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中国哲学史界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对其合法性问题的探讨直接指向中国哲学学科的传统范式,从而引发了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危机感以及如何建构中国哲学史新体系的理性思考。然而我们又发现自中国哲学史合法性问题提出以来的几十年里,中国哲学史学科依然不断发展,成果辈出,呈现出另一派繁荣气象。对中国哲学史的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充满信心,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21世纪中国哲学发展的方向,使中国哲学能够健康稳步地向前。中国哲学的发展不在于重新构建,而在于如何在原有基石上的创新。程朱理学在宋元时期逐渐成为显学,对宋以后中国社会七、八百年的思想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中国封建专制统治后期的正统思想理论。我们可以借鉴程朱理学发展特点,来观照当今中国哲学发展的方向性问题。
朱熹理学思想与孔子礼学思想的属性,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它们所体现的内涵与特质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异性。孔子在礼学思想的构建中更加注重其内在的思想性,而没有过多地关注其思想的适用性,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的统治阶层无法运用其思想体系来规划上层建筑。而朱熹理学思想则是在孔子内在思想性特征基础上,通过包括荀子、董仲舒、张载、二程等人的演化、桥梁,寓政治、道德与思想意识为一体,充分体现了其思想体系的民族文化传承性、经世致用时代性、社会大众性和理性科学化。而民族文化传承性、经世致用时代性、社会大众性和理性科学性也正是中国哲学在新世纪发展的最基本的方向。
其一,民族文化传承性。朱熹在思想上的传承性特征反映了朱熹理学体系理论渊源深刻的一面,是一种扬弃的创新的思想体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巨大的差异。朱熹理学思想的传承首先是道统包括法统上的传承。在批判与吸收韩愈道统论思想基础上,朱熹推崇周敦颐与继承了二程以理论道、以义理解经的道统观,描绘了理学新道统的承续图。把由他首创的道统”赋予了非常深厚的内涵,保证了朱熹思想理论基石的稳固性,使其思想更易获得世人的认同,随之也确立了朱熹在中国文化传人中的地位。黄□就直截了当地将朱熹立为继承先哲道统的传人,指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生而道始行,孔子、孟子生而道始明。孔孟之道,周、程、张子继之;周、程、张子之道,文公朱先生又继之,此道统之传历万世而可考也。
朱熹思想的传承又是经典四书》上的传承。朱熹是我国文化史上第一个将大学》、中庸》、论语》及孟子》‘四书”集为一体加以阐发者,他以毕生之力注释‘四书”认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道理粲然。人只是不去看。若理会得此四书,何书不可读,何理不可究,何是不可处”语类十四)。把四书”作为理会万物万事的初始,很显然朱熹已经将四书”取代了儒家待》、书》等五经”的经典意义上的地位。朱熹对四书”的集注,既表明了对孔子论语》等思想的推崇与承续,同时也反映了朱熹思想更广阔的空间感。朱熹在思想的传承也是在思想融合方式上的传承。朱熹在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的精神相当广泛地吸取了各学派学说中的合理内核,继承濂、洛之学,包容了儒释道及其他地域性学派思想,正如全祖望宋元学案》中指出,朱熹综罗百代”‘遍求诸家,以收去集长之益,若墨守而屏弃一切焉,则非朱子学也”而这种思想融合方式也正是对儒家所具有的善于选择、改造、综合的继承。在这一点上,朱熹思想体系和荀子建立以儒学为主体、综合诸子百家的荀学体系是走过了相同的道路。朱熹思想的传承也是对诸具体思想的传承。朱熹通过注释论语》,诠释了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得,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思想。朱熹所说凡听五刑自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盖必如此,然后轻重之序可得而论,浅深之量可得而测”就是非常明显地延续了礼记•王制》的思想内容,同时朱熹更多地是继承了荀子为代表的崇礼重法、内法外儒思想。荀子的礼法观与朱熹的义理观也有比较明显的传承性。戴震明确地指出:荀子之所谓礼义,即宋儒之所谓理。”宋儒立说,似同于盂子而实异,似异于荀子而实同也。
