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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的意义——意义体系的纯粹与非纯粹运

2015-07-24 10:0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文学作品具有的意义体系是我们进行文学批评必须深刻关注的,这种意义体系的生成不仅建立在既成语言基础上,也建立在文学语言的基础上。我们对于日常语言的理解需要通过一定方式加载到文学语言之上并进行有效解释,在此过程中,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的转化,意义的共享性,两种语言之间的纯粹化与费纯粹化运动共同作用才最终使得文学作品具有的意义体系的形成。

关键词:语言 意义 共享 纯粹化 非纯粹化 运动

  一,文学作品的意义体系与语言共享性
  文学作品的意义体系像一个自给自足的符号体系,其中包含了无数的可能性,它基于我们的阅读而显现出来,而这种自足性是动态的,是与主体意识和社会意识形态等视域下才能够获得的自足性。从这一点来看,文学作品的意义体系如同由读者经验结构所产生的基于文本符号的一个系统。但针对于文学作品的意义体系本身,我们把意义体系看做两部分,这两部分必定包含了读者作用和文本作用,即:读者既定的主体意识和文本符号结构的运动。这两部分是形成文学作品意义体系的充分必要条件。文本符号的意义即在与用于呈现意义的语言的非纯粹化运动。
  <一>文学作品的意义体系有三个性质来决定其独特性:
    1,审美性
  文学作品是以表现的方式为主的符号体系,因此,意象的作用在于整个旨意系统当中都是极其重要的。与非文学不同的是,文学作品的意象的多义性正是其审美特征的主要表现,是构成意义体系的重要条件之一。这种审美特性的存在旨在建构文学作品的整个审美体系。
  2,自足性
  从整体性来讲,文学作品本身是一系列符号组成的独立自主的封闭体系,有着作品的“自我”——文学作品所规定的内部空间。这种自我本身是无局限性的,是包含着一切可能的逻辑空间;但因为这种自我需要并必定建立在语言基础之上,因此,这种自我又是局限于语言的。我们能够用各种方式解释一部文学作品,但却无法做到脱离日常语言与文学语言之间的相互影响而独立解释一部作品。如伊格尔顿在谈论到结构主义所预定的超级读者(super-reader)的存在一样,不可能存在免受一切社会决定因素限制的超越性主体,“就是列维-斯特劳斯本人也不可能像上帝那样阅读。”(《20世纪西方文论》p119)而语言,却仅仅只是社会决定因素的一小部分而已。
  3,规定性
  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存在的规定性当然是文本本身的规定与限制。事实上,符号的意义远比我们能够想象或者开发的要多,也许有一种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火把”这个词也会成为一种新型太阳能路灯的品牌。文学作品的规定性在于,在一部作品中,假如出现了“火把”一词,我们是无法单独确定其意义的,它还可能是某个暗号,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实现对其的阐释,使其意义符合语境,而不是我们自身凭空想象某种含义。文学作品意义的整个体系都是基于此的,只有符号是唯一的限制。  
  <二>语言共享性
  这种意义系统的成因来自于人类语言的运用和分享,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说”所谓的语言具有其“家族相似性”的说法是基于广义语言的,但我们之所以能够相互转化任意一种语言是因为我们的语言本身就具有共享性,家族相似性是语言差异产生的作用。因此,家族相似性的产生也必须建立在语言的即成基础之上,这是某种意义上表明了语言在使用过程中于人们自身的共同认可(共识性),并且这些共识有一定的局限。特雷伊格尔顿在评价结构主义的“被建构性”时说道:“意义既不是私人经验也不是神所命令发生的事件:它是一些共享的表意系统(systems of signification)”(《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英】特雷伊格尔顿 伍晓明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p94)对于文学语言来说,俄国形式主义利用陌生化这种形式方法论实际上证实了意义在某种程度上的表达是一种能动的共享活动,这种陌生化方式把语言存在的多义性,模糊性给扩大了,把语言存在的共识性减小了,即降低了读者内在认同的语言和通用语言的共识性,拉长人们的审美时间,延长人们对于语言符号的审美过程。