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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特征研究

2015-07-16 11:1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先秦儒家民本思想作为儒家政治哲学的核心价值,它具有惠于民众的进步性、囿于民众的个体性和利用民众的工具性三大特征。对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特征研究不仅有助于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而且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先秦儒家民本思想 进步性 个体性 工具性
    先秦儒家民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主流。它萌芽于殷周,形成与春秋,成熟与战国。从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嬗变过程来看,它对维护当时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其特征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而且对当今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借鉴的作用。
  一、惠于民众的进步性
  先秦儒家民本思想属于封建精神观念,但它对维护政治统一体和推动历史进程都起到了巨大地作用,就足以能够说明其一定的进步性。
  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维护了政治统一体的稳定。在先秦时期,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势是建立在地主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状态更多的是依赖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因此,人们的生存能力及其有限。一遇到旱涝风雹等灾害,人们就面临着饥饿甚至死亡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先秦儒家发出了关注民生,以民为本的呼声。一个具有民本思想的开明君主,必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国家的社稷为重,励精图治,勤政爱民,使民众得到实惠。这就凸现先秦儒家民本思想有利于民众,受惠于民众的进步性特征。
  二、囿于民众的个体性
  受先秦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先秦社会的宗法等级制度分外强烈。在封建社会制度下,以家族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组合成国家,国则是家的延伸。而血缘关系则是宗法关系的延续。可见,先秦儒家民本思想以先秦宗法血缘关系为产生的条件,具有强烈的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的色彩。在宗法等级制度下,君主自命为天子,治理天下。而民众则充当“子民”、“臣民”的角色。先秦儒家民本思想正式把民囿于一个上贵下贱、不相错乱的角色中。当统治阶级的个体利益与“民众”这一社会占绝大多数的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民本思想首当其冲是维护统治阶级的个体利益。因此,先秦儒家民本思想所蕴涵的个体性是非常明显。
  三、利用民众的工具性
  先秦儒家民本思想虽然是围绕“民本”而阐发,但其实质是统治阶级为了利用民众来维护社会的等级秩序,巩固封建统治者的利益。
  先秦儒家丝毫不掩饰其民本思想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工具性。《荀子·王制》中有一段千古传诵的舟水之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段话常被用来论证君主的命运掌握在民众手里,君权受民制约的道理。然而舟不会变成水,水不会还原成舟,“舟水之训从不具有改变民的卑贱地位和工具属性的意义”。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中,民众的利益与君主的利益息息相关。
  通过上述对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特征的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出先秦儒家民本思想有其积极,合理的进步性特征,也有其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利用民众的工具性特征。在当今社会,我们要深入挖掘先秦儒家民本思想的可资借鉴的成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邰鹏程、邰鹏峰:《传统民本思想特征探析》,《传承》,2009 年第6 期
  韩锴:《中国民本思想》,红旗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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