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学论文>中国哲学论文

《周易·坎卦》考释

2015-07-09 11:1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从语言文字学资料、考古资料和《周易》成书的历史背景上看,《周易·坎卦》中的“坎”应训为地牢,它是商周时期的监狱为地穴式建筑的反映。《周易》之《坎》卦是以俘虏和监狱为线索而占卜吉凶的专卦,其中既有囚徒的心态、境遇和生活情形的简要描述,也有监狱形状及建筑特征的曲折反映。全卦语义连贯,首尾呼应,可视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狱中杂记,它的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都是弥足珍贵的。

关键词:周易;坎;陷阱;刑狱;地牢

a textual research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hexagram of kan

abstract: basing on linguistic and lexicological investigation as well as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the compilation of zhouyi, this paper holds that kan in zhouyi ought to be interpreted as dungeon, reflecting that prison in the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was a cellar like structure. kan is a special hexagram exposing the clue of ancient prison and prisoner. not only did the affiliated oracle words of the hexagram simply describe the prisoner's psychology, hardships, and living circumstance, but also indirectly reflected the prison's shape and architectural characteristics. with consistent meaning and with the end in response to the beginning, the hexagram can be considered the earliest prisoner's notes, with dear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value.

key words: zhouyi; kan; pitfall; prison; dungeon

《周易》文字简约,语义古奥。www.133229.COm古往今来,虽然注疏颇多,然而歧义也多,有时竟令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在这方面,《周易》中的《坎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对于《周易·坎卦》中的“坎”字,有人释为坑谷、陷阱,有人则释为台、坛,还有人把它释为土狱或水牢。有的学者既训“坎”为土牢,又训“坎”为坑谷,结果将一篇语义连贯、结构完整的《坎卦》解释得支离破碎。由于对“坎”字的释义不同,因此人们对《坎卦》卦爻辞的整体认识也往往各不相同,甚至分歧很大。有人认为“《坎》记录了盟誓的过程和誓辞”[1];有人认为“《坎》卦爻辞是文王身陷羑里水牢,及与亲信密谋出险事”[2];也有人认为“坎卦是《易经》反映现实第二个阶段讲刑狱的专卦之二,也谈到了生产和生活。它主要讲坎坑的发展和作用”[3]。但是,无论是从《坎卦》本身的卦爻辞和产生过程上而言,还是从有关的文献记载、考古资料和语言文字学资料来看,《周易·坎卦》中的“坎”应训为地牢,它是商周时期的监狱为地穴式建筑的反映。《坎卦》是以俘虏和监狱为线索而占卜吉凶的,其中既有囚徒心态、境遇和生活情形的简要描述,也有监狱形制及建筑特征的反映,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狱中杂记。

一、“坎”字正诂

《坎卦》卦爻辞只有短短的80余字,“坎”字共出现了8次,约占总篇幅的十分之一,是全卦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因此,如何解释“坎”就成了理解全文的关键。据史书记载,《周易》这部旷世奇书并不是某人或某一时期的单独作品,它的起源、发展乃至最后成书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原始社会渔猎经济时代伏羲所作的八卦、周文王增丽的《周易》、孔子所作的《系辞》、《序卦》等。《乾凿度》中说:“垂皇策者羲,卦道演德者文,成命者孔。”《汉书·艺文志》上也说:“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子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如此看来,《周易》这部旷世奇书的形成与完备,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周易·坎卦》中的“坎”字,其含义也未必会一成不变,应以历史的、动态的眼光去分析和看待它。

《周易》起源于伏羲八卦。原始古老的八卦多取自然现象和人们所习见的事物为喻象,坎作为积水的坑谷抑或是捕兽用的陷阱,可能已列入八卦之中。《说卦》云:“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卦序》云:“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也说:“坎,陷也,从土欠声。”因此,“坎”字的本义的确是指陷阱。所谓陷阱,是指人们为猎取野兽而挖掘的陷坑。它的发明是狩猎经济时代人类智慧的结晶。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原始落后的历史条件下,陷阱为人们捕获野兽,尤其是大野兽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生活在渔猎经济时期的人们取坎为卦象、以陷阱而示险,完全符合原始社会的历史特点和人们的逻辑思维水平。不过,对处于阶级社会的人们来说,坑谷之险、陷阱之险,又怎能比得上牢狱之灾?闻一多在《周易义证类纂》中就训坎为牢,他指出:“按侵幽二部每相转。古言坎,犹今言窖。窞,《释文》引王肃又作陵感反,则读如槛,槛声转为牢。然则坎窞犹窖牢矣。坎、窞叠韵连语,析言之,亦可曰坎,或曰窞。转为窖牢,亦然。古者拘罪人与拘牲畜同处,故系牲之圈曰牢,系人之狱亦曰牢。”[4]闻一多先生训坎、窞二字为牢,采用的是音转说。然而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系牲之圈起源于远古时代人类发明的陷阱,囚禁犯人的地牢也同样起源于陷阱。在汉语中表示陷阱之类的古文字也往往含有牢狱的含义,即为佐证。