然而,我们仍旧能够在这种陌生化语言当中解读文本意义,转化为常用语言去理解,这也就是文学语言在意义层面上的共识作用,而由这种共识,我们能够带着一些先入之见(preconception)去解读文学,先入之见并非是针对于文本意义的先入之见,而是集体视域之于语言层面上的一种。意义的体系基础来源于语言意义的分享。也就是说,一部文学作品,其意义体系包含的两方面构成其基础的特性:1,语言共享 2,经验意识共享。“日常语句,都具有不完备性,但已在语言运用中固化下来,我们已习焉不察,称为‘固化不完备表述’(fossilized incomplete expression),常用在默认的语境;但像“玉米” 之类的不完备表述则称为‘新创不完备表述’(novel incomplete expression) 。”(《常规推理与“格赖斯循环”的消解》河南大学 徐盛恒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6年5月 第38卷 第3期 P166)语言共享和经验意识共享在意义表述过程中是一种图示化关系,即“固化不完备表述”与“新创不完备表述”同属一种语言映射系统,即从含义本体,到固化含义,再到意义的显现,在此过程中,语言共享是含义层面的大众认同,是固化不完备表述的统一体;而经验意识共享是具有主体性特质的新创不完备表述所产生的条件;二者类似于一种图示化关系,由某种表述法则(纯粹化运动和费纯粹化运动)相互补充转化。“如果我们要揭示使意义可能的根本原则, 那么使一种实际语言有意义的每一种偶然特征、在一种语言中被把握的某种情形的每一种偶然特征, 必须被抽取出来。在最一般的层次上, 恰恰是世界和语言共同享有的逻辑形式允许二者进入图示关系”(《意义的体系———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与形式语义学》p130〔荷〕M1斯托克霍夫/文 马明辉/译 中图分类号: B51615293 文献标识码: A  <世界哲学> 2009年第二期)事实上,上述“世界”和“语言共同享有的逻辑形式”二者就如同“经验意识共享”和“语言共享”二者的关系。当我们从符号中解读含义的时候事实上整个过程是一种我们利用经验意识分享和语言分享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纯粹化”与“延异”——文学作品意义的产生基础
    在文学作品意义体系中,我们最终得到的是固定下来而同时具有能动性的意义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审美性,文学作品的 意境,人物形象都是鲜活的,能动的反映在我们的意识当中,但同样,同一个文本却又不同的理解版本,进一步,在这种不同的理解版本之间却又有某种相似性;这就是意义系统本体所具有的纯粹化与非纯粹化特性。因此,审美作为文学作品的独特性质,归根结底是纯粹化语言于我们的阅读活动,分享活动中所造成的特定想象,联想,共鸣等作用所产生的效果。
  <一>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的交集——意义体系的产生基础
  我们通常总是有意无意地去区分文学语言和日常语言,结果却无功而返。面对这个问题时,我们可以如此极端的来思考:即便是随意堆砌的字和词我们或许也能解释通其意义,如果有一组密码,是文字构成的,那么我们究竟该看做是什么语言呢?怎么确定其真实表达的信息所在呢?对任何符号系统的解读都建立在一种共识的基础上(例如语法和一个字或词的通用含义),即我们认定这是密码,就会按照密码的方式解读,我们认定这是古文字就绝不会用现代语法来解读一样。文学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即存在这样一种交集——纯粹语言(区别于“文学性”),这种“纯粹”指的是意义的纯粹。因此,这便是用来解读一部文学作品意义体系的“语法”,其本质是文学作品的内在的独立自足性的需要而产生的内指性,也就是说,任何日常用语出现在文学语言当中其最终目的也是要服务于整部文学作品。例如,若“小偷”一词在某部文学作品当中指某个暗号,那么它就绝不可能指偷东西的窃贼。小偷一词必定是纯粹化的词语,统一于文学作品内在的意义体系。“文学语言的陌生化”即如此,陌生化的运用旨在转变日常语言使其纯粹化,概念化,使其单一为一部文学作品而定,亦即增加文学语言纯粹化运动的幅度,这种改变并非单一符号层面上的改变,更多的是纯粹语言性质的改变,即增加了解读文学意义的“语法”的难度。