当今中国哲学的发展应当传承什么呢?笔者认为应当传承具有民族性的优秀传统思想文化。在中国哲学发展的道路上必须解决好民族化与世界化的相互关系。整个世界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依据世界文化遗产评价标准,民族性本身就是全球的、世界的,每一个个具有特殊气质趋向的民族文化共同组成了全球型的文化,而且每一个文化在一定时期都将相对保持文化的独立性。世界的发展与一体化进程的飞速发展,促使民族性文化发生新的变化,各种文化之间具有很强的互动、互融性,也使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逐渐削弱,趋于一同,因而也就造就了世界文化同一性与民族文化多样性并存的格局。中国哲学应当保持其民族性,并进一步促进其向民族化方向发展。民族化是哲学全球化的具体化,这是中国社会对西方哲学的要求,同时也是西方哲学研究适应中国社会生存发展的表现形式和必然趋势。中国哲学无疑应当体现中国社会的特征,反映中国民族风格和民族精神,真正能够融入世界文明文化圈的文化首先应当是能够体现其独特性、深厚性的民族文化。中国哲学的民族化就应当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启示作用。中国哲学的民族化就应当更新传统理念与方法,应当促进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不断更新。以‘中国哲学”概念的界定问题为例,对于中国哲学这一术语、概念的规定性如何界定是否同样有必要进行整理呢?我们认为不能用西方的‘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哲”理”或思想”来对照,不能以西方哲学为蓝本予以勾画。我们所讲的中国哲学应当是在中国传统哲理文化基础之上并融了西方哲学内核的哲学,其本身已经具有中国文化的合理内核。无须过度地考证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词义、词源的差异,无须重新对‘中国哲学”进行构建,应当允许这一概念相对稳定地存在,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不会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产生分歧。对于‘中国哲学”概念、内容所要做的是从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思想观念的创新。
其二,经世致用时代创新性。朱熹的理学核心就是政治哲学,他所倡导的‘理”就是治国之理,其理学思想是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恰是朱熹思想所具有的深刻政治性,对君主专制有着极其重要的维护作用,才使之能够成为引导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几百年政治活动的思想规范。理学正统化的过程,也就是进一步满足中国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过程,也即进一步与中国文化融合的过程。体现了中国文化所固有的民族性。维护封建君主制度是其意识形态的重心所在。在朱熹之前的理学家或者说是儒学家们很少进行政治性著作的写作,这一点上朱熹与其他人是有较大差异的。朱熹的道统论同样具有很强的功利性,道统并非只是理学家、儒生独享之物,也为后世统治阶层提供了非常清晰的圣人之道,时常适时地被统治者加以利用。康熙帝就认为: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也。”而且他还诏告大臣帝王之学以明理为先,格物致知必资讲论”提出‘內阁诸臣或朕自讲朱注,或解说讲章。朱熹重视法律的治道之功能,并没有将政刑排斥在治国方略之外,而是将在义理指导下的政刑纳入其平天下的王道之中。德、礼、政、刑均是治国的方略,在治国过程中相为始终,不可以偏废”反映了朱熹法律思想的统一性。我们应当认识到朱熹提出德礼为政刑之本并不是意味着朱熹不重视政刑,而是恰恰相反,朱熹一贯重视政刑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天下事大不可轻者,无过于兵刑,将刑放在天下要务来看待,而且政刑是治己治人着实有用的事业。朱熹说过:若论为学,治己治人,用多少事至如天文地理、礼乐制度、军旅刑法,皆是着实有用之事业”。改变了过去重理论轻实践的儒者习性,强调了治国治民的时代适宜性。
朱子之学其学术上最具特色的是发展与创造性。朱子学的创新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能够依据原有的思想学术加以发挥,对原有思想体系进行更新,在对待汉唐经学上朱子就欲创造出一番新经学”贵在发挥;另一方面就是能自立说,‘朱子终是一卓越之理学家,因其有创见,能自立说,与标准之经学家毕竟不同”朱熹不仅仅满足于旧有体系的阐发,而是实欲发展出一番新理学从旧思想中发展出新体系。
哲学是时代智慧的结晶,是时代文化的反映。时代文化文明的发展又促进了哲学的发展与繁荣,为哲学提供了诸多新的课题。哲学必须与时代紧密联系起来。20世纪是中国哲学对传统文化诠释、批判与发展并形成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哲学发展的重要过程;进入21世纪,中国哲学的发展将在更加立足于新时代特征的基础之上,发展新文化。我们不能仅仅将中国哲学作为过去客观存在的‘哲学史”来研究,不能总是停留在原有概念思想的诠释、注释与推导上,而不能注重重新构筑中国哲学在世界文化发展大趋势下新的特质,我们应当充分诠释、梳理、把握中国传统哲学原有智慧,以民族精神和时代要求全面、进步、客观地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使之更加适应先进文化发展的根本需要。
