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字底的捺
字底含捺时,要看字头、字腰是否含捺。字头含捺时,根据字头、字底的相互关系定夺(原则见上“字头的捺”);字头不含捺时,字底的捺一般不必变成点,例外是“亲、杂”等;字底、字腰都含捺时,即“汆、氽”之类充当字底时,不管字头是否含捺,字底的捺都要变成点,如“膝、漆、暴、黎、茶”等,例外是“蹇”等。这里的例外涉及到以“足、木”为字底的字,原因在于:⑴“足”的捺为“平捺”,不宜变成点。⑵“木”充当字头、字底时,在是否要变捺为点的问题上,人们有不同的认识。譬如大陆方面制定的字表一般不主张不变捺为点,只有少数字例外,台湾方面制定的字表(如《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等,则主张变捺为点。见下表:
4.26字腰的捺
字腰含捺时,要看上下相邻部件是否含捺。www.lw881.com一般说来,上下相邻部件都含捺或都不含捺时,字腰的捺都不必变成点,例如“桼、黍、墓”等;上部含捺下部不含捺时,字腰的捺也不必变成点,如“鼜(qi4)、馨”等;上部不含捺下部含捺时,字腰的捺必须变成点,例如“褒、棻”等,但字底为“足、木”的除外,如“蹇、茶”等。如:
4.3变点为横
含点的字充当部件时需要变点为横的只有“卜、雨”等,而且都是在充当字头时才发生这种变形,原因自然是要与下部的部件平衡一致。其中,“雨”的变形属于综合变形的一部分。见下表: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卜
上、卡、占、卢、贞、卓;
雨
雷、雪、露、霁
4.4变点为捺
含点的字充当部件时需要变点为捺的只有“共、其、兴”等,而且只有充当字头或字腰时,为便于覆盖住下面的部件,才发生这种变形。从另一个角度说,由于“共、其、兴”的字底都是“八”的变形,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由“八”充当的字腰,不变捺为点,正好符合字腰的捺不变成点的各种规则。(见5.26)另外,繁体的“麥”充当左旁时,按旧字形也要变点为捺,并且要兜住右边的部件;但简化为“麦”后,充当左旁时,按新形字则要变捺为点,不再兜住右边的部件。例如: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其
綦、基、諅
兴
举
共
暴、恭
麥麦
麩、麴、麯,麸(这些都是新字形)
5折与钩的变形
关于“折”和“钩”的概念,现在还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认识。有的忽视它们的对立性,把所有的折和钩混为一谈,把有钩和无钩都视作同一笔画的不同变体,显然是不太合适的;有的则忽视它们的互补性,分得太细,把某种变体也都视作一种笔画,也是不合适的。为了避免上述两种问题,我们暂作如下划分:
⑴折是所有带拐折的笔画的总称,可根据起笔笔形的不同分为“横折、竖折、撇折”等各种变体;
⑵钩是所有带有钩(短而尖的折)的笔画的总称,可根据起笔笔形的不同分为“横钩、竖钩、捺钩(卧钩)”等各种变体;
⑶折钩是折、钩两种笔画连接构成的复合笔画,可根据起笔笔形的不同分为“横折钩、竖折钩”等各种变体;
⑷折撇是折、撇两种笔画连接构成的复合笔画,可根据起笔笔形的不同分为“横折撇、竖折撇”等各种变体。
从这种划分的角度看,能够划归异质变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5.1横折钩变横折
下部带横折钩的字充当某字(或部件)的字头时,为了与下面的部件靠得更紧密一些,其横折钩需要变成横折。例如: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羽
翠、翟、谬、缪、廖
高
膏
甫
博、傅、敷
5.2横折弯钩变横折弯
带横折弯钩的字充当某字(或部件)的字头时,只有“几”的横折弯钩需要变成横折弯,例如:朵、设、股。
5.3横折弯钩变横折提
当“几、九”充当某部件的字底时,如果它的右边还有其它部件,它的横折弯钩需要改成横折提。例如: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九
鸠
几
颓、颃
5.4竖钩的变形
一般说来,含有竖钩的字在充当部件时,其竖钩是无须变化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需要变成竖或竖撇。
5.41竖钩变竖
有些字充当某字(或部件)的字头时,它们的竖钩要变成竖,如“小、可”等;其他含竖钩的字充当字头时,则不必变形。例如: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小