  <二>“延异”的作用——意义体系运动的前提
  假如一个词语,例如之上的“小偷”是已经给定的意义,无法改变。那么不可能一部作品中所有的语句都是如此这般。但我们仍旧不能根据这些规定与即成就清晰地解读出一部文学作品的某种意义。可以说,某个字或是词的纯粹化仅是其自身,日常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使用也是常见的,但意义并非是我们解读出来的,而是我们经验性阅读所至,这种经验性是历史,视域,主体,社会意识形态等等一些列条件对文本所展示的意义进行筛选并重新形成的前阅读,这种前阅读影响我们以后的阅读,并使接下来的阅读具有更多收敛性和发散性。那么,文本语言的纯粹化仅仅起到了“给予这种历史的阅读的收敛性和发散性一个有力的,清晰的限定空间。”意义本身必须由非纯粹化运动所得。
  德里达发明“延异”(différence)一词可以看做是对伽达默尔的“诠释的循环”一种强有力的反驳。后者某种程度上认定,我们要从一部作品中解释什么,取决于我们放入了何种先入之见(preconception)这使得作品变成了一个烂框子,我们需要对其修复并放入物品才使得其有价值。而“延异”甚至有几分肯定词语多义性和变化性为一种良性的正面的性质:“语言的这种缺陷或游戏是永远存在的......延异是不可避免的,它不是一种必然的规律,更像是一种游戏。”(《文学理论基础》阎嘉 四川大学出版社 P54)
  海德格尔在《领会与解释》一书中提到:“在领会着的开展活动中可以加以分环勾连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意义。”(选自《存在与时间》陈嘉映 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p176~p179)。“分环勾连”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意义的产生性质,其本质便是词语意义的外延,假若我们把一个词语的意义概念化,那么我们如同使其纯粹化,内指于文学作品本身而固定其含义,那么我们便很容易确定其在作品氛围内的意义;但根据词语的“延异”,一个词语脱离其独立性,放入到作品语言环境里时,我们必须依靠其他的中多词语来确定其意义,那么这个词又会变地“非纯粹化”——由概念性到集合性的变化;如燕卜逊而言:“‘那只棕色的猫坐在红色的垫子上’这句话可以分析为一系列的陈述...每一句这种简单的陈述可以包括另外的词语的复杂的陈述...而每一句这种复杂陈述又可以分解成一组简单的陈述...这样一来,每一样构成猫的概念的东西都跟‘垫子’具有某种空间关系”(【英】威廉·燕卜逊《朦胧的七种形式》,周邦彦等译,中国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p1~p2)从文本层面上,我们确定了“猫”一词的纯粹概念,同时在解读文本时,猫成为了其他词语相勾连而产生的非纯粹意象,因此,猫在整个意义体系之中必定由非纯粹化而实现其意义,因为“猫”一词所产生的“延异”还可能因为“那是只老猫”“那是只母猫”等而改变。
     “延异”便是这种非纯粹化的最明显表现。可以说,“延异”旨在说明文学语言的历时性和变化性,“非纯粹化运动”也同样是历时的,变化的,这两种性质共同存在于意义体系的运动之中。  
  三,文学作品意义体系的非纯粹化运动——意义体系的产生与呈现
  “同意向行为相应的对象在创造过程中的后来阶段被投射为一个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这些活动的准实在。我们考虑这个准实在,我们必须是自己同它协调,或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它不能使我们满意,我们就必须在新的创造活动中转化它,或进一步发展补充它。”(【波兰】罗曼·英伽登《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陈燕谷 晓未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年版,P36~P40)这段话中,英伽登的论点在于意向性活动中的意指对象的呈现过程,这种过程表现为对一个意指对象所存在可能性的选择性离弃,并具象化被选择者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这种选择性离弃是意义体系产生后期的必要活动,但针对于文学作品自身的意义体系,我们需要考虑在纯粹化运动和非纯粹化运动中而成的意义体系。