其三,社会大众性。朱子之学向来非常注重思想的社会化。在宋明王朝统治者的表彰推崇、世家大族追求持守、朱熹思想魅力的影响和后世学者传播下,理学思想在宋明时期更加通俗化和社会化,关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在普通百姓生活中,‘忠孝节义”已经成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使理学思想进一步的伦理化、宗法化。朱熹为此专门编撰了古今家祭礼》、家礼》,积极向朝廷要求颁布政和五礼新仪》,犹如黄宗羲所言:‘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7]。朱熹在谈到他编撰小学》时说:古者小学,教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之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朱熹在这里道明了编撰蒙书的目的就是为了向童蒙灌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
朱子之学对于维护宗法社会有着重要作用。朱熹积极倡导君臣父子之天分,明君臣父子夫妇之伦,序钦疏贵贱之仪,有力地强化了封建宗族观念,正如清初休宁赵吉士所言: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辞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中千丁皆集,祭用朱文公家礼,彬彬合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不动一□,千丁之组,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朱熹以义理惟核心的法律思想体系对于宋以后中国基层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其突出体现在对社会世俗礼仪、经济规范观念及行为上的影响。洪武三十年(1397),大明律诰完成,朱元璋曾御午门,宣谕群臣曰:朕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广大徽商无不以朱子理学‘诚信”接人待物,从商经营。
就中国哲学发展而言,必须能够具有满足普通大众对哲学需要的大众化,经济发展是激发大众文化流行的根源层面,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哲学赋予了更多的大众需求,人们需要接受更多新的哲学研究成果,能够以更开放的心绪承接多样性通俗化的哲学成果,作为中国哲学的研究者应当具有研究、传播、宣传中国哲学的双重使命。社会大众化的发展,一是研究内容上的大众化,要求注重社会最一般的日常生活哲学研究;二是在表现形式上的大众化,以多种大众形式出现,让大众接受,充分体现中国哲学的通俗化、普遍受益性;三是在发展趋势上体现大致的社会需求与追求,体现哲学的现世性。
其四,理性科学化。朱熹政治上主张采取正君心”限制君权,反对君主绝对专制集权,并且对官吏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与限制,使不法官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从而减轻了老百姓的痛苦与负担,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与专制君主的立法目的相符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庶民、平民的合理愿望与要求,具有初步批判君主特权和专制的积极作用,反映了其政治理性主义思想。朱熹在构筑理学体系时,善于用先进的自然科学思想为其思想体系作注释,大量地吸收了当时先进的科学成果,反映了当时的先进文化,使其理学思想更具有科学理性特征,也使其思想更容易为世人所接受。正如李约瑟称:理学的世界观和自然科学的观点极其一致,这一点是不可能有疑问的。……宋代理学本质上是科学性的。同时运用理”去解释社会与自然现象,有意识地将科学与理”挂起钩来。
中国哲学要有新发展也必须走理性科学化道路,这是现代知识发展的新起点。中国哲学理性科学化主要是研究方法的科学化、治学态度的科学化以及哲学理论建设的科学化。科学态度的理性化,弘扬理性精神是克服传统障碍的有效途径,理性精神要求尊重科学,勇于探索。过去我们对研究方法的科学化问题并没有更多地探索,难以及时更新研究方法,而是比较习惯于用传统的哲学研究方法与套路,缺乏研究方法的创新精神。随着社会科学的深入发展,哲学研究已经向更深层次前进,这也同样要求一方面要保持中国哲学研究的传统研究方法与技术;另一方面,又要提倡采用、借鉴跨学科的新方法,注重综合、整体性研究。这也同样要求一方面对自身特色的研究方法的创新,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了解、吸收、融会西方先进的研究方法。哲学的科学化也要求注重治学态度的科学化,要求树立‘严谨、诚实与正义”的科学态度,追求‘正义”是哲学研究的价值目标之一,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修养与素质,这也同样要求哲学研究者不能过度追求新奇”与名利,不过度追求哲学研究的政治化。作为研究者除了掌握哲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外,还要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具备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多学科基本知识。哲学的科学化也要求注重哲学理论建设的科学化问题。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方法论体系,已经具备了构建新时代下中国哲学的理论体系条件,这一体系的建立,中国新一代学者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