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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经济学左右下的劳动价值的特诊分析

2015-07-16 11: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于同学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三个问号:(1)草地在无主之前,究竟有没有价值?(2)草地在有主之后,究竟有没有价值?(3)草地的价值,究竟是不是劳动创造的?
  对于这三个问题可以这样回答:其一,草地在无主之前,是没有价值的;其二,草地在有主之后有没有价值,要看草地是否被当做商品进入交易。
  按理说,只要能把价值理解成“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对于以上两点回答,于同学是不转自www.dylw.net第一论文网难接受的。遗憾的是,他对“价值”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于同学说:“在资源相对丰富的情况下,个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无主草地’这样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劳动”。在他的逻辑里,草地在无主之前,就已经具有价值了。
  其实,草地在无主之前,不论它多么肥沃、多么美丽,物种是多么丰富,它所具有的也仅仅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资源相对丰富的情况下,就如同人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主草地不仅没有耗费人类劳动,而且也不具有任何价值!正因为于同学把草地的使用价值误认为是价值,所以他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自然林”在没人去招惹它时就没有任何价值。只不过于同学把“自然林”换成了“无主草地”,其实这两者是一回事。无论是自然林还是无主草地,“人类如果不去招它惹它,也就罢了。一旦这些‘自然林’要进入人类的视野和生活,它们就一定会打上人类劳动的烙印”。这个“人类劳动的烙印”,其实就是价值的来源。
  下面我着重点评一下于同学提出的第三个问题——“草地的价值,究竟是不是劳动创造的?”可以说,这个问题集中了庸俗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的所有困惑。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困惑,原因就在于他在认识上存在以下误区。
  一是未理解价值是历史范畴而非永恒范畴。草地在无主之前,是没有价值的。也就是说,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不是永恒范畴。价值在本质上是一种关系、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一种交换关系和生产关系。但庸俗经济学陷入了将价值看成永恒范畴的误区而不能自拔,偏要去证明“自然经济下的‘无主草地’为什么会有价值”这类伪问题,这就类似于讨论“‘无主空气’为什么也会有价值”是一样的荒谬。如果你呼吸的空气是“无主”的(在你还没有把它装进罐子里去出售之前):即使你呼吸的空气对人类有极大的使用价值,这些空气依然没有价值。
  其实,在于同学的逻辑里,这类错误非常明显,以至于他坚信:“在资源相对丰富的情况下,个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无主草地’这样的物品,而不需要付出劳动。”请注意,如果草地“无主”,它又何来价值可言?即使草地“有主”,如果不进入交易,哪怕这块草地包含了人类劳动(比如对土地的改良和投入),它依然没有任何价值可言。
  二是混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概念。按于同学的历史演绎,原来无主的草地现在“有主”了,被人“圈占”了,进入“交易”了,可以带来收益了,因此,没有耗费劳动的草地现在具有“价值”了。请注意:“有主”或者“圈占”仅仅是价值的必要条件,不是充要条件。圈占的土地只有进入交易,才会具有价值;如果圈占的土地只是自然经济的“农家乐”,仅供自娱自乐,那么它也不会具有任何价值。
  退一步讲,如果按照于同学的思路往下推演——圈占的土地理所当然要进入市场交易,而决不允许自娱自乐——那么,这是否就能证明体现在市场交易中的价值不是劳动创造的呢?不能,因为:(1)被圈占的土地之所以在圈占之后再也不能无偿获得,而必须进入市场交易才能获得,这个真实的历史恰恰证明,这块被交易的土地的交换价值必须依靠“付出”才能得到。这个“付出”,本质上就是人类劳动。(2)哪怕是第一次进入这块草地的圈占者或所有者,实际上也会有所“付出”的,丈量土地、分配土地、协调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维护边界划分等,这些事情总是需要“付出”的吧?这个“付出”,在本质上也是人类劳动!至于这个劳动是否要通过价值来表现,是否会形成价值,那要看它是否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再退一步讲,如果圈占者连丈量土地、分配土地、协调关系、维护划界这类工作都不用做,只要往地上一躺,就得到了无主草地,用不着“付出”,那也只能说明,这些草地丰富得就如同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需付费。问题是,在这种背景下来谈免费草地的价值有多少,就如同谈空气的价值能卖多少钱一样,是不是有点搞笑?这完全是一个伪问题嘛(至于清人入关后的“跑马圈地”,那是利用强权对他人劳动的暴力掠夺,是价值的分配问题,而不是价值的来源问题)。
  从“付出”的角度来理解价值的关键在于,这块草地之所以可以进入交易,从而具有交换价值,根本原因不是因为这块草地“有了主人”,而是因为:(1)这块草地能生产人类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如在草地之上生产农作物、狩猎、放牧、搞房地产等——注意,生产这些使用价值,除了自然力外(比如阳光、土地本身的肥力),难道不需要耗费人类劳动吗?由此带来的“租金”(也就是易淼说的“地租”),难道不是劳动的结果吗?所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里的“财富”,其含义是使用价值。反过来说,如果这块土地是有毒有害的,不能生产任何使用价值,不能给所有者带来“租金”,即使这块土地姓于不姓赵,那也是分文不值的(至于有害土地在今天也可以人工改造为有用土地,另说)。(2)要得到这块草地,就必须付出相应的“辛苦”、“麻烦”和“时间”,这些“辛苦”最后都可以归结为“劳动”。说极端一些,哪怕于姓家族最先占领了这块草地,除非别人能付出一个市场可以接受的价钱,外姓人就是靠肌肉和拳头去硬抢,也总要付出比“辛苦”还要宝贵的鲜血吧?否则,老于家凭什么要把祖宗留下的产业免费相送呢?
  此外,于同学把自然林的“归属权”当做他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依据,显然是把“价值来源”与“价值分配”混为一谈了。自然林的“归属权”只能说明“价值分配”,而不能解释“价值创造”。这种类似于萨伊“三位一体”的公式,100多年前就已经被马克思批判过了,看看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就行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正因为于同学混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搞不清楚价值只是一个历史范畴,所以他必然再次重复庸俗经济学一再犯过的低级错误:不知道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的,还是由使用价值天然生长出来的?这种混淆,使得他得出了“价值不由劳动创造是普遍现象”的结论。其实,于同学的这个所谓“价值”,不过是“使用价值”而已。可想而知,在没有搞清价值与使用价值区别的背景下,很难明白“劳动创造价值”的道理。
  需要说明的是,用马克思关于虚拟价值或虚拟价格来解读无主草地的“价格”,对于全面把握劳动价值论而言是必要的。但于同学的困惑并不在这里。在于同学看来,马克思的虚拟价值或虚拟价格不仅没有证明价值的“一元论”(劳动创造价值),反而证明了价值的“二元论”(非劳动也创造价值)。所以,我们不能局限于“虚拟价值”来解读于同学的困惑。
  我注意到,参加这次笔谈的同学从不同方面讨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虽然有比较深入的挖掘,但似乎也同样缺乏对马克思与庸俗经济学论战情况的起码了解。这是经济学领域最近20多年边缘化马克思的恶果。一次甚至几次笔谈是很难消除这种恶果的。所以,我不仅希望这类笔谈能够继续深化下去,更希望研究者和学习者能多花费一些时间认真了解一下马克思是怎样批判庸俗经济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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