少、尘、尖、尜、穆
可
哥、歌
水
沓、淼
才
鼒(zi)
于
盂
亦
弈、奕
矛
袤、蟊、懋、瞀
子
孟、猛
不难看出,不变是正常现象,变是有原因的。“小”的变化,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了跟其他部件协调,一是为了与作为“当、党”等字字头的“小”的变体保持一致。“可”所以要变,是因为它的下面还是“可”,不变的话,两个竖钩同时存在,不符合审美要求的避同原则。其他带竖钩的字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或变了会跟其他部件混淆(如“于”),因此无须或不能变化。
5.42竖钩变竖撇
含有竖钩而充当另一字(或部件)的左旁时,需要把竖钩变成竖撇的,只有一个“手”字,其他含有竖钩的字充当左旁时并不变化。请看下表: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手
拜、湃、掰;劧(zhi3)
丁
顶
牙
邪、雅、鸦
赤
郝、赦、赫
子
孔、孤、孺
矛
矜
“手”变化的原因是为了与对等部件对称或避同。如“掰”的右边还是“手”,不避同将很不美观,“拜、湃”的右边含有一竖,若不改变,让竖钩配竖也不美观。其他字充当部件时没有遇到上述问题,当然不需要变。“劧”没有变竖钩为撇,则是因为右边(力)中已经有了一撇,没有必要造成“双撇”现象。
5.5竖弯钩变竖提
末笔是竖弯钩的字(或部件),充当某字(或部件)的左旁时,或处在其它部位上但右边还有其它部件时,其末笔一般要变成竖提,例如: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部件 例字
七
切、沏、窃
此
雌
元
顽
己
改、凯、剀
宛
剜
北
邶
几
颃、颓
兆
頫、
电
鹌
冘
鸩
匕
比、毕、庇,疑
仓
创、戗
屯
顿
儿
赞、瓒、辉、兢
巳
巽、撰、馔
毛
橇、撬
厄
顾
包
刨
从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疑”字左上角的“匕”,并没有把末笔竖弯钩变成竖提,这是因为,凡是末笔变成竖提的“匕”,它的首笔撇必须同时变成横,这里首笔未变形,末笔自然不能单独变形。
另外,“仓、巳、包”等字充当左旁或左旁的部件时,其末笔竖弯钩也没有变成竖提。有的字库中曾把“创、戗、巽、撰、馔”等字中“仓、巳”的末笔变成了竖提,但后来都作为不规范现象给改了过来。但我们认为,根据类推原则,凡是字(或部件)左旁的末笔竖弯钩一律变成竖提,并没有什么不妥。
6综合变形现象
综合变形是指涉及到多种笔画的系统性变形。例如,当“艮、良”充当字或部件的左旁时,它们的最后两笔撇捺,要改成一点;当“雨”充当某字或部件的字头时,它的第2笔、第3笔和四个点,要同时改变笔形,即第2笔由竖变为点,第3笔由横折钩变横钩,四个点变成四条横。发生综合变形的主要有以下一些部件:
部件 例字
乙
丑、巴,乡,了、予、买;乞、虱
刀
刎、刑,刍、危、负;召,券、劈
卩
卫、印、却,卷、卺(jin3)
小
少、尔,尘、尖;光、当、常、尝
己
忌;改
纟
线、经、纬,繁、絮、紫,系
心
忆、忖、忙,沁,愿、恋、怒,恭
手
扎、打、扑;挈、拿,拜,掰、劧
攴
收、政、故、救、敢
月
朔、朋、服、胸,炙
水
汁、汉、污;冰,沓、盥、益,暴
火
炎、伙,灰;灯、灶,焘、烈、照
爪
抓,爬,采、觅、爱、受、孚
爿
装、壮、状、将;戕、斨、臧、奘
犬
臭、哭、獒,吠、献;狗、狼、犯
长
肆、髯
玉
弄,珏;玺、璧
疋
疏、蔬
示
社、礼、祝;际,祟、禁、祭
竹
竺、笔、笑、笠、箩、筐
艮
良,恳,即、既
艸
药,卉,屯,莽(开、弃、弈、弊)
衣
裔,袈、裟,褴、裤、褂,依
良
娘、酿、粮、食;郎、朗、榔、螂
言
词、诉、讼,信、狺,誓、誉
足
路、践、踏,促、捉,蹩、蹙
辵
迈、进、远、近
邑
邦、郑、郊
金
钢、铁、镣、铐,淦,鑫,鏖
阜
阴、阳、险、除、院
雨
雪、雷、零、雾、霜、霹、雳、霸
食
饥、饿、饭、饱;飨,饕、餮
各部件在何种部位上应当作何种综合变形,在何种部位上应基本保持原样,表现出了严整的规律性。表中既列出了变形的例证,也列出了不变形的例证,因此无须再做更详细的分析说明。
参考资料
1.《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编,语文出版社,1989)
2.《国字标准字体楷书母稿》(台湾教育部研订公布,1994)
3.《现行正字法》(冯寿忠编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