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与中国哲学
中国古无“哲学”一词,亦可谓中国古代没有“哲学”这样一个“学科”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实有哲学的思想,这就是“天人之道”或研究“天人之道”的“天人之学”。
“哲学”之名的引进,源于日本近代思想家西周用“哲学”来翻译西方的“philosophy”。西周先是把“philosophy”翻译为“希贤学”或“希哲学”,取宋儒周敦颐所谓“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之意,将“philosophy,,理解为“希求贤哲之智之学”1]。在1874年出版的《百一新论》中,西周始把“philosophy”译为“哲学”,他说:“将论明天道人道,兼立教法的philosophy译名为哲学。,]应该说,“哲学”这个译名的成立一开始就具有了“会通中西”的特点。
将“philosophy”译名为“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有“知人则哲”和“哲人”的表述当然有密切的关系。《尚书正义•皋陶谟》中“哲”的意思就是“智”或“大智”,而《尚书正义•伊训》中“哲人”乃指“贤智”之人。《史记•孔子世家》中孔子在临终时慨叹而歌“泰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据此,孔学亦可谓“哲人之学”。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有同有异,如何处理这里的同异关系是“中国哲学:史)”学科建设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已先有“中国哲学史”之名,如在北京大学哲学门讲学的陈黻宸著有“中国哲学史”讲义,谢无量亦著有公开出版的《中国哲学史》。据冯友兰先生回忆说:“给我们讲中国哲学史的那位教授,从三皇五帝讲起,讲了半年,才讲到周公。””]显然,这种讲法虽然用了哲学之“名”,但离哲学之“实”还相差甚远。胡适在1919年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其“特长”如蔡元培写的“序”所说,是“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这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建设的开始。但所谓“系统的研究”,因为“中国古代学术从没有编成系统的记载”,所以“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4]。
冯先生在1931年出版《中国哲学史》上册),他在“绪论”中指出,中国哲学虽然没有“形式上的系统”,但有“实质上的系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此所谓“找出”,仍不免要“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即找出“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252-253。金岳霖先生在冯著的“审查报告”中认为,“中国哲学史”这个名称仍有“困难”,“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他举出写中国哲学史至少有两个根本态度:“一个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做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学问,与普遍哲学不必发生异同的程度问题;另一态度是把中国哲学当做发现于中国的哲学。”“根据前一种态度来写中国哲学史,恐怕不容易办到”,而胡适和冯友兰都是取第二种态度,即“以中国哲学史为在中国的哲学史”[5]617_618。虽然金先生对冯著有比较高的评价,但冯先生未必同意金先生的观点。因为冯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所讲“性与天道”及其“为学之方”的那部分内容“约略相当于”西方哲学所讲的宇宙论、人生论和方法论。既然是“约略相当于”,这里就有“异同的程度问题”,如果能讲出中国哲学之“异”,那它就不仅是“在中国的哲学史”,而且是“中国哲学的史”。
金先生在冯著的“审查报告”中还说“现在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做普通的哲学问题”,这虽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616。据此,上述金先生所谓“普遍哲学”,实是把西方哲学“当做普通的哲学”。
张先生把“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西方哲学为“唯一的哲学范型”,第二种是“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西方哲学只是此类的一个“特例”。这后一种看法也就是要避免“武断”地把西方哲学当做“普遍哲学”。依后一种看法,中国古代关于宇宙、人生的思想即使“在根本态度上”与西方不同,也仍可“名为哲学”。它与西方哲学同属“家族相似”的一类,而各是其中的“特例”。《中国哲学大纲》又名“中国哲学问题史”,它所讲的不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做普通的哲学问题”,而是讲“中国:的)哲学问题”。
张先生针对“有许多人反对给中国哲学加上系统的形式”,指出“其实,在现在来讲中国哲学,最要紧的工作却正在表出其系统。给中国哲学穿上系统的外衣,实际并无伤于其内容……”这段话在前些时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中常被当作批评的对象,其实是断章取义,因为在此后还有“至多不过如太史公作《史记‘分散数家之事'实际并无伤于其内容。我们对于中国哲学加以分析,实乃是‘因其固然'依其原来隐含的分理,而加以解析,并非强加割裂。”[7]4-5更重要的是在此书的“自序”中还有“求中国哲学系统,又最忌以西洋哲学的模式来套,而应常细心考察中国哲学之固有脉络。”[8]19在“序论”的第三节,张先生讲“中国哲学之特色”,如“合知行”、“一天人”、“同真善”等等,这就是讲中西哲学之“异”,强调它是“中国系的哲学”,而非“西洋系、印度系”的哲学。
