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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质疑

2016-04-19 13: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时代似己进入一个空前的批判的时代,人们对许多原本在现成讨论和使用的概念提出了质疑、批判和辨难,如“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即是其一。虽然“哲学”一词是个舶来品,但一百多年来人们并不否认有“中国哲学”,只不过其是与西方哲学的致思方向所不同的一种哲学形态。然而近几年来,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沸沸扬扬,尽管有不少肯定的论辩,但这一问题既己引起争论,便使我们需要说明一些相关问题。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试图揭示这一问题所掩盖的真正问题。

  

  中国“哲学”这一概念,从时间上划分,包括中国古代哲学、近代哲学、现代哲学;然而,讨论双方往往集中于孔子、老子、庄子哲学的讨论。从目前讨论双方所讨论的内容来看,所谓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已被替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甚至可说是“中国先秦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如有的认为孔子哲学只是一种道德训诫,没有思辨性,因而中国没有哲学;有的认为道家哲学存在一个以“无”为本的本体论,是真正思辨的,因而中国并不是没有哲学。

  

  不知道这些以先秦哲学为例证的学者是否抱定这样一种逻辑:如果先秦时即已存在哲学,古已有之,现代之中国哲学便不构成问题;如果先秦时即不存在哲学,祖上就没有,自然后代之中国哲学也都不是正宗继承来的,自然不存在合法性。这种动不动要从祖上先贤那里找论据的办法倒的确是“古己有之”的,然而讨论双方仅从先秦哲学出发来讨论中国哲学显然不足为凭。中国哲学自先秦以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最大的变化当然是近现代以来西方诸多哲学流派的相继引入和传播,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巨大影响,使我们接受了一套新的哲学语言来构筑哲学思想,这些思想毕竟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的西方哲学,因而本该属于中国哲学的范畴。

  

  本文并不认为讨论先秦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完全是多余的,本文所要反对的是将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替换为先秦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时所暴露出的那种缺乏历史感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是将中国哲学看作是无发展的,是古己有之且静态延续的。殊不知,只知道援引历史、援引古训、引经据典,并不是真正的“历史感”,而恰好是缺乏历史感,是割裂历史与现实的表现。

  

  所以,无论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是中国哲学的什么问题,我们的视野都应是当代的,都应是朝向当代的,都应是致力于解决现实问题的。也唯有如此,古代哲学才具有现代意义,才能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而不是面对全球化、现代化震荡而产生心理失衡后随时回到家中把玩、赏鉴借以自慰的一些“古玩”。

  

  中国先秦哲学有无合法性的问题,是与哲学是什么、哲学是否存在体系、哲学如何言说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而中国先秦哲学之合法性构成问题,也往往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系和标准的。实际上,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讲,不存在一个千古不变的“中国哲学”,当然也不存在一个千古不变的西方哲学。现代西方哲学比之传统哲学,已有了根本的转向,因而所谓的西方哲学也具有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样态。讨论先秦哲学之合法性问题者往往只是参照不同的西方哲学标准。下面予以逐一分析。

  

  1.什么是哲学。

  

  说到什么是哲学,大家都会从古希腊谈起,亦即哲学就是爱智慧,这一点是无争议的,但对古希腊这一哲学传统的阐释是不同的。

  

  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家从理性主义立场出发,认为哲学从古至今都是关于真理的科学。面对他的时代中所存在的不可知论和诗化哲学的倾向,黑格尔作出了庄严的回答:“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的科学”。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是唯一真正的科学,而不仅仅是一种对智慧的爱。黑格尔正是要努力消除这种将哲学当作一种情感或者徒然只是爱而达不到真正智慧的观点。因而,在其著作中,黑格尔常常直接用“科学”意指哲学。

  

  以尼采为代表的哲学家则从非理性主义立场出发,认为真正的哲学应是狄奥尼索斯的哲学。他认为狄奥尼索斯精神体现了一种不竭的生命力,代表着人性的充分表达。哲学的世界正是这种生命感受激扬、生命本能横溢的非理性的世界。他说:“我是哲学家狄俄尼索斯的弟子,我宁肯作一个酒色之徒,而不愿作一个圣者”。[2]_尼采认为,正是苏格拉底肇始的理性主义传统抛弃了希腊文化重视直觉和本能的传统。因此,他所要重建的哲学是以人的问题、人的生命和本能为中心,而传统哲学中占首要地位的人对世界的认识问题,则被放在从属地位。