用表示陷阱的文字称呼牢狱,虽然在《周易》中并不多见,但是在其他的古文献中还是很常见的。《汉书·谷永传》云:“以掖庭狱大为乱阱”,颜师古注:“穿地为坑阱以拘系人也”。汉代的刘向在《九叹·愍命》中称牢狱为“阱室”,《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则称牢狱为“穽房”。阱、穽二字的本义也都是指陷阱。所以,古人称牢为坎,并不一定是出于音转的缘故。不过,训坎为牢既符合《周易》全书的精神和《坎卦》卦爻辞作者的匠心,又符合商周之际的历史实际。

《坎卦》为示险之卦。在原始的八卦中,坎卦取坑谷、陷阱为卦象;在《周易》中《坎卦》则是取牢狱为卦象。这固然可以看作是后人增丽的结果,但实际上也是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镌刻在《周易》上的鲜明烙印。谈到后人的增丽,自然会使人想到西伯囚而演《周易》的有关记述。

《史记·殷本纪》记载:“纣囚西伯羑里。”纣即商纣王,西伯是周文王的封号。关于纣囚西伯这段历史,也见于《史记·周本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竹书纪年》、《战国策·赵策》、《尸子》、《韩非子·难二篇》、《吕氏春秋·首时篇》和《淮南子》之《汜论训》、《道应训》,当为信史。《周易·系辞下》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与纣之事耶?是故其辞危。”相传,《系辞》为孔子所作。所谓“文王与纣之事”,便是指商纣王囚西伯于羑里那段历史。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提出“文王拘而演《周易》”,也认为《周易》之兴与文王被囚有关。他在《史记·周本纪》中不仅重申了这一观点,而且更进一步指出:“西伯……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对于文王拘而演《周易》这一传统观点,古往今来赞成者有之,持怀疑态度者也有之。不过,系囚、刑狱之事在《周易》中屡屡出现,这确是于文有征的事实。例如: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蒙·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遯·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困·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年不觌。

《困·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

《困·九四》:困于金车,吝,有终。

《周易》成书于阶级社会,出现与牢狱有关的卦辞是很自然的事情。这完全符合人们整理和改造《周易》时的宏观历史背景。因此,上述记载无论与文王被囚有关与否,都可以视作是训《周易》之“坎”为牢的佐证。

商周时期的监狱,以地穴式建筑为主要形式。这也是我们训《周易》之“坎”为地牢的一个重要历史依据。考古工作者在商代殷墟遗址中发现的一个长方形小土穴,长1.6米,宽1.1米,深2.7米,里面还残留着奴隶的遗骨和陶鬲。[5]这个完整的小土穴从种种迹象上看可能是商代的一座小型监狱,即地牢。从形制上看,它的主体部分均在地面以下,乃是一种凿地而成的地下建筑。有人称之为土狱,也有人称之为土牢,还是叫地牢更为准确一些。地牢的上面还应该有天窗,用于采光、通风和传递饮食,也可能是地牢的出入口。商代的监狱叫羑里或牖里,就是由地牢上面设置的天窗而得名的。另据《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传记载,公元前632年,晋文公“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拘押卫侯的囚室以“深室”见称,恐怕也是一种地穴式的建筑。

文王囚而演《周易》的记载和商周时期的监狱以地穴式建筑为主要形式的史实,为我们训《周易》之“坎”为地牢提供了历史依据,古人用表示陷阱的文字指称监狱,又为我们训坎为地牢提供了语言文字学依据。当然,全面正确地分析和阐释《坎卦》的卦爻辞,才是我们把它释为地牢的根本立足点。