  例如,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之中曾举例子去说明“红”是独立于红色物而存在的纯粹概念。那么,本身无意义“红色”是其非纯粹化的运动方式,使“红”呈现于“色(色彩)”之中(“色”与“色彩”意义层面上的区别在于色彩是一种意义的运动并呈现了意义可能性的空间,而“色”本身也纯粹概念。)因此意义的产生要与意义的显现区分开来。意义本身的构成是由名称的运动构成的,而意义的显示却是这种运动结果图示化之后经选择性离弃而成的“准实在”并呈现出来。
  “句子,假说是 同事实相联系的,这种联系多少有点松散,在极端的例子当中,联系不复存在,事实可以恣意孤行而不与句子发生冲突,那么句子,假说也就失去了意义。”(转引自:《语言批判: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基点——前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系列研究之一》谢群:外语学刊 2009年第五期,总第150期 p25 )在此段论述当中,维特根斯坦所认为的“联系的消失”“极端的例子”之中,语言与世界的同构性仍旧是存在的,“联系”来自于日常语言之自我陈述的外指性,而文学语言是内指性的语言,我们可以如此认为:外指化过程即非纯粹化过程,内指化过程即纯粹化过程。它们都揭示了意义体系潜在的转换与生成方式。
       意义体系的产生是整体的产生,抛离后期的英伽登所谓的“准实在”的呈现,我们需看到作品内在的自足之于我们进行诠释的影响。我们被文本所规定,我们遣调各种日常语言的经验惯性来解读一部文学作品,在此过程中,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的交集——纯粹语言性质会阻挡我们的理解,因此,再优秀的读者也都会利用以往的历史经验,把任何陌生化的语言转化为主体性的解读。前面说到,陌生化增加了文学语言与日常用语转化的“语法”难度;那么对于非纯粹化运动来说,意义便更难以解读了,纯粹化程度的加大导致文本的模糊性增强,那么非纯粹的运动所产生的意义会变得更加不稳定,我们确定的某种“准实在”就更难以选择。
  结语     
  特雷·伊格尔顿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一书中提到:“批评注意的对象是读者的经验结构,而不是可以在作品本身中发现的任何客观结构。”(p83)因此,在经验批评的基础上,我们不能因为一部作品的意义浩繁就停止了对其的解读,我们更多的瞄准了文本所能展现的意义部分,整体的或是局部的意义。我们有且永远都有一个优势,面对意义的巨大的不稳定的系统,我们永远都能只选择某个视域角度下切入,而不是把文学作品看作是一种确定了的程序,如同计算机一样地进行规模浩大的“演算”和“挖掘”。
参考文献:
[1]《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 [英]特雷·伊格尔顿 北京大学出版社.
[2]《文学理论》[美]勒内·韦勒克  奥斯丁·沃伦 文化艺术出版社.
[3]《文学理论基础》 阎嘉 四川大学出版社.
[4]《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姚斯,霍拉勃.[M]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5]《“期待视野”与接受主体审美心理结构的建构、调整》  黄光伟(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6]《跨学科文化批评视野下的文学理念》杜昌忠 北京大学出版社.
[7][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贺少甲译 商务印书馆1996年12月第一版.
[8][英]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笔记》[芬]冯·赖特 海基·尼曼编 许志强译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9年12月第一版.
[9][奥]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战时笔记》 韩林合 编译 商务印书馆 2005年6月第一版.
[10]曹顺庆 主编 赵毅衡 傅其林 张怡 编著《现代西方批评理论》 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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