  

  如果黑格尔和尼采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来评判对方,则对方哲学的合法性必然构成问题。黑格尔和尼采所代表的哲学立场表明,即使是在西方哲学界,对什么是哲学的问题也有着不同的回答,也是一个在不断拷问和思量的问题,并不存在一种唯一的哲学标准和哲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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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哲学有无体系。

  

  黑格尔认为,哲学即科学乃是一个体系:“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没有体系的哲学理论,只能表示个人主观的特殊心情,它的内容必定是带偶然性的”,而一般人所认为的科学,如近代的自然科学,只是“零碎知识的凑集”,这种“凑集”只是“外在的统一”、“外在的集合、外在的次序”,而不是一个具有内在必然性的体系。所以,黑格尔认为哲学就是一个概念辩证地演进而构成的具有内在必然性的体系。

  

  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中国先秦哲学只能算作是“通俗哲学”。黑格尔认为,通俗哲学(比如帕斯卡尔哲学)中包含了“多方面的生活体验和性灵体验”,“以教化人群的精神,去说出人生的重大问题”,因而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有它一定的地位”。但是,另一方面,通俗哲学的缺点在于“它所诉求的究竟至极的东西是植根于人的自然本性中的”,这种诉诸感情、情绪的思想形态必须予以排斥,因为只有思想、思维才是表现真理的方式。

  

  然而,存在主义的先驱克尔凯廓尔却认为,一个逻辑的体系是可能的,一个关于存在的体系则是不可能的;存在就是个人的存在,个人的存在变易无常,因而是非体系的、超越逻辑的。这当然与黑格尔的哲学追求有着截然不同的旨趣。

  

  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在其最重要的著作《哲学研究》的前言中指出:“这本书其实只是一本风景相册”。因为他的所有思想“以评论和片段文字的形式记下来”,“仿佛是一些风景速写”。〉他还说:“我虽然试图把我的结论熔合成一个整体”,但最终认识到:“如果我不顾其自然的趋势,企图把我的思想强行纳入某一个方向,它们立刻就会受到损伤”,而“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思想要自然而不间断地依次展开”。维特根斯坦的这种哲学研究也是与所谓哲学体系论格格不入的。

  

  上述论证表明,仅从是否具备一个逻辑严密的范畴体系来判断哲学合法性问题是不可能的。

  

  3.哲学如何言说。

  

  事实上,当现代西方哲学发生了改弦更张的非理性转向后,严密的逻辑体系早已不复存的,因而哲学言说的方式亦有了根本变化。

  

  西方传统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认为,“柏拉图的著作,无疑地是命运从古代给我们保存下来的最美的礼物之一,”“而哲学之作为科学是从柏拉图开始(而由亚里士多德完成的)。但是,黑格尔又认为,“柏拉图哲学的对话体系不是表达哲学思想最好的形式。”H―4*因为他“采用了表象方式的神话来表达(概念的、思辨的真理)。

  

  “许多哲学思想通过神话的表达方式诚然更亲切生动,但神话并不是真正的表达方式。哲学原则乃是思想,为了使哲学更纯正,必须把哲学原则作为思想陈述出来。神话总只是一种利用感性方式的表达方式,它所带来的是感性的意象,这些意象是为着表象,而不是为着思想的。”

  

  以黑格尔对柏拉图哲学的这种评价来反观庄子哲学,那些神话、寓言、隐喻等等言说的方式显然是停留于“感性的意象”和表象思维层次的,而新康德主义哲学家卡西尔则力图证明,神话乃是人类最初的思维方式,语言的逻辑功能正是在神话思维的基础上形成的。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也倡导所谓“诗意的思”。

  

  现代西方哲学对“野性的思维”、“原始思维”、“神话思维”的关注,在反映着哲学言说方式的转变,这种转变无非表明,哲学言说的方式不是唯一的,不存在所谓标准的哲学言说方式。

  