有了哲学的“类名”与“特例”之分,“中国哲学”之名方可安立。金岳霖先生在1943年用英文写成《中国哲学》一文,提出中国哲学的特点是:“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天人合一”、“哲学与伦理、政治合一”、“哲学家与他的哲学合一”[9],所论甚精。显然,金先生在上个世纪40年代已经不认为“中国哲学”的名称有“困难”了(最近,陈卫平教授撰文,认为金先生在40年代承认有“中国哲学”当是受了张岱年先生《大纲》“序论”的影响)。
现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中首讲“中国有没有哲学”,认为“任何一个文化体系,都有它的哲学;否则,它便不成其为文化体系”10]。他在《中国哲学十九讲》中首讲“中国哲学之特殊性问题”,而此问题的前提就是“哲学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一定要普遍性、特殊性两面都讲,不能只讲一面”[11]。这也是要安立“中国哲学”之名,虽然它有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特质”或“特殊性”,但从“普遍性”上讲它仍堪当“哲学”之名。
二、中国哲学是“天人之学”
中国哲学的“实质上的系统”是什么?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古代所讲“性与天道”及其“为学之方”的那部分内容“约略相当于”西方哲学所讲的宇宙论、人生论和方法论。这当然是“参用”了西方哲学的“三分法”_-249,但这种“三分法”是否就完全违背或曲解了中国哲学的“实质上的系统”呢?我认为,未必然也。
张岱年先生的《中国哲学大纲》,所注重的方法之一就是“察其条理系统”,亦即“细心考察中国哲学之固有脉络”[_-19。张先生也认为,中国哲学所讲的主要内容“可以约略分为宇宙论或天道论,人生论或人道论,致知论或方法论”,“总此三部分,正相当于西洋所谓哲学”[7]3。这里所说的“相当”,可以理解为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有“相似点”,或中西哲学共有的普遍性。如果中西哲学没有普遍性,那也就没有“哲学”这个类名,西周所谓“将论明天道人道,兼立教法的philosophy译名为哲学”也就不能成立了。
凡讲“系统”都要讲明系统中的“条理”或“部分”。中国哲学的“实质上的系统”可以说主要就是讲明“天道”与“人道”,中国哲学的主题就是“究天人之际”,中国哲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天人合一”。如汤一介先生所指出“‘天’与‘人’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命题,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哲学家都以讨论‘天’、‘人’关系为己任。”
孔子所谓“智”在“知人”,相当于说“知人则哲”“哲”的字义就是“智”或“大智”,《史记•夏本纪》将大禹所说的“知人则哲”记为“知人则智’)。但孔子所谓“知人”,其义不仅在于“能官人”“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只是孔子对于“知(智)的指点语,而非定义语。实际上,孔子所谓“仁者爱人”,是对于“人类)”的普遍之爱;其所谓“智”在“知人”,也是对于“人道)”的普遍之知。
儒家哲学是以“知人”为中心,以“爱人”为宗旨,但儒家哲学又不仅限于“知人”和“爱人”。《论语•为政》说“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不惑”可谓是“知人”的境界,而“知天命”就不是“知人”所限了。《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从“知”的范围来说,不仅是“知人”,而且是“知天”;从“知”的宗旨来说,“知天”也是为了“知人”。
《孟子•尽心上》说“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忧也,急亲贤之为务。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这里所谓“无不知”,当然是既“知天”也“知人”,但当务之急是“知人”,尤其是知人之“性善”所谓“无不忧”,是要遍爱所有的人,但当务之急是“亲贤”,亦即“能官人”。从孟子对“尧舜之知”和“尧舜之仁”的表述中,我们仍能看到“知人则哲,能官人”的影响这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中国古代‘哲学的突破’是以‘王官之学’为其背景,而且‘突破’的方式又复极为温和”14)。《孟子•尽心上》又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就是由“爱人”而进至泛爱万物了。
郭店楚简的《语丛一》云“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察天道以化民气。“《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易传•系辞上》亦云“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周易》的这一“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哲学架构,是儒家与道家在思想的互动中共同建构起来的:儒家的“天人之学”除受道家的影响外,也有其自身的思想根源,如《孟子•告子上》引《诗》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接着引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虽然儒、道两家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他们对“天道”的认识也有所不同,但“推天道以明人事”是他们的共同哲学架构。《老子》二十一章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庄子•大宗师》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这也体现了道家的“一天人”、“同真善”、“合知行”的思想特点。
