绝无留难,以其信人所共信也。故西人一经画诺,无反食其言者。中国则虽下谕旨,辄难取信,如前时之昭信股票,所言定期还本,不啻三令五申,官商筹谋,协助不少,乃卒之息本全空,委其词曰报效而已。此则商民所忍气吞声,而日与政府离者也,然此不过晚近之一事耳。”而且,“本国银纸贬值也特别厉害,从前四海升平,商民乐业,而户部颁发钞票亦有不能凭票领赀者,至近年本国银纸之低落即以一省而沦,粤东一元仅值五六角,近竟落至四五角不等,以视外国银行所发,十足行用,更得有水,以资赢余,情形较,优劣若何也。”伍廷芳希望执政者认真反省统治失信于民的原因,所谓“勿徒怪责商民,其过仍属官家而已。”[1]P577
对于一个国家的生财之道,伍廷芳认为治国莫先于理财,而开源节流则是他开出的药方。作为财政部长,伍廷芳就如何缓解财政危机进言献策,希望既能为政府谋生财之道,又不致百姓抱怨,他给出了三个药方,即“一铸大小银钱;查各鼓铸洋毫,即便商民,其国家获利甚丰,大约以万万计。为了让他自己的言论更具说服力,他举了香港的例子。即如香港一小岛,英官以现时未设铸局,而中国银毫,则银色太低,为商场所摈弃,遂由英伦铸局,载运至港,闻所获利,一年可得十余万。若以中国二十二行省,疆域之大,人民之众,有可信用之小银钱。以供其行使,则利可百倍,接济中央,殊非小数。[1]P581果能认真改革,措置得宜,以利便商民,未有商民不乐焉信用者,逆料一年进项,千万有加,此开源之第一法也;二推广铁路:欧美全国铁路,如蜂窝蛛网,故问国家之不动产,数铁路以对。使能推广尽善,虽云利在商民,然一切征收,实裨助中央极巨。开源有本,利益均沽,谁曰不宜;三试行印花税:中国人有询以印花税者,多未识其理由,而外国则视此项税捐为甚巨,英吉利三岛,一年进款,可得金一千万镑。美利坚一国,更得美金元三千万,国家进项,无逾于此。比年来岁额所收,有五十余万元之谱,其法当可仿行,为善导民心之利路也。”[1]P583
关于关税,伍廷芳坚持着晚清以来的一贯主张,认为“以民国二年进口税一年计,得一千九百九十余万两,出口税一千三百九十余万两,连船钞、洋药、厘金、子口等税,合计征收,共得四千三百九十余万之数。以中国入款论,允推大宗,若比较欧美税关之征收,则瞠乎其在后矣。”伍廷芳认为以中国目前的状况应该思考整顿税则,试询其原因,“盖自通商条约订自前清,其时未谙外情,昧于交涉,条约所订,为入口税与出口税,同以值百抽五,则贻误之最巨也。须知征收出入口税则,定章之权,操之自我,乃中国草率订约,操纵失宜,已为外人缚束殆尽。”[1]P587对此,他所给出的建议是,今日中国整顿商务,正当问题,应将出口税全行减免;对于入口税,一意加增。比如,“在厘金方面,厘金为扰民苛政,不过徒供关吏之中饱而已。故中国现今以裁厘为第一要义,毅然行之,利商利国,振起货殖精神,百货流通,关税自然饶裕,民国前途,当拭目以俟之也”,“在确定商品价值方面,按前所订税则乃照当时价值而定,若能按货价切实征收,则国家进款,犹不至吃亏太甚”,“在对奢侈品征税上,至如侈用各品,仿外国成例,应从重征收。”[1]P588
在《斐律滨赛会记》一书中,伍廷芳还集中阐释了他维护华商利益的思想。在考查小吕宋(菲律宾的吕宋岛)商务时,他认为“极好中国丝绸,缘其质地厚而悦目,惟价钱略高,然其价高之原因,则以小吕宋之入口税为最重,每百加六十也。”由于对中国商品征税比对美国多,导致中国商品很难与美国相竞争,“小吕宋现归美国管辖,即为美之土地,向来出口无税,入口有税,抽税之法,视夫物之贵贱,贵重者加重税。倘运入美货,则不必纳税,其余各国货物,一律征收。”[1]P670中国人之经营商务,称首届一指,外人亦当佩服,“但中国以运货往该埠,而与美国争竞则极难,因税项一门,每百抽至六十之多故也。”为了维护华商的利益,他建议即如日本、意大利、法国等亦有在该埠贸易者,或在大行店转卖,或转由各大庄口买来零卖,不一而足。且更有运入小吕宋各内地卖者。吾中国人亦可以仿而效之,其造丝绸者则改良薄些。如此,“则税虽重,而幸各国均同一律征收,以此而论,则吾国商民可敬别国,以推广其商务。”[1]P671
在财政社会学家眼中,“财政制度是社会演进的动力, 决定了现代国家的成长方式与路径”[5]P163,而通过对一个国家财政历史的研究,能使人们“洞悉社会存在和社会变化的规律,洞悉国家命运的推动力量,同时也能洞悉具体的条件,特别是组织形式发展和消失的方式”;“归根到底,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水平、社会结构以及其政策所预备的行为等——所有这一切以及其他更多的东西都反映在它的财政史当中。”[6]确实,当我们致力于从政治、法律层面来探究晚清中国的近代转型时,不要忽视财政对于一个国家转型的作用。大清王朝在统治末期的财政吃紧危及政权根基,失信
于民丧失统治合法性,无不体现着财政对于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伍廷芳作为那个时候致力于国家发展的官僚与学者,也已经敏感地认识到了财政税收对于清廷以及民国政府的重要意义,他提出的财政治国之道,也需要我们认真总结与反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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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任晓兰(1978-),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慧(1989-),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