  以上对什么是哲学、哲学是否存在体系以及哲学如何言说问题的分析表明,这些关于哲学生存之根基的“本原”问题在西方哲学中亦不存在一个唯一的回答,那么,试图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构筑方式和言说方式为标准,来确定中国有没有哲学、先秦哲学算不算哲学,便难以寻找一条清楚明白的“法”。实际上,己经有学者撰文指出,中国有无哲学在西方哲学那里一直是见仁见智的问题,这里不再赘述。

  

  早于我们谈论中国有无哲学、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近一个世纪,西方世界就对哲学、科学等各个领域乃至整个西方文明掀起了一种“给确定者以不确定”的批判运动。!9!8年斯宾格勒发表了《西方的没落》一书,轰动了整个西方世界。从这部书发表至今,惊呼西方文明的颓废、衰落、危机之声不绝于耳。而哲学到底是不是科学,也一度成了严重的问题,这可看作是西方哲学的合法性焦虑。毕竟“哲学,从它产生之日起,就是以科学的身份,以唯一绝对的科学的身份而出现的”。

  

  但是,与中国今日讨论哲学合法性问题截然不同的是,西方哲学的这种合法性焦虑没有替换成古希腊哲学之合法性焦虑,这并不表明西方的批判、质疑是不彻底的,在这一问题上恰好反映了西方人与中国人的一个根本区别:中国人的批判没有导向任何肯定的结果,而西方人的批判却产生出肯定的结果。无论认为中国哲学有无合法性问题的学者,可能都不会同意本文的观点,因为在他们看来,对中国哲学有无合法性问题的回答本身就是一个“肯定的结果”。殊不知,“肯定的结果”意味着重建,意味着产生出新的哲学言说、新的哲学样态、新的哲学问题,而不仅仅是按照一种“公平适当的办法”,“就像按照‘自己生活也让别人生活’这句谚语,似乎自己生活与让别人生活,各有其轮次,前者我们固然承认,后者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按这种办法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作出评判,即:中国哲学是有合法性的,当然它与西方哲学也有区别,二者都是人类哲学的不同形态,这些话固然不错,但它们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与重建丝毫无补。正是存在这一根本区别,西方传统哲学经过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后,产生出存在主义哲学、生命哲学、语言哲学、现象学、科学哲学等纷繁多样的哲学流派,而我们一谈起哲学,就只能数数“家珍”,搬出孔子、老子。

  

  本文第一部分曾谈到,将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替换成中国先秦哲学之合法性问题的学者也许是抱着一种“祖上可有”的论辩逻辑,但除此而外,更有可能的是大家心照不宣地认为,中国就只是在先秦时有哲学。所以谈论中国哲学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意旨,那就是先秦时期的哲学。事实上,这种可能性是相当大的,很多讨论中西哲学比较的论著就有这种约定俗成的“默契”。

  

  很长时间以来,中国哲学的创建是一个“真空”地带。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实际上专注的是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即使是用现代眼光进行梳理,老子哲学、庄子哲学等诸多论著仍然是孜孜于老子、庄子说了些什么,他们说了再多具有现代意义、与现代西方哲学精神契合的话究竟是古人的话,不是我们自己的哲学,我们至多是充分地解释了古人,却没有创建自己。研究西方哲学的学者专注于阐释西方哲学家的基本概念、重要原则、方法等等,这些工作当然是必需的,但接下来该做的更重要的事却没有做,那就是吸收借鉴其中的合理的东西,写出我们自己的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有时似乎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了中国的哲学,但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说来是19世纪的一个西方哲学流派,尽管它已在中国创建出我们自己的东西。

  

  所以,我们至此必须对本文的论旨进行“清算”,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是一伪问题。首先,是由于它早己被心照不宣地替换成先秦哲学的问题;其次,是由于讨论所凭依的西方标准也是“不标准”的,而且本身也不断接受自身的诘难和质疑;再次,最根本的乃是由于这一看似“根本”的问题,实则掩盖了这个倒是值得真正提出的问题:中国现在如何建立自己的哲学?说“自己的”,既是相对于古代人的,又是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及其他的西方流派。具体讲,我们如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话语系统”为指导,吸收中国古代丰富的哲学思想资源,大胆借鉴和利用西方哲学的有益成果,包括其思维方式、哲学语、哲学问题等,创建出体现时代精神的现代中国哲学,这才是一个现实的因而是真实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的探索及其成果才是我们希望的“肯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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