二、《坎卦》卦爻辞注译

《周易·坎·彖》云:“习坎,重险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彖》的作者已经朦胧地意识到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对《坎卦》卦爻辞的影响,所谓王公所设之险不仅包括城郭、沟池等防御设施,也可能包括法律、监狱之类的阶级压迫工具。干宝在注疏《周易》之时首先把“坎”与刑狱联系在一起,例如他在注初爻时说:“刑狱之用,必当于理,刑之正也;及其不平,则枉滥无辜,是法失其道也,故曰‘入于坎窞凶’矣。”他在注六三爻时又说:“来之坎坎者,斥同人观衅于殷也,……险且枕者,言安忍以暴政加民,而无哀矜之心,淫刑滥罚,百姓无所措手足,故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干宝的说法虽然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是视“坎”与刑狱有关的见解还是可取的。闻一多在《周易义证类纂·刑法》中对《坎卦》中的部分卦爻辞作了详细的注解,并训“坎”为牢。[4]然而,在当代研究《周易》的著作中,释“坎”为坑谷、陷阱者多,训“坎”为牢者少之又少,这说明闻一多等人的见解尚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对《周易》中的《坎卦》尚有详加考释的必要。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1)习坎。有的学者取“水流行不休,故曰习”之义训习坎为水牢。[6]此说虽有一定道理,却与《周易》全书之主旨不合。《坎》乃示险之卦,加“习”字是指“坎”的自重,象征重重险难,是以坎上加坎比喻险上加险,因此称“习坎”。《彖传》云:“习坎,重险也。”《周易正义》孔颖达疏:“案诸卦之名皆于卦上不加其字,此坎卦之名特加习者,以坎为险、难,故特加习名。习有二义:一者,习重也。谓上下俱坎是重叠有险,险之重叠乃成险之用也。二者,人之行险,先须便习其事乃可得通,故云习也。”闻一多在《周易义证类纂》中说:“习读为袭。《淮南子·览冥篇》‘袭穴而不敢咆’,高注曰:‘袭,入也’;《公羊传》僖十四年‘袭邑也’,何注曰:‘袭者,嘿陷入于地中。’初六‘习坎,入于坎窞’释‘习坎’之义。习坎即入牢狱。”[4]闻一多的说法也有所本,可备一说。(2)孚。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中说:“孚即俘字,有俘谓虏得敌方之人员财物也。”[7]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也认为:“孚,信也,诚也,训俘虏之俘,义亦可通。”[8]

译文:习坎,对俘虏要维系其心,这样,作事亨通,行为庄重。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1)入。《说文解字》:“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按地牢的开口在上,而主体部分则在地面以下,进入地牢自然要从上而下,故曰入。《左传》昭公二十一年:“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杜预注:“自外至故曰入。”若以此义释本爻之“入”,其义亦通。(2)窞。《说文解字》:“窞,坎中小坎也。从穴,从臽,臽亦声。”臽,《说文》释为“小阱”。窞与陷均为臽的孳乳字,就如阱与穽二字为井的孳乳字一样。这些字均与陷阱有关。唐韩愈《昌黎集·守戒》云:“今人有宅于山者,知猛兽之危害,则必高其柴楦,而外施窞穽以待之。”在这里,窞穽指防范野兽用的陷阱。可见,窞与坎义相近,其本义也是指陷阱,在本爻则指地牢。

译文:初六,习坎,进入地牢,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李镜池在《周易通义》中认为,“坎”为坑,“小得”谓打到鱼,此句意为冒险下坑以求打到鱼。[9]“打鱼”之说乃无据之言,不可从。北宋程颐在《伊川易传》卷二中指出:“九二当坎险之时,陷上下二阴之中,乃至险之地,是有险也。然其刚中之才,虽未能出乎险中,亦可小自济,……是所求小得也。君子处险难而自能保者,刚中而已。刚则才足自卫,中则动不失宜。”程颐阐述的是本爻卦理,因此充满了神秘色彩。实际上,本爻反映的是囚徒的心态:既然身陷险地,欲出不能,只好退而求其次,以自保为目标。

译文:九二,牢中有险,只求小得。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枕。《释文》云:“枕,古文作沈。”俞樾《群经平议》中说:“沈,深也。险且沈者,险且深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传:“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杨伯峻注:“别为囚室,其室幽深,故曰深室。”[10]深,是地牢的一个显著特点,其用心在于防止囚犯逃跑。“坎险且枕”是说地牢又险又深。此“枕”(即深)字可谓是一语双关,既指地牢形制之幽深,又暗含着人们对监狱实质的理解,即深不可出,所以才会使人产生“勿用”(即不可复出)之类的绝望心情。如果把此处的“坎”释为陷阱,明显地与情理不合。猎人挖掘陷阱的目的是为了捕获野兽。陷阱挖好以后,猎人总是要经常地到陷阱边去巡视,看是否捕到了猎物。如果有人不慎掉入陷阱,猎人自会搭救他,怎会让他不可复出呢?事实上,令人心灰意冷、产生没有出头之日想法的,自然是监狱,而非陷阱。

译文:六三,进入地牢,牢险且深,进入地牢以后是不可复出了。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樽、簋、缶均为古代的饮食器具,不必详考。约,即取。闻一多在《周易义证类纂》中说:“约犹取也。……‘纳约自牖’即纳取自牖。酒食而必自牖纳取之者,盖亦就在狱中者言之。古狱凿地为窖,故牖在室上,如今之天窗然。以地窖为狱,则狱全不可见,惟见其牖,书传称殷狱曰牖里,或以此欤?”[4]按,在古文中牖、羑二字音同而相通。《史记正义》云:“牖,一作羑。”《淮南子·汜论训》:“悔不诛文王于羑里。”高诱注:“羑,古牖字”。殷代的监狱叫羑里,有时也写作牖里。《北堂书钞》引《白虎通》“殷狱曰牖里”即为佐证。闻一多对商代监狱的建筑特征及名称解释得十分准确、精到。