《荀子•天论》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又说“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儒效》讲“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这是道家之“天道”与儒家之“人道”相综合或嫁接而产生的一种理论形态。《淮南子•人间训》云“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行,则有以任于世矣。知天而不知人,则无以与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则无以与道游。”这也有“儒道互补”的思想特点。尽管儒道两家思想的综合、互补可以产生不同的理论形态,但司马迁所谓“究天人之际”仍是共同的哲学架构。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论先秦六家要旨云“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就是说,先秦六家的言路虽然有所不同,但“务为治”是相同的。他们都是为了人生的安顿、社会的治理而提出了各种学说,亦即在“究天人之际”的普遍模式中都是把“知人”、“为治”作为中心和宗旨。
汉代的儒学大讲“天人感应”,而主张对神怪“曼云”的扬雄《法言•君子》也说“通天、地、人曰儒。”魏晋玄学家申论儒家的“名教”本于道家的“自然”,《世说新语•文学篇》中何晏见到王弼的《老子注》后赞叹说“若斯人可与论天人之际矣!”宋代的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这里的“学”虽然还不是“学科”的意思,但宋明理学家对“哲学”的精神确实有一种自觉的追求。清代的戴震《原善》卷上说“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戴震的宗旨是要追究“善”为何义,但“原善”必须讲明“天人之道”,这是儒家经书中的“大训”大义)。职此之故,我认为,儒学、经学中作为其“大训”的讲“天人之道”的那部分内容,就是儒家的哲学。统而言之,中国传统的哲学可称为“天人之学”。
从“知人则哲”、“安民则惠”,发展到“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修己以安百姓”,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的突破”。中国哲学的“实质上的系统”,实也就是天论宇宙论)和人论人生论)以及如何“知天”、“知人”的知论:致知论或方法论)所组成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知人”是中心,“原善”善即“爱人为治”治即“安民”)是宗旨。这个“三分”架构的系统,既与西方哲学有着“相似点”,实也体现了中国哲学固有的脉络和特色。
中国哲学的“天人之道”,常可略称为“性与天道”,可见人性论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哲学所讲的“性”,是相对于“习”而言,“人性”就是人的生而既有、与生俱来的本性。《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正蒙•诚明》“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性即理也”,可见“天人合一”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性与天道合一”此在道家就是“德”与“道”合一,在佛教就是“佛性”与“真如”合一)。人性论既是中国哲学的人论的首要内容,又是天论与人论交揆合一)的一个枢纽。从性善论的传统说,“性与天道合一”也就是真与善的合一。
“推天道以明人事”,所谓“明人事”就是要确立一个行为的规范、价值的准则。有了这样的规范和准则,才能够“修己以安民”,“务为治者也”。因此,价值观或价值论:axiology)应该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和宗旨。中国哲学表达哲学意义之“价值”的词汇是“贵”,所谓“和为贵”就是以和谐为最有价值,所谓“民为贵”就是以人民为最有价值,或者说以人民为国家、社会的价值主体。《吕氏春秋•不二》篇云“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就是说老子、孔子和墨子的价值取向有不同。
人性论的理论形态是讲人的本性“是”怎样的,而价值观的理论形态是讲人“应该”怎样。人性源于天,且奠定了人将怎样生活或人应该怎样生活的基础。在“人性是怎样的”这个看似事实判断的命题中实蕴含了“人应该怎样”的价值预设。因此,除了“性与天道合一”之外,人性论与价值观的统一亦应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在“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之后紧接着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所谓“立人极焉”,就是要确立一个最高的价值标准,这也是《太极图说》从“无极而太极”开始,最终推衍出来的一个理论归宿或宗旨“横渠四句”中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亦是如此)。周敦颐所讲的“五性”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之性”,此性是与他所要确立的“人极”相统一的。
中国哲学的知论:致知论或方法论),不是讲一般的认知,而是如何知天道、知人道的“知”。致致知论也就是“工夫论”,“有真人而后有真知”,“真善合一”,“知行合一”,但“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便也成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中国上古时期的三代文化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反常”和“危机”,孕育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色;而中国传统哲学的特色,又主导了秦汉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1840年以后,中华民族又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这种“变局”使得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处于近现代的转型之中。而这一转型在价值观上的主要变化,在我看来,就是由重视“正德、利用、厚生”的三事,进至文化的五要素即“正德、利用、厚生、致知和立制”,这里说的“致知”是指科学的认知,“立制”是指建立合理的群体制度即民主。我认为,传统的“三事”与现代的“科学和民主”的结合,是中国传统文化实现现代转型的一个正确方向。