译文:六四,用樽盛酒,二簋盛饭,然后用盆盛着,送入取出都经过窗户,结果没有灾祸。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释文》:“祗,郑云:‘当为坻,小丘也’。”《广雅·释诂》:“坻,场也”。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认为:“此坻场乃地上小丘。”[8]在这里,坻谓地面坑洼不平。古狱实以系囚为用,其规整平齐自在其次,至于监狱的地面坑洼不平也是不足为奇的。商周时期的监狱多属地穴式建筑,且设施简单,遇暴雨或水灾而进水当在情理之中。如果进水有限,尚未盈满,自然不会危及囚犯的性命,实属有惊无险;坑洼不平的牢底因水浸泡而变得松软,地上的小丘因囚犯的践踏而平复,故曰无咎。

译文:地牢虽然经历了水患的侵袭,流进来的水尚未盈满整个牢房,地上的小丘却被踩平。没有酿成灾祸。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1)徽、纆,均是绳索之名。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刘表云:“三股为徽,两股为纆,皆索名,以系缚其罪人矣”。(2)寘,同置,放置之意。《诗·卷耳》:“寘彼周行。”毛传:“寘,置也”。(3)棘,指有刺的草木。《方言》:“凡草木刺人,江湘之间谓之棘。”为防止囚犯逃跑,古人在监狱四周广种荆棘,棘遂成为监狱的象征和别名。《韩非子·难言》:“尹子穽于棘。”意为尹子囚于狱中。丛棘,后世的诸家注疏也多视其与刑狱有关。王弼《周易注》:“从棘,宜其囚执,寘于思过之地。”《周易正义》孔颖达疏:“被系用其徽纆之绳,置于丛棘,谓囚执之处以棘丛而禁之也。”《周易集解》引虞翻曰:“丛棘,狱外种九棘,故称丛棘。”(4)三岁,相对于商周时期的刑律而言,亦有深意。《周礼·秋官·大司徒》:“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过,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在当时的物质条件之下,统治者不可能长时期地养活那些不肯屈服、不被任使的犯人,因此以三年为期限。犯人被关押三年而未被驯服,对于统治者而言意味着其“有孚维心”即教化改造政策的失败,徒劳无功属不吉;对于被囚者而言则面临着砍头之灾,更属凶卦。帛书《周易》在“三岁不得”之后尚有“凶”字,甚确。(5)不得,帛书《周易》作“弗得”,其义相同。《周易义证类纂》:“得疑读为直。……‘三岁不得’,犹言三岁不得其平。郑云:‘不自思以得正道’,王云:‘不得自修’,虞云:‘不得出狱’,均失之凿。”[4]高亨在《周易大传今注》中训“得”为“赦”,即释放之意。[11]把诸家注疏与《周礼·秋官·大司徒》上所记载的刑法条文联系起来看,只有郑、王两家的注解尚属可取。

译文:以索系囚,置于牢中,历时三年,尚不自思以得正道,凶。

三、《坎卦》卦爻辞的史学价值

综观《周易》之《坎卦》,是以俘虏和监狱为线索占卜吉凶的专卦,也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狱中杂记。全卦结构完整,语义连贯,简明扼要地描述了一个人由俘虏到囚徒的过程以及他的狱中生涯。其中既有囚徒的心态、境遇和生活情形的简要描述,也有监狱形状及建筑特征的曲折反映。它的史学价值是弥足珍贵的。

众所周知,监狱是国家公共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阶级社会和文明时代的一种客观标志。如果说商周时期已是阶级社会、已经出现了国家及政权,那么作为国家公共权力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监狱到底是〖jp2〗什么样的?对此,古代的正史没有专文记载,当代的史学著作也大多语焉不详,有的甚至避而不谈,无一字可书。《周易·坎卦》卦爻辞关于地牢的记述及相关资料,对于了解商周时期监狱建筑的起源、设计原理和结构特征提供了参考,也可以补正史之缺。至于《坎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文化意蕴和文学价值尚有待于学者们去进一步探讨。拙文只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略陈管见,请方家指正。

 

参考文献:

[1]武树臣.《易经》与我国古代法制[j].中国法学,1987,(4)

[2]李大用.周易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163.

[3]王骥.易经注解[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31.

[4]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m].闻一多全集[m].北京:三联书店,1982. 

[5]夏淼商周史话[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547.

[6]刘表.易章句[m].黄奭.黄氏逸书考[z].清道光甘泉黄氏刻民国14年(1925)王鉴修补印本.

[7]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4.

[8]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

[9]李镜池.周易通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0]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分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1,472.

[11]高亨.周易大传今注[m].济南:齐鲁书社,1979.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